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卷(116)(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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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双璧讲义气,又护短,枪法高超,不谙世事,往往快言快语得罪了人。
常灯性格好,平日里不大生气,却又不温吞,该动手的时候就动手,和谁都能混熟。
汶云水向来冷淡,言语里透露着一股不虞,好像看谁都看不惯。
常锦煜潇洒不羁,手段厉害,无论做什么事情都能叫人信服,是他们中的引路人。
安丕才虽然是魔教中人,但是性子沉稳,经常充当和事佬,张双璧与汶云水好几次吵架都是他劝回来的,也正是因为他,其余人才发现原来汶云水暗地里做了很多事情,比方说,常锦煜早上喝的热茶是他买的茶叶,张双璧的枪是他给上的桐油,安丕才的衣服是他缝的
众人这才哗然,原来你汶云水才是我们之中最心善的老好人。
汶云水却皱着眉头啐了一口,说,谁是老好人啊,这些事情我没干过。
张双璧拍了拍他的肩膀,笑道,没事,我们都明白的,我之前不该直言诋毁你。
有长/枪,有双刀,有双剑,有重剑,有阔斧。
对月饮酒,击节高歌,笑也肆意,痛也肆意,五个本来没有交集的人就这么熟悉起来。
而常灯和常锦煜,此前十几年里几乎没有好好相处过,却在这一年半载之中,渐渐地解开了心结,放下了那些若有若无的恨意,像安丕才所说,真正像亲兄弟似的。
再往后的事,就不必多说了。
发生了什么事情,玄武并没有详细地写出来。
但也不难猜到,肯定是关于生与死,关于血与肉,关于恶与善。
天性使然,心中的道义不同,正邪自古不容,他们仍旧没能捱过积攒已久的不满。
皆是黄沙和朔风,皆是鹰犬与牛羊,皆是在经筒与白塔遍布的大漠中滋生的。
骨子里透着一股不羁的野性,连流淌的血也带着冷意,生在同一个地方,却走向了完全不同的方向,最后终于难以理解对方,在血与泪之后,就此别过,头也不回地离开。
多年以后,故事中的这两位,一个辞世,一个失踪,便将真相都埋进了黄土之中,而他们这些后继者,只能从只言片语的文字中窥得半分真相。
五诀联璧在江湖中声名鹊起,却没能从刀剑宗走到濉峰派。
因为当年夺得头筹的,是落雁门的六位内门弟子。
无论是惋惜的,还是庆幸的,都随着时间的流逝渐渐远去,被人们所淡忘。
将纸条放在将要熄灭的烛火上,看着它被黑色所侵蚀,化为灰烬,上面密密麻麻的字句也变得模糊起来,方岐生和聂秋恍然产生了一种错觉,好像那段过往又被重新掩埋了。
你看,无论爱恨,无论风华无限,无论武功绝顶,都敌不过时间的消磨。
没有什么放不下的恨意,聂秋想,张双璧的愤怒与悲哀,是他在这段难以忘怀的时光中仅存的东西,他没办法简单地将此事揭过去,仅仅是因为他将常灯和汶云水视作友人。
聂秋看向沉思的方岐生,问:生生,你接下来准备怎么做?
和你想的一样。方岐生吹灭了蜡烛,起身整了整衣摆,走到铁栅栏旁,动作熟练干净地摆弄了一阵子,细细簌簌声过后,只听咔哒一声,铁栅栏应声而开。
而他回身看向聂秋,朝他伸出了手,说道:是时候出去了。
第153章 、浮华
张漆离开了。
张蕊和张妁也先后告辞。
最后, 张双璧又困又倦,用手指按住眉心,轻轻地揉着, 抬手让安丕才也走了。
这时候天已经大亮,放在桌上的茶壶空荡荡的,说了一整夜的话, 即使是张双璧也累得说不出话来,连抬眼都觉得累,嗓子嘶哑低沉, 索性闭上眼睛假寐一阵子。
一阖上眼, 往事便接上连三地浮现在脑海之中。
上十多年前啊, 张双璧想,那时候的他太过幼稚,易怒又莽撞,做过不少错事。
过了这么久, 回想起当时的事情,他总会不由自主地问自己, 如果换作现在的他,再面对汶云水的时候, 是否还会和他经常吵架;如果换作现在的他, 再面对常灯与常锦煜的时候,看见他们不肯退让, 相互僵持,最后分道扬镳, 能不能将他们劝回来。
还有,如果换作现在的他,是不是就不会将常灯恨上好几年。
常灯那时候转头便走, 连头也不回,好像全然将他们五个人的誓言忘在了脑后。
张双璧其实是能够理解常灯的,常锦煜视人命如草芥,普通人的性命在他眼里更不用提了,他连瞥一眼都觉得脏了眼,轻蔑又高傲,可他这个人看起来偏偏又是好相处的模样。
更何况,常灯和常锦煜关系复杂,不是一言两语就能形容他们之间的相处模式。
但是他同时又不能理解常灯,因为常锦煜重义气,对他们四个人从来也没有半点亏待。
为什么常灯会打心底地不信任常锦煜呢?
这回事,是张双璧后来偶然知晓的。
常锦煜离开部落的那夜,常灯就睡在父亲的身侧,在无光的夜晚,常锦煜将短刀刺入自己的手臂,硬生生把那块纹着部落纹章的肉剜了下来,冷汗直冒,却一声不吭地,把短刀,连带着血肉,插进父亲床头的木板,惊得他醒转过来,满眼恐惧。
恐惧的是常锦煜竟能在无声无息中站在他床头,而他对此一无所知。
你过来,我带你走。
常锦煜看也不看父亲一眼,对着睡在里侧,睡眼朦胧的常灯说道。
这刀客深知不能放常灯离开,但又惧怕那柄近在咫尺的短刀,只好沉默不语。
他这个人啊,软弱又自私,甚至都没有想过常锦煜是不是将常灯带去杀掉。
常灯彻底清醒了,眼神幽幽,和他父亲全然不同,没有半点恐惧,他至始至终都没有发出一个音节,起身穿衣,最后才很轻蔑地笑了一声,和常锦煜离开了。
常锦煜这才隐约察觉到,原来他这个弟弟的性子和他倒是有几分相似。
他们二人说不上熟悉,平日里连话都没说过几句,见了面都是侧头避开的。
说实话,常锦煜是有点嫉妒常灯的,他嫉妒常灯父母双全,而他自己的母亲已故,父亲基本上都不把他当作亲生骨肉了;他嫉妒常灯不费吹灰之力就能习得大漠的刀法,而他自己必须要踏破铁鞋,四处奔波,在腥风血雨,在战乱中习得半点招式;他嫉妒常灯的年纪比他小一些,并未成年,而他在成年的那一天就被烙上了洗也洗不净的部落纹章,宛如枷锁。
于是常锦煜将常灯从他父母那里夺走,将常灯的刀折断,将自己手臂上的肉剜下来。
现在,他们二人站在离部族有百里距离的黄沙中,顶着炎炎烈日。
常锦煜才想,这么多年过去,他们终于扯平了,你不欠我,我也不欠你。
如果事情就到此为止,那么常锦煜和常灯的关系还不至于走上绝路。
常锦煜天生就是养不熟的狼,对别人狠,对自己也狠,一旦下了决定,就绝不会罢休。
常灯后来才知道,原来常锦煜一开始就不打算放过父亲。
他这个哥哥什么也没说,过了好几天,常锦煜去寻路了,常灯无事可做,便盯着繁星如昼的夜空发呆,但是他没能走神太久,没过多久便听到了点不寻常的声音。
循声而去,小心翼翼地挪开草垛,常灯看见的是满身是血,遍体鳞伤的父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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