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4章 神明十三针(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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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理好情绪后,百士夜才出声回话。

“你是想要让我捡别人不要的东西,还是让我拒绝?不然,干嘛要说这话。”

这话,说的有点重,让室内温度再降几摄氏度。

闻言,二医仁治连忙回答:“我绝对没有这个意思!我只是让救世主大人了解我孙女花音的情况,这样后双方才好相处。”

“我孙子花音已经被人抛弃过一次,不值得救世主大人观注,只要让她跟在你的身后求保护就行了。”

听到这话,百士夜不由得垂下了眼皮,老狐狸,不就希望我对你孙女没兴趣吗。

不过,正合我意!

“等你死后,我会保她到成年。医典,需要有人学习。”

故作沉思一会儿之后,百士夜便说出这话。

听到这话,二医仁治点了头:“我相信你,救世主大人。”

“应该说,只能相信我吧。”百士夜纠正道。

无惧柊家的人,这里只有他一人。

“那么,我这儿的规矩你应该知道吧。想要什么,就要支付代价。”

“当然知道,也做好了准备。”

说着,二医仁治便从怀里拿出两样东西递交给百士夜。

“这是合约,只要救世主大人签下名字,持有它便等于二医家族的百分之十二总财产能被你任意使用。它是医生证。”

“二医家族能支付的代价,至多就这样。”

闻言,百士夜便拿起合约观看起来,确认内容。

随即,他便发现合约上的不合理之处——若救世主大人能保护二医家族继承人二医花音到成年,便可获得以上条件。

这附加条件,很有意思。

继承人等于未来家主,成年等于继承家主之位,加上总财产的百分之十二,简直就是让他在二医仁治死后帮助二医花音成为家主后这份合约才会生效。

空手套白狼,他知道,也不生气!

因为他也是这样!

医典前四篇,即使无人想要今后他也会公布于众,属于公事。

若是能得利,那最好不过了!

不得,也没关系。

然后,只要让二医仁治不死,他就不需要做什么,直等二医花音成年即可。

医生证,大概是定金。

当然,他也能靠实力获得。

也就是说,双方都是想空手套白狼,各自获利。

还得做出自己血亏的样子。

于是,在百士夜提笔在合约写上‘百士夜’这名字时,二医仁治不由一笑。

而百士夜,也笑了。

双方都笑得很开心。

旁白:老狐狸,小狐狸,都很阴险!但还是小狐狸更阴险点。百士夜可说是名字,但也不可说是名字。

也就是说,百士夜打出一开始就不想负起责任,或者说,为今后坑人做准备。

百士夜答应的事与我天正神有何关系,与天之绝夜更没有关系,与神无名一点关系也没有,更不要说无名神了,请去找本人!

“时间不早了,我就不再打扰救世主大人了。”

二医仁治收好一份合约后,便向百士夜提出离去要求。

“明天下课后,你就找个时间把你孙女带过来,我给她医典前四篇内容。”

说完这句话后,百士夜便不再说什么,整理思路备课。

见状,二医仁治别有深意看了百士夜一眼后就走了。

救世主大人,对他的孙女不会产生兴趣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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