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让我感谢你,赠我空欢喜(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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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这时,我的泪,才肆无忌惮地汹涌而下。

我喜欢你,也愿意放弃你

有一个人,给过你完完整整的爱情

天快黑了,我们在沙漠里找了一块避风的洼地,拿出自带的煤气罐、锅灶和吃食,开始做饭。起风了,我披上棉衣,深一脚浅一脚地把备胎推上坡地,渐渐推不动,喘口气,啪地跳到一边。它骨碌碌滚回去。再推再滚,我像个女西西弗斯。这样玩了几次,腻了,又向坡上跑,想看更远的景致。可沙漠的天突然就黑了,到处都是一色儿,回头看,只有炉火在闪动。我对着黑的天和黑的地发呆。又想起《情书》里的喊话:“你好吗?我很好。”营地里星罗棋布的帐篷和歌曲已经很远了,远处有车灯沿着沙丘的弧线交会又错过。洼地的另一侧开来三辆越野车,齐刷刷停下,大灯晃得我们什么都看不见。开车门关车门的声响之后,“你们没事吧?!车坏了吗?!”他喊回去:“没事儿哥们儿!我们在做饭!”

车开走了,画面重又单调安静。我深吸一口气,大叫着跑下去。到半山腰,背后突然传来砰砰的声响,我惊得几乎摔倒。转身一看,是烟火。我站在原处看烟火开了又谢,保持着别扭的姿势,脖子都要抻断了。这一朵与下一朵烟火的间隙,炉灶上的水传来嗞嗞的声响,我听见他打了几个鸡蛋在水里,又撕开了面条的包装。那是5月。到达沙漠的那天起了风,赤地千里,戴上太阳镜也要眯着眼睛。返程那天沿途的桃花开了,树木抽出嫩枝,阳光饱满,春风和煦。我们揣着渴望到达一个陌生之地,可惜远方常常“除了遥远一无所有”。所以渐渐习惯不抱希望,不怀目的,像一段空白格。我一直怀念那个夜晚突如其来的烟火,连同沙漠中骑马的爱人和空中飞过的动力伞,是此行的意外之喜。周末我们上了大顶山,我一个人走下浅草覆着的山坡,回头看见一人一车一白塔逆着光的剪影,你站在那儿,望着很远的地方。刚刚下过雨,阴晴交替,青草的气味远近播散开来,云层的空隙中透出的阳光一束束投在群山之间,温柔地穿透了氤氲的雾气。我突然很想大声问你:你爱我吗?

后来我走回你身边,把脸埋进你的胸前。我最终没有提问,就像你也没问我为什么哭了。昨晚翻看沙漠归来发的微信朋友圈,原来我曾写下这样一段话:“如果你没有尝试过焦灼的生活,可以去沙漠,那里有全部的热忱和对热忱的消磨。”

我喜欢你,也愿意放弃你

一个朋友非常喜欢亦舒。她说,亦舒的文字就是有种魔力,人无论在怎样不堪的境遇,读了她的书,都会转好。

我想:她说的转好并非境遇,而是心境。意思是,能解心也能剖心。突然大彻大悟,阴霾散去,守得云开见月明。亦舒式的爱情,给你一巴掌,再给你一颗糖果。你是先挨巴掌,还是先吃糖。这决定你的爱是喜,是悲。

读到这样的句子:等待太久得来的东西,多半已经不是当初想要的样子。的确是这样。比如,喜欢一个人,喜欢久了,倒忘了他被放在心上时的模样。似乎觉得哪里不对,与当初有很大落差。再比如,你跟他结婚,婚前与婚后一定有差别,多半不是原来想要的。和谁无关,其实是心里搁置的感觉变了味。

一切都逃不过感觉。看似不变,其实在变。

从出生开始,供我们选择的时候非常少。父母不能选择,他好或不好,都要学着适应并且顺从。小孩子无从选择,生下他,抚养他,塑造他。也许长成与期望完全不符的样子,但千万不要怪他。而与你相伴的人,其实也是不可选择的。

大概是家庭的缘故,明白想要的必须自己争取。看到邻居小孩子吃巧克力,回家管母亲要。她说,你吃第一块就想吃第二块。第一块可以买给你,第二块呢?不吃,也就断绝一而再、再而三的渴求。恋爱中,对方给一个微笑,会想到拥抱,拥抱之后是亲吻……想要更多身体上、感情上的接触。要得越多,陷得越深。

对人的情感要收放自如。我很爱他,心里知道,不见得说出口。说出口的多半失去真意。现实中听惯了甜言蜜语,固然动听,但是廉价乏味。像批发市场售卖的丝巾,人人戴,都夸好看。他爱你,你不说他也知道;他不爱你,你说出口他也当不得真。

“我喜欢你,也愿意放弃你。”

人生中,你总要先明白什么是放弃,才能明白真正的喜欢是何意。如果一个人说出这句话,他的放弃,比喜欢更珍贵。因为他掏出了心,他是真的爱着,爱到不能再爱,甘愿放弃。无情的话语看似无情,深情非同一般不为人知。如果被人这样告白,是幸福的。

深情是一桩悲剧,可读不可言。我人生的字典里,做到喜欢容易,做到放弃很难。大概因为太执着,太迫切需要。覆水难收,好花难再。这种心情,好比心灰意冷,看不到天上终年不落的星。哀而心不死,一边流泪,一边微笑着说再见。

有鹿的怯心就不能露出虎一般的姿势,因为承担不起勇猛的后果。隐约觉得是爱的,但过去已成过去,太久想不起。故而,喜欢你,也愿意放弃你。爱你的代价既然是耗空,我亦没什么可舍不得了。

阿媚是我在西班牙邂逅的女子,英印混血,在中国出生长大。比我小一岁,经历曲折。我们在海边聊天,看着地中海澈蓝的波浪,孤帆远影,白云如烟。她说,她喜欢有海的国度,海让人想起故乡,想起躺在爱人怀里的味道。

阿媚的母亲是画家,父亲是摄影师。两岁时,父母分手。母亲回国,父亲带着她和一个中国女人结婚,几年后离婚。一年前,父亲意外去世,阿媚辍学开始到处漂泊。她绘画和摄影水平都很高,以此为生,在丽江开了家画廊,找人打理。画架与相机不离身,去过很多地方,阿根廷、新西兰、丹麦、智利……把美丽的风景和行人画在画框里,再做成明信片在当地售卖。相机拍摄的照片经过处理,寄给杂志社。

阿媚的男友是西班牙人,做街头艺术。她带我看他的铺子,挑选手工艺品送给我。她说,男朋友对她而言是需要,她需要他。依靠的人,已经不在。爱的人,永远得不到。那个她爱的人,是她的老师。

“我的中文是他教的,你听,我说得多么流利。但我很少说,因为那个听我说的人不在身边……丽江的画廊为他而开,他永远不知道。”

他们走上青石砌成的桥面,富有哥特意味的教堂在迷蒙的夜色里若隐若现,具有年代的久远感,也因了这样的久远,更加赋予其神秘与庄重的意蕴。两边的路灯一字排开,晕黄的灯光点点闪烁,贯穿桥身,仿若明亮的星河。古希腊的神像在夜风中岿然不动,如同夜祷者倚灯相伴。河水寂寂流淌,任时光带也带不走。她说,我在这里待上不算短的时间,闲来无事就去河边走走。曾经喜欢过一个人。

七年前写下的文字。七年后,拿出来重新阅读。想起这样一段往事,一个二十二岁的姑娘告诉了我她经历的一切。这个未完的故事,终于得到它的圆满。

一个人的爱,需要担当。所担当的一切必定包含承受之外的。让时间去见证,我们无论失去多少、多久、多么深,都要明白这个道理。年华是生,快乐是死,好年华里会有快乐吗?当我们有一次选择,深知为这个选择要做怎样的决定,是能为此赔上的全部。不快乐,也甘心。

有些情只一段,但可以让人活一辈子

她是个坏女人。这几乎是所有认识她的人都认同的事实。坏到什么程度呢?

她16岁就早孕,然后被学校开除。因为有几分姿色,她后来嫁给了一名司机。司机也老实,她便欺负他,后来她和别人私通。

遇到他的时候,她已徐娘半老。不,这还不算完。她命硬,已经克死了两任丈夫,并且都给他们戴过绿帽子。而他则是一个未婚男人,因为家里穷苦耽搁了,等到兄弟姐妹都成了家,他已经35岁了。

她长他5岁,媒人来说媒时,提起她的过去,说:“只要你不介意,我可以给你说说。”

他说:“我不介意。”他有什么?一个修自行车的店铺而已,人又生得难看。她的风流是出了名的,而他的木讷也是出了名的,谁也不会相信他会娶她,谁也不会相信她会嫁给他,但那年的腊月,鞭炮响了,他们结婚了。她带着自己的两个孩子,一男孩儿一女孩儿。他笑呵呵地说:“看我多幸福,还没怎么着就一儿一女了。”他并不介意别人的眼光。

她仍旧是懒、馋,爱打麻将,跑到左邻右舍说是非,和男人眉来眼去,这毛病不是一天两天了,虽然她老了,没人要了,可她还是去招惹男人。

有人去告诉他,他皱着眉头说她:“你要是没事就在家里待着呗。”他没有恼,她先恼了:“你让我待在家里,还不闷死我?去串个门儿怎么了?”他没有再说下去,还是去剥瓜子,这是他最爱做的事——给她剥瓜子。

她最爱的零食是瓜子,一边吃着瓜子一边骂:“以后你少管我,窝囊废!”

她爱骂人,他嘿嘿地笑着听,并不还口,直到儿女都听不下去了,嫌她骂得难听。她说:“老娘混到这一步,还不是因为你们两个兔崽子,如果不是你们,我不会嫁给个修车夫!”

但他还是那样疼她,即使进了门没吃没喝,他也不嫌,家里有个女人总是好的。他做饭,拣她爱吃的做;做熟了,一遍遍到邻居家去喊她吃饭。她总嫌他烦:“催死人了。还差两圈!”两圈打完了,菜凉了,他端下去热,一边热一边说:“别老去打牌了,打一小会儿就得了呗,时间长了对身体不好,你看你的胃,又疼了吧?”

她胃疼的时候,他灌个热水袋放在她肚子上,左手拉着她的右手。有个女人真好,这身子是温热的,虽然不知道疼他,可到底是有女人了。

她也有对他好的时候,骂他贱骨头,八辈子没见过女人。他就嘻嘻笑着:“我就是没见过女人,没见过这么俊的女人。”

这时候,女人就笑了,她去照镜子,果然照着一张桃花脸,但却是老桃花脸了。她已经40岁了,真的老了,年轻的时候打情骂俏,没干什么正经事,到如今找了个知冷知热的人,值了。

前两个男人,为了她的轻浮,打她骂她,她没有改过来,结果第一个喝多撞死了,第二个去游泳掉到河里淹死了。因为长期打打闹闹,他们死时,她只觉得少了个给她挣钱的,甚至没哭没闹。人们都说她心硬,说最毒不过妇人心,她嗑着瓜子说:“哼,谁让我长得美。”

如今美人迟暮了,但她依旧是美。坐在巷子口跟人打牌聊天,大雨天,他推着自己的车子跑回家,有人说:“你男人回来了,快去烧壶热水给他暖暖身子。”她却嗑着瓜子说:“打完了这圈再说。”

连一双儿女都觉得她有些可恨了,可男人说:“让你妈玩吧,她是心里郁闷。”她听了,侧过脸去,眼睛有些湿润,知道这男人是真心疼她了。

不久,男人觉得心口疼,一直疼到上气不接下气。去医院查,心脏坏了,要做搭桥手术。她听了,泼妇似的坐在地上骂:“挨千刀的啊,你怎么得这个病,这不是要我死吗?我的命怎么这么苦这么硬啊?”到现在,她想的还是她自己。

钱是不够的。她趁男人不在家,把修车铺卖了,三万多块,还是不够。她去找亲戚借,因为名声坏了,没人借给她,怕她说谎话。她一狠心,重拾年轻时学的本事——唱大鼓。

她怕人知道,于是买了火车票远走,一个城市接一个城市地唱。如果你在街头看到一个唱大鼓的女人,那就是她了。她不年轻了,45岁了,浓妆艳抹,穿着廉价旗袍,一句一句地唱着《黛玉思春》《宝黛初会》,很艳情的大鼓,一块钱一块钱地挣。

长到45岁,这是她第一次为一个男人挣钱,不,这不是挣钱,这是挣命呢!

一年之后,她攒够了做手术的钱。等她回来时,所有人都发现她黑了瘦了,很多人都以为她跟别的男人跑了。这样的女人,看着自己的男人不行了就跟别人跑呗,很正常。

很多人都这样看她,只有他不这样看她,他说:“她会回来的。”

她真的回来了,带着好多钱,跑到他跟前说:“做手术的钱咱有了,不是我和男人睡来的,是我给你挣来的。”

这次哭的是他。他哽咽着,抚摸着她有了白发的头,说:“疯丫头,怎么学会疼人了?”他一直把她当孩子,一个爱玩爱闹的孩子,甚至她的轻薄他也不嫌弃,他相信自己会感动她的,会让她爱上的。手术做得不成功,半年之后,他去了。临走之前,他拉着她的手说:“下辈子,我还娶你,即使你看不上我,可谁让我喜欢你呢?所以,我到前面等着你去了。”

她扑到他身上大哭:“死鬼啊死鬼,你真忍心啊……”声音如杜鹃啼血,在场的所有人都为之动容,但他到底是去了。

都以为她还会再嫁,都以为她还会再说再笑再招摇着打牌去,但所有的人都想错了。从此,她清心寡欲,吃斋念佛,不再东家串西家串,把从前的修车铺又开了张,自己做生意,供两个孩子上学。

她的心里,从此就只有这个男人,他给了她一段情,一段人世间最美好的爱情。

白天不懂夜的黑

有没有听过一首歌,《白天不懂夜的黑》?那是很多年前,母亲爱听的歌。她有一个日记本,记录当时的心境。一些读过的印象深刻的话、听过的歌,也会被摘录进去。

“你永远不懂我伤悲,像白天不懂夜的黑。”

白天和黑夜,仿佛一对没有交集的情人。黑夜想念白天,白天永远躲避黑夜。

夜晚想一个人,他过得好不好,正在做什么,身边有没有别人。会因为他的饮食习惯改变清淡的口味,即使已经分开很多年。在意自己的容貌,眼角细纹暗示和他分离多久,思念有多久。他有没有想起一个人,看着同一轮月亮,此岸彼岸数着天上的星星。

爱一个人,却不知道如何靠近他。靠近是一种罪,我怎么能允许自己犯罪,唯有离开。

谈过为数不多的恋爱,全部无疾而终。不愿回头,也不愿再想。一个同学在新公司遇到前任,他们成了同事。对我说,一起吃饭,他请你。不知如何回应,推托不去并非矫情,而是不愿再制造重来的可能。

后来,再有人介绍,或者要求复合,都不作回应。即使花时间、耗心力,即使一个人,也不允许和不了解自己、不忠于自己、不珍重自己的另一个牵绊,哪怕是很短暂的一刻。

恋爱的结局要么是分手,要么是结婚。想找到那个与自己结婚的人,如果起初就知道结局不是想要的,宁可从未开始。我知道这条路难走,未必就能走下去,可就是这么固执,就是这么相信。我要的、我等的,是我全部的担当。它值得。

让生命变得更美好,也更独立。爱是锦上添花,不见得繁花似锦。

没有经历爱的人,对爱怀有憧憬是可以理解的。爱是喜悦,但要单纯;爱是美丽,但要质朴;爱是热烈,但要持久。失去其中之一,都不足以抚慰一颗对爱虔诚的心,让它得到平和的质感。我们遇到的人,也许是适合的,也许是中意的,也许觉得他就是对的了……以后遇到更好的,也不会属于我。这正是我们的脆弱之处。你可知道,当你的心下沉,以为自己做出正确的选择时,不过是安慰,逃避现实,逃避孤单软弱的另一个自己。那个自己,是真实的你。

这是母亲说的。没有人能挨过心灵深处的软弱与孤单,爱也许是解药,但其实根本不是。

白天和黑夜只交替没交换,无法想象对方的世界。我们仍坚持各自等在原地,把彼此站成两个世界。

黑夜的孤独忧伤,白天永远不知道。它只看到黑夜的深沉、冷漠,却看不到黑夜为何深沉,为何冷漠。非常害怕和一个人接近,他不是自己,不是母亲和孩子,有着血肉不可剔除的牵系,感情也说不上多么深。现在是,只为相爱而相爱,相识不过途径。愿意,结合,做爱,分开。这之间的过程,眼花缭乱甚至不到一夜。余下的一天、一月、一年……十年,都是分开之后没完没了的争吵、冷淡、挣脱。

不了解你的人,不会在你哭泣时给你依靠的肩膀,不会在你做错事的时候原谅你。他们不会给你宽容与谅解、时间和信任。也就是,他们不爱你。你要的爱,是像白鹭一样双宿双飞,像青石一样风吹不变。你是白天,你的情人就不会是黑夜。黑夜有黑夜的守护,也许是星辰,也许是微风,也许是酒醉迷路的归人,却不是你。

年轻时,凭直觉去爱,莽撞糊涂,不计得失。经历爱情宛如经历一场尘世的历练。看得见高空也要丈量脚下的大地,走出的步子收不回来。那些消失了的温柔渴慕,丝丝缕缕,日月也泛起光阴。

拣选可爱的人,不降爱的质地。前提是,我与你,我们彼此体谅,彼此宽容,彼此接纳,彼此亲近。烟花在高空绽放,那么炫目迷人,仿佛全世界都是它的幻影,美丽得不真实。炽烈的感情、燃烧的欲望,都要归寂。白天是要进入黑夜的,我们的情,从一个人过渡到另一个人,由我至他,不多也不少。

这个世界有多冷,你不是不知道。像蜗牛一样蜷缩,有柔软的肉身,有防备的姿态,偏偏没有敞开接受光的心,也就错过了春风与共的美景。多么可惜。

她对我说,你该明白,我们一生至少爱一个人,至少有一次爱的选择。无所谓对不对,错的也当是对的。在此之前,擦亮你的眼睛,像在黑夜里寻找光明一样,他是你余生对生活的希望。

以后你要爱人,要成家,要离开……而这些,正是我唯一想对你说的。

爱情的迷人之处,不是风花雪月的眼泪,而是细水长流的微笑。要学会微笑,微笑着走进一个人的心。黑夜再黑,也有月光,又有何惧。

你说最爱我的那几年,不过如感染一场霍乱

“我对死亡感到唯一的痛苦,是没能为爱而死。”——加西亚?马尔克斯,《霍乱时期的爱情》

前几日,又见证了一对情人的分手。我已经不知道他们彼此相爱持续了多久,可能是三年,也可能是更久的一段时间。分手原因也是和自己极其相似的异国之恋,仿佛这种感情在一开始就注定要以一种破灭的形态收场。

爱情是最困难的事,毕竟面对着的是另一个完全无法掌握的个体。爱情是最奇妙的事,有的人是一秒,有的人是一年,有的人会在自己的人生逐渐走向终点时,才对身边的那个人呢喃一句:“哦,想不到爱你竟然成了我这一生的宿命。”

太过深情即一桩悲剧,必须以死来句读。初见时不受掌控的心动,后来的执着也许只是因为求之而不得,而最后的放弃是为习惯和顺从。没有什么样的幸福,能比得上让我和岁月一起见证你逐渐老去的容颜。或许我会在你不知晓的幽深角落安静地驻足,倾听时光哗哗流逝的声音,在这一瞬间发现,我们共有的记忆终于长成一棵参天大树。

这段时间偶尔能有空闲的时候,我开始读加西亚?马尔克斯的《霍乱时期的爱情》。平心而论,马尔克斯的这部作品并不如《百年孤独》那般能够仅凭一段开头就令人魂坠其中。马尔克斯放弃了自己最擅长的魔幻主义手法,公然选择了“爱情”这一被无数人传唱的老调作为小说中心,还采用19世纪欧洲艳情小说的体裁格式,试图用一脸严肃来告诉我们:“世界上没有比爱情更艰难的故事。”

故事的剧情其实用一句话就能概括:一个男人爱一个女人爱了五十三年,才如愿跟她同床共枕,并且他的爱,在其有生之年还将继续下去。

“我等了你五十一年四个月零八天。”花白头发、弓腰驼背的男主角弗洛伦蒂诺站在阳光明媚的客厅里,颤巍巍地开口。和单身母亲生活在一起的这个男人,心思细腻而敏感,五十一年前宿命的一眼是他一生苦痛的开始:费尔米娜,费尔米娜,那一个有着亚麻色长发的迷人少女,从此在他的心中扎下根、长出叶、生出刺、开出花,如此娇艳——也带来无比清晰的伤痕。

“爱情不过是个幻觉。”美丽的女主角费尔米娜总是这样说。某一日在人声鼎沸的集市,蓦然回首再见到年少时疯狂爱慕的面孔,她突然失去了所有感觉。“就是这一刻,我觉得我不再爱你了。”她决然离去,剩下呆立当场的弗洛伦蒂诺,仿佛从天堂直落地狱。这种流逝,这种由时间或者性格造成的流逝,连神也不能挽回的流逝,让那些心心念念以为可以永远的承诺可笑得像个谎言。

那其实只是漫长一生的开始。费尔米娜结婚、怀孕、生子、儿女成群,都是和另一个男人完成的;她的微笑、她的哭泣、她的恼怒、她的娇嗔全部为另一个男人绽放,与弗洛伦蒂诺毫无干系。最快乐的事,就是弗洛伦蒂诺借着镇上公众活动带起拥挤人群的掩饰,远远地、肆无忌惮地欣赏她娇美的容颜;最多最多,在擦身而过的时候,脱下礼帽轻轻说一句:晚上好,乌尔比诺太太。这是在半个世纪的守望里,他唯一还有勇气说出的话。

你能理解失去一段爱情的感觉吗?

是清晨将醒未醒那缕梦的惆怅,是黄昏茫然失措那无奈的寂寥,是午夜无法成眠那清醒的阵痛。小说看到差不多一半的时候,我耐不住性子去看改编的电影。电影里的南美洲很漂亮,想象中的燠热、闷湿、鲜艳和浓烈全都刻画出来,那正是马尔克斯笔下巫气弥漫的南美洲。令我印象特别深刻的是女主角尖薄的五官,随时随地像一只受了惊的飞鸟。

前四十分钟里,她与男主角之间的爱情也完全像一种孩童的游戏——两人一见钟情之后便开始书信往来,乃至发展到私订终身的地步。那个晚上她又无知又热烈,却还有那么一点点矜持,她答应他的求婚,说:“好的,我会嫁给你,只要你答应不逼我吃茄子。”呵呵,真的是初恋,竟然相信自己会与第一个爱上的人结婚,那么草率,但是那么真诚。

之后,果不其然,女子毁弃婚约,在人人自危的霍乱时期,嫁给了一个生活有保障的医生。

在片中,已为人妻的女主角曾说:“他不是一个人,他是一个影子。”

五雷轰顶的爱情,真可以令一个人的灵魂出窍,从此远离肉体。

凡遭此劫者,终其一生都只是徒具人形的影子。

影片的结尾部分十分温暖,那时他和她都已是年逾古稀的老人,各自拥有一具垂垂老去的躯体。在寂静的内河航船上,淡薄的夕照里,他们缠绵床榻,享受着迟来了五十年的、抱憾的温柔,船头还特意挂起黑黄旗帜谎报霍乱。

没有什么可以打扰他们,连时间和死亡也不可以。

4

如果人生是不倦的迷宫、一团混乱、一个梦,那么马尔克斯笔下的爱情就是一曲乐音、一声细语、一个象征。

马尔克斯心中的爱情散落在常常吹着猛烈的东南风、在黄昏扬着细雨的南美洲,在随着岁月悄悄流逝却又永恒不灭的布宜诺斯艾利斯。

他的爱情在所遇到的相识或不相识的街巷里,在沉重的黑铁的屏门后面,在一双双随着人事打磨而空洞无神的瞳孔后面。

他的爱情在黎明震颤的瞬间,挣脱普遍而深邃的黑夜,显出没有轮廓的依稀的图像,在白色的天光里看上去反而惊愕又冰冷。

“乌鸦的幽冥”,我想起希伯来人用这样的比喻来称呼傍晚的开始。

在某一个傍晚我遇上了你,我试图走近你,用我所有的黑暗、困惑、失败来打动你,从此颓废的生命里遭遇了忐忑不安的际遇,还在荒凉的爱情里偏偏开出了那妖娆痛楚的花朵。

我滑下你的暮色如厌倦滑下一道斜坡的虔诚,年轻的夜晚像你的一片翅膀。

你是我们曾经拥有的布宜诺斯艾利斯,那座随着岁月悄悄溜走的城市。你是我节日中看见水中倒映的星星。

时间中虚掩的门,你的面容朝向更轻柔的往昔。

黎明的光,送出的早晨向你我走来,越过甘甜的褐色海水。在照亮我的百叶窗之前,你低低的日色已赐福于你的花园。那日色被听成了一首诗的城市,拥有照耀你全部光霞的街道。

一切的爱情故事里都有生活,有死亡,有清醒,有遗忘,有你我全部的人生。哪一张弓射出我这支迷失的箭?目标又是哪一座没人敢到达的高山之巅?

在人生的漫漫旅途中,我们漫不经心的每一步,都在迈过别人的各各他(传说是古代犹太人的一个刑场)。此时的你就是那些不曾生活在你的时代的人们具体的延续,而别人将是你在尘世的不死。今天所记忆的,就是明天会遗忘的,就是未来无从追忆的。所以,清醒恐怕是另一场梦,梦见自己并未做梦,而睡梦不过是夜夜归来的死亡。可是,我想知道,你在尘世的生活里是否亲身拥有过一场爱情?你推开黑铁的屏门走进一个房间,有一个好姑娘——她拥有女人特有的宁静与高傲,有胡亚罗斯的深邃,更有聂鲁达的深情。她暂时属于你,在这日显疲倦的人生中。

你们沉默着,身体又如火焰般颤抖。倘若万物都有结局,有节制,有最后和永逝,还有遗忘,谁能告诉我,在这段爱情里,是谁接受了你无意中永恒的告别?

十字路口又向你敞开远方,某一扇门你已经永远关上,某一段路你已永远无法回去,是否还有一个人、一段时光在徒劳地为你等待?

当你用尽了岁月,岁月也用尽了你,你是否还真的认为流逝的时间算不了什么?你是否还记得在你们的爱情之中,曾经有过一个顶点、一次狂喜、一个值得永远铭记的傍晚?

那个闷热的夏天,黄昏里的你低下头,在我的耳后轻轻吐出的话语,仿佛一片悬浮着的、温柔而又悲伤的羽毛。

“多年以后,如果我在一片遥远的旷野眺望,在彼此名字也听不真切的大风里呼唤你,你会不会如约前来?”

我说:“会。”

我最害怕的事,是我最终没有嫁给你

我在家复习职称考试,郭大打电话跟我说晚上和几个朋友聚聚。傍晚打扮停当走出门,风比我想象的要冷一些。昨晚给一个左右为难的姑娘打电话,她问我跟郭大先生是怎样在一起的。我讲给她听,同时觉得那是很久以前的、别人的故事。她说:“你们现在很好啊。”

是啊,是很好啊。“可是也真的付出了很多。”

现在身边任是谁一脚跌进爱河,我都仿佛迟暮的名媛,千帆过尽,见怪不怪,只那么静静地看着,没什么波澜。付出,是我自己,也是他。我们都变了很多。平时我绝不是爱煽情的人,我喜欢打哈哈。郭大也很少说什么动情的话。有一次吃饭,他起了个头儿:“我半生漂泊,自由惯了,没想到这个岁数认识你了,就稳定……”我赶紧说了句什么,打断了他的话。不喜欢酒桌上的掏心掏肺,因为说得不好,显得轻佻;说得太好,我鼻子一酸,就要掉眼泪。进了饭店是他在对我招手,笑起来还挺萌的。我坐到他身边抢他的手机玩,两人打闹起来。手机终于被我抢过来,没有半分钟就电量不足自动关机,不过我还是看到了手机壁纸,是我的照片。席间,一位一年前丧偶的先生说了几句煽情的话,表达对过去的追悔跟对未来的憧憬。当时我正跟身边的某嫂子聊天,听得不很真切,但也听到一些。回家的路上,我逗郭大:“要是我死了,你不能像他那么伤心吧?”

“不能。”被暴打了一顿之后,又更正,“我是说不能不伤心!”

“伤心也憋着,别在酒桌上跟人家晒,我泉下有知也不会高兴的。”

“我那哥们儿人挺好的。”

“我没说他不好啊,就是不喜欢那种表达方式。”

“放心吧……我表达能力这么差,没人家那么会说。”

“嗯,也是。”我点点头。先前大家从饭店出来,说要去K歌,路上前后走起来。郭大一直跟一个朋友谈工作上的事,我走在他们身后。这一幕让我想起过去那许多年,饭局结束,我都是这样默默随着几个聊着天的男人走出来。此时的我最保有一双警醒的眼睛,默默不语地端详某个可能成为我终身伴侣的男人:就是他了吗?就是这个人了吗?

过去许多年里的我,从来没有给过自己一句肯定的回答。搞不好还会莫名就心有不甘,觉得不能这样下去了,必须马上谈谈分手的事;有时候又突然感到这人很陌生,似乎自己完全可以回身冲另外的方向走。女人的决断往往果断而冷情,是就是,不是就不是。某嫂子大概以为我落寞难当,停下来等我,一起向前走。斑马线,郭大跟他的朋友走在前头,我们几个被隔在红灯的这一边。我用眼睛去找他,看到他也回头在找我。喝了啤酒走肾,在路上无处可寻,就去路边的网吧找卫生间。我走出来,看到他已经站在网吧的玻璃门外面晃膀子。网吧大厅的地砖很滑,我穿了高跟鞋,走得慢。郭大笑起来,伸出手臂冲我做奇怪的姿势和鬼脸,很开心的样子。我想起刚才跟某嫂子吐槽他总是嬉皮笑脸,让人心里没底。某嫂子说:“你别看他这样,他心里有数……我们多少年都没看他这么认真地对哪个女人了。”

当下这个男人,隔着一扇通透的玻璃门对着我挤眉弄眼。他那么开心,即使心里压着很多东西;他想让我也开心,而我只消看到他,就会开心。突然涌出的情感亲切多过激越:面前的这个男人,是我的爱人、我的家人、我这一生最好的朋友。

一人分饰两角

卓羽言最近有点烦。她感觉自己的生活像出演着一部编剧拙劣的肥皂剧,演技平平的自己则被逼出任女主角,如此还罢了,更要命的是,在这部看不到尽头的无聊剧集中她必须一人分饰两角。卓羽言最近有点烦。她感觉自己的生活像出演着一部编剧拙劣的肥皂剧,演技平平的自己则被逼出任女主角,如此还罢了,更要命的是,在这部看不到尽头的无聊剧集中她必须一人分饰两角。同事三三两两的跟她说再见,提醒着她下班的时间到了。她走到总经理的办公室门前,在她举手要敲门的一刹那,肖云中拉开门,两人撞了个满怀。“肖总,还有别的事情吗,我要下班了。”

“没事了,你走吧,再见。”平淡得不能再平淡的口气。羽言收拾好桌上的东西,来到电梯口等电梯。电梯真是一个有意思的东西,能将一座摩天大楼夷为脚下平地,在高层建筑里办公的人永远不能从楼梯的角度来感受它的高度。而且它还有一个神气之处:短短的几十秒钟时间却能听尽人间悲喜。叮——咚——电梯来了。羽言走进去。“哎,这次韩日世界杯不知道我家那位又会怎么样折腾,上一届是搞得家里一塌糊涂。”

“是呀,你说起世界杯,我倒是想起一件趣事,上一届世界杯,刚好我公公去世,我老公兄弟三人在家守灵,遇上一场精彩的比赛,兄弟三人拍桌子敲椅子吵成一团,我婆婆实在看不过眼,走出来对兄弟三人说:‘你们能不能轻一点儿,你爸刚死’。”

叮——咚——电梯到了一楼,羽言回头看了一眼说话的人:毫无特色的两个女人。走出写字楼,羽言突然不知道要去哪里,要回哪个家?要如何面对何平?

何平。人如其名,何其平常的一个人,在茫茫人海里,这个何其平常的人跟很多人一点关系也没有,但是对她卓羽言不一样,在她身边他是一个有实实在在身份的人,是她众所周知的男朋友,是她认识三年、同居两年的男——朋——友,他们对彼此的朋友家人都了解得如自己一般,很长一段时间,她曾将他视为生命之船停泊的最后港口。羽言看着脚下有两块细小的石块,她用右脚将它们各自踢开,以石头的远近来确定自己即将去的地方。结果,是那块名叫肖云中的石头跑得更远。她扬手叫了一辆TAXI,汽车平稳地驶向如同黑色缎带的内环公路,在城市东郊的一个花园小区停下来。羽言穿过小区的儿童游乐场,几个天真不解世事的漂亮宝贝在那里尽情的嬉戏,不远处是守候他们的年轻妈妈。唉,这每个妈妈身上不知道都有怎样的故事,就像她一样,羽言暗暗地想。掏出钥匙打开门,这是一套装饰颇为精巧的两居室,羽言换上凉拖进了浴室。胡乱地煮了个快食面,羽言打开电视机,一个一个换频道,不是广告就是肥皂剧,无趣之极。蜷缩在沙发的一角,羽言沉闷地点燃一根烟,是烟蒂淡绿淡绿的那种,中文名翻译过来叫“寿百年”。真是的,抽烟还怎么可能长命百岁呢?

她拿出手机拨了一个电话给何平告诉他自己要加班,太晚不回去在公司宿舍住。何平一如往常叮嘱她要注意身体,要早点休息。羽言最恨这一点,为什么何平永远不会怀疑她的所做所为!

关掉电话,门口发出声响,只有一个可能:肖云中回来了。今天他怎么会来?羽言并没有告诉她自己来了这里。“哎,小言,你怎么来了?”肖云中走进客厅,有些意外地问。“我就不能来?我想你来追寻你的气息不行吗?”再娇媚不过的声音。只要是在办公室之外的地方,羽言对肖云中的语气永远保持这种娇媚,这好像是肖云中激发出的属于她的一项特异功能。肖云中微微一笑,走过来给她缠绵的一吻。羽言在这种熟悉的气息之中眩晕:肖云中永远都会给她这种感觉,也只有肖云中能给她这种感觉。这就是为什么她一直在这出肥皂剧中一人分饰两角的原因之一。“你今天怎么来了,太太出国了?”羽言调侃他。“我闻到了你的味道。”又是微微一笑,这是一个成熟且又成功男人的招牌,自信的,微笑的。电视里正在播放一出肥皂剧:成功的男上司爱上了她的女下属,女下属正在和他的妻对峙,背景是情调优雅的咖啡厅。肖云中调换了频道。“晚餐吃什么?”

“快食面。”

“我还没有吃,陪我出去吃点东西。”

“不嘛,人家都换了睡衣了,冰箱里还有吃的。”羽言盯着电视屏幕撒娇。“多大了还撒娇,不害羞的丫头。”肖云中一把将她抱起来,“最近又没有好好吃东西,轻了。”

羽言乖乖地换好衣服:“你不知道你更老啊,你看你的皱纹,小心哟,要拉皮了。”

“你没听说过,男人四十一枝花,我现在还是含苞待放啊!”

肖云中的宝马载着他和羽言离开小区,又将他们载回来。这一夜,羽言靠在肖云中的怀里甜甜入睡,她甚至没有想到何平。清晨的阳光洒进房间,羽言洗漱完毕走出门口,肖云中已在楼下等候。汽车驾驶到离公司约三公里处,羽言离开宝马拦了一辆TAXI。“卓羽言,准备一下,十点钟通知各部门经理开会。”平淡得不能再平淡的口气,肖云中将一叠文件交给羽言。面对他如此精湛的演技,羽言有些气馁,有时候,有些时候,她真希望同事能看出些什么,或者能传些不好听的绯闻到她耳里。但是人们似乎永远都不能将正经的肖云中总经理和她这个还算规矩的小秘书卓羽言联系起来。唉,这样也好,相安无事。十点钟,会议室,灯光通明。根据羽言的经验,这是一个不太重要的会议,只不过是总结前一段时间存在的问题和寻求解决之道。羽言边敲打电脑记录着会议纪要边胡思乱想。卓羽言、何平、肖云中,一人分饰两角。这些字眼不停的在她脑海里跳来跳去。十二点,会议结束,羽言回到座位上整理着会议记录。桌上的电话铃响起。是何平。“阿言,今天是妈的生日,晚上过她那边吃饭,下班时我来接你。”

“噢,不。”羽言本能的反应,她如何能前一天跟另一个男人上床,后一天去拜见公婆。“怎么了,阿言,你有事是不是?你协调一下嘛,今天是妈的生日啊。”

想不出更好的理由来拒绝,羽言无可奈何地挂上电话。每一天重复的动作,羽言走进电梯,走出写字楼。何平已经等候在天桥底下,羽言一眼便看见了何平的摩托车。人逢喜事精神爽。何平穿得很整洁,气色也很好,毫无疑问,他是一个孝子。“婆家”早已聚集了一大群人,似乎都在等他们了。羽言递上何平准备好的寿礼:“阿姨,生日快乐,寿比南山!”

“妈,生日快乐,看看喜欢不喜欢我和阿言的礼物。”何平妇唱夫随。“喜欢,喜欢。”婆婆大人拉住羽言的手笑得合不拢嘴。“阿平、阿言过来拿红包了。”公公满脸慈爱。哦,好一幅人间欢乐图景,为什么自己不好好珍惜。羽言痛苦地想。切了蛋糕、吃完饭,回到家里已近十点。何平打开电视机搜索体育节目。“阿言,你先冲凉、休息,我再坐会儿,衣服放在洗衣机里,我来弄。”两年如一日,这个何其平常的人始终保持着一颗疼爱她的心。她卓羽言实在是找不到什么理由来伤害他。这就是为什么她一直在这出肥皂剧中一人分饰两角的原因之二。洗澡时,羽方擦了一遍又一遍的肥皂,一遍又一遍地在心里咒骂自己。羽言突然想结束这种生活,走出来坐在何平的身边。“何平。”羽言鼓起勇气。“嗯。”何平盯牢电视机。“何平,你爱不爱我?”羽言心口不一。“当然。怎么了,阿言,你今天有心事。”何平将目光调转过来。“噢,不。”羽言的掩饰实在糟糕,“如果我有事瞒着你,你,会不会原谅我?”

“怎么可能呢?阿言,我相信你,你不想说的事自然有你的理由,你想告诉我时再告诉我就好了。我们在一起这么多年,我信任你,理解你。”

“哦,何平。”羽言在心里低叹,下文却再也说不出口。“早点休息吧,明天还要上班。”羽言转身走向卧室。“阿言,你是不是遇到麻烦了?有心事?”何平的声音追随她进了卧室。“没有,我只是想看看我在你心中到底有多重。”羽言灿然一笑。“傻妹。”何平又将目光调转向电视屏幕。接下来好一段时间,羽言平平静静的工作和生活,已经好长时间不去东郊那个花园小区了,也有好长时间不跟肖云中对视。下班了要么就约上女友吃饭喝茶逛街,闲闲散散地聊些最近的八卦新闻;要么就回到她和何平的家,做着柴米油盐的平常夫妻。她甚至想这样慢慢了断与肖云中的关系,毕竟那是一个遥不可及的男人,这样的男人只适合出现在梦中罢了。她想找个时间把钥匙还给肖云中。九月,一向是公司的旺季,工作忙碌起来。“卓羽言,准备一下,明天出差上海,带上这些资料。”肖云中的吩咐声。羽言订了两张机票,又打电话到上海的分公司告知肖总经理的行程安排。飞机起飞了,载着她和肖云中飞向另一个城市。如果在一个月之前,这将是她期望并且乐意的一次行程。羽言动手系安全带,肖云中伸手过来帮她。空中小姐穿来穿去端茶送水,羽言要了一杯咖啡静静的望着窗外的白云。肖云中?云中?这云中似乎什么也没有。“小言,今天很安静啊?”肖云中微笑地看着她。“哦,有些累了。”羽言的声音娇媚中略带有疲惫。肖云中为她理了理头发不再出声,开始闭目养神。繁华的上海。羽言拖着行李箱跟随肖云中入住酒店,接下来是紧张的工作安排。忙碌的一周转眼即过,最后一个晚上的时间,是肖云中送给她的礼物。“今天想去哪里?小言。”肖云中轻轻揽着她的腰。“东方明珠。”

肖云中微笑。于是他们去看那第一千遍的东方明珠。坐在东方明珠的咖啡厅里,整个城市的景致一览无余。“上海,真的很美,很迷人!”羽言低声感叹。“你也很美,很迷人。”肖云中凝视着她姣好的面庞。走出东方明珠,黄浦江畔和风习习,三三两两的行人,甚至还有身着旗袍的女子,女子曼妙的身姿和款款的脚步仿佛在演绎着旧上海滩的故事。羽言靠着江边栅栏,掏出那串钥匙,放在肖云中的手中。肖云中接过钥匙,却让它轻轻坠入江底。“你?”羽言惊诧。肖云中将羽言紧紧揽在怀里,吻她,喃喃而坚定地低语:“你是我的,我不许你离开我,不许,不许。”羽言再次在这熟悉的气息里眩晕,眩晕……

回到她所在的城市,羽言的生活继续上演着一人分饰两角的肥皂剧。她分辨不出肖云中与何平之间她到底爱谁?一边是长久实在的幸福,一边是无法抵挡的眩晕,一边是说不出口的伤害,一边是摆脱不了的诱惑。羽言在夜里恶狠狠地咒骂自己。圣诞节来临,羽言收到了两份礼物:一份是何平的钻戒,一份是肖云中的金卡。“阿言,我们结婚吧。”何平诚挚而平实的声音。“爸、妈也催问我们怎么还不结婚。”

“何平,再过一些日子,好不好?”羽言的语气有些不稳定的恳求。“为什么?我们还不够了解吗?我会一直像现在这般疼爱你的。”

“哦,不是,不是,何平,再过些日子好吗?”羽言的恳求越来越重。“阿言,你是不是真的有什么事情隐瞒我?你爱上了别人?”何平的语气有些恐慌。“阿言,你?”

“哦,不是,不是,过几天放假,我想回家看看妈妈,跟她商量商量,”羽言憎恨自己的谎言,“结婚的事我们再说,好不好?”

“阿言,你要是离开我,我会恨你,永远恨你。”何平的语气像受了伤害。“哦,不,不。”羽言再也说不出第二个词语,她轻轻地抱住何平的头,让他靠在自己的胸口。元旦节来临时,公司放假三天,羽言对何平说自己回了老家看妈妈。她躲进了东郊花园小区的那套两居室里。她知道肖云中不会回来,他要利用这个难得的时间陪着妻子和女儿,享尽齐人之福的他不能放弃天伦之乐。羽言要利用这个时间好好想一想,她在这一剧集里扮演角色太久,她已经太累太自责,她要好好想想如何摆脱这种一人分饰两角的生活。在最后一天里,羽言决定:离开。离开何平,离开肖云中,离开这个城市。假期结束后,羽言没有回公司上班,肖云中联系不上她。次日,报上有新闻登出:“东郊大案,红颜命陨”。报道指出东郊某高级住宅区发生的抢劫命案。死者系一年龄25岁的女子,该女子是本市某某公司职员,声誉良好,容貌秀丽,据警方推测这是一起入室抢劫杀人案,目前此案正在调查之中……

那套两居室的房产证上写的是卓羽言的名字,没有人知道她和肖云中的关系。两个月之后,报上跟踪报道这起命案有了结果。原来这是一个犯罪团伙,他们在其他地方作案时被捕,同时交待了这起命案。情节极其简单。原来,他们了解到东郊这座花园小区住的大部分都是大款的小蜜、二奶或私生子。觉得比较容易得手,观察了几天之后发现羽言进进出出始终只有独自一人,便决定从她下手。原来只想入室偷窃,后来却被羽言发现,面对羽言惊恐的指责,他们一不做二不休,干脆将羽言杀害,可怜一个如花似玉的弱女子,如何能抵挡得了强匪的袭击,终于是“揉碎桃花红满地,玉山倾倒再难扶”。

羽言就这样离开了何平,离开了肖云中。甚至来不及给任何人留下只字片言,也来不及告诉任何人她的最终决定。她终于用付出生命的方式结束了这出一人分饰两角的肥皂剧。何平对于羽言的突然离去不知所措,对于羽言离去的方式更是深感痛苦,甚至他从来不知道羽言还有另一种生活方式,没有人能给他任何一种合理的解释,而他自己则想到头痛也找不到原因。因为,他始终不愿意触及羽言曾经背叛过他的可能性。于是他每天下班之后来到羽言生前工作的写字楼对面那座天桥上,凝望那座高不可攀的大楼便成了他惟一怀念她的方式。而此时,肖云中也静静地站在落地大窗前看着楼下的车来车往,回想羽言的一言一行、一颦一笑和她特有的娇媚的声音。

“我想你,来追寻你的气息不行吗?”羽言如是说。羽言的座位上始终空空如也。叮——咚——电梯来了。“真可惜,羽言那么可爱的女孩子,生命脆弱得叫人伤感。”一个年轻的女性声音。“是啊,公司这几天张罗着给肖总招聘秘书呢,听说来的那个女孩子有点像羽言的样子啊,你说会不会……”另一个年轻的声音。肖云中跟在她们身后走出电梯,没有让他公司的员工看见他。在写字楼前的天桥上,肖云中与何平擦肩而过,只是,他们谁也不认识对方。

当爱情只剩下一百步

我和你背对背开始往前走,我们说好当我们走到第一百步的时候再回头,如果还能看到对方,我们就忘掉以前所有的不快乐,重新开始;如果看不到彼此,就一直走下去,永远不再回头!

当我走出第一步,有一种叫悲哀的东西漫过心底。我们的爱情之路只剩下九十九步,我们怎么走到了今天这一步?曾几何时,我们一起在雨中漫步,衣服湿了也不觉得冷;曾几何时,我们在雪天里哈着热气吃冰激凌,当人们投来惊异的目光时,我们哈哈大笑。我已走过二十步,你呢?我好想回头看看你,看看你是不是一样和我步履维艰?你还记得我吗?你教我学计算机的时候跟我说过,编程时会遇上一种情况叫“死循环”,进去了就出不来,你说你对我的爱就是死循环,当时我很感动。我走到五十步时,有个卖烤红薯的老头问我要不要红薯,我摇了摇头,他就推着车子走了。为何他不再多和我讲几句话?那样我便可以停留一会儿,不用再走下去。八十步已然在我身后,你是否也在想我们前一段不愉快的日子?我们为什么要为一点点小事而天天争吵?我一对着你哭,你便心乱如麻,烦躁不安。然后,我们都无端地说出一些互相伤害的话。终于有一天,你对我说:“我们不能再这样下去了,不然都会被折磨死,分开吧。”

九十九步了,我艰难地抬起沉重的脚,迟迟不愿放下。我怕放下回头,就再也看不见你;我怕放下脚,将永远失去你;我怕放下脚,我从此再也没有幸福可言。可是,我的脚终于落下了,泪水也顺颊而下。我不想回头,也不愿回头,我控制不住自己,蹲下痛哭起来。突然,一双宽大的手抱住了我的双肩,我回过头看到了你,看到了你充满了深深自责和浓浓爱意的双眼。我扑进你的怀里,哭着说:“我不要再往下走了!”

你把我紧紧抱住,轻轻抚摸我的长发:“我永远不会再让你一个人走。其实,我一直走在你的身后,一直在等你回头。”

有些事一转身就是一辈子

“有些事一转身就是一辈子。”

读《半生缘》很能体会这句话。沈世钧与顾曼祯是一对恋人,相爱半生缘分尽,余生用来想念和忘记。

都说想念不如相见,却觉得,与其相见,不如埋在心底想念。想念是静好的绵长,相见是突然的惊诧。分手无须再见,不过是徒增伤悲,道一句,只是当时已惘然。如果我们不能以强大的心智征服自我,就不足以征服爱情。

一直在想,一个人怎么能够勉强自己与一个不爱的人在一起,而要和爱的人分离。命运弄人、身不由己之外,其实是内心不够强大,爱得不够彻底。倘若爱,就一定不惜一切,即使只有万分之一的机会。不要心里想着不舍,嘴上说着放手,那都是借口。就像没有人不会为梦想孤注一掷,没有人不会为爱去牺牲、去付出、去争取……去渴望得到回应。

所以,我说世钧是懦弱的,他注定得不到所爱的人。曼祯是可悲的,一句“回不去了”道出半生缘尽,半生无缘。即使多么相爱,也不过如是,在怯弱的心前止住了脚步。他们是乱世里一对再普通不过的男女,却也有着各自的传奇,各自的悲哀。

我喜欢大江大海里注定分离与遗忘的故事,喜欢乱世。这也许是因为有一颗颠沛流离的心。爱是一种遇见,注定要别离。不要为遇见而庆幸,同样的,不要为别离而伤悲。那句话叫作:世间所有相遇都是久别重逢。离别注定了重逢。只是,我们要与不同的人告别,再与不同的人相见。独立原地,千言万言,人来人去,湮没无痕。

记得曾经写过一句话:灵魂深处的痛苦与绝望,往往在于心的封闭,无法对别人慈悲。爱也是如此,放弃一个人,不到山穷水尽的地步就是把心封闭了,无法对爱慈悲。有时候很希望成为一个慈悲的人,有时候却痛恨慈悲。我知道,慈悲不是滥情,可爱情的国度,永远没有慈悲。

“你问我爱你值不值得,其实你应该知道,爱就是不问值得不值得。”

小时候的天才梦,有一天变成爱情梦。天才梦实现了,爱情梦永远不会醒来。想起《色?戒》里王佳芝凄绝的眼神,想起她凄绝的笔调,不免怆然。现实里,再也没有这样的爱情了,也不会再有这番过尽千帆的心境。爱情成了速食品,盲目吞咽,过度消食。也没有一个人,值得我们耗尽半生、一生去等待、去记得,心甘情愿,不问值不值得。

秩序在更替,情爱在漠然。人与人之间,既不亲爱也不互重。

当然,执着的人、不放手的人最先受到伤害。谁无情、谁抽身,谁就有主宰和决定的权力。主宰这场爱情的轮回,决定这场爱情的走向,是一意到底还是陌路殊途。往往是,沉浸于一段有始无终的爱情,自责不已,不后悔遇见,不后悔相爱,偏偏后悔错过,不可能重来。

喜欢有情的人,有情未必终老,无情注定夭折。有情的人比无情的人可爱,尽管有时候他们很脆弱。

《半生缘》里一个特别的词是幻梦,其实缘分何尝不是幻梦。我们习惯依赖人,在别人缔造出来的幻梦里想象虚假的一生,美好且觉得这就是真实的人生。爱情是一面镜子,镜中人不是爱的人,而是自己。与自己对照,你会发现,原来那些失败与遗憾都是自己造成的,由此变成了不幸。

有人说,爱是经不起想的,想得越多,伤就会越痛。人的一生中,经历刻骨铭心的爱情,一见钟情也好,两情相悦也罢,陪自己走到最后的,却是一个毫不相干的人。这一路上,被欺骗、被愚弄、被伤害,坚持至放弃,以至于错失成隐隐作痛的回忆。真正需要强大的,不是看似坚硬的外壳,而是软弱残缺的心。

如果缘分被拆散成两半,半生给予深爱的人,半生要留给自己的心。

夜阑更秉烛,相对如梦寐。深夜读着张爱玲的文字:“雨声潺潺,像住在溪边。宁愿天天下雨,以为你是因为下雨不来。”

“二十年前的影片,十年前的人。她醒来快乐了很久很久。这样的梦只做过一次……”这是她的《小团圆》。何尝不是自己的“半生缘”。

有些事一转身就是一辈子。年轻时,我们以为放弃的只是一段感情。后来才知道,那其实是一生。

曲终人散

水色一生中惟一一次的恋爱把她给毁了。她说,青衣,记住,所有的男人他们最爱的人是他自己。这句话我用生命去记住。

水色一生中惟一一次的恋爱把她给毁了。她说,青衣,记住,所有的男人他们最爱的人是他自己。这句话我用生命去记住。水色租房之前我和路蓝以及可可租住在那套三居室的套房,可可出嫁之后,我把空出来的房间招租,水色便成了我们三人组的新成员。刚搬来的那天是个阳光明媚的仲夏,她只带着两袋行李,和一棵风信子,瘦削的身子站在楼梯口按门铃。门铃的开关正巧坏了,我趿着拖鞋嘟囔着从七楼急匆匆下来,她悠闲地坐在行李上,修长苍白的指间夹着根紫罗兰。听见开门的声音,转过头轻描淡写地看了我一眼。那一道灰飞烟灭的眼神里,我突然就知道了这是个有阴影的女人。水色并不爱说话,有时候和我一起坐在阳台上乘凉,就递给我一根烟。她用烟说话,心情好的时候她抽紫罗兰,心情不好的时候她抽骆驼,一包接着一包,她说她会死于肺癌,总有一天。吐了一口烟雾,她转过脸笑着对我说。我看过她的相册,只相隔一年,那照片上的女人与她却完全迥异。长发及腰,白皙而丰满的脸庞,笑容单纯甜美。她指着照片说,这个女人叫水色,开水的水,白色的色。然后她指着自己,我也叫水色,死水的水,黑色的色。逐渐看出差异的原因,希望与绝望在一个女人的生命里,扮演着举重若轻的角色。青春其实是爱情的代言词,一个心里有爱的人,眼睛里都看得见春天。路蓝在一家设计院里工作,图纸赶工的时候,连续好几天都看不见她。如果突然某一天清晨醒来闻见荷包蛋煎焦的味道,不用睁开眼睛我就知道,路蓝回家了。对于路蓝而言,生命里最重要的是她的电脑,电脑里最重要的是她的OICQ。有一次电线短路,路蓝紧紧张张地跑过来问我,电脑里的资料会不会也短路掉?

我眼白一翻,你不关心芯片有没有烧坏?关心你的资料?

如果那些聊天记录没了,我怎么分得清他们谁是谁,还怎么泡啊我?她一脸痛苦的表情,我行将晕倒。据我不完全的统计,迄今为止,24岁的路蓝,2年的网龄,见过的网友不下50个,一年内谈过四次恋爱,全属网恋,其中还不包括暗恋未遂的。水色有一手绝佳的厨艺,自从她来了之后,我和路蓝开始戒掉速食品。夜里和路蓝坐在电视前看《焦点访谈》,水色捧出一碟拔丝芋头。我眼睛一绿,还不及洗手,埋头苦干。路蓝则无动于衷地看电视,水色招呼她。我从碗里伸出脑袋说,别理她,人家要减肥呢。减肥?水色睁大眼睛上下打量路蓝,你又不胖。要防患于未然呀。路蓝正色,一脸严谨。呸,防患于未然!我看你是怕千里堤护,溃于一蚁吧。水色,她的身份证在桌子的第二个抽屉里,看她以前的相片你就知道什么叫毅力了。我边咽边说,眼光不忘如飞刀般飞向路蓝。路蓝在三年前还是个人见人皱眉的小肥妹,每天在我眼前如座山挪来挪去,往我前面一站就绝对没有人可以看见我。突然某一天清晨,路蓝跑到我床前,冲我宣誓,如不减肥,誓不为人。脸上的态度绝对不亚于任何一个小学生加入少先队时的严肃。从此后,我买的零食如果没有及时消灭,一转身就会被她偷偷丢到垃圾桶里。逛街时没有人再陪我吃路摊小吃,每次吃过饭一定要陪她在房子里走上半个钟头,过了八点只能喝水谢绝食物。对此,我深恶痛绝,然而,不可忽视的是路蓝渐呈苗条的身段,越发迷人的姿色。当然,同时还有我也更加单薄的身子。嘿嘿,好身材,保持最重要嘛!路蓝眼白一斜,挡住我的飞刀。有一天,我们可以千秋万载地保持下去,当木乃伊如何?我一扫而光盘中食物,端着空碟悠哉悠哉地向厨房走去。哼。说不过你!路蓝大手一挥,我们院里新来了个帅哥,有没有兴趣见识见识?

是不是最近又见青蛙了,心灵备受打击,开始转移方向了?我坐在她身边开始削苹果。她眼睛一亮,你不说我都忘了,今天和永约好上网的。说完,风风火火地奔回房间。我递了半个苹果给水色,这丫头,网上疯。水色淡淡一笑,像她这样活得如此率性真好,起码没有伤口。我转过头看了她一眼,每个人应该都会有伤口的,只不过她痊愈得比较快而已,你呢?这是我第一次试探性的问话,对她。爱情是一场疾病,爱错了人就像吃错了药,留下病根,缠着你一辈子。她目光移向别处。

水色每天中午到一家西餐厅弹钢琴,有时夜里也到酒店或者咖啡厅里弹,生活极不规律。曾听她说过之前是当幼师的,为何转行,她没有细说。而我则常在夜里写稿写到天明,清晨听见路蓝的大脚板在房间里劈哩啪啦,翻个身继续睡觉,直到中午水色关门而出,我才懒洋洋地开始睁开眼睛。生活乏味得像一个朝九晚五西装打领的男人。遇见柳从风是我生命里的一个劫。这个夏天,阳光很好,空气清新。没有征兆。他在我为之写专栏的杂志社里当美术总监,第一次在总编的办公室门口相遇,一个擦身,相视一笑。之后某天,在经过美术部的时候,透过垂直的窗帘看到里面一堵墙上画着一条巨大的河流,蓝色的曲线里流淌着金黄的太阳和黑色的山脉,极端的色彩,粗线条的走向,突然,心里一阵悸动。美术部的小郑说那是他们总监柳从风所作,说话的时候,他眼角极其不屑,刚巧柳从风突然走了出来,他的笑容立刻谄媚了起来。我喜欢你的画。我看着他,大方地说。他的脸上没有丝毫欣喜的表露,傲慢地笑笑,看你的文字我以为你只会喜欢工笔画。我也笑笑,拿出一张纸抄下我的电话,递给他,我一直想写一篇有关画家的文章,有时间的话出来聊聊。也不管他反应,我扭头就走。一个月后,我成了他的女朋友。第一次带他回家,路蓝正在上网,从房间里探出个头算是打了招呼。他坐在沙发上,拿起茶几上的一包香烟,皱皱眉,你怎么也抽骆驼?我看了看,不是我的,是水色的。他坦然地抽出一根,点上。脚搁在茶几上,我忙着冲茶。十点的时候,水色下班回家。看到从风,淡然地点点头,便回到自己的房间。一会儿,我听见传来齐豫的《飞鸟与鱼》,这是她最喜欢的一首歌。从风走后,我敲了敲水色的门,睡了吗?

还没,进来吧。她说。抱着枕头我缩进她的被窝,从睡衣口袋里掏出两根seven,替她点上。怎么了?我的幸福小女人。水色看着我,微笑。从风是我这辈子第一次那么强烈想要去爱的一个人,可是,我对这份爱情太没有安全感了。我吐了口烟,看着水色,这个有伤口的女人。春天的花如何得知秋天的果。她呢喃着这句歌词,低下头,似是而非地叹了口气。青衣,爱了,就不要计较结果。我看着她的低眉垂首处似有万千隐痛。心中若有所悟。从风从不允诺我什么,即使缠绵过后。黑暗里,他一手抵住墙壁,一手紧压着我的掌心,温热的气息自鼻中传出,扑在我的脸上。我紧闭着双眼,感受着他不由分说的热吻,似乎来自西伯利亚的飓风,席卷着一切理智与原则。从风,你爱我吗?我轻轻咬着他的耳垂微微喘息。他的眸子一闪,青衣,有没有人告诉过你,你是个让人感觉温暖的女人?

温暖?我把头埋在他的胸前,手指轻轻拨弄着他松开的第二个纽扣。那就是一种切切实实的想抱在怀里的感觉。他抚着我的脸颊。满世界都是那些锋芒必露的女人,青衣,做男人其实很累。心里隐隐有种反驳的欲望,他说做男人很累,女人呢?其实不也一样。然而我急于迎合他,甚至于不惜按捺自己的思想去做一个他所说的温暖的没有锋芒的女人。隔壁里水色正放着齐豫的歌:要不是你一次流离失速,要不是我一次怅惘张望,哪来这一场不被看好的迷恋?你是一只可以四处栖息的鸟,我是一尾早已没了体温的鱼。这就是我和他致命的差异吗?我迷乱了。飞鸟与鱼。我紧紧闭上眼睛。爱了,就不要计较结果。这是我惟一能给自己的安慰。

路蓝闷闷不乐地坐在沙发上,我走过去,怎么了?又见网友了?

她惊讶地睁大眼睛,你神了?怎么知道?

叫你多吃些下蛔虫的药嘛,要不我在你肚子里也很难受的。我冲她挤眼睛,跟路蓝相处这么多年了,她的一举一动我一眼看穿。她笑着打了我一下,又皱起眉来。昨天她见了永,本来对他期望极高,想着能让自己再来场恋爱,谁知,他胖胖的笑脸与想像相去甚远,无端失望。路蓝是个典型的三分钟热度的女人,有时候我会很怀疑,当初她是不是投错了女胎。无论从个性、行为或者是观念各方面,她都像极了男人。虽说在爱情方面属大器晚成,然而一旦萌芽却一发不可收拾,一年之内四次恋爱,令我瞠目结舌。每次她说她开始有点厌倦了,分手就必在十日之内。在择偶方面,其人如非英俊则必须高大,难怪这一次她会心存沮丧。路蓝,看人不能光看外表太肤浅了。我拍拍路蓝的肩,语重心长地,安排个时间我帮你面试面试,水色,你要不要一起去?

她低头看小说,听见我问她,抬起头笑笑,不了。路蓝突然来了精神,水色,你整天在那种高雅场所,有没有遇见什么钻石王老五之类的?有艳遇的话要分着享用哦。分着享用?我哭笑不得。你当是吃自助餐,大家一起上,大快朵颐呀?

路蓝撇了撇嘴,有什么不可以?起码分着养养眼也可以嘛。水色合上手里的书,不发一言地走回房间。路蓝看着她关上门后,凑在我耳边说,她这人好怪。我望着那扇紧闭的门,其实她是个本质温柔的人,只不过各有世界而已,路蓝,不要介意。她耸了耸肩。电影院里正在热播《垂直极限》,我买了两张票,打电话给从风。他懒洋洋地说不一定有空。我一下子火大,对着电话大声喊道:别人都是男朋友必恭必敬地买好了票,可我呢?从风,我到底是你什么人?

别人是别人,我最讨厌拿人来比。青衣,如果你不喜欢一个人去看的话,可以把票分给水色或者路蓝。他依旧一副没心没肺的样子。我啪的一声挂掉电话。坐在沙发上,心如刀绞,这就是我所爱的男人,这就是我为之可生可死的男人?我摇着头,无端冷笑。哭不出来。水色开门进来,我一把抓住她。水色,看电影去。她一脸茫然,我不由分说,穿上鞋子就走。电影里的冰天雪地,极高的悬壁之上,同一条绳索负载着两个人的生命,为了所爱的人能活下去不惜放弃自己,绳索的负重轻了,然而生命的意义重了。我有些怅惘,在生与死的关头,我们是否能为对方的生存而放开双手?那一笑之间的坦然有几人能真正做到。现实的生活里,谁不是苟延残喘,营营碌碌。回来的路上,我问水色,你会不会为了所爱的人不惜放弃自己的生命?

她惨淡地笑了笑,曾经会,但永远都不再会了。为什么?我走到她前面,转过身,面对着她。晚秋的月光洒在她苍白的脸颊上,像湖面上冷冷的水气。她的寒冷由心底而发。她停下脚步,看着我,字句铿锵:因为不值得。值得或者不值得可以计算得出吗?我凄凄问道,想起从风的始终清醒。青衣,男人他们最爱的人是他自己。到最后,所有分手的理由都是借口,都是借口。她低压着声音喊道,我从未见过她如此这般的激动。伤口一经揭落,风起云涌,所有的痛楚都会不约而至。我无言,握住她冰冷的手。水色手指纤长白皙,个性温柔娴和,天生有做幼师的禀赋。一个阳光明媚的午后,孩子都被家长们带走了,她一个人坐着弹钢琴,闭上眼睛,五月和风从脸上拂过,那般温柔。天色渐暗,水色直起身子,却发现一个男人靠在门边,抽着烟,忧伤地看着她。一个眼神的交集,就注定了一个劫难的开始。水色不顾一切地付出自己,甚至不敢要求他离开自己的婚姻。有时候她抱着他的小儿子,在脸上搜索他的眉目,可每每看见的却是另一个女子,他的妻子。心一慌乱,弹琴的时候都会跑调。他总是抱着水色,把脸埋在她的胸前,隐痛地说,水色,找个好男人,我们就不要再见面了。水色哭了,一遍一遍地抚摸着他柔软的发脚,我可以什么都不要,真的可以。然而真正什么都不要的是他,连水色无所求的爱情都可以不要。那个初春的夜晚,他一个电话,我们不要再继续了,水色。为什么,她追问道。我很累的。他支吾着。水色脸色一变,你厌倦了?

原谅我,水色,我还是想过平淡一点的日子。可我从没要求过你改变什么啊。水色低声下气地。你的存在本身就是个负担了,我想,还是算了吧。水色想起他也曾经说过,她的存在是他生命的奇迹,原来,奇迹会变成负担的。她笑了,挂断电话。伏在桌上,又笑又哭。一个月后,水色一个人到医院里把肚子里的孩子打掉了。刮宫的剧痛都没能让她流下一滴泪来,她只是死死地抓住床沿,眼睛睁得大大的,想着男人的绝情,怎么能够说变就变。大出血过后,水色醒来,隐约听见医生在门外说话:这个女孩废了,她已经不能再生育了。她撑起身子低声问在一边的护士,有没有人来过?一个冷漠的摇头粉碎了心里最后微弱的希望,原来不爱一个人的时候,连生死都与己无关,更不用说当初信誓旦旦的责任与道义了,多么冷酷的现实。她叫来医生,说想看看她的孩子。只是个胚胎,像珊瑚一样,是个女胎。医生温柔地说。水色点了点头,平平躺下,眼睛灰灰的,望着白色的天花板。是个女孩。她喃喃自语。出了院,水色发现幼儿园里所有的人都知道了她打胎的事,看她时的目光同情而鄙夷。生活是自私的,每个人都善于从别人身上发现悲剧,以安抚自身的不幸。已经不能再若无其事,爱情是一场劫难,心也在病床上一同刮走了。空荡荡的,像一个在风里摇摆的秋千。欲语还无言。有时候,会感觉到内心逐渐的平静与冰冷,青衣,我连爱自己的能力都没有了。水色逐渐平静下来,弹去烟头上老长的烟灰。我想起那张照片,照片上的水色盈盈而笑,甜美单纯。原来,夺去女人青春的不是岁月,是一场全盘皆输的爱恨,无路可退,也无路可走。都是聪明的女人,不是不懂得用技巧去爱,只是不愿,似乎是对真爱的一种亵渎。然而,毫无技巧的爱情,又像一杯直视见底的清水,容易令男人厌倦,该如何是好?我茫然地握着她冰冷的手。从风,如果爱情套上了责任,这样的爱情你会不会厌倦?我躺在他的怀里问他。爱情是爱情,责任是责任。他说。就是说,有了责任的爱就不再是纯粹的爱了?我抬起头,看着他硬朗的脸。他看着我,是的,对我而言。谁都不可以改变?我凄凄问道。谁都不可以。他肯定地说,抚着我的脸,青衣,你在怕什么吗?

我缓缓地闭上眼睛,不,从风,我是个不需要别人负责的女人。我是个温暖的女人,我在心里对自己说,我必须为这两个字而消灭我内心的愤怒或者不甘。然而,从来没有哪一个字眼让我觉得如此寒冷过,温暖?是的,温暖。

圣诞节前夜,陪着路蓝去见了她的永。确实貌不惊人,然而亲切幽默,不乏味,不生硬。笑的时候有两个小小的酒窝,指着自己的肩膀说小时候躲猫猫从树上跳下时被牛顶过的,我微笑地看着他,想像童真的自己。如此遥远美好。在上卫生间的时候,路蓝拉着我的手急急问道,怎么样?怎么样?

我觉得很可爱,我边洗手边说。很可爱?路蓝嘟囔着,似乎不够满意。王小波他老人家都说过,人生是一条寂寞的路,需要一本有趣的书来解闷。够了,一个有趣的男人比什么冷冰冰的硬件设备都可贵。我懒洋洋地拍着她的肩。那倒是,她眼睛一亮,虽然不够帅,但让我很开心。回到家的时候,居然看到一个男人坐在客厅里,水色正默不作声地冲茶。路蓝冲我挤了挤眼睛,口无遮拦地问道,水色,你朋友呀?

水色回过头,嘴角轻轻一扬,哦,他叫杨易,是我初中同学,刚才在咖啡厅里遇见的。又转过头对他说,青衣、路蓝,我们同居。他一听笑了,温暖而舒展。这个男人,有着干净的笑容和眼神。我对他笑笑,拉了拉路蓝的手,走啦走啦,两人各自回房。不一会儿,路蓝冲了出来,表情夸张痛苦,青衣,又短路了。你才短路了呢!我瞪了她一眼,踢开椅子,就我那三脚猫的功夫还要整天烦我。杨易走了过来,我看你们这里的电线都太老化了,我明天帮你们重新接一接吧。路蓝一听笑得门牙无遮,太好了,我先谢谢你了。明天刚好圣诞,我们一起聚餐,青衣,把你家从风也叫来。水色似乎想说什么,但看见杨易已经高兴地答应了路蓝,又不说话了。下班后到街上买了副手套,走遍几条街才买到一副独特的。从风是如此挑剔,给他的礼物又怎能平凡?我把它揣着怀里,春暖花开。回到家里,看见杨易爬高爬低地换线路,看见我回来了,低下头笑着,托了托眼镜。水色在厨房里洗菜,我也过去帮忙。杨易这人真不错呀。我不落痕迹地搭着话。可惜他来得太晚了。水色一语道破,不闪不躲地看着我。怎么会晚?水色,给自己一个机会,重新开始。她低头不语,突然停下洗菜的手,笑着问我,你是想吃清蒸鱼还是糖醋鱼?

我要吃红烧鱼,路蓝忽然跳了进来,往我们两个肩上狠狠地拍了下去,指着我的鼻尖,水色,把这条双鱼煎炸了。我笑着打她的手,她一闪出了门,边走边丢下一句话:你家从风来了,我要在他的茶里下泄药,看你再坏。我一听,探了个头,看见沙发上路蓝和永挤在一起嘻笑漫骂,从风懒洋洋地靠在一边。看见我,眼峰一扬,冲我灿烂地笑了,我甜蜜地跑到他身边,把手套塞到他的手里。喜不喜欢?

他看了一眼,还行!什么年头了?还送圣诞礼物?我可没买。心里微微失望,但嘴里还是说,没关系没关系。他用力在我脸上亲了一下,这个礼物要不要?

我笑了,嗯,我喜欢。水色做好了最好一道菜,我端着满满的汤碗颤悠悠地走了出来,杨易看了一眼坐在沙发上稳坐如钟的从风,急急忙忙走过来,接过我手里的汤碗。我双手用力一甩,好烫哦,从风。谁让你笨,盛那么满。他一眼都不看我,依旧对着电视。我委屈地撇了撇嘴,看到路蓝和永已经在电脑前拥坐着甜甜蜜蜜,心中突然一阵莫名酸涩。没有安慰,没有圣诞礼物,没有怜爱疼惜。如此单向倾斜的爱恋里,阵地早已退无可退,而我却不愿承认自己的一败涂地。我只能将自己的失意藏起、掩埋、消化。像一只贝,日夜疼痛地揣磨着对美好及幸福的向往,并一路坚持地憔悴下去。而杨易来的次数越来越频繁,水色脸上的笑容也渐渐多了,有时候,会从她的房间里传来轻快的歌曲,而不再只是齐豫的《飞鸟与鱼》。

路蓝在某一天突然跑到我床沿,告诉我,她昨夜差点出轨了。我温柔地拉着她的手,女人总会有这一天的。可到了最后关头,我却怎么也不能把自己给她,路蓝一脸忧郁,青衣,不知道为什么,每个男朋友我最多也只能和他们亲亲嘴,再下去,我就不能接受了。和永也一样?我问。不一样,我们差一点就……做了。青衣,我发现我无法坚持地爱一个人,或者是说我无法太投入地去爱一个人。你就像水色说的,最爱的始终是自己。可是,路蓝,这样很好,把最好的留给自己。我低声说着。我说我这样是爱他吗?她傻傻地问道。是的,你的眼睛里都写着呢。只不过,还没有爱到忘我的地步。我抚着她的脸。忘我?就像你爱从风那样?

是的,就像我爱从风。我生疼地说着,想起从风从容无谓的眼神。有一段时间,每天都会收到花店里的花束,写着“水色亲收”。水色把花插在水里,解下卡片看都不看丢到垃圾桶里。谁这么痴心呀?路蓝玩弄着花朵问道,杨易吗?

不是。我肯定地说。四十五岁的外商,有个十五岁的儿子,啤酒肚,无可阻止的谢顶趋势。奔驰一辆,别墅一座,诚征高情商情妇,可以代办绿卡。水色言简意赅地一倾而尽。我哧哧笑起来,水色你在写征婚广告?

路蓝在一边睁大双眼,不会吧?恶心!我要把他的花丢到楼下,看他还烦不烦你。别啊,水色按住她的手,笑笑,他恶心,花不会,免费的空气清新剂,干嘛不要?

我拍拍手,改天我们也开花店,无本经营呀。水色熄掉烟,这样看来我上班得更尽力一点了。她拿起皮包,准备上班了,回过头冲我们笑了笑。那一刻,我似乎又看到了那张照片上的水色,有着甜美笑容的水色。十一点时,雨突然大了起来。我正想着从风会在哪里呢,电话就响起,我接起。青衣……我忘带钱包了……你能不能过来一下?电话那边嘈杂无比,我吃力地听着从风断续的声音。路蓝正在房间和永煲电话粥,看见我穿了件外衣要走,冲了出来,拉住我,青衣,外面在下大雨呢,你要出去?

没办法,从风有事。我弯下腰系鞋扣。他有事?他有事就让你这么晚冒雨出去?算什么啊!路蓝大声叫了起来。我打开门,看着她手里的电话,对她凄恻一笑,路蓝,不是每个人都有福分可以坐享爱情的。从风在酒吧里看见我来了,一把搂住我,嘴角满是酒气。宝贝,你真好。我甩开他的手,悲哀地看着他,从风,你把我放在哪里?

放在这里。你看,我最先想到的人就是你。他一手指着自己的心,一手圈住我。低下头,众目睽睽下不由分说地亲着我,我辗转在他的疯狂里,连落下来的泪都交杂着甜蜜与酸苦。他是命里注定逃不过的一个劫数,推着我无望地向爱情深渊一路滑去。从风刚走不久,水色就回来了。我坐在关着灯的客厅里,抽着水色的骆驼。烟雾迷漫,掩不住我的迷惘。你怎么了?水色坐到我身边,一动不动地看着黑暗中的我。从风刚走。我答非所问。我知道……刚刚在楼梯口碰见他。水色轻声说着。水色,我的爱情怎么走得那样的山穷水尽?水色,我好辛苦。我把脸埋在她的怀里,低声抽泣。她轻轻抚着我的头发,我说过了,爱错了人就像吃错了药,青衣,别和我走一样的路。我抬起头看着她微乱的发丝,闪动的眼眸里似乎别有他意。只是,我陷得太深,义无返顾,退无可退,像一个死结,抓得越紧,结得越死。你是一只可以四处栖息的鸟,我是一尾早已没了体温的鱼。从风,幸福是有距离的吗?

杨易带着一大包的食品过来,和我们一起坐在沙发上看电视。指着电视里一个丫丫学语的小女孩心无旁骛地说,水色,你看多可爱呀。我扭头看了一眼水色,阴影不动声色地从她脸上一掠而过。杨易走后,水色在阳台上浇花,那一株风信子。这是我惟一留下的他的东西。水色轻描淡写地说着。在我去医院那天,它长了个花苞,出院后,就谢了,我从没有看过它开花,我一直很想知道它到底是什么颜色的。我不知道说什么,站在她身边,看着那株小小的植物。他是我的第一个男人,却毁了我。水色放下手里的水壶,忧伤地看着我,青衣,我再不能爱任何人了,杨易他要我的时候,我闭上眼睛想的却是那个男人的无情。我不明白一个不爱你的人他怎么能和你做那样亲密的事呢?不明白!

也许他不是不爱,只是如他所说,累了。我说。水色用力地摇了摇头,不爱了,真的是不爱了。她凄凉地看着我,杨易他是个好男人,也会是个好父亲。可惜,我和我的女儿没有这个命。她的语气凉凉的,像一场过了季的秋风,寒冷,但却无力卷起任何尘埃。人生的现实,是把希望一个个地打下去。原则其实是一个很虚的东西,总被容忍一步步地逼到边缘。为他荒唐而又可笑的坚持,到最后,是一句不爱了。我和我的女儿没有这个命,这是我在这个冬天里听到的最寒冷的一句话。这个冬天,从风开着机车,在黑夜里把我带到海边,他说,极少人在冬天看海,尤其是夜里,可他喜欢冬夜的海,像一只狼。像一只狼?我咀嚼着这句话,觉得匪夷所思。是的!青衣,如果说我是冬天的海,那么你就是夏天的海,像一只猫。他转过头,迎着风大声对我说。我笑着搂住他的腰,往他耳垂微力咬了下去。从风,明年夏天,我们还来看海吧?

来!他用极快的速度往我脸颊上亲了一下。可惜,我们连春天都来不及过完。一个男人若太伪装让人觉得假,但一个男人若太无谓却让人觉得痛,因为他连掩饰的努力都不愿了。这个春天,我在从风的脸上读到了厌倦,他开始累了,不愿日夜牵绊于同一个女人了。他在酒吧里谈笑风声,周边不乏眉目暧昧的女子。我苍白着脸坐在他对面,他倒了杯酒给我,青衣,你也来了?

从风,我们回去。我推开酒杯,抓住他的手。他皱了皱眉,青衣,你为什么要这样?我不喜欢你这样。那你喜欢什么?是不是这样?我站起身子,拿起桌上的一整瓶酒,往喉咙里就倒。酒吧里不少人侧目看着我们的相持。从风一把抢过酒瓶,把我拽出门外。春雨微凉,洒上脸上,一如海边的潮润。然而,此时已不同彼时。雨却突然急了起来,打在地上,溅起水珠,溅在两个人的脚面上。从风低头看见自己干净的裤脚上几点泥泞,嘴里咒骂了几声,一闪身站到屋檐下。从前,他会撑起掌心,放在我的头顶。我睁大眼睛,不能相信地看着他的一闪一躲。心头巨痛如醍醐灌顶,这就是我所爱的男人啊,这就是我为之可生可死的男人啊!

我抬起头,紧紧闭上眼睛,所有的男人他们最爱的人始终是他们自己。从风,既然如此,我们分手吧。从嘴缝里挤出这几个字,那般疼痛。而他似乎早有所料,不言不语地站在那里。我看着他,看着那张我如此深爱的脸,看得心灰意冷。不想爱一个人爱到危险的程度,所以,在全力以赴之前撤退。感觉不到手里的温度,身体似乎还在渴望他的临别拥抱,而脚已一寸寸挪开。从风,我没有骗你,我是个不需要别人负责的女人,让我们从此天涯海角。这是我对他说的最后一句话。他没有看我。站在街头,打了电话到家里,只有水色一个人。我和他分手了,水色,出来陪陪我吧。一瓶接着一瓶的科罗娜,水色冷眼看着我,抢过我手里的酒,青衣,何必呢,那么不舍得,就别分手,这算什么?

我不想把分手这句话留给他来说,水色,你不懂!与其让他伤害我,不如我先行一步。我埋头低语。水色重重地把酒瓶往桌上一放,你不过是想以退为进,可是,青衣,没有用的,一个男人的心想走了,谁也留不住的。从风那种男人,他从来只爱他自己,他只爱他一个人。我抬起迷离的双眼,看着水色隐痛的眼神里闪动的光芒,用手捂住嘴唇,失声痛哭。水色陪着我到上海玩了一个星期,她说,有时候要把伤口放在离爱情比较远的地方,去吧,和一个陌生的地方吃吃饭,陪一些陌生的月色散散步。外滩边上的餐厅里,水色吃着意大利面,我吃着牛排。流离的夜色自透明的窗前错落纷呈,而我味同嚼蜡。餐厅里放着《重庆森林》的电影原声带,California Dreaming,交杂着一个男人沉痛的声音: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在什么东西上面都有个日期,秋刀鱼会过期,肉罐头会过期,连保鲜纸都会过期,我开始怀疑,在这个世界上,还有什么东西是不会过期的?”

我停下咽食,半熟的肉鱼鲠在喉中,如同一句话写完后没有划上个句点,颤抖着手,心里却是如此清楚自己的无能为力。悲伤不期而至,泪水落在刀面上,晶莹滑下。水色把柠檬水塞到我手里,喝下去。我摇着头,为什么爱情那么快就过期?我们连这个春天都没有过完,水色,你让我怎么甘心?

好,我让你死心。水色坚定地说着。我抬起头茫然地看着她拿出手机,按了一个键,然后递给我。你怎么会有从风的电话号码?我吃惊看着手机上一个字一个字地跳出的那个号码,那串数字,我可以倒背如流。你别说话,等着听就好。水色面无表情。我把手机放在耳边,水色,是你吗?我打了这么多电话你怎么不接?那个声音是如此熟悉,千万人之中我都认得出来。我的脸色瞬时成灰,再也抓不住手里的手机,一寸一寸地往下滑。泪眼婆娑地望着水色,等待她来给我一个答案。这就是你爱的男人,在楼梯口挡住另一个女人说他喜欢她。青衣,看清楚吧。水色拉着我的手,隐痛地说着。我木木地坐着,窗外夜色无边。那一夜里,我的心在外滩的月色里一点一点地空出,一寸一寸地灰掉。抱着厚厚的被子,把身子卷成一团,死死地咬着牙。这样很安全,再没有人可以伤害我,再没有人可以践踏我。半夜,突然听到水色的声音,我跑到她的床上,看见她抓着被角紧闭着双眼,反复呢喃着一句话,箫,你不要我和孩子了?箫,你不要我和孩子了吗?

我摇着她的肩膀,她醒来,茫然地抓着我的手,死死地盯着窗外,眼睛映现出无限悲伤。我转过头,顺着她的目光看出去,看得心里一阵悸动,忍不住用手遮住她的眼睛,紧紧抱住她,水色,过去了,都过去了。不,青衣,永远不会过去,永远不会。她用力拽着我的手,两行清泪顺着瘦削的脸庞落了下去,平添艳丽,然而,心已是如此这般千疮百孔,任它幸福以何种形式来临,也已是风声鹤唳,无力承担,不敢接受。这是我惟一一次看见水色哭泣。在这个莺飞草长的四月春晚,外滩一夜无眠。

两个月后,我接受了南京一个文学网站的聘请。在机场,路蓝给了我一封信,昨天水色拿到设计院给我的,让我交给你,她说希望有一天你能理解她的选择。我脸色微微一变,颤抖着手接过它,放进口袋。连你都要走了。路蓝眼睛红了。青衣,你和水色的经历让我怎么再相信爱情呢?

我笑着握住她的手,傻瓜,你的永和他们不一样,他是那么爱你。而且,你也爱他,是吧?

她点了点头,又迟疑地摇了摇头,可是,我不知道自己能爱他多久?为什么,我总无法长久地爱一个人?

路蓝,到了今天如果你问我相不相信爱情,我依然会告诉你,我相信。我所不能相信的,是它的持久性。爱情总是一瞬间的事情,爱过就不要计较结果。我合起她的手,路蓝,把自己留给真正爱你的人,记住。她点了点头,紧紧搂住了我,脸埋在我单薄的肩上,低声哭泣。我亲爱的路蓝长大了,知道牵挂了。我含着泪昂起头,远方的天空澄蓝如海,有飞鸟隐约掠过。云端之上,我放平小桌子,向空姐要了杯橙汁,放在一边。掏出口袋里的那封信,平平摊在桌上。“风信子今天开花,我终于知道它的颜色了。从起初的浅紫,像我十六岁时的那件连衣裙,到最后的深紫,像那夜从我身体里流出来的血。终于,没有什么理由可以坚持了。青衣,爱情在我生命里已经完成了它最后的义演,我来到那个每天送花的男人身边,用一年的相伴,得到我想要的绿卡,到我想去的国度。这世界很公平。你说为什么女人一定要走这条捷径,可是,青衣,我们不同。你始终有勇气面对阳光而立,你把阴影藏在身后,可我已经走不出来了,从那夜我在杨易的怀里颤抖我开始明白,我是个有阴影的女人,我无法把它带给如此深爱我的人的生命里,青衣,我只能离开。我们的幸福与不幸始终只能自己担当。有时候,我会梦见那个孩子,我常在想,她离开我之后去了哪里,有没有一个更温暖的地方收留她。但愿所有的苦难都让我来承受,让她永世无忧,也算值得我如此撕心裂肺地挣扎着活过来。书上说,AB血型人的爱情是类似极光的火,火焰华丽,美观而不实在,火灭时了无痕迹。青衣,我在一场极光里绽放,然后终世熄灭,这样平淡的结局,我终于可以心灰意冷地接受了。你呢?”

“祝幸福。”

我缓缓地折好信,放回口袋里。拉下小窗子的遮阳板,靠着椅背,闭上眼睛,看见那个夏天的水色,悠闲地坐在行李上,修长苍白的指间夹着一根紫罗兰,回头看我的那一眼里,灰飞烟灭。爱情在那个季节,永世地失去了保鲜期。水色眼里的那一道阴影,永世地刻在了我心里。青衣,永远不会过去,永远不会!那一夜,水色抱着我,像个孩子痛哭出声。那一夜,上海的外滩下了一场流星雨,黑暗的窗外,绝望的星辰如泪珠一颗颗划过夜空破碎的脸,划过水色无限悲伤的眼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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