第211章 209贼船(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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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一宝的两箱财宝,如今还剩下一箱半。

里面大部分是银元,成色十足。从年代上考证,有晚清的户部银币,有辛亥革命时铸造的纪念币,最多的就是袁大头,还有一部分古玩和金银首饰,货真价实。

这些财宝主要是老岳父留下来的,一辈子的积累,来源也很简单:入户盗窃

杨瑞麟一生是贼王,江湖大盗之一,拥有丰富盗窃经验。凭着一双贼眼,白天先看地形,寻找“大户”人家。确定下来以后,深更半夜带着同伙翻墙入室,破门钻窗。不用什么油灯电筒,在黑暗里就能摸的一清二楚,准确判断你家财宝藏在什么位置,一下手一个准。但他不要字画瓷器等大物件,路上带着是个累赘,转手出去风险也大。不如这些小小银元,金银首饰,虽然很沉,但是携带方便。

经过两千多年历史沉淀,中国民间藏有大量传统珍宝,谁家要是遭了贼王光顾,那就只能自认倒霉。尤其上个世纪的六、七十年代,谁的家里藏有这些宝贝,被贼偷了你还不敢报案,否则更加倒霉。

在江湖上横行了几十年,杨瑞麟一伙一直是常胜将军,从不失手。

但是,他们的历史在辰州完全终结。

一天深夜,他们在郊区入户盗窃时,被巡逻的联防队发现了,团团包围堵在屋内,一时插翅难逃,只能束手就擒。那天晚上,刚好杨春得重感冒,黄一宝在家照顾她,没有跟随岳父统一行动。天快亮的时候,岳父一伙迟迟没有回来,他就知道准出事了。赶紧先把两箱财宝藏在后山,然后带着媳妇躲到山上。

那时候搞严打,从重从快。杨瑞麟盗窃团伙的案子没有彻底深挖就结了案,漏了两条大鱼。所以,当黑色江湖上风传“宝叔”和他的闪电手之时,谁也不知“宝叔”是何许人?姓甚名谁?长啥样子?属于哪个帮派?

黄一宝潜回老家后,除了安心种地,还在自家后院开垦上百亩的枣园。因为就两张嘴,每年卖枣子的钱足够他补贴家用,所以消费不大。只有遇上村里红白喜事,交份子钱,他周转不过来,才会拿出一块银元换钱。

他拿银元换钱,都是跑三十多公里的路,去县城的一个小小古玩市场交易。三十年来,随着中国经济快速发展,民间收藏之风日盛,银元价格一路飞速上涨。所以市面上充斥了不少假袁大头,一旦有人拿出一块真货,抢购的人不计价格。是的,他卖的是赃物,问题是你没有办法鉴别,他说是他家里传下来的,你也没有证据否认。

做贼做的精了,知道什么东西该留,什么东西绝不该留。

日子一天天的过去。眼看莫豹逐渐上钩,安心留在他的家里,并和女儿嘉妮有了初步感情,黄一宝就迫不及待,急于向莫豹交底了。因为他已七十一了,身体越来越差,时间不等人啊!

但这需要时机,不能开门见山,必须要有更多诱饵。

按照他的推算,莫豹要练成闪电手,至少需要五年的基本功。

一天早晨,莫豹和嘉妮去枣园干活。不久,黄一宝听见了莫豹的脚步声由远而近,知道他一个人又回来了。机不可失,失不再来,他急忙拿出一个百宝箱,在自己的屋里故意弄出声响,吸引莫豹注意,然后叫他进屋,向他袒露了一部分实情。

结果,莫豹那天早晨彻底归心,终于成为他的掌中之物,成为他未来的上门女婿,成为闪电手的下代传人。嘉妮知道以后也是彻底认了莫豹,两人就差去领证了。

要继承闪电手,必须先学做贼的基本功。也就是说,必须先从小贼干起,那得先找一个地方练手。对黄一宝来说,兔子还不吃窝边草,如果就在家乡重操旧业,一旦失手露馅被人知晓,岂不被家乡人唾骂,遗臭万年?

所以,这个练手之地应该越远越好,他想到了千里外的南方海滨都市~辰州。

去辰州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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