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成反派大佬的心尖宝 第539节(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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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都不想举办城堡婚礼了,结一次都累的要死,她却要结三次,当初她脑子在想什么,怎么就想不开呢?

“累了?”

霍谨之坐了过来,替她按摩,他俩现在在新房休息,新房布置在霍家,屋子里就他俩,已经下午了,晚上还有宾客,不过没有百桌,但也有五六十桌,基本上是村里的族人,还有许金凤和张满月她们的娘家亲戚。

按照磨盘山这边的风俗,远道赶来的亲戚得吃三天酒席,婚前一天,婚礼当天,然后就是婚礼后一天,吃足三天才算尽了礼数。

直到两天后,这场婚礼才算彻底结束,唐来福安排人撤桌椅碗盘,唐小囡也松了口气,总算忙好了。

许金凤和唐来福夫妇也忙得够呛,这些天就没闲下来,现在总算可以安心了,隔天晚上,唐家一大家子坐一起吃饭,摆了三桌,苏婉柔他们也在。

唐小囡随意多了,和霍谨之坐一块儿,吃他剥的虾,霍谨之旁边是苏丹青,斯斯文文地吃着,不发出一点声音,还给表弟和表妹夹菜。

苏婉柔生了一儿一女,看着一点都没变化,反而更年轻美貌了,疯爷对她一如既往地宠爱,把苏婉柔宠得跟花一样,一眼就看出过得很幸福。

霍谨之的弟弟叶远东今年十二岁了,高高瘦瘦的,眉眼间有几分像疯爷,但又有些像大哥霍谨之,不过比霍谨之开朗多了,特别爱说话,是个小话唠,坐下来吃饭到现在,小嘴就没停过,叭叭叭的,也不招人烦,这家伙挺有说单口相声天赋的,说的那些事逗死人。

妹妹叶明珠十岁,小模样像足了苏婉柔,她的名字就能看出疯爷对这闺女有多宝贝了,竟为掌上明珠,可惜这颗明珠并不是温暖牌的小棉袄,而是北风牌的。

第1912章 金刚美人叶明珠

叶明珠继承了母亲的美貌,却没有继承母亲的温柔,她的性子像极了大哥,从早到晚都冷着脸,极少说话,有时候一天都不说一句。

而且叶明珠不爱红妆爱武装,打小就对习武有浓烈的兴趣,三岁就缠着她爹要练武,反而是她哥远东对练武没太大兴趣,天天被疯爷逼着练。

疯爷本来不想让宝贝女儿吃苦,可磨不过女儿,只得亲自教她,结果发现叶明珠是百年难遇的练武奇才,这下可把疯爷乐坏了,他出重金请来了咏春拳武师,专门教叶明珠习武。

所以,别看叶明珠模样柔柔弱弱的,像是一根小指头都能推倒,实际上人家可是武术高手,现在这小身板,对付三五个壮汉都不成问题。

叶明珠默默吃着菜,她看着柔弱,胃口却不小,一顿吃的食物,比唐小囡一天吃的都多,苏丹青给她夹了一大块肘子,他们表兄妹感情很不错。

“咳咳……”

苏丹青背过身轻咳了几声,叶明珠皱紧了眉,好看的柳叶眉,愣是被她皱出了几分杀气,不高兴道:“你怎么又咳嗽了?上次感冒还没好?都一个月了吧?”

“就是喉咙有点痒痒,不碍事的。”

苏丹青微微笑了笑,并不以为意。

唐小囡也想到了这孩子的不对劲,气色太差了,便关心道:“丹青你是不是练画太辛苦了?我看你气色不太好,还瘦了不少。”

“没有,就是去了雪区饮食不太习惯,可能没吃好吧,不碍事的。”苏丹青轻声解释,还有点不好意思。

他真觉得不是大事,而且现在是唐小囡和表哥的大喜事,不应该提起一些不愉快的事,他的身体虽然有些不舒服,但真的没问题。

“雪区那边的口味确实不太习惯,我去那边出了几次差,气候不适应,吃的不对口,几天就瘦了好几斤。”唐来金笑着说。

“我觉得还好,那边的烤肉好吃。”唐来福也去过那边,感觉还可以。

大家纷纷凑趣,说起了各自在外面的经历,气氛又轻松起来,在座的几位都见多识广,去过不少地方,国外都是经常去的,见解自然不凡。

唐来贵不爱说话,还有蔡老师也不爱说话,默默吃菜,两人还碰碰杯,蔡老师现在已经调去省城中学了,他教数学教出了名堂,好多中学都抢着要,他自己选择了老家省城中学,就近照顾父母。

“二哥酒厂怎么样?听说效益不太好?”蔡老师关心地问。

镇上的酒厂一年不如一年,酒的味道其实没变,可是厂里的领导目光短浅,还搞以前那一套,自然不适应现在的市场,被淘汰是必然的,都拖欠半年工资了。

唐来贵对这酒厂是有感情的,再加上他在唐黄有股份,家里不差钱,不靠那点工资吃饭,所以不在乎发不发工资,但其他职工却受不了,都出去找其他门路了。

“经营不下去了,上面说要搞竞标,也不知道会被谁收购。”唐来贵叹了口气,他从一个小学徒,做到现在的技术总监,见证了酒厂的辉煌,现在却在经历酒厂的落幕,心里真不是滋味。

第1913章 超级学霸唐爱元

蔡老师安慰道:“这不关你的事,是那些当官的乱搞,你反正有技术,外面大把人请你。”

唐来贵摇了摇头,“不想出去,爱元眼看就要中考了,高中三年也很关键,我得在家里盯着。”

唐爱元是他和石兰的宝贝儿子,因为先天体弱,夫妻俩倾注了无数心血,精心养护,才把儿子养得健健康康的,但身体比起其他同龄孩子还是要弱一些。

不过唐爱元是超级学霸,学习于他而言,比吃饭喝水还轻松,从小学到初中,唐爱元从来都是年级第一,从来没下过第二。

最可气的是,唐爱元还耗费了不少精力在杂科上,这孩子对各种香薰特别有兴趣,经常去山上采来野花野草,还有各种稀奇古怪的叶子,甚至还有各种昆虫,他自己有人实验室,里面都是瓶瓶罐罐,是他用来做实验的工具。

唐来贵和石兰夫妇可以说是最开明的父母了,对儿子的学习并没太高的要求,见唐爱元能够轻松维持第一,他们就更不管他了,还很支持他搞实验。

尽管他们夫妇并不知道儿子在研究什么,看着稀奇古怪的,唐爱元也不说,直到石兰有一年过生日,这小家伙送给她的礼物,是一小瓶气味清雅的香水,是他自己提炼的,取名为兰。

这款香水虽然还很拙劣,但石兰却爱如珍宝,都舍不得用,她和唐来贵也终于明白儿子在研究什么,原来唐爱元小小年纪,却对气味敏感,能辨别很多种气味,这是身为闻香师的基本条件。

现在的唐爱元,已经能够制作成熟的香水了,家族里的女性都用过他的香水,他会根据每个人的性格爱好制作香水,像唐小囡喜欢玫瑰,唐爱元就制作了不少玫瑰香水,唐小囡特别喜欢。

唐小囡听到了自家二叔和姨父的谈话,心跳了跳,想到了小本本上的记载——

让二叔收购酒厂。

机会终于来了。

自由竞标,有钱就能参加,二叔有技术,还是酒厂的老员工,唐家现在也不差钱,是竞标酒厂的最好人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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