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章(2 / 2)
天才一秒记住本站地址:[欲书阁]https://yushuge.vip最快更新!
回去之后,姚熙倒是一直挺老实,乖乖的喝水吃药,乖乖的躺在床上。
等到余莞洗完澡换好睡裙出来的时候,她才坐在床边劝诫道:“姚熙,我想跟你谈谈。”
姚熙乖乖坐在床边,笑容浅浅:“恩,老婆你说,你听着。”
余莞这才道:“你看,你现在病情也比较稳定,前几天医生还跟我打电话说,你脑袋里的血块已经慢慢消除了,相信过一阵子,你的眼睛就会好的。我知道,你跟护工相处的不太习惯,不过我过一阵子,总是要进组的,你不能总是跟过来守着我对不对?”
姚熙憋着嘴,有些委屈:“老婆,我也不想打扰你,我就是想你了,想去接你,你其实可以跟他们一起去聚餐的,我就在外面等你就好,我不会耽误你。”
余莞:“……”这还不算耽误?
恰逢此时,华志文已经给余莞打了个电话。
“明天上午十点,你来华夏一趟吧,商量一下剧组的问题,演员现在定的都差不多了,项目已经启动了,等选角都结束了,就可以直接进组了,你那边没什么问题吧?我听卜曼说,你老公好得差不多了。”
余莞本来就在等华导的戏,既然是华导亲自来电,她自然没什么意见,直接说自己没问题。
华志文那边的笑声倒是有些奇怪:“没问题就好,等我不忙了,也去拜访一下你们家姚先生,应该是个很有趣的人。”
余莞知道,这几天叶一伦一定没少催华导赶紧回来,也不知道叶一伦在华志文跟前,都说了些什么,不过余莞猜,他应该不会说姚熙的好话。
无非就是城府深,有心机,万年不变的那套话。
等余莞挂了华志文的电话之后,叶一伦那边也很快发来了语音消息:“余莞,华导说了,我们最晚十五天内就能定下来,到时候咱们就可以直接进组了。你等这个戏等了好久了,开心吗?”
余莞只是淡淡回应了叶一伦一句话:“恩,合作愉快。”
而姚熙,在卧室内,全程听到了余莞的对话。
余莞要和叶一伦进组,这件事,他是没办法阻拦的。
若是从前,他还可以借着自己的力量,干预华志文项目的投资方。
可如今,姚熙正在和温华伦对抗,即便是有那个实力,也不能如此高调。
正是关键时期,他不能功亏一篑。
如此一来,余莞和叶一伦,是势必要一起合作了。
拍摄期间,男主角和女主角朝夕相处,姚熙有些不敢想那个画面,他现在越来越小气,恨不能把余莞藏起来。
可他又没有理由强留余莞在身边,只好装作懂事道:“老婆,我知道华导的电影你很重视。你放心,我不会耽误你工作的。”
“你若是不在,我尽量跟护工磨合磨合。”说着说着,姚熙眼眶都红了,像是受了极大的委屈。
余莞母爱泛滥,看到姚熙这样,实在是心有不忍。
可是华导的电影不能耽搁,余莞也不好多说什么,只能简单安慰姚熙几句。
临睡前,余莞亲自给姚熙调了热水,还在浴缸里加了几味中药,让姚熙泡个药浴。
医生说了,这样有助于他的身体恢复。
这一阵子,余莞每天都会训练姚熙识别家里的环境。
洗澡的时候,浴巾放在哪,衣服放在哪,姚熙基本上可以精准的找到。
这一次也一样,余莞直接扶着他进了浴室,确定姚熙没什么问题了,她这才出了门。
只是余莞刚走到客厅,便接到了叶一伦的电话。
余莞有些无奈,又不能不接,只好接通问:“你又怎么了?”
叶一伦在那边低声笑了笑,然后献宝似得开口:“这一次,我说的话题你一定感兴趣。据说,华仲tv的现任大股东温华伦,打算把邱亦风塞到华导的剧组来。”
余莞闻言不由得拔高了声调:“邱亦风还在住院呢,他怎么进组?再说了,华导已经明确拒绝过他了!”
叶一伦也笑了:“是啊,所以说邱亦风不要脸啊。温华伦手下的人说,邱亦风好得差不多了,马上就快出院了,应该不会耽误进组。还真是身残志坚,为博上位不惜一切代价。我听说,温华伦可是姚熙的对家啊,邱亦风居然跟好兄弟的对家合作。这件事,姚熙知道吗?”
余莞顿了顿,她想了想最近在家乖乖养病的姚熙,便拧眉道:“他应该不知道。”
说完这个,余莞又问:“那华导什么态度,他同意了吗?”
叶一伦沉默稍许:“华导说考虑一下,毕竟邱亦风要的就是一个边缘小角色,没多少戏份,温华伦又参与了投资,我父亲虽然也是投资方,但是我没办法出面干预啊。”
说完这个,叶一伦又担心起余莞来:“余莞,你会不会心里不舒服?你若实在不想让邱亦风进组,我会尽量帮你想办法的。”
余莞摇头:“算了,华导的事,我不干预。你也说了,不过就是个小角色,我不担心。”
原书的剧情里,温华伦和邱亦风也有过合作。不过却是温华伦主动帮邱亦风的,温华伦对江雨迎有兴趣,便想着拉拢他们这对。
等到让江雨迎放下戒心之后,还对江雨迎用了强。
那个时候,邱亦风才意识到,温华伦这个人不可靠,这才彻底跟温华伦撕破了脸。
在原书中,虽然原作者一直强调,邱亦风是实在没办法才接受了温华伦的好意,可是反派姚熙,还是因为这件事十分生气。
这也是后来加速反派黑化的一部分原因!
只不过,原书可没说,邱亦风会被塞进余莞的剧组里。
余莞捏了捏太阳穴,颇有些头疼。
</div>
</div>
最新章节请到yushuge.vip免费观看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