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1章(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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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康笑着:“我来看看那个女人怎么样。”他父亲急切地问,是不是你找人做的手脚,现在她就像个傻子似的完全不动。登康说不是我找人做的手脚,而是我自己。他说了在菲律宾学巫术的经历,父亲瞪大眼睛说不出话。
“那个虫降,是不是这个女人找人给们夫妻落的?”登康问。父亲没直接回答,只说她也是因为生气,之前你找人给他下降头,要不是我哀求,她早就死了。所以她觉得很羞耻,才想要报复的,情有可原。
这番话差点没把登康气死,他也不想多废话,为了让父亲相信自己也是降头术,登康在控灵咒和意念的驱动下,让那女人从卧室中走出,来到客厅站着。她目光呆滞,就像行尸走肉。登康的父亲连忙走过去,怎么唤怎么摇也没用,他紧张地问:“你想把她怎么样?”
“没什么,只是想让她死得很惨而已。”登康冷笑。
他父亲连忙哀求:“不要这样!她也是出于喜欢我,才去害我身边的亲人,你……你就不能饶了她吗?”登康很难相信,从父亲嘴里居然能说出这种话。
他惊愕地问:“为了能和你在一起,她害死了你的妻子、我的母亲,现在又害死我的妻子,差点把我也给弄死,你还让我饶了她?”登康的父亲没说什么,只一个劲地哀求。登康拒绝了,他父亲焦急地在屋里走来走去。悄悄从柜子上抓起一把水果刀。登康坐在沙发上,不动声色地用余光观察着父亲。
登康父亲背着手,来到儿子旁边坐下:“看在我辛辛苦苦把你养大的份上,放过她行吗?”
“我已经放过她一次,你忘了?搬家都没用,她用虫降把你儿媳妇吸成干尸,你忘了?”登康盯着父亲的眼睛。他父亲扁了扁嘴,没说话,眼睛看着天花板。登康刚把目光移到那女人身上,父亲的刀就捅向自己脖子。他早有防备,向旁边躲的同时抓起茶几上的瓷花瓶,用力砸在父亲头上,把他打倒,鲜血哗哗地流。
登康把水果刀夺下来,气呼呼地真想一刀捅下去。他伤得想哭:“你、你居然想杀我!你疯了吗?”
他父亲也大叫:“你给自己的妈妈下降头,你才疯了!”登康一愣,问什么时候的事,他父亲看着那女人,说她就是。登康哭笑不得。说她就是个疯子,怎么可能是我妈妈,登康找来一根绳子,将父亲牢牢绑起来,把水果刀扔在地上,对他说:“我让你看看,这个女人有什么好下场。”
登康开始念诵控灵咒,在心里想着让那女人走上几步,弯腰去捡那把水果刀。女人很配合,呆呆地照着做了。登康父亲吓得脸煞白。不停地求他不要这样,他是你的妈妈。父亲越这么说,登康越生气,脑海里闪过母亲喷血、妻子变干尸和自己中降的那一幕幕。他控制那女人用刀猛扎进自己的小腹,女人大声惨叫,随后又横着拉开,在肚子上划了个大口子。
那女人一面惨叫,一面用手扒开伤口,里面的肠子稀里哗啦地流了满地,还冒着热气。女人大口喘气,握刀的手已经抖得不像样,但还是伸进腹腔左右乱割,又有一些内脏掉出来,女人终于支撑不住,栽倒在地上死了。
在这过程当中。登康一直念诵经咒,当那女人彻底死后,登康才停止。“不要啊!xx,你不能死--”登康的父亲很伤心,似乎比当年原配妻子去世时还要难过。登康看着他,从怀里掏出一瓶降头水,强行给他灌进去。父亲对他破口大骂,说他是弑母的畜生,早晚要下地狱,不得好死。
登康啪啪抽了父亲几个耳光。大声道:“再对你说一遍,这个女人才是畜生,她不是我的母亲,她还不如一条狗!”父亲不停地咒骂着,登康心想。不管是否中了情降,他已经觉得不再重要,母死妻亡,这让他对家庭完全绝望。他把右手按在父亲额头,开始念诵巫咒。
施法之后。他在沙发上呆坐了半小时,看到父亲浑身发抖,开始说胡话。登康解开父亲身上的绳索,走出住宅大门。那是于先生送给他的虫降水,可用普通控灵咒施降,发作时虫子会顺着血管流入大脑,让人精神错乱。但这种虫降并不难解,所以登康也不担心父亲活不成。毕竟是他的亲生父亲,他还是无法下手。
回到菲律宾,他对鬼王说已经将那个害人的寡妇和父亲都用鬼降干掉了。那女人自行切腹,他父亲自己掐死了自己。
鬼王说:“那就好,这是解降水。”
登康这么说也是冒险,但他给自己留了活路,如果鬼王真差人去打听自己父亲到底死没死。就可以说他当初并没将自己彻底掐死,那只是个意外。以父亲中降之后的情况,根本不可能清晰地向警方解释,他这黑锅是背定了。
第0712章 都市
服过解降水的登康为了躲避风头仍然留在菲律宾,一方面继续修习各种降头术,另一方面也专门勤练这个独门鬼降,因为给那个女人落降的时候,他还是觉得有些生疏。从此后,登康发现他开始害怕蜘蛛,无论大小,只要看到就浑身难受,必须打死或者回避,就连蜘蛛的图片也不行。
在鬼王这里呆了几个月。鬼王又收下一名徒弟,也是菲律宾本地人,住在棉兰老岛的北部,名叫皮滔。这人看上去就不是什么善类,虽然也是降头师,修黑法的,但登康觉得他至少比这个叫皮滔的家伙好得多。
皮滔长得贼眉鼠眼,看人的时候,眼神都是侧着,从没有正面与谁四目相对。好像对全世界的人都做过亏心事。转眼又两三年过去,登康又帮鬼王接了不少生意,很多时候,都是鬼王收钱,登康办事。他那颗域耶的法力也越来越强。禁锢得很好。
几年中,登康无数次在梦中见到过母亲和妻子,但从没梦过父亲。他不知道父亲的情降在那女人死后,能不能自动解开。他想侧面问鬼王,但又怕被他知道。
在皮滔来到之后的半年多,又有一个英俊的中年男人找到鬼王,称想学降头术。此人叫巴登,也是菲律宾人,之前是白衣阿赞,擅长加持转运佛牌和情降法门,现在想和鬼王学习降头术。此人不多言多语,但看起来比皮滔强得多。登康想多拉拢他,以后好形成同一战线,但巴登似乎对他并不感冒。
一转眼,登康已经又在菲律宾呆了四年多,前后算起,他已经修法整整十年,而这回他是彻底要离开鬼王了。按鬼王的说法,他可以自行接各种生意,生死成败都和鬼王没有任何关系,有没有事也不要来求救,鬼王是不会管的。登康心想,你不管就不管,大不了有什么事我去找于先生。
在鬼王的帮助下,登康再次回到马来西亚,他再也不想见到父亲,更不想打听他的消息,就没在西马多逗留,而是直接去了东马。他本来出生在沙捞越的泗务,属于东马西南部。现在他去了沙巴地区,在最东北部的城市山打港住下来,就为了能离旧居越远越好。那里并没有留给他美好的回忆,反而全是噩梦。
经过这么多起落和变故,登康性情大变,他对任何事都看淡了,什么都无所谓,也什么都不在乎。这世界上似乎没什么能让他感到害怕的,恶人、尸体、坟场、鬼魂……这些最让人害怕的东西,对登康来说都已经是家常便饭。他只害怕一样东西,就是蜘蛛。只要见到蜘蛛,他就会马上想起被蜘蛛吸成干尸的妻子,和那微微突起的小腹。他会浑身不舒服,要么微型,要么必须马上将蜘蛛杀死。
登康习惯了用花天酒地来打发时间。除了要遵守降头师的那些禁忌之外,他还经常出去玩,与牌商、地下黑市老板、皮条客甚至毒贩子打成一片,喝酒唱歌抽烟,有时也找女人。反正不是自己的老婆,管她会不会被阴气侵扰呢。
随着时间的推移,东南亚巫术在很多亚洲国家渐渐风靡起来,比如日韩和新加坡等发达国家。当然,最火热的还是中国,以港澳台为甚。这三个地区经济最发达,有钱人和明星也多,他们越来越热衷于佛牌,也痴迷用巫术和降头术来解决难题。经某朋友介绍,登康来到台湾,住在此人在台东的家中。
这位朋友叫吴福,是以前找过鬼王的客户,有时是落降,有时也是解降,一来二去就和登康熟识了。登康想不通,吴福的父母当初为什么要给他起这种名字,更奇怪的是吴福居然还当上了商人。他在台湾做塑胶饰品生意。是台湾的土著,几十年在生意场上结识了不少朋友。
登康和吴福达成协议,由吴福帮助他寻找客户,所得的收入分给吴福百分之三十,相当于吴福就是登康的经纪人。
台湾可是典型的花花世界。登康更喜欢这里。他和普通阿赞与降头师完全不同,喜欢繁华都市,和方便享乐的地方。但修法需要绝对安静和安全,于是吴福又在台东市西北找了个藏在山林中的茅屋,用来给登康修法和制作阴料。这是以前猎人和看林者的住所,后来已经废弃很久,吴福找人简单收拾好,再定期运送食物用品,每周末或者有生意的时候,就开车进山来把他接到市区,顺便享乐放松一下。这里很安静也很偏僻,开车到台东用不了两个小时。
吴福在台湾还是有些人脉的,不到半个月,他就为登康揽了一笔生意。
那天,吴福开车把登康带回市区的住宅,不多时就来了一位女士,吴福负责把她介绍给登康认识。此女士是台湾某言情小说家,虽然名气没有岑凯伦、琼瑶等人大,但也赚了不少身家。二十多年前的台湾言情小说风靡大陆,很多初中高中女生都争着看,现在这股风已经吹过了。
此女士姓林,戴着精致的金丝边眼镜,化着精致的妆,长发飘飘,皮肤细嫩。五官娟秀,身着棉质长裙,光脚穿一双平底的贝壳女鞋,看起来特别像那种不食人间烟火的女人。从神态气质判断,她的年纪应该有四十来岁。但保养得当,看上去说三十四五也有人信。
吴福对登康说:“登康师父,这位就是林小姐,有事想找我们帮忙,这个--”
林女士打断了他的话:“不好意思吴先生。我想和这位登康师父单独谈谈,不知道可以吗?”她的声音柔柔美美,就像言情剧中女主角的配音,登康心想,果然是写言情小说的,从外貌到声音都一致。
“哦,好好,那就你们二位聊,我出去办点事情!”吴福尴尬地离开住所,不知道去哪打发时间了。
登康客气地对林女士笑笑,说:“不知道林女士找我有什么事。”
林女士纠正道:“请您叫我林小姐。”登康心想,无论中外,所有女性都可以称为女士,但只有未婚女人才能称小姐,难道这位林女士至今还是单身?连忙表示歉意。
林小姐说:“没关系,听吴先生说,您是从马来西亚到台湾的法师?”登康点了点头。
“我听朋友说起过,南洋的邪术特别厉害,能杀人于无形,就和武侠小说里讲的那样,是真的吗?”林小姐问。
登康解释道,巫术又不是刀枪,它的作用不是直接,而是间接的。林小姐显然对南洋邪术不太了解,登康和他简单说了说。林小姐从表情来看很复杂。应该是不太相信,随后说了自己的要求。
林小姐幽幽地叹了口气:“我的命很苦,您知道吗?”登康看着她,摇了摇头,心想我怎么可能知道。林小姐开始讲她的家庭。她从小就爱好写作,尤其喜欢言情文学,希望得到美满幸福又浪漫的爱情,至少也要情投意合。
她出神地说:“我从小就喜欢英雄,尤其是那种身怀绝技、受万人景仰的男人。我渴望能得到这种男人的青睐。让他在千万个女人中选中我,把我当成他的灰姑娘,就像我小说中写的那样。”
可惜事与愿违,最后偏偏找了个粗俗不堪的丈夫成家。对方是律师,收入很高,但生性喜欢花天酒地、纸醉金迷,和自己完全没有任何共同语言。她有时候希望能和丈夫分享自己书中的情节和人物,可他一听就火,转身就走。
第0713章 言情作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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