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恒 第二章(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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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果然把夏明修带回了曾经是我们的家,昏黄的灯光下,他把他拉进浴室,我站在外面,心里盘算着要不要进去光明正大地偷看活春宫。

毕竟两人都是几十年才出那么一个的大美人,能看到这么一场绝世风情,少活几年也是应该的吧。

我知道一定有神明在上,祂知道我一为了己私欲拆散了这对有情人十年,于是祂不知道躲在什么地方,奸笑着罚我看这两人有多甜蜜。

对一个死人来说,这真叫不得善终。

罢,自作自受么。

两人从浴室出来,在我眼皮底下滚到沙发上。

算了,既然让我看,我看就是。

自然果然是绝代风华,绝世旖旎。

洛予辰对夏明修的温柔,是我惊讶的。因为那种东西我是从来不敢奢望的,不敢奢望到怀疑洛予辰身上根本就是没有叫做“温柔”的细胞的,现在看到的景象则是完全打破了我吃不到葡萄就说葡萄酸的理论,洛予辰原来可以非常温柔,可以有轻柔的动作,满腔的爱护,还会吐出甜腻的爱语。

显然他对我的,从来只有粗暴。根本就是满腔愤懑和不满的宣泄,又掐又打,又撕又咬,根本就是十大酷刑的改良版。

看着此刻的夏明修,我再一次觉得自己太不值了。

都被那样对待了,干嘛还不回头是岸,非要一棵树上吊死。

这一辈子过得窝囊,及其窝囊。

两人温存缠绵到了中午,这天下午夏明修是有工作的,所以不得不起床,挣脱洛予辰百般无赖的拉拉扯扯,从冰箱里拿了些材料去厨房煮。

家伙傻了吧唧的做了八宝饭。

洛予辰不吃甜的。

十年了,他的好恶我一清二楚,他的口味我更是比谁都清楚。

事实证明我又错了。

洛予辰很驯良地接过碗和勺子,和夏明修一起很开心地吃着。

真他妈忒不公平了吧!

我煮的,他就尝了一口,就给倒了。

我好歹从别人开始上幼儿园就开始自己煮饭,厨艺怎么也该好过那个把糖当盐笨手笨脚的夏明修!

算了!如果是夏明修煮的,□□也一样喝下去吧……

我愤然,围着洛予辰团团转,特别想给他一拳。

打不到,唉,已经死了,还在这里愤愤不平,当心从地缚灵直接升级成怨灵。

我还是赶紧念念经,早日升天成佛吧……

夏明修走了之后,洛予辰果然扔下了八宝饭的勺子。我又有几分得意,毕竟还是不爱吃的东西,总归他不可能因为夏明修连口味都改了。

他一向是能忍的人,在我身边十年都能忍,何况区区几勺八宝饭。

他在沙发上又懒了一会,才慢慢起来。

他有些无聊地绕着大房子转悠了两圈,最后停在我房间的门前。正确的说,我曾经房间的门前。

我最后决定走的时候,已经把房间掏得很干净,能带走的全部都带走了。

他推开房门,站在那里对着空荡荡的屋子,眼神很飘忽,站了很久。

我正要自作多情,理智跳出来耻笑我,他只是在盘算将来把它变成书房的时候,书架和电脑的位置而已。

我总是爱自作多情的,其实他若真能分出哪怕万分之一的心思来缅怀我,我那一辈子倒还不是这么不值。

他站着站着,突然转身,回到厅里,神神经经地翻得柜子哗哗响,取出厚厚一叠相册。

他开始翻,其实也不能算是翻,他根本是在挑,把我和他的合影统统挑出来,抽出相册丢在地上。

兄台,赶尽杀绝啊,我也不是这么十恶不赦吧?

其实死之前,我只知道他绝对不爱我,倒是没想过他居然厌恶我到了某种境界。

想我确实威逼利诱他留在我身边,做得事情也确实不光彩。但是十年来我对他可是百依百顺、千般照顾,自问也没有做过什么特别对不起他的事,反倒被他虐得不轻。

好歹曾经是枕边人,一日夫妻还百日恩呢,至于这么绝么。

既然还要被他毁尸灭迹一次,早知道我就不用那么良心了,走之前还要多此一举打包了所有东西做一个风度翩翩离家出走的假象给他。结果我收拾了一大堆东西,然后运到我大哥的别墅里自杀,给人家添了一堆处理杂物的麻烦,还白白给才买的新房沾染上了阴气。

想想大哥摊上我这样的弟弟,真是倒霉透了。

早知道洛予辰恨我恨到连相片都不放过,我也不用收拾那一堆没用的东西,都叫他和照片一起当破烂卖了算了,好歹叫他干点体力活,一解我心头怨愤。

随着那一双骨节分明,我最喜欢捧着看的手,一张张貌似快乐的照片,就这么带着披着幸福回忆的外衣,很无情地落到地上。

“你这个没良心的。”我指着他的鼻子骂,郁闷他总也听不到。

我私以为,曾经欢乐的回忆,就算是假的,其中也总会有那么三两分是真正的开心吧?

我赔了一辈子最后连命也没有了的爱情,得到的就是这样的不屑啊。我思索,有点想不通。

洛予辰不知道从哪里找来了个纸箱子,把照片全丢在里面,随随便便地放在门口。接着又躺回沙发上。

他很明显连看都懒得看它们一眼。

我蹲在箱子旁边,最后一次缅怀我的宝贝们。

我捞不起来,只能看那仅有的几张正面向上的。

其中一张,背景是白色的,他从后面抱着我的,旁边桌子上还有一盆不吉利的菊花。

b市中心医院么。

那是高一那年青年杯的决赛前夕,我们好不容易踢进决赛,决赛是在b市中心体育馆的专门足球场,于是我们就顺道b市观光小吃几日游。初来乍到,人生地不熟,晚上去吃宵夜,回来的路上被一群小流氓堵了。

当时年轻气盛,虽然人家只是想抢劫,还是要逞英雄。看着对方也就和自己差不多大,能怎么样,就和他们打了起来。却没有想到对方有一个特嚣张的人身上带了管制刀具。

我看到那个人拿着个银色的东西向洛予辰扑过去,那还得了?想也没想就挡在他面前。

一阵厮打之后,我终于把刀夺到手上,把对方打跑了,但是我左腿被拉了一道长长的口子,疼得很,当时也不以为意,后来拉到医院检查居然就伤了韧带,从此之后不能再驰骋绿茵球场。

我听着医生的话,瞬间懵了,据说当时是摇摇晃晃,恍恍惚惚,我自己不知道。

我脑子炸了,就一个想法,不能踢球了怎么办。洛予辰是最棒的前锋,肖恒是最好的守门员。我不热爱足球,但是我的生存意义就是看着洛予辰冲向对方球门的背影,看着拼命扑掉对方进球时候肖恒奖励的笑容,一下都没有了,我怎么办。

我发誓我当时不是像后来洛予辰说得一样,装出一副失落的模样让他内疚,让他觉得他欠我的,用这个把他留在我身边。

用这样的方法把他拴在我身边一辈子,我还不至于。

虽然后来用得方法大概比这个还卑鄙。

当时洛予辰说,你不在后方,我留下也没有意义。

听到他这么说的时候,不得不承认,我心底还是狂喜的。

真是丑陋的心灵啊。

后来的决赛,我没能去看,听说洛予辰几乎拼了命,还是输了。

虽然输了,洛予辰在青年杯的出色表现还是让国家队教练亲自来找他商谈,但是他说,其实,我对足球没有兴趣,想好好考大学。

后来好几次,我都看到他抱着尘封在柜子里的足球,偷偷哭泣。

他真的很热爱足球,而我不一样。对我来说足球的意义就是洛予辰,没了洛予辰,足球之于我,什么也不是。

我只是为了追着他跑,能在球场的后方看着他向前奔驰充满活力和阳光的影子。我只是为了听那一句,有你在后面我很放心。

我断了他最好的梦想,我占着他的愧疚,没有能够自在那个时候挺身而出告诉他,坚持下去。没有我的球场你仍然可以飞得很高很远。

后来无数一次地憎恶过自己的卑鄙。

不过上天哪会让我这等人逍遥,我很快地得到了相应的惩罚。

如果不是我借着受伤,趁机霸占洛予辰的温柔地执意在医院逗留那么久,我们就不会在那里遇到夏明修。

那天他推着我在医院的草地上散步,阳光非常灿烂。

我想个乌鸦一般一刻不停地叨叨有的没有的,他肯定都没有认真听,只是突然我发现他慢慢地停了下来,感觉到他的心不在焉,于是顺着他愣神的视线望过去。

那一天夏明修穿着傻傻的条纹病号装,睡在一把白色的椅子上,就像以后每一次见到他一样超然脱俗,阳光把他的头发染成栗色,整个人散发着一种天然的淡淡光晕,他熟睡着仿佛天使一般,那样的苍白透明,仿佛一碰即碎。

男人的直觉也是可怕的,我在第一眼看到夏明修的时候,第一眼看到洛予辰看他的眼神的时候,就隐约猜到了最终这个令我灰心丧气的结果。

谁能想到爱神丘比特拿着他的小弓在一个医院里转悠,然后看到没有资格被他射中却弄巧成拙成了红娘的我,一定从心里笑死了。

有些缘分类的东西,不是你的,就是求不得。

我又看了一张,是摩天轮,新年的夜里。

他已经褪去了少年的青涩,戴上了银色的十字架,英逸冷漠,俊美逼人。

他的生日是圣诞节,那年他十八岁,刚刚出道却惊艳四座急速蹿红的小歌星。

他长得那么帅,在路上被星探要死要活地拖住也算是情理之中,其实那一年对我来说,才是天翻地覆的巨变。

我,这个娘早死没有爹,在叔叔家过着寄人篱下不算寒酸却也不算快乐的日子的从来没想过能飞黄腾达的人,突然凭空冒出来一个哥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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