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7章 檀香木盒(1 / 2)
天才一秒记住本站地址:[欲书阁]https://yushuge.vip最快更新!
也不知道球球用了什么方法,孙爷爷他们慢慢清醒过来,孙爷爷看到倒在地上的安公主的身体,面色一下子变得惨白,立刻冲到安公主身边,将她的尸体抱起来重新放回棺材。
大叔和包大哥看到我立刻问道:“丫头,发生什么事了?”
我指了指刚好飞到大叔和包大哥身后的黑气,他们立刻转头,刚好看到那黑气准备对他们发起攻击,两人反应也是很快,大叔立刻拿出铜钱剑,而包大哥拿出几张符箓,两人立刻和黑气缠斗,我也终于可以停下来休息一会儿。但是为了防止黑气逃走,我依然守着门。
不过,让我奇怪的是,此刻的球球正围着石壁边嗅边转圈,我看了一会儿就把目光重新放在大叔和包大哥身上,至于孙爷爷,他对那具尸体似乎更加重视,等把尸体放好,检查好之后走过来,看到大叔和包大哥和那黑气缠的有些吃力,就立刻加入战斗,他虽然年纪大了,但是身体却很灵活,一下子就跳到他们身边。
我清楚的看到从他衣袖里钻出一条红色的丝线一样的东西,我心想那黑气是气体,红色丝线怎么可能绑得住它,可让我惊讶的是,孙爷爷那丝线真的把黑气给缠绕住了。
被这一幕惊呆的不只是我,大叔和包大哥也很是惊讶。
黑气发出一声声痛苦的嘶吼,之后一个人形慢慢的出现,竟然是个七八岁的小男孩的样子。
“这是?”我看着孙爷爷问。
孙爷爷也是摇头:“它应该是破坏这里机关的人派来拖住我们的。不过,这也太奇怪了,如果有人闯进来,我不可能不知道,可现在机关都被破坏了,我却丝毫都没有察觉。”
说完之后,他又摇头:“可也解释不通。那人进来之后又去了哪里?”
我看球球依然在石室周围闻來闻去,心里也很是好奇,就问道:“这石室到这里就没有了吗?”
“对,这里并不是安公主最开始的墓穴,这是后来被移到这里的,安公主的墓穴早就被盗了,她的尸身是我们好不容易才保存下来的。”
听到孙爷爷的话,我就更加奇怪了,孙爷爷一家守护一具尸体做什么?而且又怎么我才是真正的主人,这都什么意思呢?
我把我的疑问问出来,孙爷爷也是不理解的摇头:“关于这一点,我也很奇怪,从我爷爷开始,他们的临终遗言就是守护好安公主的尸体,等待一个叫童灵的女孩出现。”
不用说,童灵自然就是我,这么说来,已经有人在几个世纪之前就已经知道我会出生,不过,知道这个并不奇怪,奇怪的是,他们怎么知道我会叫童灵?
一切的一切都这么错综复杂,我原本以为自己越来越接近真相了,可现在看来,我所不知道的事情还太多太多。
“那孙爷爷,你带我来这里是只是为了让我看安公主吗?”我疑惑的问。
孙爷爷眯了眯眼睛说道:“我们老孙家一直在守护安公主的遗体,我想另外你另外九个遗体也应该有人守护,你不仅要找齐你的魂魄,还要找到这九具遗体?”
这些我更加迷惑了,找齐魂魄我可以理解,但是找齐遗体干什么?集齐之后可以召唤神龙吗?
这时候,包大哥突然说话了:“找齐魂魄是为了你自己,而找齐遗体是为了云熙。”
“什么意思?”我和大叔同时问道。
包大哥深深的吸口气开始解释:“千年前,你为了云熙甘愿轮回十个世纪,而他也愿意为了你被人操纵宿命,有些事情不是我们想象的那么简单,那个人知道云熙力量太过于强大,会威胁到他的地位,所以一心想要除掉云熙,所以设下一个圈套,分别引你和云熙入坑,让你们两个都为对方牺牲。而他坐收渔翁之利,你陷入轮回之中,而云熙被命运束缚,力量也被削弱一半之多。”
我心脏猛然一滞,眼神蓦然收紧:“那个人是谁?”
包大哥摇头:“别说是我,就是云熙都不知道。”
“呼!”我重重的舒口气,千年前设计云熙和我。千年后却依然能够知道我的一切,仿佛整个世界都在他五指之间,即便是孙猴子,也依然无法翻出如来佛的手掌心,可是我不甘心,就算力量再强大,地位再高,也不能随意的将别人的命运玩弄于手掌之间。
越想越恨,我心里腾的升起一股怒火,几乎把自己都给燃烧了,不管背后的究竟是人是鬼,是神还是仙,我都要找他问清楚,如果可以,我要让他试试轮回十个世纪和自己心爱的人分开是什么滋味。
我双拳紧紧的握着,指甲陷入掌心,一滴滴鲜血低落下来。
大叔立刻扶住我的肩膀:“丫头,冷静点,现在你还不是他的对手,想要报仇,唯有让自己变强!”
我知道大叔说的没错。就努力让自己冷静下来,好一会儿才让颤抖的身体平静下来,现在我们又多了一项任务,不过,我疑惑的看着包大哥,问他为什么知道这些事情却到现在才说。
包大哥很是无奈的叹口气:“是云熙不让说,他怕你一冲动直接跑去找。那九具尸体并没有那么好找,而且很可能已经被那个人派来的人找到,你要知道,之后我们遇到的敌人会越来越强,今天我们遇到的这团黑气都这么难以对付,更何况是以后的人呢!”
我点点头,想了一会儿之后问:“现在找到一具尸体了,要把尸体运出去吗?”
孙爷爷摇头:“不用,云熙被削弱的力量就在这女尸的尸体中,只要把力量抽取出来,尸体就可以不要了,我的任务也算是完成了。”
最新章节请到yushuge.vip免费观看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