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5章(2 / 2)
他单手把我拉了起来,给我拉平衣裙,又捋了捋我耳边的碎丝,轻道:“我还有些事要处理,晚上可能会晚点。”
“你……晚上还来?”
“嗯,别在把我锁门外了。”他眼底的柔情几乎要把我融化掉。
我不由的点了点头。
邹子琛走后,我站在落地窗前发愣,想着他临走时说的那句话。我真怕这一切只是引鸠止渴,到头来会是一场空欢喜。
男人的想法和做法跟女人真的差别很大,或许他跟郭镜书有点像,都欠着一个女的人债,今生都还不完。
也不知站了多久,直到小林送文件进来,我才恍神。
在公司忙到四点多,父亲突然来了电话,问我晚上什么时候过去,他现在越来越小孩子的脾气,我说六点左右,到时过去陪他吃饭,但前提是他要跟护工下楼转一圈去,他得了我的充诺自然也就应了下来。
我到医院时,难得见他在跟护工说笑,心情似乎还不错。
叶家车祸的事,我想父亲心里也一直背负着沉重的罪,现在事情揭开,他虽难逃罪责,整个人却是轻松的。可见人一但背负上罪刑,就很难活的开心,除非他丧心病狂。
不管当年父亲是出于那一种心态,但他没有阻止,那就是默许了,所以他的罪责难逃。
陪他吃完饭,护工帮忙收拾完餐合,等护工出去,父亲面色突然沉了下来,招手让我近身。我倒了杯水,端了过去,坐到他床边。
我问:“有事跟我说。”
他望着我,眼底有点挣扎,过了好一会才说道:“帮爸爸一个忙。”
“你说。”
“我想跟晓月做一下亲子鉴定。”
他淡淡说道,我却被吓一跳。
我惊愕的望着他:“爸,你这是为什么?”
“这几天我回想起好多以前的事,觉的有些地方不对。”停了一下,“有必要验一下,算是死之前弄个明白。”他有点自嘲的笑着。
呃……我心下汗颜。
从医院出来,心情又变的沉重,不明白父亲怎么会有这种猜疑,不过……沈丽萍这个人确实不可靠,看来得让王浩加快调查。
回到住处,我洗了个澡,便坐在客厅看电视,没一会门铃就响了起来,我以为是邹子琛来了呢,开门一看,是秦月。
“在呢,有没有兴趣喝两杯。”她朝我摇了摇手里的酒瓶。
“你这又是受什么刺激了?”我侧身让她进门。
秦月走了进来,长长的叹了一口气,“我也不知道,反正最近焦燥,真怀疑是不是更年期提前了?”
“得了吧你,我看你是为某人焦燥吧,”我关上门,走回客厅,“你呀,就是太要强,干吗老那么跟自己过不去呢,明明心里放不下,面上还要死撑,那只能是自找苦吃。”
“你怎么知道我就放不下,”她不服气,朝我翻了个白眼。
我嘲笑道:“哼,就那天晚上,你没报警而是打电话给他,我就知道,你这辈子注定要栽在郭镜书手里了。”
秦月不服气,又瞪了我一眼,“你是不是被他收卖了,最近老是在我耳边吹他的风,你让我怎么忘。”
“那是,他现在可是我的师父,一日为师终身为父呢,为了我师父的终身幸福,我自然是要出点力的。何况……你是自投罗网来的,”我瞥了她一眼,“别以为我不知道,你每次听我汇报他的情况时,听的也很爽。”
“你这死丫头,”秦月恼羞成怒,扑了过来,洋装要掐我的脖子,“看我怎么收拾你。”她突然声东击西,挠我腰间的痒痒肉。
“秦月……哈哈……你在这样,哈咯……我不跟你喝酒了。”我最怕痒了,笑的我都快喘不上来。
“看你下次还敢不敢取笑我。”秦月轻笑,放开我,起身自行走厨房拿酒杯,一边说道:“昨晚你跟他没事吧?”
我知道她说的是邹子琛。
一提起邹子琛,我莫明的有点伤怀。
秦月拿着酒杯出来,见我抱膝,双眸发愣,“怎么了?”
“秦月,你说男人娶一个女人,是不是没有爱也可以?”我抬眸问她。
她把酒杯放到矮几上,开了酒瓶,倒了酒,端一杯给我,随着才回道:“现在这个社会有几对是为了真爱结婚的,何况男人,他们有性就足以。”
我愕然,我觉的她的话有点极端。
“我只是觉的,男人总是搞不清怎样才是对女人最好,总以为给了对方想要的就是对她好。”我有感而发,“却从来不知道,那是不是她真正想要的?”
秦月抿了口酒,微蹙眉,“你……有点不对劲哦,怎么这么多感慨?”
“邹子琛……说他欠那个女的很多,那个女的想要的他都会答应,却唯独他对她没有爱,可若她想要婚姻他也会给。”我喝了口酒,“你说他这是什么心态?我怎么觉的他的想法跟郭镜书一个样呢?”
秦月轻笑:“这就是男人与女人的区别,女人想要的是精神上的,而男人总想在物质上弥补,什么都可以给,一个空壳……那样只会伤害人,而他们还不得自之。”
“邹子琛让我等他,我很矛盾,我不否认我现在还是爱着他,甚至比之前还爱他,可我总有一种犯罪的感觉,像是抢了别人的东西,很不安。”我低下头含了一大口酒。
“他怎么跟你说的。”秦月翘起二郞腿。
“他昨晚跟我说了很多,大概就是他也喜欢我,可我想不明白的是,他心里明知道喜欢的人是我,为什么又要跟欧阳雪订婚呢?”我双眸迷茫的望向她。
秦月冷哼一声。
“本来我对他印象还挺好的,没想到他怎么跟郭镜书一个得性呢,”她把杯里的酒一饮而尽,又冷笑道:“他们嘴里都说着爱我们,却又要对另一个女人负责,他们这是那门子的爱,又把我们当成什么了,还等……等个屁,明天我就别寻新欢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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