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4章(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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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庸习惯地挑了挑唇,应了一声,心里却想:这丫头不是应该介绍自己姓沈的吗?“沈”这个姓在这里更行得通吧?
睡了一觉,曾文芳忘记了绕在她耳边一个上午的“沈小姐”了。她摸了摸后脑勺,释然地笑了笑,补充道:“唉,忘了,我如今叫沈文芳。”
“噗嗤”一声,肖庸忍不住轻轻 笑了起来。这一笑,犹如漫天花儿散开,很是耀眼。曾文芳瞅了他一眼,见他似乎没注意,就大着胆子打量他。发现这位肖社还是一个实打实的美男:
他取开了眼镜,能让人更清楚地看到五官:鼻子高挺而又不突兀,形状很好看,似乎比起自己这个小巧的鼻子要漂亮一些。一双薄唇微微上扬,估计因为笑了,嘴唇的颜色有些鲜亮,像少女涂过了唇彩,很是漂亮。
他眉毛很浓,密密地聚拢在一起,有点儿像一字。最好看的是他的眼睫毛,好像女孩用睫毛膏修饰过一样,又长又密,衬得一双大眼睛而漂亮。
如果远看,只知道这个男人是一位优雅矜贵的成熟男人的话,那么细看之下,这个男人可以用一个词来形容,那就是“漂亮”!
如果肖庸知道自己这一笑,竟然给曾文芳“漂亮”的感觉,他会发誓,绝不会在曾文芳面前笑。
可是,他已经笑了,没办法收回。再说,肖庸的注意力也不在这里,他只觉得这姑娘也忒没心机了。
你听听,“忘了,我如今叫沈文芳。”这话也能说出来,他能不笑吗?
“沈文芳,我看过你的资料了。除了这些资料,你能说说你还擅长什么吗?”
曾文芳听到这话,先是愣了一会,然后便有些哑然:这个人对下属的要求多高啊,她一堆学位证书与奖项摆在那里,还要介绍自己别的长处?什么才叫别的长处?
她想了想,问:“英语翻译与口语都不错,这算吗?”
肖庸看着她那双清澈见底的眼眸,点点头:“算,我们不但要分析许多其他国家的数据,还会采访一些外国友人。这一项长处让我很惊喜,那还有别的吗?”
“我很会做菜,这算吗?”
“噗嗤!”肖庸乐了,本来收敛起的笑容,一下子又散开了。拜托,他这里不是饮食栏目,而是经济栏目。很会做菜,这跟工作有何关?
曾文芳撇嘴,道:“肖社,我说的是正经事,您怎么笑了呢。谁不是绞尽脑汁在简历里把自己的长处全写上去了呀。资料里写了那么多了,你还要我补充,我就只能说这些生活中的长处了。”
肖庸忍住笑,点头道:“我知道,不过,你修了政治经济这个专业,而我这里,又是《经济参考报》,我是想问你,你擅长做生意吗?”
曾文芳听他这么一说,意识到自己会错人家的意了,想了想,道:“我有做生意的经验,不过,工厂与店铺大多在南方。这边的话,只是与朋友合作开了几家服饰专卖店。我的生意还不错,但谈不上擅长。”
“哦?几家服装专卖店?你说说看?”
曾文芳举起手里的包,“菁华服饰”的logo一目了然。肖庸对沈家人有研究,一下子认出了,这就是沈美琪开的那几家服装店的牌子,不由惊讶地问:“菁华服饰,你的合伙人叫沈美琪?”
“是啊,难道不可以吗?”
肖庸抚额,这有什么不可以的,可是,他是奇怪:“你与沈家不是去年年前才认亲吗?据我所说,在京都最早的一家‘菁华女装专卖店’在很多年前已经开了。后来,在京都又多开了几家,有男装、童装,并且加入了鞋子、包包之类的搭配元素。”
曾文芳也惊讶,这个男人竟然知道“菁华”?难道也是菁华服饰的爱好者?可是,看他身上穿的衣服,并不是菁华牌子的。
当然,知道她与沈家人的关系,应该并不奇怪,去年,沈家认亲之事在京都闹得沸沸扬扬,做新闻的人想不知道都难。可是,她们那几家店也没那么起眼吧?怎么也入了《经济参考报》社长的眼?
肖庸看出了她眼里的惊讶,道:“我是因为要关注别的事情,所以才顺带关注了沈美琪开的这几家专卖店。”
别的事情?曾文芳更加疑惑了:难道这个肖社以前喜欢美琪?
受到了曾文芳疑惑的打量,肖庸知道曾文芳想歪了,急忙摇头道:“唉呀,你别想歪了,其他事情稍后再说。你先说说这几家专卖店是怎么回事。”
曾文芳忍住心里的疑惑,只好挑了大一暑假那年,她与妹妹来京都旅游,与沈美琪一见如故,所以才与美琪合作开了家服装店的事情,
“原来如此!”肖庸对她在南方开创的“菁华服饰”有了兴趣,上下打量她,才有些释然:他第一次见到曾文芳,就印象极深,原来不只是因为曾文芳的神情动作,应该还与她的穿着品味有关。
随着改革开放逐渐深入,国外的服装流行元素进入国内,袒胸露背不再被非难,而是成为了时尚。许多女孩为了展示自身魅力、展示身体曲线,不惜露出迷人乳沟,打扮得妖娆性感,尽最大可能地显示出媚态与性感。
这样的装扮,在肖庸看来,只能用他的名字来阐释,那就是“庸俗、低俗”,他觉得这些女孩是在东施效颦,给人一种“画虎不成反类犬”的强烈感觉。
而职业女性为了显示自身的学识与工作特性,不屑于这样穿着打扮,干脆反其道而行之,经常穿着笔挺的套装,她们以为这些硬线条的服饰,能代表成熟的气质、高雅的风度。
严格说起来,这些衣服款式简洁,确实很合适职业女性的身份。但是,在国外生活多年的肖庸眼里,总有一种色厉内荏的感觉,觉得这些女子是用直线条的职业装,来武装自己的自信与干练,少了女人味,少了女子特有的温情个性。
或者,这也是这么多年,他没有结婚的原因之一,找不到合眼缘的。
但是,曾文芳给他的感觉却与这两类女性都不一样。她里面穿着一件高领的玫红色毛线衣,下穿一条黑色a字齐膝裙,肉色保暖丝袜,一双与上衣颜色相同的小巧、款式新颖的中跟靴子。
单看这一套,给人一种女性的妩媚与俏皮。但是,她外面还加了一件与裙子同色,款式简洁的长款黑色大衣。无形中,又给人一种大方、干练的大气之感。
她身上衣服所有的布料质地都透出一种柔和的质感,衬得整个人活泼又俏皮。肖庸觉得,这是妩媚与大方的结合体,有一种柔和与干练相结合的女性魅力。
肖庸打量了半晌,才盯着她问:“你身上穿的衣服、包包、首饰都来自‘菁华服饰’?”
曾文芳反观自己的穿着打扮,很普通啊?她疑惑地道:“不然呢?难道我自己做服饰,还要到别人那里买衣服?不过,这块表不是我店里的。”
肖庸盯着曾文芳的手表看了一眼,他认出是一块r国著名品牌手表,价值绝对不会低于两万。不过,他转念一想:开着这么大的一家名牌服饰公司,买一块名牌手表也不算什么。
其实,他并不知道,面前的这位姑娘,只是因为自家做服饰,才穿着这个叫“菁华”的品牌。如果,“菁华”能算得上全国著名品牌的话。
她哪里会是追求名牌效应的时尚女郎?要知道,直到去年为止,这姑娘都舍不得买一部掌中宝手机,更别说买什么名牌手表了。
这块表,是陈文干送她的情侣手表,至于要多少钱,是什么品牌的,她一点儿也不知道。
她把能动用的钱都用来买房、买地、投资。把钱花在奢侈品上多不划算啊?有这些钱,还不如买套房、买块地呢?要知道,她记得阳光县城的新街往哪边发展,那个如今还算偏僻的地方,以后会成为发展好的商业街。
而如今,那些地不到50元一平方,两万元,都可以买500平方的地皮了。若干年后,这500平方的地皮,可以建成一栋大楼,一至三楼做商铺,上面可以做成住宅卖给别人,也可以做成公寓形式的房子,卖或租给别人。
唉,想想就觉得得划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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