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三十四章美玉(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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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年的时间,足够沈言璟与沈季平二人将陆灼的剑术学个七七八八。可剑术有止境,剑道确永无止境。个中玄妙,足以叫人追寻一世。
这些时日,陆灼已经很少在看着三人练剑。
沈季平向来自律,此时天气正好,陆千凉趴在房中睡午觉,沈言璟也倚在树杈上打盹儿,唯他一人执了木剑一板一眼的将所学过的剑势尽数演练了一遍。
木剑无刃,挥舞起来却依旧呼呼生风。他似是有心事,剑势比之往日急促了三分,在炽烈的阳光下光洁的额头上都渗出了丝丝缕缕的汗渍。
沈言璟似是有感,别过头来看他一眼,继续倒弄着手中的两块玉佩:“天儿热,你也歇一歇吧。你想来记性好,已经记在脑子里的东西一辈子都不会忘的,何必这大热天儿的糟践自己。”
沈季平依旧舞剑,沈言璟早已习惯了他时不时的高冷,便也不去理他。他手中的玉佩像是一对,同样水头的羊脂美玉,莹白莹白的宛若八月十五皎洁的月光,在日光的照射下,光亮透过玉饰打在掌心上,凝成小小的一块光芒。
昔年离阳王朝始皇帝登基,天降神石正中高殿。始皇帝大惊,命人剖石观其内部,遂现美玉。始皇帝以神玉为传国玉玺,以求离阳王朝世世安泰,风调雨顺。
他手中的两块玉佩,便是当年制传国玉玺剩下的边角料。这块玉料几经辗转,终还是流落到了沈言璟的手中。但也只是玉料而已,这玉佩上的花纹,是他一点一点雕刻上去的。
若不是在街巷上买到了那包夹竹桃的种子,他便要将这块玉佩送给千凉了。都说美玉养人,她生的那丑,养一养免得日后嫁不出去。
沈言璟唇角一勾,又想到,不过也不算太丑,勉强看得过去吧。
两块玉佩是一样的花纹,外围是富贵的卷云纹,中间是高洁的兰芷花纹。两条栩栩如生的团龙围绕在玉佩的边沿,口中所吐神珠和尾部打穿孔洞穿上了两道红线,连线络都打的极其精致。若是不看玉佩正面的字,怕是所有人都会以为那两枚玉佩乃是能工巧匠做出来的一模一样的一对吧。
玉佩的正面,各是两两一排四四方方的四个篆体字。一枚上书浮生若安,一枚上书天晴无波。
浮生若安,天晴无波,多好的愿望啊。若人世真能天晴无波,这世间当少多少的离分?
那日陆千凉的话,就像是梗在沈言璟心头的朱砂痣,后来再想起,只觉得那咸涩之味不减分毫。喜欢这东西,就是无可救药的,就是不能相让的。只因为她喜欢沈季平他便不能去追求了么?这是哪儿来的道理,这只能说明她陆千凉没眼光。
若是真的喜欢,哪里还会有看着你幸福我就会幸福这一说?若是他和她幸福了,他才不会幸福。若是喜欢,那就抢过来。
沈言璟,你拥有的东西太多,真正珍惜的却只有那么几个。若是真的喜欢了,就放纵自己一次,去争取又如何?沈言璟在心中对自己道。
若是那盆夹竹桃开花了,他就去同她说。不,还是等它发芽了就说吧。他微微勾起唇角,凉薄的唇颜色极浅,桃花眼中漾出的春色也是别有风情。就算是夹竹桃不发芽不开花他就要放弃了么?当然不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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