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卷(19)(2 / 2)
天才一秒记住本站地址:[欲书阁]https://yushuge.vip最快更新!
宿清风:妖族这倒是没听说。
宿余棠道:你若要提久远些,传闻最甚当属风妖吧。
风妖?陈惊鹤闻言微怔。
宿清风道:就刚刚楼下带孩子的那位,前阵子来我家应聘,现在是我家保姆。
陈惊鹤一怔,风妖是天生精怪,是高阶血脉,向来是群居精怪,族地离这里很远,怎会来给人当保姆?
小风是千年前来息灵山的,他离群而居,姓氏名谁也未听他提起过。宿余棠道:要说息灵山最有名的妖应该是他,他千年来渡劫十来次,虽然未曾进阶,但修为也日益增长。
陈惊鹤听过,因为风妖渡劫的事妖管局下过文件,只是渡劫十来次?
精怪进阶甚是艰难,怎可能渡劫十来次?
他刚想细问,忽然听到门外声响,谁在外边?!
此声一出,宿清风几步上前打开房间的门,门刚往里开,就有一小团子控制不了平衡往里一倒。
他眼疾手快接住了幼崽,崽崽!?
突然开门让宿黎有些措手不及,差点就摔倒了,他抬头看宿清风,奶声道:趴趴。
风妖站在他身后不远的地方,简言道:黎崽想要上来找你们。
宿妈妈微惊:他自己爬上来的吗?
风妖点点头。
宿爸爸抱住孩子:崽崽好棒!想爸爸妈妈啦?等会就陪崽崽玩。
宿黎头一次觉得自己幼崽这个身份多么便利,他窝在宿爸爸的怀里,目光停留在陈惊鹤身上,从上到下打量着他。没闻到妖味,但看这身高跟他记忆的惊鹤差不多,同样是玄鹤,他会不会知道些什么?
陈惊鹤没想到门后居然是个小孩,看样子年纪应该不超过三岁,脸小精致,模样可爱,看起来十分他应该是继承了父母双方的优良血统。
贵子?陈惊鹤问。
宿爸爸抱着宿黎,闻言笑道:对,双胞胎,这是哥哥宿黎。小的叫宿明,这会还在底下睡觉。
陈惊鹤观察着宿黎,发现宿黎也同样正观察着他。
幼崽目光澄澈,但眼底深处似乎还藏着些什么,在一瞬间,他居然有种错觉,仿佛他对面不是个孩子,而是跟他比肩的成年人。他稍稍一顿,收回目光:这是九尾天猫吗?
宿爸爸道:那倒不是,黎黎是神鸾鸟,他弟弟才是九尾天猫。
神鸾鸟?陈惊鹤记得前几年听说的传闻,说是宿清风家有个先天残疾的幼崽,还有一个是九尾天猫。先天残疾按理说血脉已废,可这孩子看起来十分灵光。他不禁打量着宿黎,注意到他发丝里微白的几根发丝时微微失神,恍然想起一位故人。
神鸾鸟族内也有浅金色羽毛的幼崽,凤凰是红羽,是他错觉了。
他失笑,收回目光时忽然瞥见在书房灯光的映照下,幼崽侧脸的发丝末尾有一瞬的光。
不好意思,打扰一下。
陈惊鹤几步上前,走到宿家父母面前,目光紧紧盯着宿黎。
突然的声音打乱了此间的氛围,宿清风跟宿余棠在一瞬警惕起来,连着旁侧的风妖也提起了心。所有人的目光放在陈惊鹤身上,只见他微微伸手拨开幼崽松软的发丝,捉住其中一丝浅金色的头发,目光死死地盯着末端的红色。
宿余棠皱眉:惊鹤先生?
陈惊鹤目光微顿,重新放在宿黎身上,隐隐有些复杂。
他看了一会,偏头看向宿家父母,沉声道:不知二位,可曾听说过返祖?
第26章
返祖?此话一出, 书房内几人都愣在当场。
宿黎微微皱眉,这陈惊鹤再说什么?返祖?
陈惊鹤语气如常解释道:追溯上古,或至更久远的时间,血脉曾源于各方神兽, 或赠与或传承, 代代相承才有如今妖界盛况, 后成妖界百族。而时间久远, 血脉传承至今已不如上古时期纯正, 神兽之血微薄,也令妖族日渐衰败。
但这不意味着妖界再无生机, 近些年来妖界百族内逐渐出现返祖现象,最易返祖的时期便是幼年期。陈惊鹤看向宿黎, 把刚刚发现的发丝拨开宿家父母看,你们且看此处,神鸾鸟族内多为金羽白羽青羽, 何曾出过红羽?不说这点,妖界百鸟内凡出现红羽皆为不凡之妖, 而朱红之羽,仅有
妖界百鸟以凤凰为尊, 朱红之羽便是凤凰的标志之一。
惊鹤大人的意思,是黎崽出现返祖迹象?宿余棠微微一顿:您该不会想说我家崽崽出红羽是因为返祖成了凤凰?
宿清风也接道:惊鹤大人, 我也知道这几年你找凤凰的线索几乎翻遍了妖界, 但你也不能眼花把我家黎崽说成返祖凤凰吧?要知道凤凰朱红之羽, 我家崽崽发呈浅金, 这末端呈红也许是头发干燥了些。
这话可不能乱说。
头发干燥?!陈惊鹤一愣:宿先生莫要说笑,上古时期最后一只凤凰虽原形红羽,但化人形便是白发。
白发?宿余棠一顿:可我族内记载, 从未提及凤凰人形白发一说。再者我家黎崽要真是返祖,也不一定返祖成为凤凰。
宿黎听闻此言,看向陈惊鹤的目光更认真了。
凤凰神山内能见到他的妖族不多,知道他人形白发的妖更少。这人要不是惊鹤,必定跟惊鹤有很大的关系。
宿清风不觉说道:我们知道玄鹤一族都在找凤凰,我们黎崽自幼体弱,灵智更是这几月来才有好转,若他返祖成凤凰,怎会自小体质如此孱弱?
陈惊鹤微微迟疑,浅金发末端带红确实罕见,但宿家人也没说错,返祖的迹象未必就指代凤凰。他太心急了,这些年他无不追寻着凤凰的踪迹,翻阅数多典籍,连着以往凤凰神山藏书阁里古籍都翻了一遍,让他找到一条关于凤凰的线索。
最新章节请到yushuge.vip免费观看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