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九十四章 二合一(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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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到手的棉花, 明如釉表现出了十足的新奇。

他捏着一朵棉铃翻来覆去地看了看,过了好一会儿, 才评价了一句:“这个有趣。”

远看确实是牵絮一般的纯白花朵, 捏在手里却发现触感又厚又软,竟然莫名有几分类似蚕丝。

明如釉前半生并不是那种何不食肉糜的大少爷,在棉花入手的一瞬间, 他就明白了这东西能做什么。

唯一让他感到疑虑的就是……

“秋天结花, 这个倒好,收了晾干就能直接用。只是城主确定这东西和蚕茧一样, 确实能够纺线抽丝、制成布匹吗?我看它和杨花柳絮差不太多, 或许只能各家在后园子里种一点, 每逢冬天的时候拿它填填夹衣。”

也难怪明如釉会有这样的疑虑。

沧海城临海, 气候温暖湿润, 冬天的时候虽然温度降低, 难捱一些,但至少不会冻死人。

但再往北边一些的地方,每年深冬时分, 都会有人抗不过严寒, 从而被活活冻死。

在这个时代里, 主要的保暖手段还是依靠皮毛和丝绵。

所谓丝绵者, 就是用蚕茧表面的乱丝制造出的絮状物, 保暖性很好, 但和棉花没有一毛钱的关系, 而且价格非常昂贵。

皮毛衣服沉重又难以打理,丝绵衣物固然轻便,然而不是人人都能穿得起。

在这种情况下, 贫家也只能往被子里纳进厚厚的干草、在衣服里充填各种柳絮、芦花一类的絮状物, 用以抵御严寒。

但柳絮是不保暖的。

明如釉生活在“植物絮无法保暖,只有蚕茧制成的丝织品才可靠”的世界观下,见叶争流拿来一包棉花,听说这东西是种出来的,难免心里会泛起嘀咕。

不过,就连明如釉也要承认,至少在沧海城这种地方,棉花还是能用的。

各家小园后面开一块地用来种棉花,摘下的棉絮扯得薄一点,总能絮出三四件冬衣。

对于明如釉的这个问题,叶争流还是有回答权的:

“能用,梁国和宋州已经有百姓在穿这个,他们那里比我们冷多了。”

至于为什么柳絮不可以防寒,棉花却可以,叶争流依稀记得是因为纤维长短问题。棉花纤维比较长,所以不但可以防寒保暖,还能够纺织布匹。

反正叶争流才是给明如釉开工资的人,她既然信誓旦旦地保证,明如釉也没有理由反驳老板。

他拿着一朵去了籽的棉铃捏了两下,看状态竟然有些爱不释手似的。

“好。”明如釉笑了一下。

美人轻勾嘴角,如云似雾,仿佛一尊明净均匀的上品白釉瓶,衬得他掌心中大朵大朵的棉花也丝丝折射着淡淡莹光,一时竟分不清是明如釉的手指更白皙些,还是采摘下的棉铃白的更为纯粹。

他对叶争流保证道:“关于棉花的种植,城主就交给我吧。”

从明如釉对棉花的喜爱程度来看,叶争流不担心他完不成这项工作。

叶争流十分放心地离开了明如釉的试验田。

作为一个尊重人才自我发展的老板,除了要求下属定时上交工作汇报之外,叶争流对试验田的进度没有太过插手。

所以,当事情一路走向叶争流毫无预料的方向时,她猝不及防。

——田里大朵大朵移栽盛开的白色花朵,很快就引起了不少人的注意。

由于棉花看起来充实轻软,仿佛是天上的云朵采摘而下,所以本地人私下里将其称作“云花”,又名“云华”。

直到这一步,事情还在叶争流的控制范围内。

但因为棉花摘下以后,无需将枝干浸泡在清水里,也不需要太过注意环境和温度,就可以保存很长时间,所以棉花又被誉为了忠贞的象征。

除此之外,由于棉花的独特和长久,还有大胆的青年少女指着棉铃定情,将它视为桃花一样象征着爱情和浪漫的花朵。

春和秋,都是令人躁动的季节啊……

听说了棉花相关流言的叶争流:“……”

这、这……

不要慌,事态还在控制范围之内!

然而,在接下来的几年里,叶争流逐渐发现有不少小姑娘,头上带着情郎摘给她们的棉花上街出游,表情还美滋滋。

——本土确实一贯有簪花打扮的习俗,上至老人,下至孩童。

可是看着她们簪着棉花出门,叶争流的心里怎么就这么不对劲儿呢!

真正令叶争流目瞪口呆的,是这个世界上终于产生了和棉花相关的成语。

这个事,仔细说来应该怪明如釉。

由于明如釉对棉花很是喜欢,所以有段时间里,他时不时地就手捻棉花,独自含笑。

美人如画,棉花似云。

特别是这样气质缥缈的美人,他掌心托花的一幕,简直像是随时都欲乘风归到天上的宫阙楼阁中去。

何况,当明如釉白瓷一般的肌肤和棉花放在一起的时候,不仅在色泽上丝毫不逊,在光润上却更胜一筹。在同棉花的比拼之中,赞美明如釉一声“人比花娇”当之无愧。

久而久之,棉花便用以赞颂美人。

由于它的别名叫做“云华”,所以叶争流在听到“云华胜玉”这个成语的时候,只觉得有点不搭调,但没觉得哪里不对。

但是不久之后,有人为了恭维叶争流,又知道她习惯把“云华”叫成“棉花”,故而当面称赞她:“您可真是一位棉花美人啊!”

叶争流:“……”

我怀疑你在讽刺我,并且我有证据。

总而言之,棉花作为美丽、爱情和忠贞的象征,在这片大陆上留下了深深的印记。

在叶争流登基多年以后,“棉花美人”作为成语,已经走进千家万户。同年,有一篇《棉花美人赋》被入选进教科书的选修。

叶争流就……慢慢地习惯了。

有时候,她也会捏着一朵棉花,摆出一脸深沉的表情,在心中暗暗想道:传说中的蝴蝶效应,大概就是这么出现的偏差吧。

—————————————

棉花的培育交给明如釉,处理棉花的纺织机,叶争流则交给了冯文典和织纺。

在宋州和梁国的边界,当地人对于如何将棉花纺织成布,已经有了一套成型的流程。

但那套流程在叶争流看来,还是过于依赖人工,并且太费事了。

她不指望一开始就飞速进步到全机器时代。

至少像黄道婆时期那样,弄出个轧棉的搅车,再搞出珍妮纺纱机那样一次可以放出十多根棉线的机器,这个要求总不算高吧?

冯文典接到叶争流的委托以后,倒是没说什么。

这位师兄匠人天性腼腆老实,只在自己的分内之事上格外上心。

他看待事物的角度,一般就是实用性和原材料的角度,很少对叶争流提出工具之外的其他要求。

因此,听到叶争流的描述以后,冯文典只是想了想就答应下来。

当然,他从自己的专业方向评论道:“如果真有那样的机器,家里的女人们只怕不下地,也要多多织布吧。”

毕竟,家家户户织布都是为了自己穿。在织出来的土布足够让家人穿衣之外,其余的布就会拿到集市上去卖,贴补家用。

假如叶争流描述的那种织布机器当真研究出来,织布的速度加快,可能许多人家都会买上一台新织机勤纺布了。

不过这样的话……

“布匹的价格,不就降下来了吗?”冯文典问道。

听到这个有点天真的问题,叶争流只是笑了一下。

冯文典的思路,确实是这个时代里常见的思考问题模式。

正常人能想到布匹的价格会降,已经比其他人先走一步了。

“如果师兄真的做出了这样的机器。”叶争流非常和缓地对冯文典说道,“那我为什么还要让女人们在家里织布呢?”

冯文典抬起头来,愣愣地看了叶争流一会儿。

他在修筑盐田、设计高炉的时候,就体验过“流水线”的力量。出于对机器和叶争流的双重了解,他很快便领会了叶争流的言下之意。

这倒是,大家分工合作,远比一个女人又是纺线、又是织布、又是染色来得快,而且没准会快很多。

但是……

“女人们不在家里织布,那他们的孩子呢?”冯文典问出这个问题以后,很快就自嘲地摇了摇头,“看我问的,孩子自然是背到织纺带着。”

听到这个更显天真气的回答,叶争流唇角的笑意不由得更深。

“师兄见过哪个织纺让织女们带着孩子干活的?”

小一点的孩子哭哭啼啼、又拉又尿,容易惹得大人烦躁。大一点的孩子又长了腿,四处乱跑,太容易把布匹弄脏弄坏。

所以织女们通常把孩子交给婆婆、妯娌或者小姑子看管,自己去工坊里日日织布不歇。

只是,倘若织女、织女的妯娌、织女的小姑都进入织纺的话,那孩子最终要交到谁的手里呢?

“国之大计,在于教育啊——还是得从娃娃抓起。”

顶着冯文典的不解的眼光,叶争流良久才说出了一句云里雾里的解答。

这蓝图勾勒的可有点遥远,叶争流自己想起来都觉得皮肤有点紧绷。

但第一步既然已经迈出去,往后的九十九步,或许便是事态在推着她走了。

其实不止冯文典,那个带棉花回来的船长,曾经也好奇地问过叶争流一个问题。

他说:“城主,咱们沧海城的冬天没有梁国那么冷,您怎么这么急着找这个东西?”

叶争流和他的关系,自然不如她和冯文典与明如釉熟稔亲近,因此,叶争流只是笑而不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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