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1章 我喜欢做这件事(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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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宁府附近,有很多卫星城池。

关隘也很多,有的南北甚至能达到间隔万里开外。

广宁府这边兵将再多,也不可能分配到这么漫长的防卫线上,还能保证兵员的充足。

因此,通常只能是重点防御。

可这样一来,那些非重点的关隘、据点,甚至卫星城,就会落入危险之中。

很多城池就是在这样的不良背景下被摧毁了!

“现在,洛城附近,出现了一伙贼,猖獗的很啊。”

“根据可靠情报,贼首是个25级的大佬。”

“你是否愿意出征呢?”

诸葛青云笑道。

叶欢道:“为国效力,杀贼立功,这是我最喜欢做的事情。”

“我去。”

暗暗思索,诸葛青云,真正的目的是什么呢?

是为我好,抬举我,还是另有图谋?

告辞离开。

...

一般人武斗,只自己去就好了。

但要打仗,就需要带一支人马,少则数十人,多则数百,甚至更多,没有上限。

兵者诡道,存亡之事,不可不察!

因之在发起一场战斗之前,需要做的准备工作,往往是至关重要。

有的人看起来很猛,但到了战场上,面对数倍于自己的敌军,装备、人员,都强于自己数倍。

地形、环境、本地民情,全部都偏向敌军。

这样的话,战斗起来,必然吃亏。

要是这方准备充足,或者,有强者坐镇,还能好些。

如果运气不好,就会被击溃。

不说回来后会落个什么下场,在这样的环境中,是否还能成功逃命,恐怕都是未知之数。

叶欢没有带人,也无人可带。

诸葛青云只给了他一卷地图,兵员、装备、钱粮一概没有。

任务却是那样的艰巨。

从他接受下来的那一刻开始,意味着他这次的行动,很有可能就要失败。

这是最大的可能性。

但偏偏叶欢是个倔强的小子。

别人恭维他,他很愿意接受。

当别人看不起他时,他就要反驳一下。

无论诸葛青云真心还是假意,当机会摆在眼前时,他都没有拒绝的理由。

叶欢立即选择动身。

洛城,必成为他扬名立万的一处名利场。

...

洛城地处平原。

这地方百余里内,看不到任何山、河,甚至连掩体都不存在。

倘若某个人突然出现在这里,将会被城池内的守军发现。

如果采取进攻行为,将会被那城池之上的强攻硬弩给射成筛子。

当今时代的武器已发展到了一定高度。

它们的进化,和武学息息相关,相辅相成。

倘若公开消息声称,某个地方有某个人,武学上突破了全新等级。

那最迟在当月末,就会有与之配套的武器被研究出来。

所以,如果有人轻视了,这些武器的作用的话。

就要付出惨痛的代价。

一把好的武器,无异于是等同于一个超级强者在坐镇。

那些不知道天高地厚的小子,要想强行过来,恐怕会死于不明不白。

...

叶欢发现,洛城外,一只只的人马来回巡逻。

他们有的是百余人,有的是二三百。

没一会,就有几千人了。

这些人手持先进的武器,别看等级只有十余级,可杀伤力丝毫不差。

洛城的老百姓,目前可以进出,但是检查的非常森严。

一旦被查出来有问题,肯定立马就要被关押起来。

很多人一去不回。

叶欢成功的混入城池中,又潜入到了城主府。

他循着这里,最强者的气息搜索。

很快,到了一处大厅外。

轰。

房间,破了!

内部有一具白骨,被打开后的光,射到了脸庞。

那空洞的双眼,好像是有鬼火在攒动。

阴森的嘲笑着他。

“不好。”

叶欢赶紧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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