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70章 秦小虎的沙漠之鹰(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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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人为什么要跪下抱头?”林天瞥了同样端着枪对峙的分团长同样,随后一脸讽刺的看向那名混混领头人。
混混领头人被林天的语气气着了,见过狂傲的,却没见过如此狂傲的。
混混领头人把****反转,利用**朝林天的太阳穴敲去
林天矮头一闪,躲过了那名混混的**敲击,同时也抓住了混混的手腕。
林天将混混领头人的手腕一扭,领头人疼得大叫,****也落到了林天的手掌。
****给林天的手感是霸气,但枪柄摸起来有一些粗糙。
至于为什么粗糙,林天没有心思看。
林天将枪口对准混混领头人的脑袋,对领头人说道,“叫你的人给我跪下抱头。”
这句话是半分钟钱混混领头人对林天所说的,没想到半分钟后却反转成了林天对混混领头人说。
混混领头人的手下正端着手枪跟分团长众人对峙,谁也奈何不了谁,全体人的视线都投在了领头人身上。
领头人虽然不是那所谓的夜什派领袖,但却是一支小队的队长,名义上是负责这个酒吧安保工作的安保人员,实际上却是一看厂子的。
领头人没有林天的心态,面对枪口的威胁,直接吓尿了,更别提拒绝让手下放下武器。
五名小混混都放下了武器,抱着头蹲在地上,大气也不敢喘。
混混领头人勉强地挤出了笑容,“那个,大家都是地球人嘛,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兄弟有话好好说,何必枪口相见?”
这句话让林天觉得搞笑,但林天并没有听劝放下枪口。
林天掂量了手里的****,分量自然比一般手枪重,但握着却有一股王者般的气势,林天十分喜欢。
林天对领头人说道,“这把****,我挺喜欢的。”
领头人听到林天这么说,立马回应道,“竟然兄弟喜欢,那我就送给兄弟了,当做是见面礼。”
没想到领头人还是挺机灵的,林天在心里暗暗窃喜,朝着领头人头部开了一枪。
“砰!”
这道枪声无比响亮,另酒吧内不少躲起来的少男少女尖叫了起来。
子弹并没有打中领头人的头部,而是贴着太阳穴,打中了领头人身后一个桌子面上的酒瓶。
就那么一瞬间,领头人感觉到了死神就降临在他身后,好在死神有些嫌弃他,并没有收了他的命。
如果说刚刚受到枪口的威胁,领头人吓尿了,那这下就是吓出屎了,满空气都是那股又骚又臭的味道。
林天一脸赞许的夸赞道,“这枪,果真好,就是手感不怎么好,好似枪柄长了什么东西似的。”
说着,林天将枪捧在了手枪,看向枪柄处。
“哟呵,枪柄上还刻着英文,让我念念,郑...”
林天的这句话还没念出来,仿佛就遭到了雷击,剩下的英文卡在了林天喉咙处。
这上面的英文,不就是郑孝恩的英文名字吗?
就说****手感摸起来怎么不太对,原来这上面刻了字,而且还是郑孝恩的名字。
林天瞬间认出了这把枪,这把枪并不是郑孝恩的枪。
而是秦小虎的枪,秦小虎是雄狮雇佣兵团团长,秦狮的儿子。
秦小虎跟林天的关系自然没得说,但除了兄弟之外,还有一个身份,那就是情敌。
只不过这个情敌,是秦小虎单方面认为林天是他的情敌。
因为秦小虎、郑孝恩、林天三人之间,就处于三角恋的尴尬场面。
秦小虎喜欢郑孝恩,而郑孝恩却把林天当成了梦中男神,林天因为秦小虎是自己的兄弟,也没敢对郑孝恩动念。
这把****,是秦狮送给秦小虎的成年生日礼物,两年后林天跟郑孝恩来到了雄狮雇佣兵团里,秦小虎便喜欢上了郑孝恩。
于是秦小狮就在他这两年一直陪伴的****手枪上刻上郑孝恩的名字。
让林天记忆忧新的是,当年秦小虎刻完字后,还拿给林天看,让林天评估,郑孝恩看见枪柄上的字,会不会被感动到。
当年的一幕幕如今还在林天的心里历历在目,林天眼眶不由自主的红了起来。
分团长朝林天喊了一声“将军”,林天这才从回忆中回醒过来。
红着眼眶的林天第一件事就是抓住混混领头人的肩膀问道,“这把枪的原主人,现在在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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