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6章(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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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常清稍微察觉出一点真实的感觉了。

他推门出去,外面一点月光都没有,黑蒙蒙的,但是他依旧能正常视物,能看得清楚静悄悄的街道,还有屋子里锁莲灯散发的一点点微弱的光芒。

他犹豫了一下,没有回去再点上一盏灯。他现在十分警惕光和热,害怕这些东西会让桢桢消散掉。

他马上就回来了。

杜常清脚步很快,几乎要小跑起来。他白天没有留意过哪里有卖荤食的店,现在冒冒然跑出来,也不知道该往哪边去,只好先找到一个客栈跑堂的小二问清楚。

跑堂的很热情,怕他找不到具体在哪,描写得很详细:“周家金店一转角,转角那条街走到底,好,您就找到了!”

周家金店一转角,走了几步,就是满目的烟火气。现在其实已经算晚了,大部分摊子都在收摊了,雾白色的蒸汽到处乱散,不一会儿就消失在了空气中。

活人的气息。

明天晚上趁天黑了,让桢桢带着帷帽出来沾染沾染活人的气息。

杜常清条件反射地这么想到。

可是桢桢要跑的。她那么抗拒他,现在只不过是把她强行圈禁在了屋子里。要是把她带出来,她一定会想办法逃走的。

杜常清有点垂头丧气。

卖大骨头的摊子前还围着几个人,刚才跑堂小二介绍了,说这是本地最有名的荤食摊子,从早到晚都围着人。

他到摊子前面的时候,只有一个买家在买骨头了,好像和店家是熟人,一边聊天一边挑规格。杜常清也不好直接打断人家,说让我先买吧,万一店家恼了不卖了,解释来解释去还要花更多时间。

不过是在人间烟火中驻足立了这么一会儿,他就开始不由自主地回想易桢的脸。

是真的吧。是真的。

把她抱在怀里的感觉、握着她纤细脚踝的感觉、还有她被欺负得生气了红着眼瞪他的感觉。

好喜欢和她待在一起啊。想要看她更多的样子,想要和她多说一些话。

他是店家的最后一个客人,买完跑堂小二激情推荐的骨头之后。老板把剩下的所有熟食都半买半送打包给他了,说这些东西放不过夜,干脆都给他吧。

杜常清道了谢,拎着东西要走,卖荤食的店家笑着对他说:“俗话说,读圣贤书、明君子理,小伙子念书要用功啊。”

杜常清一愣,方想起北幽有读书人着白衣澜衫的习惯,现在夜色深了,老板年纪又不轻,仅凭一盏灯,估计是认错了,以为他是个穷学生。

他穿了一身白衣,又习惯不戴任何佩饰,深夜出来买半价处理的熟食……

杜常清有些哭笑不得,但也没时间纠正他,摆了摆手示意老板认错了,便匆匆地走了。

读圣贤书、明君子理。这倒确实是他年少时的座右铭,如今再次看见,很有些感慨。

他少时立誓,说此生不做伤天害理、有违人伦的事情。那誓言也是从这句话中来的。

杜常清走进已经收摊的另外半条街,周身一下子就暗了下来。

他忽然想到:把自己的嫂嫂圈禁在床上,这守的是哪门子的礼法?

杜常清其实有理由为自己开脱:不这么做嫂嫂就会消失掉,他是在救人不是在害人……

有许多理由。

但是这一刻他承认了。他清楚地知道不是的,没有理由可以给他开脱。没有理由可以让他把自己塑造成一个“迫不得已的无辜的人”。

他绝对不会把桢桢的下落告诉自己的兄长。他不会这么做,桢桢喜欢兄长也不告诉,兄长会伤害她的。

他不是迫不得已的。

他喜欢和桢桢待在一起,他喜欢桢桢只能待在他身边几步远的地方……现在这样,他很开心。

“迫不得已”的人,往往是苦大仇深的。

但是他不是,他开心又满足。要是桢桢愿意对他笑一笑——像是新婚夜的时候,把她从张苍手里救出来时,她披散着头发,难受委屈得眼睛都红了,见他端着药进来,还是朝他笑——能看见那种笑容,他就没有什么别的奢求了。

要是一开始桢桢就是嫁给他的就好了。

杜常清不由得再度回想起来了那时的感觉。

他原本是想着出其不意把脚镯给桢桢扣上的。就这么简单,没有别的心思。

但是一握上她纤细的脚腕,乃至动作太大让她整个人仰躺在锦被上的时候,好像事情就开始朝其他方向发展了。

而对那个方向他没有丝毫的了解。

她的绣鞋干干净净的,可能是因为一直没有怎么接触地面,踢在他腰腹间,用的力气不大,完全不痛,倒是脚腕上缀着的铃铛一直在响。

新婚夜她躺的那张床也是缀着铃铛,床铺摇晃起来,铃铛就会响。他好像忽然有些懂了为什么会有铃铛。又好像没懂。

周氏金店还开着,杜常清有些心烦意乱,下定决心不想那些他搞不懂的事情,一眼望进人家的店面,看见了两只簪子。

第74章 迟来的生理教育(中)

一只是素银的花簪,四层十二瓣银叶,是全开的莲花模样;一只是半开的小海棠花花簪,三层九瓣银叶,花芯上还缀着一颗樱粉色的珍珠。

反正他回过神的时候,那两只簪子就都已经买好拿在手里了。他正提着好吃的走在回去的路上,恍若一个做了错事被深夜拒之门外、现在买了礼物回去讨好妻子的丈夫。

杜常清:“……”

他之前还给她买了小灯笼形状的耳环,给她买了红色的好看衣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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