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魔王娇养指南 第714节(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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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盛邑风俗,直到过完上元节才算过完了年;或许这地方更长?
“好冷呀。”它打了个喷嚏,“比盛邑还冷。”
这里的位置在卫国以北、首铜山以东,冬春季比盛邑更加漫长。
“快到了。”燕三郎反手抚了抚它脑袋,“就在前面。”
猫儿看起来毛厚,其实不耐严寒。书箱里做了隔热层,摆进两块暖玉,还贴了温火符,把它这小窝烘得温暖如春。
相形之下,外头就太冷了。
燕三郎又走了一小会儿,就踱进了路边的酒楼。
整条街上,就这家如意居酒楼门脸儿最大、装修最吸睛、招牌也擦得最亮。
才踏过门槛,满脸笑容的伙计就凑上来:“两位,打尖还是住店啊?”
千岁不知何时已经显形在燕三郎身边。这一对儿璧人男俊女靓,看得伙计满眼惊艳。
“用饭。”燕三郎迳直走进大厅,占据了最靠楼梯的桌子,随手扔出一锭银子,“要六个菜,拣拿手的上。”
“哎,好嘞!”伙计最喜欢豪爽的客人,欢欢喜喜正要退下,燕三郎忽然又叫住他,“对了,再要两盆子鸡蛋蒸肉泥,不放盐。另外,拿三坛好酒,要最好的。”
“两盆……肉泥?”这要求十分别致。
“能做么?”燕三郎交代,“要比脸盆还大。”
“能,能!”伙计赶紧去后厨交代。
燕三郎这才面对楼梯拍了拍椅子:“出来吧。”
一个小小身影从楼梯后面的空间里蹿了出来,跳到椅子上。
正是辟水金睛兽小金。
多日不见,它的毛发缠了好几个绺。没人帮着打理,毛发就不像在盛邑里那样顺滑。
它冲着燕三郎吠了两下,声音里全是埋怨。
跑外勤的活计不好干哪,一路上都要餐风露宿。
不过千岁一伸手,狮子狗就摇着尾巴靠了过来,一双大眼睛差点眯成豌豆眼。
它特意钻在千岁和燕三郎中间,用身体将这两人隔开,而后对着燕三郎翻白眼、吐舌头。
小菜一碟。少年理都不理它,待酒坛上来就取了个陶碗,往里面倒了一满碗酒,放到自己身边的椅子上。
那酒是真地香,虽然它从窖里已经偷喝不少。
狮子狗尾巴慢慢地晃不动了,它恨恨看了看燕三郎,还是屈服了,跳到对面的椅子上埋头吃酒。
伙计端着凉菜上来了,一见小金就叫道:“啊,就是这狗,总偷喝我家的酒!”
燕三郎毫不惊讶:“喝了多少?”
“至少有七坛了!”伙计气呼呼道,“头一天撵走了,第二天又来。”
燕三郎看了看他。敢出手撵辟水金睛兽,这厮命是真长。不过小金奉命盯梢,也知道不好节外生枝,这才饶他们一命。
他只好又掏了一锭银子。狗惹出来的麻烦,狗主人当然要担着。
相比之下,白猫芊芊可就雍容多了,施施然从书箱里跳出来,抖了抖毛,开始挠起木头椅子。
它俩挨得很近,千岁噗哧一笑:“你这是猫狗双全,也算有福气。”
趁着后厨上菜,燕三郎问小金:“人呢?”
狮子狗转头,用眼神示意楼梯上方。
“胡栗住在楼上?”燕三郎再次确认。
小金摇了摇头,小小声叫唤一下。
“小金说,胡栗不住在这里。”千岁做翻译,“但这酒楼是他开的。”
燕三郎有些意外:“他是酒楼东家?”
他还以为胡栗千里迢迢跑来这里办事,不曾想这就是人家的老巢?
小金继续喝酒。
千岁素手自袖中伸出,无名指上的蓝宝石戒子正在发光。
的确,胡栗此刻离他们不远。
“他回来这里作甚?”
狮子狗摆头。它的任务只是跟踪。
它又不是人类,没有刺探情报的义务。
接下去,两人从辟水金睛兽这里了解到,那神秘商人胡栗雇车离开盛邑之后就一路往东北方向行进,一路上并没有做出什么特殊举动,甚至跟车队其他人也鲜有交集。
后来,他就在四凤镇郊外下车,徒步走进这家如意居酒楼,要了间上房,一连住了三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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