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零六章带我去喝酒(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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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问题,”郝建说,“明晚我带她去喝酒,你不介意吧?”
“这么说,”我急得把手机在两只手里换来换去,“你真地搞定她了?”
“哥在你面前说过假话吗?”郝建反问一句道,语气不卑不吭的。
我冲手机里吼道:“这次上手怎么这么快?难道现在的女人都把脑干切除了吗?”
“你丫光长腋毛不见识!”郝建骂我道,“你不知道刀越磨越快啊?你不知道熟能生巧啊?这么简单的道理!我操!”
我咽了一下口水,然后一字一顿地骂道:“你——是——个——禽兽!”
“你——禽兽——不——如!”郝建回敬我道。
我道:“我真好奇你是怎么这么快就上手的?你是不是给人家使了迷魂香?”
“哥的眼神就赛过迷魂香!”郝建道。
“别说屁话!”我道,“赶紧交待!你在那迎宾小姐身上犯下了哪些令人发指的罪行?”
“你很想知道?”郝建在手机那头道。
“废话!赶紧交待!”我道。
郝建道:“看你这么着急,我还……真不忍心告诉你!”
“吊我胃口是吧?”我警告他道,“你还想不想在滨海混了?”
郝建贱笑道:“预知后事如何,请听下回分解!”
“滚!”我怒道。
郝建提醒我道:“先关心你自己吧!如果你还想做个言而有信的人,就要兑现你那个约定!”
我怒道:“滚!”
“你不踢我一脚,我滚不动啊!”郝建在手机那头怪笑道。
挂了郝建的电话,我重新在电脑前正襟危坐,准备分娩!
灵感是个很玄的东西,一向十分敬畏它,每次灵感欲来之际,我几乎都想用焚香沐浴的圣大仪式来迎接它的到来!
但是我的脑子里却空了,灵感好像受不了我对它的怠慢,它溜走了。我想抓住它的尾巴,想将它拖回来!
一个小时候后,我的文档里出现了一则诗歌格式的文案,又一个小时后,我的文档里出现了一则电视文案,配有画面说明……
我的手指离开了电脑键盘,靠在木椅背上,定定地注视着电脑屏幕上的那两则长文案……
我终于写出来了,我读出声来,连读了三遍,然后我给了它“十分”!十分生硬,十分牵强,十分陌生,十分地没有感觉!我失败了!
灵感像小泥鳅一样从我手里滑脱了,它掉进河里,潜入到不知道哪个泥沼里去了。
我的心有点儿慌,还有点怒气,该死的郝建,一个电话把我的灵感打跑了!明天我非掐死他不可!郝建!还我Baby!你个禽兽!
我郁闷地点上烟,踢开椅子,走到窗前……
夜已经深了。
月亮这会儿刚好躲在厚厚的云层后面去了,就像灵感一样躲了起来。MB的!连天上的东西也欺负我!天地间一片幽黑,好像整个世界都被塞进潘多拉的盒子里去了!
我叹口气,走回到桌前,颓丧地倒在椅子里,抓过鼠标,顺手点开了腾讯QQ。有句话说在线率越过说明此人越寂寞嘛!工作日我还可以说我挂着QQ在查资料什么的,周末还在线,看你这个酷毙还找什么借口掩饰自己的寂寞!
我只好选择隐身登陆了。
别以为周末来了,躺在QQ里的那些死尸会像香港电影里那些可笑的僵尸家族都会出来夜间活动,越是周末,QQ就越是安静阴森得如同坟场!
我指间夹着烟,像狡猾的上司隔着百叶窗,暗中窥视着他的员工们是否在卖命为他工作一样,我悄悄视察着我的QQ,悄悄观察着那些死尸们的墓志铭……
有一条是这样的:“这是一条定理:你等的那班公交车永远都是最后一个来!”
有一条是这样:“我和你,是飞鸟和鱼的距离……”
我喜欢偷看人家写的那些签名,最好是有意思的原创,就像偷看人家的日记那样兴奋!
我可以了解对方的心情,尤其是我认识的人!以前跟柳青恋爱时,我就很注意她的签名,那样我才能在合适的时机表达合适的关怀!
我可以学习作文之道。
每次我看到他们那些墓志铭,我就愈发感觉自己不过就是一庸才,什么睿智,什么想象力,神马都是浮云!
我觉得自己真对不起手上这支笔——不是!是手下的键盘!我已经N多年没用笔写过很长的文字了!
FuckingGreat!他们才是旷世奇才啊!
我把鼠标拉到QQ“同事”一栏……
谢鹏的签名是“桃之夭夭,灼灼其华。之子于归,宜其家室。”
这句子出自《诗经·国风·周南》,是古代女子出嫁时所演唱的歌诗,唱出了女子出嫁时对婚姻生活的希望和憧憬,用桃树的枝叶茂盛、果实累累来比喻婚姻生活的幸福美满。
后一句“之子于归,宜其室家”,大意思是说这位姑娘就要出嫁了,夫妻和睦是一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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