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卷(103)(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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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少珩也有些脸黑,因为南离依旧使用的老借口。
莫少珩暗杀了他们南离的小皇帝,如今却活得好好的,南离岂会善罢干休。
让金殿上的群臣有些意外的是,先前南离占领洵地,北凉或许有些理亏,无论怎么愤怒,或者又是因为实力的原因,没有报复南离也就罢了。
如今,南离又来生事,圣人为何还是没有应对的反应?只是加强了防御。
或许也只有莫少珩猜到了一些原因。
南离那边,九思公以亲王没有传国玉玺为由,拖延了亲王即位的时间,九思公是南离文教之首,他死拿着这一条规矩不放,亲王就算在不满,也得顾及整个南离文人的态度。
所以,亲王现在的名义,依旧是代天子监国的身份。
但他也有所行动,现在执掌南离三军军权的人,已经被亲王换成了他自己的人,为一切可能做准备。
其中上位执掌军权的一人叫司徒剑南,亲王的嫡系。
莫少珩知道这个消息的时候,表情就有些微妙了。
或许别人不清楚司徒剑南的底细,但莫少珩知道啊,因为司徒剑南曾几次偷偷上过琴山。
是超然出尘的琴圣柳归尘的亲外甥,看来琴圣和九思公的计划也进行得不错。
也就是说,亲王将南离三分之一的军权,亲手又还给了南一。
现在看上去亲王和九思公的关系已经到了剑拔弩张,但转机也出现了,亲王为了收拢军权,从中立派手上夺了军权,偏偏给了一个意想不到的人。
现在也就等司徒剑南真正的掌稳军权了。
以南离三分之一的兵力,加上九思公和琴圣登高一呼,加上北凉这股外力的协助,事有可为。
圣人估计也在隐忍着等待机会吧。
这是取回洵地,付出代价最小的办法了,也是改善二十年来,和南离不断恶化的关系的机会。
北凉要发展,就必须先安定。
北凉朝廷上的情况,现在也就是这样了。
直到夏季来临时,莫少珩的两种笔,也有了不少的进展了。
莫少珩去了一趟铁匠铺。
世子,你看看,这是不是就是你想要的石墨?
铁匠铺杂乱了一点,炉火烧得很旺,炉中猩红的铁水流淌,热得很,四周还摆放着一些打造到一半的铁器。
北凉,因为武者众多,经常需要购买剑器等,不会武的人,也多以剑为饰品佩戴在腰间。
佩戴武器的江湖人,贵族,随处可见,所以北凉的铁匠铺可不少,发展得十分兴隆。
朝廷对武器的控制也没有想象的那么严格,这是一个武者的时代。
朝廷控制的主要是矿源,只要不是大量矿源流入同一个人之手,朝廷一般不会过问。
莫少珩仗着镇北王府和燕王府的势力,让人去朝廷的各个矿场找想要的矿石。
他也不是要犯什么事,矿场自然会给这个面子,行个方便。
莫少珩看向一个方向,那里堆积着不少黑沙,质地黝黑。
这是铁匠按照他的要求,提炼出来的。
莫少珩蹲下身,仔细检查了一番,然后眼睛不由得一亮。
是了,就是它了。
只需要将它和粘土按照5:5的比例混合,高温加热,倒模,就能得到笔芯。
忙活了这么久,终于有些收获了。
这段时间,树胶也收集了不少,树胶和木灰混合,压缩成的木质的笔杆,制作起来就简单多了。
莫少珩又吩咐了一番,按照我以前给的方法,尝试将我要的东西做出来。
本以为今天已经足够开心了,没想到双喜临门,莫少珩才回到燕王府,又有人送来了东西。
是巧匠师傅送过来的。
莫少珩打开一看,是一只十分精致的银色笔筒。
拿在手上稍微有些沉,铁的,上门镀了银。
十分精致的钢笔壳,简直就是一件艺术品,堪比巧匠做出来的精美的首饰了吧。
镀银的表面摸上去还挺光滑。
钢笔壳是由上下两截组成,由螺旋结构严丝密缝地组合在一起,稍微一拧,就能拧开,露出里面的中空。
上半的笔壳,上面还刻着乌衣巷三个字。
手感十分不错。
莫少珩又看向旁边摆放着的笔尖。
笔尖依旧是镀银铁器,上面能看到细小的墨线,尖端的笔触,颜色稍微深一些,似圆非圆。
莫少珩拿着在纸上划了划,一点也没有金属的锋利感,走笔非常的流畅圆润。
果然,古时的匠师,缺少的并非是技艺,而是超越时代的一些奇思妙想。
很多东西,并非古代人做不出来,而是他们没有想到而已。
莫少珩又看向旁边的吸管,吸管很软,用手一捏,能明显感觉到吸附的感觉。
也十分不错。
匠师问道,世子,是否达到了你要求?
莫少珩点了点头,何止达到要求啊,这样的艺术品,它不比现代工艺漂亮好看啊。
说道,尝试按照我的要求,将它们组合起来。
剩下的,就是墨水了。
墨水使用的矿煤,北凉少煤矿,但不是没有。
用来制作墨水,怎么也是足够的。
墨水的主要成分,就是煤烟,有些像锅底灰,树胶,水,若是想要墨水有香味,还可以加入龙脑,麝香等,后面的是中药材,不难取得。
又过了半月。
北凉的天气转变之快是难以想象的,似乎眨眼的功夫就炎热了起来。
莫少珩又去购买了不少硝石,现在随着饮料的大卖,原来的制冰的冰柜已经完全不够了。
也必须得安排一个专门的制冰厂了,特别是到了夏天,冰的消耗是难以想象的。
就是硝石的开采实在少了些,以前硝被用来炼丹,使用量不多,没有需求,自然别人也不会专门开采。
现在不同了,莫少珩需要啊,这事还得让赵棣去走走关系,尽快开采,反正他又不是不给钱。
同时,莫少珩也收到了送过来的,铅笔和钢笔。
铅笔有些多,摆放了整整一个托盘。
钢笔就一只。
莫少珩拿起一只圆滚滚的铅笔,因为没有上漆,看上去还是木质的样子。
找来一把小刀,开始削,削出适合的笔尖。
然后在白纸上划下。
纸上,相比于毛笔字不知道小了多少倍的字出现,但清晰,黝黑。
毛笔其实也能写小的字,但太麻烦了,没有人会故意往小了写,最小的也就簪花小楷,但哪怕如此,一张纸也写不了多少。
但这铅笔,能在一张纸上写非常多的字,关键还清晰。
笔感十足,字体的笔锋也特别好把控。
莫少珩脸上露出了笑容,可不就是现代的最简单的一只铅笔。
然后又拿起钢笔,拧开,捏住胶管,在旁边的一罐子墨水里面吸了几下。
吸满大半管后,重新拧上。
一开始,出墨不是太好,但等墨水完全沿着墨线传递到笔尖上后。
钢笔的质感就出来了。
莫少珩上一世当医生,是最习惯使用钢笔的。
一开始有些手生,然后慢慢龙飞凤舞了起来。
字体飘然若仙,又狂舞若龙。
不用反复沾墨,一气呵成之感,简直太爽了。
还有,字迹不同于铅笔,更加的清晰可辨。
就像世间最黑之墨,落在了最洁白的东西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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