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2 / 2)
他想了想,从沙发上爬起来,走了几步推开隔壁办公室的门。
同样是创始人,两人办公室的装修风格截然不同,一个配着豪华的真皮沙发、高档酒柜、大理石吧台还有精细的波斯地毯,而另一个则风格简陋,除了一张还算宽敞的办公桌和规规矩矩的一套会客沙发之外,几乎空空荡荡。
纪悠之每次走进江泽予的办公室,都感觉自己像是走进了上个世纪八十年代的村委会。
他皱着眉“啧”了一声,看向正在办公的江泽予:“他们几个一会儿要聚一聚,你老情人也去。”
他说完又加了句:【在什刹海新开的一家酒吧。】
江泽予听到“老情人”三个字头都没抬,却在听到“酒吧”两个字后抬起眼。他按了按眉心:“酒吧?”
“上次都喝得胃出血了,还去酒吧?”
纪悠之摊手:“又不是我让她去的,你有本事把人拎回来。”
江泽予听着他挑衅,“呵呵”了两声,站起身迈开长腿往门外走。
纪悠之无语:“真拎人去了?哥们儿,我提醒你一句话,舔狗舔到最后一无所有,你当年有多惨你忘了?血淋淋的教训啊大兄弟,这强扭的瓜不甜,两情相悦才是王道,比如——我和我家宝宝。”
纪少爷和当年一样,丝毫不会看脸色。
自从结了婚,本来就不高的智商更是直线下降,张嘴闭嘴就是秀恩爱,还他妈一脸智障般的幸福,幸福完,看着眼前快要奔三的单身好哥们儿,道德责任感瞬间爆棚:“咳咳,改明儿我给你介绍我媳妇儿一闺蜜,特贤妻良母的那种。”
他怕江泽予不信,又给找了个对照:“比谢昳好一百倍的那种!”
江泽予的脸色越来越青,也不知道是被哪一句气笑,半天才回了句:“她胃出血关我什么事?我凭什么要去拎人……你他妈才是舔狗,我回家。”
什刹海附近,几个青年歌手抱着吉他席地而坐,一首接一首的民谣,劈着嗓子比谁的嗓音更大声音更哑。
酒吧门口,韩寻舟在不断张望着,远远看见谢昳便呼啦啦扑上来,结结实实躲在她怀里撒个娇:“昳昳,我好想你呀。”
她一边抱着,还一边嘟囔:“脸色怎么这么差,听说茶话会被江泽予收购了,他是不是公报私仇了?”
谢昳个字高,而韩寻舟才一米五八,这么一扑,颇有些小鸟依人的味道,只可惜被“依”着的这个人碍于贺律师难看的脸色,不得不把她一把扯开。
贺铭为了重新把韩寻舟追回来,颇是吃了一番苦头的,以至于结婚之后占有欲越发强烈,连她这个从小到大的闺蜜都开始防了。
谢昳摇摇头,问:“庄孰呢?”
韩寻舟挽着她往里走:“他在酒吧里,咱们进去吧。”
庄孰坐在角落的卡座里,心情很差。
他让好友把酒吧最贵的酒都上了,前后张罗了一晚上,竟然只来了四个人,不免脸色难看,想来想去终究意难平。
“妈的,我们几个好不容易都在北京,纪幼稚那小子竟然不来,真没劲。”
谢昳手里捏着杯不含酒精的饮料,闻言无所谓地笑笑:“大概是因为我来了吧。”
纪悠之跟江泽予是好哥们儿,两人还一起创业,会为他打抱不平很正常。
庄孰闻言瞪她一眼:“是啊,当然是因为你,你还有脸说?真不知道大小姐吃错什么药了,说分手就分手,我他妈都想替江泽予喊冤。人家现在成了你大老板,让你生你就生,让你死你逃不过三更,以后啊,有你受的。”
谢昳摊手,反倒是韩寻舟拧了他一下,气得两句俗语瞎揉在一起:“别给你点颜色你就蹬鼻子上脸,当年的发小圈子里,后来没来往的一抓一大把,怎么就怪昳昳头上了?”
此话一出,众人皆有些沉默。在他们这个圈子里,父辈们言传身教的道理永远以利益为先,朋友是暂时的,利益才是永久的。童年时候都单纯,但长大之后,交朋友考虑的更多的便是生意场的利益关系。很多时候,不来往便是最好的结局,因为撕破脸皮大打出手的,大有人在。
他们几个能免俗,不是没有原因的。谢昳离经叛道,跟家里关系不好;庄孰家有个哥哥,所以用不着继承家产;韩寻舟父母对她没有要求,做生意更是比较佛系;而贺铭则是彻底走出生意圈,做了个律师。
韩寻舟抿了口酒,打破沉默:“这算什么,没有消息比有消息好,咱们这个圈子,一旦有消息大多不是什么好消息,每年都得进去几个。做生意最重要的是什么?不是挣钱,而是守法!”
谢昳笑她那摇头晃脑的模样:“是不是嫁了个律师当老公,就都像你这么遵纪守法啊?”
韩寻舟高高在上瞥了贺铭一眼:“我爱国守法,干他什么事?咱们国家律法森严,人人平等,你看周子骏犯了那么多事儿,现在还在牢里蹲着呢。要论有钱有势,周家比昳昳他们家还显赫得多,又是北京城的老牌世家,但就这样的家族,花再多钱也捞不出来他,我看他这牢底不坐穿都不行。”
谢昳低着头,没有参与话题,手指轻轻摩梭着茶几边缘,不知道在想什么。
庄孰抓抓脑袋:“周子骏那小子从小就是一肚子坏水,不过他这次真的栽得彻底,周家把消息压得死死的,我到现在都不知道他怎么坐的牢,听说好像是几个案子连在一起,加起来牢底都得坐穿。”
贺铭也摇头,语气有些凝重:“我们律所有个律师当年就是周家的辩方律师,前两年辞职回老家了,听说……”
谢昳把杯子往几上一搁,笑着站起身往外走:“我去一趟洗手间。”
她说是去洗手间,却拿了挂在一旁的大衣,往酒吧门口走去。其他人还在热烈讨论着,没有注意。
谢昳穿上大衣,一个人走到外面的大街上,神色有些茫然。
夜色初起,北京的街道上灯火如初,又和五年前大不相同。比起当年,更加拥挤热闹,却也更加陌生。
近些年外来人口越来越多,城市里年轻人的比重逐渐上升,于是除了当年老北京的胡同文化,现在更主流的却是年轻人需要借以排解生活压力的酒吧文化。
什刹海这附近酒吧不少,晚上一直都很热闹,爱泡吧的聚在一起蹦迪、喝酒;不爱酒吧里吵闹氛围的也愿意来,坐在随便哪个花坛边厚厚的花岗岩上,就着这条街上满满的人气,唠会儿嗑。
似乎这样才不显得孤单。
她茫茫然地环顾四周,视线在嘈杂的人群中,忽然锁定到一个身影。那人靠在车门边上,两只手插着兜,眉目冷峻。
他隔着几米的距离看向她,神情颇有些复杂,隐隐的恨意中又透露着丝自我怀疑。
——舔狗舔狗,舔到最后,一无所有。
</div>
</div>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