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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微卷曲的纯金半短发搭在额前,下面是灰紫色的眼睛,挺翘的鼻尖,以及锋利到仿佛能划伤他人的薄唇。

脸色带着常年缺血的苍白,身形修长纤弱,还有锁骨上的红色小痣种种一切,都与路加本人的身体没有区别。

当然,除了这双健康的腿。

当丝绸长袍顺着腰身滑落的时候,路加想到了今晨读过的故事。

看守府邸的负责人将他安置在藏书阁中等候,百无聊赖之下,他呛咳着从灰尘里找到一份古旧的羊皮卷轴。

它讲述了一曲血与玫瑰的英雄史诗。

主角是一名蒙冤而死的公爵之子,被迫在仇人之子手下做奴仆。他凭借光明神的眷顾,册封为神殿圣骑士,最后为父报仇,驱逐暴君,加冕为圣国万民的神王。

路加之所以被这个故事吸引,是因为故事里那个仇人之子、被驱逐的暴君路加查理曼,恰好与他自己同名。

显而易见,身为故事的反派,路加结局凄惨,被主角关进了高塔,高塔日夜有重兵看守,还布下了全大陆最严密的禁制唯有主角一人可以进出。

羊皮卷对路加的结局没多做解释,似乎就这么孤独幽禁直至死亡。

令人惋惜,不过与他无关。

他现在的情况他似乎不是旁观者那么简单了。

因为羊皮卷中的神王名为兰斯洛特温士顿,和路加刚才在玫瑰园遇到的银发美人兰斯同名。

书中说过,神王少年时曾经在路加的玫瑰园里做过园丁,还有那些与原作描述一模一样的人物形象、建筑、植物、服饰

啊,真是绝佳的巧合。

路加扯了一下嘴角,在多次确认之后,他逐渐接受了这个事实。

不是梦境、幻觉或是演戏,真实情况是,他穿越成了羊皮卷中同名同脸的反派。

虽然现在的反派尚不成熟,做不了暴君,只是一个行事荒淫跋扈、并且深受国王偏爱的私生子。

震惊、怀疑和慌乱不可避免,但另外一种狂热的喜悦盖过了所有其他情绪。

路加注视着银镜中自己赤裸的腿。

匀称修长,由于太过养尊处优缺乏锻炼,一看便知没什么力量。皮肤比羊奶凝结的薄皮还柔嫩,如果被粗布蹭过,还会留下粉红的痕迹。

但它能站起来、走路,这就已经足够了。

坐在轮椅上的十七年里,路加曾无数次向天神与魔鬼许愿,祈祷拥有一双健康的腿,为此他可以付出任何代价。

现在愿望实现了。

从前的生活似乎无可留恋,另一个世界的生活虽然同样没什么可期待的,却赐予了他一双腿。

他满意于这份馈赠,无论来自于天神还是魔鬼。

路加的视线反复流连在自己双腿上,他摆出不同的姿势,如同孩子得到了梦寐以求的玩具,新奇地研究着使用方法。

直到卧室的门被突然打开。

两名男仆押着兰斯闯入,从他们身后疾步走出一位五十岁左右、管家模样的老者,老者衣冠洁净齐整,发丝与胡须梳理得有条不紊。

殿下身体可还安好?听闻晨后您见过此人之后站立不稳,疑似被下了巫术,我命人捉拿了刺客

话音戛然而止。

展现在他们面前的,是浑身不着寸缕的小王子。

这个时代的人们无论贵贱都喜穿连体长袍,又没有内衣。为了方便观察自己的腿,路加的衣袍早就堆在了脚边,苍白的胴体上只留下了琳琅珠宝制成的首饰。

此时他光溜溜地站在等身银镜前简直像个十足的变态自恋狂。

室内落针可闻。

路加挑了挑眉。

无法解释,不过也没必要解释。

他一一扫过闯入者的脸,诧异、惊艳、贪婪、轻蔑以及兰斯脸上的平静。

在众目睽睽之下,路加没有一丝拘束感。他袒露着身体转过身,随着他的动作,佩戴在他锁骨与前胸的红宝石项链随之轻摇,折射出血红的光泽。刺客?用玫瑰花刺吗?他嘲道,不要大惊小怪了。滚出去,我要更衣。

由路加来扮演这个坏脾气小王子几乎不需费力,毕竟他本身就脾气不佳。

男仆应声退下,老管家却没有动身:请让我来服侍您

不必了。园丁留下来。路加从容地弯腰捡拾衣袍,是的,就是他兰斯。

被叫到名字,那双惯于掩藏心绪的绿眼睛微微一动,再次将目光投射在路加身上。

早晨那次见面太仓促了。路加搭上衣袍,笑盈盈道,我有话对你说,兰斯。

*

出于安全考量,管家贴心地缚起了兰斯的手脚,绑在床柱上,用的还是小王子钟爱的红绳。

路加坐在高背椅中,玩味地观赏未来的神王。

姿态温顺而不卑微,即便在这种情景下,兰斯仍像个殉道者而不是玩物。

路加试图在他脸上寻找畏惧或是蔑视,都以失败告终。

管家还准备了皮鞭考虑到小王子恶劣的声名,这位管家一定颇为了解他惩罚下人的手段,并乐于狼狈为奸。

路加掂量着右手的皮鞭,拔出了左手的剑。

剑刃脱离镶满华贵宝石的鞘,露出急于品尝鲜血的刃。

路加满意于剑刃的锋利,这样的剑插进任何凡人的胸膛里,都会瞬间夺走对方的性命。

从他确认自己穿书的那一刻,路加心里就一直盘旋着一个念头。

只要杀了抢他王位的主角,他就能高枕无忧了,不是吗?

他脸上浮起艳丽的笑容,玩弄着手中的剑,走向兰斯。

第2章 妓馆行刺

赤裸的脚踏在狐皮地毯上,皮肤与兽毛毯相触的细微声响,摩擦着室内两人的耳膜。

路加期待着圣子主动撕下表皮,泄露出情绪的一刻。

但兰斯的眼睛仍旧深邃而淡漠,即便剑尖划破衣袍,点在他的腹肌上,又顺着肌肤的纹理向上,落在心口。

路加愉悦地发现,刀尖路过的那片皮肤难以察觉地绷紧。

看啊,就算是这个人,也无法完全超凡脱俗。

剑尖利落地割断了用以捆缚的红绳,兰斯略微一怔。刚才几乎与他脸贴脸的少年忽然离去,身前突然失去的温热让他产生了空落的错觉。

路加将武器随意丢弃在桌上,翘着腿坐回了高背椅。

是的,他是想杀了这个威胁如果可以做到的话。

与诸神已死的现代不同,这个世界里,在凡人生老病死的规律之上,还有无所不能的神祇。

如果羊皮卷中所写内容属实,那么这片大陆所信仰的光明神就真实存在。从某种意义来说,路加的穿书或许就是对某种神迹的印证。

而兰斯,未来的教廷圣骑士以及神王光明神在凡世的代言者和摄政王,从出生起就受到了光明神的眷顾。

让神选者死而复生不是什么难事。

现在路加杀了他,不但毫无用处,还会反噬自身。

剑刃归鞘,从寒光闪闪的杀人器具,变回华贵而无害的装饰品正如它的主人一样。

暂时收敛锋芒,不意味着路加处于弱势。

路加知道兰斯是神选者,但兰斯却不知道这一点。不知道自身的优势,不会利用,约等于没有。

现在的兰斯只知道

我随便动一下指头就能杀了你。路加笑着说,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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