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1 / 2)
突然想起以前班上那群臭男生被她抓到没做作业,而当众被老师处罚的哀怨嘴脸,她就忍不住一阵轻笑。
正想着,教室门口突然传来一道道高跟鞋敲打在地板所发出的喀喀声,温一阳抬头一看,就见一名年约三十,穿着黑色连衣裙的娇小女人已然站在了台上,这便是她初中时的语文老师陈老师。
陈老师虽然课堂上教学严厉,但私底下待学生却极好,从来不吝啬于给予学生奖励,而对于不上进的同学们虽会严格督促却也会予正面的鼓励。
温一阳很喜欢她,因为她自己写作文时不喜欢照着一定的框架,她更喜欢发挥自己的想象力并跟着自己的思绪去写,陈老师对此总是予以支持,甚至会给予她许多很棒的建议,温一阳初二时就曾在她的指导下拿下了c市作文大赛初中生组的冠军。
写文最快乐的事莫过于遇见一个知己的伯乐,这一点在温一阳上了高中后尤其有很深的感悟。
她高中的语文老师是一位姓蔡的男老师,蔡老师总是喜欢在课堂上讲一堆大道理,因此她们班的同学奉送他一个称号为“话痨帝”。
蔡老师在作文的批改上相对保守,比较偏爱那种照着一定框架所发挥的文章,而温一阳这种较为活泼大胆的文风一向不为他所喜,甚至还会要求她照着他的想法改。
温一阳看着每每被蔡老师给改得失去她自己味道的文章,总是气得半死,却又无可奈何。几次下来,她因着文章不得老师欢心而对自己失去了信心,高中后的c市作文大赛便不曾再参加。
此时她看着台上正在教训后头捣蛋的男同学的陈老师,突然觉得自己很对不起她,竟然上课时间都不好好上课,却只顾着忙自己的事。
都说尊重一个老师得从认真上课开始啊!
温一阳决定以后的语文课都要认真的上,绝对不再写一堆乱七八糟的东西了!
一堂课很快就过去了,温一阳全程专注的听讲,写笔记的手没一刻停过,就连台上的陈老师都忍不住多看了她好几眼,最后甚是欣慰的笑了。
放学的钟一打,便有几个同学拎着在语文课下课前五分钟就收好的书包,一溜烟地奔出了教室,身影很快消失在视线中,却还依稀能听见空气中飘浮着他们的笑闹声。
哎,这就是青春啊!
温一阳还低着头在写方才没写完的笔记,陈老师的笔记一向详细无比,量十分的多,一堂课下来可以将整面黑板写满三次,所以同学们大多只抄了大概,还真没多少人完整地抄下来。
这时白晴花已经收好了书包和卢莎莎一起走了过来,她看着低头认真写着笔记的温一阳,觉得很是惊奇,忍不住道:“阳阳妳竟然在写笔记!妳以前上课不都在写小说的吗?”
温一阳没有抬头,道:“嗯,我决定改掉这种坏习惯,从此以后积极地学习。”
白晴花闻言一副见了鬼的模样,她走到温一阳的面前,一巴掌拍在她桌子一角上,道:“我说,妳今天真的很奇怪耶!”说完,便抬头对着一旁的卢莎莎道:“莎莎我跟妳说,她今天真的很怪!自从英文课时睡了一整节醒来后,一下发呆一下笑的,连今天最后一节是什么课今天星期几都不晓得,妳说她是不是睡傻了啊?”
卢莎莎闻言笑道:“阳阳妳是不是做梦梦到帅哥了,然后魂被勾走了?”
温一阳:“……姑娘你的脑回路真是清奇。”
白晴花:“……这个冷笑话一点都不好笑。”
卢莎莎:“呵呵。”
看着温一阳终于写好笔记并且慢吞吞地收着笔,卢莎莎突然疑惑地道:“阳阳,妳今天不是要补码学吗?妳收这么慢来得及吗?”
温一阳闻言身体猛然一僵,然后抬起头来愣愣地看着卢莎莎道:“我今天要补码学?”
白晴花闻言一脸“妳看妳看她又来了”的表情,而卢莎莎则睁大眼睛道:“对啊,今天是周四耶,妳不是周四晚上补码学吗?”
温一阳又愣了一会后才想起来,没错,她初中时的确补了一阵子的数学,不过是星期几补她倒是忘了,还好卢莎莎提醒了她。
她问道:“现在几点?”
卢莎莎低头看了下腕表,回道:“五点半了。”
完了,数学班好像是六点整的课啊!
温一阳赶紧加快了速度收拾书包,然后飞也似地跑向教室门口,只丢下了一句话:“我快来不及了,先走啦!”
后头白晴花看着她的身影迅速地消失在门口,喃喃道:“她今天真的很怪啊……”
身旁卢莎莎眨了眨眼道:“就说她被梦中的帅哥勾走魂了。”
白晴花:“……”
温一阳终究还是赶上了数学班,六点整时,她正坐在教室里一口一口地扒着补习班楼下买的排骨饭,幸福地瞇起了眼,没错没错,就是这个味道!
自从大学离开c市去到了外地的学校后,温一阳就没有再吃过这么好吃排骨饭了!
她一边吃饭一边将书包里关于免试入学的数据拿起来看,除了数据外还有一张她三年总学习成绩单。
其实她并不属于那种刻苦努力的学生,平常回家她更多时候是跟着她妈一起看韩剧,趴在书桌上时笔下写的也都是小说而非卷子,大概是她真的有些聪明吧,就算平常不努力,只要期中考前一个礼拜开始念书,就能拿到班级前三的成绩。
不过这套方法放在集中了市内优秀学生的市一女里,便只有四个字能形容……
惨不忍睹。
向来引以为傲的聪明突然被狠狠击溃,任何一个自认优秀的人想必都无法接受,有的人因此而奋发向上,只为维持这些“聪明”所加诸的光环,不愿自己的骄傲受到质疑,而有些人却在一次次的失意下开始自我质疑,却始终不愿接受自己其实没那么厉害的事实,因而从此一蹶不振,一味活在自己过去的灿烂里,逃避现实。
后者讲的便是温一阳。
重生之后,一切从新来过,温一阳不愿再重蹈覆辙,不愿再自骄自傲,眼高手低,她发誓,从此以后她一定要脚踏实地,奋斗努力!
正想着,顶上却突然罩下一片阴影,温一阳才刚回过神来,就瞧见一只结实的手臂放了杯饮料在她桌上,一道低沉的男声响在她头顶:“喏,刚刚多买的饮料,鲜奶茶,微糖去冰,送妳喝了。”
温一阳回头看去,就见一个高大的男生正走到她身后的位置坐下,他五官端正,眉眼清晰,皮肤是健康的小麦色,只见他穿的制服和北心初中的完全不同,白衬衫灰长裤,左胸口处有一张盾牌形状的精美刺绣,温一阳依稀记得那是c市一间私立学校的校徽,叫什么来着……
对了,是斯伦中学!
斯伦中学是c市一间天主教私立学校,其内分成了初中部与高中部,学费那可是出了名的贵,当初温一阳也有去参加斯伦中学的入学考试,虽然考上了,但因为学费实在太贵,最后便选了离家近的公立学校北心初中。
斯伦中学囊括了全市大部分出身富裕的学生,是温一阳他们这些平凡学生眼中的贵族学校。
穿着斯伦中学制服的男生脸上带着一丝痞笑,道:“妳这么看着我,是终于发现妳后面这位大帅哥的魅力了?”
这语调有些熟悉啊……温一阳瞇眼看了下他制服上的校徽上方绣着的名字,终于想起他是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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