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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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她走过一样的路,却是分开走的。
他在伦敦订了酒店,因为不跟团,第二天不需要早起,他将良穗发给他的风信子照片,画成了铅笔画。
***
翌日,朗清睡到自然醒,漫步在伦敦街头,参观了歌德复兴风格代表建筑议会大厦,途径鸽子广场,国家美术馆,沿着泰晤士河畔,一路前行。
他没有明确的目的地,只是随意地逛着,走着,因为知道良穗这几天也会来伦敦市区,尽管她参加的是赛马会和沙龙,和他选择的地点不大一样,可他现在走过的街区,她都会经过。
朗清拿着面包喂鸽子的时候,看着美术馆里少女笑脸画像的时候,听到大本钟钟声的时候,都会忍不住想:良穗看到这些,会作何感想呢?
良穗此刻正在查理先生的书房里,翻看那些她从前听说过,但始终没找到的书籍,有的是孤本,看得出,这类书籍,是从祖辈传下来的。
叶父则在花房,给花卉浇水,他不得不承认,他给白玫瑰浇的水,比给其他植物,多了些,对于玫瑰的偏爱,大概成了他控制不住的执念,他在玫瑰前多停留了些时间。
朗清从美术馆出来,路过广场,看到一个络腮胡子的老者,脖颈处架着一把有些年头的小提琴,可琴弦上流淌出来的琴音,却是很动人的。
和他一样驻足的人,逐渐多了起来。
朗清看到老者因为投入,微微闭目,表情淡然,可却从旋律里,听出了对故人的深切怀念。
在怀念谁呢?远去的故友,还是逝去的爱人?
朗清在老者对面,站了许久。
一曲演奏完毕,围观的人们由衷地拍掌。
朗清觉得他是喜欢这座城市的。究其原因,大概是因为眼前这一幕,众人不带任何偏见的欣赏和感动,让朗清觉得舒服。
***
良穗和父亲,在四天后的清晨,乘坐提前预订好的车子,去了伦敦,参加查理先生发出邀请的赛马会。
这时候,朗清已经出发去火车站了。
英国是火车和铁路的故乡,有着世界上最复杂的铁路。
从伦敦马里波恩火车站乘坐直达列车,只需一小时多一点即可抵达华威,步行即可到达城堡。
城堡风景如画,河道曲折百转,登上塔楼,俯瞰四周美景。
朗清穿行其中,虽然天气未完全转暖,不像夏季那般处处都是绿色,可寂寥,何尝不是一种美,让他觉得舒朗了许多。
正走着,手机振动一下。
“良穗还好吗?”
是玉致发来的信息。
葬礼那天,玉致没有出现,是因为许家人在场,毕竟,她和朗清之间的关系,曾经被误读过,如今良穗在长辈眼里,算是朗清的半个未婚妻,她出现在那里,确实不合适。
“她和她的父亲一起,正在疗伤,任何人都最好不要打扰。”朗清快速跳跃的手指,在手机屏幕上滑动。
对方很快就回复了,“许朗清,那种和挚爱生死两隔的滋味,我懂。”
朗清看到屏幕上的话,怔了一下,他知道玉致说的,是她的恋人。
对于玉致,他向来有什么说什么,以至于忽略了她情绪的细微变化,对于良穗,他好像更小心翼翼一些。
他和玉致太相像了,所以他能知道玉致内心的敏感点在哪里,可此时此刻,玉致好像也不需要他的道歉。
“大家都好好的吧。”朗清在屏幕上,打出了这几个字,又都删掉了。
他的全部矫情,好像都只能用到良穗身上。
第27章 他一直都在
朗清在喝完了一杯威士忌后,再次出发。
坐在复古的火车车厢里,途径海滩和渔村,还看到了野生动物栖息地,抵达北部的一座小镇,是将几个小时之后。
小镇里有不少18世纪遗留下来的教堂建筑,四面有海湾环绕。
小镇上遍布餐厅、咖啡馆和旅馆,很适合徒步。
朗清背着双肩包,在小镇里随意地走着,这里有最完整最古老的中世纪街道,一砖一瓦,都展示了中世纪风情。
路两边的小店,很值得仔细逛逛,朗清淘到了独具特色的画笔,这是他的职业习惯。
朗清在提前预定的酒店住了下来,虽然是小镇,住宿条件却是非常不错的。
天色暗下来的时候,朗清听到楼下有孩子的嬉笑声。
他不禁起身,站在窗前,向街道看去。
夜间小镇有种别样的热闹,看在朗清眼里,他终是觉得自己是个旁观者,从前多么喜欢热闹和被瞩目的感觉,怎么越来越佛了呢?
瘦高的身影,在窗前立了好久,被月光照着,显得很遗世独立的感觉,他自己也渐渐意识到了,他似乎受良穗的气质影响很大,可他是乐意的。
良穗此刻在做什么呢?朗清还是不由这么想。
此刻的良穗,正在伦敦市区内的沙龙里,聆听查理先生重温一本本土小说——《傲慢与偏见》。
良穗看着老者脸上流露出来的红润谦和的光芒,不禁感慨:如此年事的男人,依然能够让人看了觉得有活力,真是不容易。查理先生穿一套深色的英国式衣服,系一条新式的领带,一双羊皮鞋,灰白头发发着银子一般的光泽,面上总是挂着祥和的笑意,浅浅的,却能让人有种感觉:这是真正的绅士。
他和良穗刚见面的时候,问的第一句话是“书房最靠西面的书架上,倒数第二本书,看了吗?”
良穗闻言,先是一怔,继而微微摇了摇头,她确实不记得书房的书架结构了,更不知道对方所说的那本,究竟是什么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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