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1章(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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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y jude……”歌声渐渐放轻,像隔着水岸飘来的梦语。

沈铎闭上了眼,随着歌声的牵引,踏着碎光,朝对岸亮着光的梦乡走去。

任勤勤的手在沈铎的手背上静静地覆了一会儿。

然后她起身,轻轻地走了出去,带上了门。

作者有话要说:注:沈铎念的是莎士比亚的《我可否将你比作一个夏日》的英文诗,古英文,有些词和现代英文有区别。

勤勤唱的是《hey jude》,这歌是paul mccartney为了安慰列侬的儿子而写的。应该是他们俩共同的主打歌之一了。

《我可否将你比做一个夏日》(网络翻译版)

我可否将你比作一个夏日?

可你比夏天更可爱更温和:

狂风会把五月的花蕾吹落满地

夏天也嫌太短促,匆匆而过。

有时日光太过炽热,

黄金般的容颜有时也会黯淡;

美好的事物总难免有凋零之时,

不经意地随着时光流转变迁。

但是你的夏日永恒不会褪色,

亦不会失去你美丽的容颜;

死神不能夸说你在它的阴影里面走着,

因为你在这不朽的诗句里获得了永生;

只要人们尚存一息,目能视物,

你都会和这首诗一样,永世流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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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5章

次日一早,旭日东升,沈铎原地满血复活。

任勤勤睡得迷迷糊糊,被咚咚敲门声惊醒,翻了个身还脸朝下跌在地板上。

沈铎一改昨夜的娇柔病弱,霸总气场全开,在起居室里发号施令。

“快快快!今天有两场会议!文件准备好了吗?衣服搭配好了吗?早餐怎么没送到房间来?我的咖啡在哪里?你怎么穿这身衣服?你的发型怎么这么丑?”

任勤勤才走出房门,就被沈铎一连串的问句给击中了,半晌扶着门框爬起来,哀嚎:“大爷,这才六点半呀!”

“我往常这个时候已经在晨跑了,只有你还睡得像头猪。”沈铎冷笑,“我现在去冲个澡,你知道该做什么吧?”

做什么?跟进去给你搓背吗?

任勤勤朝沈铎的背影直翻白眼。

不过等沈铎淋浴完毕走出来,今日要穿的衣服已放在床上,领带手表、铂金袖扣和同款领针也都在梳妆台上摆得整整齐齐,一水儿优雅低调的英伦高端商务范儿。

连沈铎的那一枚牛津印章戒指也取了出来,搁在手表边。

沈铎满意一笑,将印章戒指戴在了小指上。

走出卧室,早餐也已摆上了桌,咖啡的浓香盈满一室。任勤勤也已换了一身深蓝色的职业裙装,鱼骨辫上别了一个同色的蝴蝶结,坐在晨光中吃着牛奶麦片。

沈铎坐下,拿起刀叉。任勤勤则拿起了平板电脑,开始给他念早间新闻和大盘数据。

东风带走了昨夜的阴雨,今日的伦敦天空蔚蓝如洗,艳阳高照。

古城在热烈的阳光下焕发出与昨日截然不同的活力。

举行会议的高楼恰好就在泰晤士河西岸,俯瞰两岸,黄金视野。

就见河水如银带,游船如织,伦敦眼缓缓转动,大本钟,议会大厦尽收眼底。

任勤勤站在落地窗前远眺。她视力很好,能望见威斯敏斯特大桥上,伦敦标志性的红色双层巴士缓缓穿梭。

成群的白鸽呼啦啦地自落地窗前掠过,一个俯冲,绕着威斯敏斯特大教堂的钟塔飞翔,真如一群降临人间的天使。

“第一次来?”

任勤勤扭头。

搭讪的是与会的一位老总的秘书。二十来岁的小伙子,姜黄色的头发和眼珠,穿一套华伦天奴西装,用古驰罪爱。不算很英俊,但是笑容明朗且殷切。

任勤勤朝他微笑。女孩被礼貌地搭讪,心情总是不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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