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6章(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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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才这个女人问他:“难道你没有喜欢的姑娘吗?你为了我,为了儿子而放弃她了吗?这样不好吧?”

他是怎么回答的?他说:“我喜欢一个姑娘,可是,我没有追求到她,她成为了一个更优秀的男人的妻子。所以,我把她放在了心底的一个角落。她是我的朋友,以后,或许你也会见到她。我不瞒你,如今我对你也还没有那种心动的爱情,不过,我们可以慢慢培养,我们有小源,不是吗?”

“这样也可以吗?你家里人会同意吗?”

“你放心,我会说服家里人的,他们如今正在逼我结婚,如果我带你跟小源回去,他们高兴还来不及呢。”

“可是,我做过……”

“这有什么关?我不也做过吗?我们都犯过错,我们是平等的。不过,我们与长辈可以换一种说辞,就说我们偶然认识,相爱。但是,后来,你有急事回了家乡,而我又去了学校,所以,我们失去了联系。

这次,我去古镇放松减压,无意中遇见了你们母子,所以,我就把你们带回去了。”

“那我的工作怎么办?我的工作在古镇。”

“没事,这事交给我。你想继续做老师吗?如果你想继续做老师,那就把工作调到渔港,如果不想继续做老师,那去唐氏集团上班,或者不上班都可以。”

“不,我要上班,我还是想做老师。”

“行,那等会我送你回学校,你把你的简历与学历证明等资料拿给我,我帮你调动工作。”

“就这么简单?听我同学说,想调进渔港做老师很难。我有个同学她丈夫在渔港,她在梅城,多年两地分居多年,都不能调到一处。”

“难中难,易中易,她应该没有找对人吧?”

唐冬阳不敢说太多关于家里的事情,担心把这个女人吓住。只说了他家里环境还不错,他大学选的建筑设计,毕业之后,打了几年工,后来与高扬在东湖开了一家建筑公司。

家中有父母、兄嫂与一个侄子,家里人都在渔港,渔港也有家族生意,父亲与大哥在打理。母亲赋闲在家,如今一门心思都在“逼他结婚”这事上。

何雨洁没了主意,如今她除了相信这个男人,还有什么办法呢?心里本就感念他当年给的那笔钱,又舍不得孩子,就这样迷迷糊糊地被他哄着,跟着他去了。

当然,她知道,她不可能再享受古镇那种母子相依为命的平静生活了,未来或许会有风雨、未来或许会更艰难,可是,为了儿子,她只能勇敢面对。

曾文芳是在唐冬阳补办婚礼的时候,才了解了事情始末,她有一种做红娘的兴奋感。

“冬阳,我觉得你应该感谢我,感谢东湖市政府。如果不是我们去渔港学习考察,如果不是我们要筹建工业园,你就不会来东湖,不会想要走遍东湖的山山水水,更不会与小洁、小源重逢,唉呀,我觉得你应该给我包一个大红包,大大的媒人红包。”

高扬觉得自己被抢功了,白了这不要脸的姑娘一眼,心想,人家失恋的时候你夫妻双双把家还。如今,人家一家三口重逢了,你就来抢功了,还要不要脸呀。

“我才是红娘,我一眼看出了小源长得像冬阳,才点醒了他们一家三口,这红包应该要封也应该封给我才对。”

“切,你结婚的时候自然会封个红包给你,不是说你会先结婚吗?你的对象呢?在哪儿?”

“我……”高扬与未婚妻闹别扭了,原因是他们两人去选婚纱的时候,高扬眼都不眨地看着一个身着婚纱的漂亮姑娘,未婚妻换了婚纱出来的时候,叫了他三句他都没听到。结果,一气之下,脱掉身上的婚纱跑掉了。

“德性,爱美之心人皆有之,但是,欣赏美不是这样的。不要吃着碗里的还看着锅里的,做人要学习那惜福。不然,即使把媳妇娶回来,人家也受不了你总盯着漂亮女人看。”

曾文芳忍不住教育了这家伙一番,话说开了,又逮着唐冬阳教育:“冬阳,我来自农村来的,自然知道在我们偏僻农村,未婚先孕会遭受多少白眼,生活会过得有多艰难。冬阳,小洁是个勇敢能干的姑娘,遇到你,她很幸运,遇到她,你很幸福。好好珍惜,你们这叫先婚后爱,婚后恋爱也是一件很浪漫的事哦!”

第七百五十三章 梦境再现

是啊,世界上最浪漫的事,不是两个人一起慢慢变老吗?唐冬阳与何雨洁如此,她与陈文干不也一样如此?

京都文光居

一栋宽敞漂亮的房子前面,有一片绿油油的草地,两个约莫三四岁、长得一模一样的孩子,手里拿着风筝坐在草地上在认真地讨论着什么。

他们手里拿的风筝都奇怪得很,一个上面画着一艘船,一个上面画着一株奇怪的、叫不出名字的草。

那个脸蛋圆圆,略胖一些的孩子放下手里的风筝,爬起身来,去拿另一个孩子的风筝,还噘起小嘴,奶声奶气地道:“哥哥,船要放在水里,在天空里怎么飞?我都说了,你应该要画一架飞机的画才对,你看,总放不高吧?”

另一位被喊哥哥的自然是小男孩,他摇头反驳道:“谁说船不能在空中飞?不是有宇宙飞船吗?宇宙飞船不但能在空中飞,还飞得比飞机还高。妹妹,女孩子不是喜欢蝴蝶吗?你画什么草呀?你看过会在天上飞的草吗?”

小女孩噘起小嘴:“哥,你太笨了,你不知道吗?蒲公英就会在天上飞,表叔说,蒲公英是一种神奇的草药,我画的这种草说不定也能在空中飞呢。”

小男孩不以为然,小大人地道:“妹妹,你别听表叔与小舅公忽悠,他们都想找我做徒弟,我才不要做他们的徒弟呢,我要做爸爸的徒弟。”

小女孩仰起小脸,稚声稚气地道:“他们都是神医,我觉得做他们的徒弟也很好呀。”

小男孩无奈地感慨,语气带着些无可奈何,却又无比正经:“那好吧,以后,我会成为著名的将军,可以坐在宇宙飞船上打仗的那种,你就去做军医吧?成为军中神医,挽救我军战士的生命。”

小女孩却又烦恼起来:“哥,你要像姨父,就是煜煜的爸爸那样吗?穿着绿色的军装?那我呢?是穿白大褂呢,还是穿军装?”

小男孩想了想,道:“好像做手术的时候得穿白大褂,训练的时候就得穿绿色军装了。”

“哦,那好啊,这样我两种漂亮衣服都能穿了?”

“妹妹,你是什么审美观呀?这两种衣服不能称为漂亮,这是正装,代表庄严、代表肃穆。如果你要穿漂亮衣服,得像小姨与妈妈一样,做老师、做领导,可以穿漂亮的裙子、穿旗袍、穿漂亮的晚礼服,穿漂亮的大衣。”

“哥,那怎么办?绿色军装与白大褂我都喜欢,不过小姨与妈妈都很漂亮,她们穿的衣服也漂亮,我也想穿。哥哥,难道做神医就不能穿这些衣服了吗?”

“好像也可以的吧?表叔来我们家的时候,不也穿着白衬衣吗?应该是可以的。”

“嗯嗯,那敢情好,那就这么愉快地决定罗。”

“嗯,一言为定。”

两个孩子放下手里的风筝,用两个胖胖的手击掌,表示对以上决定不再后悔。

陈文干站在院子外,看着这幕,心里满满的柔情。

这个别墅与他梦里的一样,不是城堡,却一样如城堡那样,有游泳池,有软绵绵的草坪、有缠着花架藤蔓的秋千架。

有一个天使一样、胖嘟嘟的小女孩,有一个萌萌的小男孩,他漂亮的妻子称那个男孩为“小正太”。

这两个孩子都约莫三四岁的样子,经常在草坪里玩沙子、建小房子、放风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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