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章(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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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上辈子经历的多了,现在非常耐得住寂寞。
她安静地走到偏房旁边的红墙边,拿出插在下面的树枝,踩平泥土,用树枝在地上练字,云栖并不练适合女子的簪花小楷,那样端庄秀丽的字不适合她,她更喜欢大气又有自然风骨的行书,她更倾向那种一气呵成的磅礴感。
这是她每天会做的事,上辈子的习惯延续到现在,一日不练就觉得缺了些什么。
她们这样的仆人院一般也没人会过来,所以云栖并不担心被人发现。
云栖沉浸在写字中,就很容易忽略周遭。
“你在写三字经?”
一道声音突兀的声音响起,云栖差点丢了树枝,见是余氏以及她身边的锦瑟、一弦等丫鬟,连忙行礼。
这里可不是二夫人会来的地方,她怎么会出现在这里。
“奴婢该死,惊扰到二夫人。”
“起来吧,别动不动就死不死的,我这里也不兴说这些。”余氏笑语着,亲自扶起了她,还给云栖掸了掸膝盖上的尘土,看着姑娘纤长的睫毛轻颤着,暗想这真是个胆儿很小的女娃儿,“你对习字有兴趣?”
二夫人看着云栖的书法,要不是年纪小没掌握好火候,都要以为练了很多年头了,行云流水,还透着些风骨,难以想象这是女孩子写的。
庆朝虽不禁止女子学习,但大多女子也只是学一些女戒、素女经等,练的也不是这种适合男子的行书。
余氏向来欣赏通文墨的姑娘,特别是这样天赋惊人的。看着面前皮肤渐渐白皙,五官也因娇养着而精致了些的女孩,心下软了些。
“是,之前紫鸢姐姐有教过我们,我便每日练几个字,其中就有三字经。”没想到这个理由那么快就用上了。
“短短几个月,你能学到这个程度实属难得,你还需要些笔墨纸砚,只在地上能画出什么?”
“奴婢早已习惯了写写画画,给了奴婢也是浪费。”
要知道在庆朝,无论是笔墨还是纸张造价都是非常高昂的,云栖用自己的月钱可能都买不到几张纸,云栖不怕出风头,但她现在保全不了这样的风头。
“以后需要什么,便和锦瑟说,我这里给你更适合的描红本。”
“奴婢谢二夫人。”
“你这孩子,太拘谨了。”
说着,余氏让小厮将卡在大树上的纸鸢拿了下来。
云栖才知道,原来是余氏在陪女儿玩纸鸢,她眼神一黯,有些涩意。
刚取到纸鸢,李崇音便从远处走来:“母亲。”
余氏看到他,倒是笑开了:“不是说这几日要拜访友人吗?”
“是崇音思念母亲,就回府了。”
“我看是月儿那丫头把你喊回来的吧。”
李崇音微微一笑,算是默认。
这清浅的微笑,引得周遭丫鬟轻轻抽了一口气,这样丰神俊朗的少年,实在令人心旌摇曳。
“母亲在看什么?”
“小丫头写了一手好字,你已是茂才,便来看看?”
云栖低垂着头,沉默地行了礼,将微微发颤的手指缩回袖子里。
不是害怕,而是紧张。
她怎么就这么不小心,她这样的笔法,实在不像十岁女孩能写出来的,哪怕因为年纪还小,稍显稚嫩,也写得过于好了。
云栖看了眼自己在泥土上的字,猛地一顿。
糟糕!
前世都看习惯了,导致她遗漏了一件事。
她的字曾被李崇音手把手教过,后期不可避免的有一部分是他的影子,常年练习下来,早就成了她笔法的一部分。李崇音擅长多种字体,其中以行书为最,只是这人很少在外使用行书,他写得更多是楷书。
他曾说,楷书最为方正,最是看不出笔锋。
为何需要看不出笔锋?
前世云栖琢磨了许久,觉得应该是他要做的事,不能让人看出来。
云栖的余光中,看到那双白底云靴走了过来。
每一步,都仿佛踩在心尖上。
李崇音沉默了一会,似乎在品这些字。
“的确不错,可惜了。”可惜什么,无人知道。
“难得你也会夸,说明云栖写得是真的很好。”
“我院里还缺个会笔墨的,不如母亲割爱?”
云栖双眼猛地睁大,心快跳到嗓子眼里,万万想不到有这一遭。
但又是在情理之中的,别人不知道李崇音会行书,他自己怎么会不清楚。
而且才十一岁的李崇音,他的行书可能还没练出火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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