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七十章一个馒头引发的风波(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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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刚上市的新竹屉揭开,浓浓的麦香顿时充满了整间厨房。二癞子小俩口儿和闻讯赶来的李元芳夫妇看得瞪大了眼睛,感觉那一个个雪白的馒头特像大姑娘的私禁之处,不只是白、而且特有弹性。

不顾馒头还有些烫手,李元芳一面哈着气一面拿起个馒头,用力一捏,馒头顶端便生生凹下去一个雪窝,等他的手指一松,就立即弹了回来,丝毫没有裂纹皱折,仿佛那就不是面皮,而是坚韧无比的老牛皮一样。

“好强的弹性啊,这手感”

李元芳啧啧赞叹着,话头儿刚要跑偏,却被老婆狠狠瞪了一眼,忙改口道:“周兄弟,你这是什么异种麦子啊?刚才听二癞子说,这麦子居然连晒都没晒就脱了粒打了面,本以为要被糟蹋了,想不到蒸出馒头来,却比楚都最著名的‘高装’馒头更有弹性,这东西要是赔上胡辣汤来吃,那真是美死个人呢!”

李元芳说的‘高装’馒头是鲁省特产。做这种馒头时,要选择最好的面粉,和好面后,还要用竹杠子一层层的碾压,最后蒸出来的馒头,比普通馒头直径要小,顶端尖尖的,好像子弹的形状,放在桌上能比普通馒头高出一倍去,所以被称为高装。

这种馒头是馒头中的极品,剥开来都是一层层的,十分有咬劲,而且越嚼越香;吃这种馒头,那根本就不用什么大菜,有块咸菜疙瘩就着、甚至是直接空口吃就成,如果再配上楚都最出名的‘啥汤’,那就更是绝配了。无论你把高装馒头撕成多碎的小块泡在汤里,吃到最后一口汤,那馒头都不带散的,依然有着咬劲儿、依然是越吃越香!

李元芳现在就在琢磨着:“嗯楚都老先锋饭店的‘啥汤’是最地道的,恐怕也只有那里的汤能配得上周老弟这一屉神仙面蒸出的神仙馒头啊,好想去吃。”可惜云水村距离楚都还是有百十里路,老先锋饭店又都是早上才营业的,如果巴巴地赶过去,就为了喝口汤,那也未免太奢侈了一些。

“麦种是我从国外高价购来的,属于很古怪的异种,目前还是实验室里面的东西,就连国外也没有真正推广。而且这麦种最讲究‘第一代基因’,所以不能留种,就是留了也种不出来”

周易微笑道。他口中的‘实验室’自然就是系统商店了,这就是换个说法,也不算欺骗人,否则被老乡们打听起种子来,他是给还是不给呢?

“这么珍贵啊?听得我都舍不得吃了”

李元芳轻轻抚摩着手中的馒头,满脸都是陶醉的表情;二癞子可不管那么多,一口一个,转眼就塞了五六个馒头到肚子里,直夸俺周叔的馒头好吃,气得李元芳狠狠踹了他一脚:“就是个吃货!你这不是牛嚼牡丹麽?这样好的馒头,那是要配楚都啥汤来吃的,最差也得有碗胡辣汤配着慢慢品,有你这样吃的麽?你是猪啊!”

“是俺周叔请俺吃的,干啥踢俺啊这馒头真是好吃呢,比人参果还好吃”

虽说二癞子是个不挑食儿的饭桶,可他也是能分出食物好坏的。这馒头又有嚼劲、味道又正,稍微咀嚼了几下,那浓浓的麦香直冲脑袋,比啥肉包子都好吃,刚才吃了五六个,他感觉才半饱呢。

“楚都的啥汤啊”

周易吸了吸鼻子,不禁回忆起儿时上学的时候,总是会买上一个高装馒头就着先锋饭店的啥汤当早点的。如今他都已经是厨道大宗师了,可一想起来还是感到口中回荡着啥汤的香气和高装馒头撞击口腔带来的奇妙享受。

说起来也有好多年了吧?自打上了大学,后来去读研究生,然后宅在家里一段时间,天天也懒得早起。再后来就到了云水村,还真是有小十年没吃过老先锋饭店的啥汤了这会儿突然被李元芳勾起了过去的回忆,周易顿时动了童心。

“元芳大哥,明天我们起个早,去楚都喝啥汤!”

周易笑道:“村里能动的车都开过去,也带上敬老院的老人们,我请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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