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75章(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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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的天空的确比内地来得纯粹,来得澄净。
天空深蓝寥廓,像无边无际的海洋,几朵白云像游牧民族的羊群,哈萨克民族说白云是天鹅变成。人民广场英雄纪念碑与周围的海德大酒店、东方王朝大酒店,遥相呼应,直耸云霄,那酒店的升降电梯和远处的伊斯兰教建筑风格的清真寺的黄墙圆顶依稀可见。
这是一座美丽而神秘的城市,是边疆的一颗明珠,在这里有各个民族和谐相处,在这里不论你讲什么方言,也不管你是什么肤色的人种,人们都不会向你投来异样的目光
我看看手机上显示的时间,合上桌上的《在路上》,作者是美国“垮掉的一代”作家杰克?凯鲁亚克。这部小说绝大部分是自传性的,被公认为60年代嬉皮士运动和垮掉的一代的经典之作
从1957年4月2日到22日,20天的时间里,杰克?凯鲁亚克用一部打字机和一卷120英尺长的打印纸完成了《在路上》的初稿。
《在路上》是凯鲁亚克的自传性代表作,青年学生萨尔为追求个性自由,与狄安、玛丽露等一伙男女开车横穿全美,一路狂喝滥饮,耽迷酒色,流浪吸毒,性放纵,在经过精疲力竭的漫长堕落后,开始笃信东方禅宗,感悟到生命的意义。小说主人公及其伙伴沿途搭车或开车,几次横越美国大陆,最终到了墨西哥。《在路上》1957年一经问世即令舆论哗然,毁誉参半。但不可否认的是,此书影响了整整一代美国人的生活方式,被公认为20世纪60年代嬉皮士运动的经典。
这本小说我上大学里从图书馆里借回来看过,在这座异域的咖啡馆里我又用近两个小时的时间大致翻阅了一遍。
从咖啡馆乘电梯下楼时,我在想杰克?凯鲁亚克写《在路上》的写作技巧,他主张即兴式自发性写作。
或许这对我以后有帮助,我走出电梯时,心里这么想着
推开古铜色的旋转门,大都市的喧嚣顷刻便将我淹没。旁边“丝绸之路”音像店里传来刀狼沙哑的声音:“我们新疆好地方,天山南北好牧场,戈壁沙滩变良田,积雪溶化灌农庄………”。
此情此景,有种似曾相识的感觉,我这才想起,我和夕儿上来这里时,目睹耳闻了几乎完全相同的景象
一辆古色古香的观光巴士从面前驶过,我趁机穿过这条“06年全国最繁华的街道之一”的拥挤路面,朝广场的方向走去,这是我见过的最大的城市广场之一。汉白玉围栏中的人民英雄纪念碑,碑身上的文字隐约可见
广场的大理石地面上,摆放着一些五颜六色的塑料障碍,一群戴着头盔的孩童正在窄窄的空隙里蜿蜒穿梭,玩兴正浓。看着他们自由自在的样子,便勾起了我对大学时光的美好回忆………
我沿着广场外面的街边往前走,拐了两三个街道,也没看见有报刊亭卖香烟的,我继续往前走,烟瘾又上来了,这时候我已经离开了人民广场,进入一条相对偏僻的街道
街边人行道上陆陆续续的有人来人王,人行道边上的花圃里的三叶草在充沛的浇灌下肆意旺长着,开满了星星点点的小白花,在阳光下闪耀着生命的光泽。新疆一年只有夏天和冬天最长,春天和秋天稍纵即逝,夏季里的三叶草丛丛簇簇地开得茂密而生机勃勃的
一阵阵夹杂着串串红花香的空气迎面扑来,我贪婪得深吸了一口,顿觉得神清气爽,沁人心脾
“啊呀!………我的手机………啊!………小偷………他是小偷………快小偷啊,抓小偷啊………”
正当我沉浸在自己的思绪里时,身后突然传来一位女郎惊慌地叫喊声
我心里一惊,本能地猛回头,看见一位十五六岁的小伙子正没命似地朝我这边的方向跑过来,一边狂奔一边还回头看是否有人在追他,他手里抓着的那部红色女式手机很显眼
在小伙后面是一位妙龄女郎,神色有些慌张地追赶着,只是她穿了高跟鞋,像只企鹅似地跑不快,要不是这样特殊的时刻,我准会笑出声来,她一面追一面急声向周围的人群求助
“抓小偷呀!他是小偷,快抓住他啊!他抢了我的手机!………”
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的抢劫现场吗?
我从来没看见过小偷,所以觉得眼前这一幕不亚于一部警匪片里的场景
当然,这时间我没机会去欣赏她的美貌,因为大敌当前
此时望着离我愈来愈近的小窃贼,心中是既紧张又兴奋,心想大显身手的时候到了。
莫非我来新疆干的第一件拿得上台面的事情就是抓住这个小偷?
想到这里,我迅速在脑海里酝酿了两种方案,其一就是等窃贼跑至跟前时,我大吼一声“站住!”,然后跳到他面前,路见不平一声吼;其二便是趁小偷不注意,突然伸腿使出一招“无敌扫趟腿”,根据加速度等于速度和质量的乘积的物理公式来分析,估计这小蟊贼不摔个全身粉碎性骨折,也得整个轻度脑震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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