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一十三章风行烈(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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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明显,眼前的存在,浑身的羽毛如同烈焰,熊熊燃烧,体内流淌着凤凰的血脉,虽然并不纯正,但却有着独到的威势。
乃是从万妖域中,凰雀族中所驯化,它们也要为自己赚取足够的玉髓。
飞升在玄界,注定会将很多人的傲气给消磨得一干二净。
火烈凰雀这些,有不少就是从黄界飞升上来,一番闯荡之后,最后沦为他人的坐骑,与人合作。
在玄界,跟黄界截然不同,需要有足够的背景,积淀,要没被族中的高层所看重,都只能够一步步来,能够活下来都算是幸运的。
不管在下界,曾经多么耀眼,如果在上界站位不对,也很容易被边缘化。
“阿叔,这是我很好的一个朋友,到玄帝城,五十亿鼎紫品玉髓,成不成?”那男子乐呵呵道。
“五十亿鼎,有点少啊,能不能再加点?你小子什么时候有这样的朋友,我怎么都没听你说过。”在火烈凰雀的背上,一名中年男子,满脸络腮胡,身着戎甲,满面风霜,他端倪了许宗懿一眼,见他气质不凡,身上的玄武战甲也给人深藏不露的感觉。
“哈哈,就当给我一个面子啊。“收银男子虽然已经一把年纪了,但还是一副赖皮脸,显然跟眼前的中年男子关系亲近。
“这些,就当是给凰雀的零食……”许宗懿直接引出朱雀神火精,还剩下十五缕,质地纯正。
原本正在闭目养神的凰雀,突然睁开双眼,它猛然一吸,这些朱雀神火精直接被吞噬,融入它的体内。
原本它就是凤凰与朱雀的交杂血脉,这朱雀神火精对它有不小的滋养,胜在精纯。
火烈凰雀站起身来,展开双翼,身躯有千丈大小,浑身上下如同火焰,熊熊燃烧,看着许宗懿,已然准备要出发了。
“阿宝都答应了,那就上来吧!”络腮胡中年男子哈哈一笑,拿着酒葫芦,饮下一大口烈酒。
“多谢,我会尽量不浪费你们的时间。”许宗懿知道,自己用罡风道珠施展《召天》中的御风而行,能够最大限度提升火烈凰雀的速度。
他凌空飞起,落到火烈凰雀的背上,感觉被一道禁制给护住,不会受到风雨的侵袭,并且还有一定的守护能力。
许宗懿感受这络腮胡男子,也踏入半步阳神境,显然就算在玄界纵然是阳神,也要积攒资源,赚取玉髓而奔波劳碌,更别说是其他。
“哦?你有什么办法么?”络腮胡男子哈哈一笑,知道许宗懿出身神农天山的血脉,前往大玄神朝只怕也是外出历练,打磨自身。
“先走吧,等一下你就知道了。”许宗懿直接引出五十亿的紫品玉髓,这可是他的全部身家了。
络腮胡男子直接收掉,笑道:“阿宝,走!”
在许宗懿身前,一枚罡风道珠悬浮,他施展《召天》,使得御风而行加持在烈火凰雀的身上。
对于烈火凰雀这样的存在来讲,早就与天地之间的风力共融。
“唳……”
烈火凰雀展开双翼,冲天而起,这时,一旁络腮胡的男子很是诧异,他能够感觉到烈火凰雀速度增加了不少。
如果说,原本只能够日行百万里,在许宗懿这个手段之下,至少能够到达日行一百二十万里,甚至都还要来得更多。
“这样我还真是不亏。”络腮胡男子笑容灿烂。
“如何称呼?”许宗懿拱手行礼。
“哈哈,风行烈。”他心情不错,像许宗懿这样的顾客,不太好遇见。
“风前辈,敢问沿途上,能够保证绝对的安全么?”许宗懿有些好奇,他打算一路时间,好好专心修炼。
“这我就不敢保证了,不过我们常年在外奔走,都是选了一条相对安全的路线,毕竟我们也不想发生意外不是?”风行烈一看就是那种饱经风霜,经历过多次生死的硬汉,性情豪爽,他拿着酒葫芦,饮了一大口。
火烈凰雀,展翅高飞,破空而行,沿途所有的风阻全部都法阵所化开,在它的背上,如履平地,感受不到任何的颠簸,有了许宗懿的御风而行加持,自然也更加顺畅。
许宗懿看着沿途云层一块块,纵然烈火凰雀的速度很快,但在这浩瀚的天空中,他依旧觉得行进缓慢。
此番到达大玄神朝至少需要五十天的时间。
“能够跟我说说,这天下是什么样子的么?”许宗懿一脸好奇宝宝的模样。
“哦?你想知道什么?”风行烈笑容爽朗,路途漫长,他也想打发一下时间,关于许宗懿的一切,他已经都从自己的侄儿传音中了解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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