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章(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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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明轩却是没料到胡老爷会一下子给他这么多银子,这些银子他一个人拿也确实觉得烫手,况且他之前考秀才的时候,不过才花销了十两银子不到,这五十两银子要怎么花?他还没想明白呢……
看着宋明轩一脸迷茫的样子,赵彩凤只笑着道:“行了,你要是真觉得这银子太多了,那我就帮你收着点,反正你有哪些花销我也知道,一会儿你回去之前,先去那个文房店里头再买一些你要用的东西,这两个月就不用再到镇上来了,怪耽误时间的,另外如今你有了银子,也别去住什么柴房了,酒楼里白天晚上的客人那么多,你怎么看书温习,不如让李大叔找个像样的清静地方,租上一个月,你也好安安静静的看书。”
宋明轩哪里知道赵彩凤能为他想的这样周到,有些事情,他连自己都还没有开始想呢。考秀才的时候在县学,要求也没有考举人那么高,那时候他只在亲戚家借住了几宿就过来了。
后来第二年去考举人的时候,那时候他年纪小,跟着他们有经验的穷考生一起去的,因为没钱,所以在客栈里头找了一个通铺,别说看书了,晚上的呼噜声那真是叫人振聋发聩,他是一辈子都忘不了的。
只是,这些事情他自己知道也就罢了,赵彩凤怎么都能想到呢!其实这些事情,对于现代学霸赵彩凤来说,还真算不了什么,当年她高考的时候,她家就在考点外面租了一个单室套,在那边足足住了小半年呢。很多事情有备无患,优异的成绩有时候不仅仅要依靠个人天赋,后天的帮助也是很有作用的。
“这么说来,这些银子还未必够你一趟去京城考试的花销呢,你这孩子,跟我们还客气什么?”杨氏是丈母娘看女婿,越看越顺眼的类型,说话的时候嘴角都忍不住勾了起来。
宋明轩脸上却还是依旧老神情,只皱着眉头这这那那了半点,最后赵彩凤一锤定音道:“行了,让李大叔给你找房子的事情,你也不必张罗了,到时候我去说罢了。”租房子这种事情里面的门道还挺多的,宋明轩一心备考,这些事情哪里会放在心上,少不得等去了京城之后,才发现自己要露宿街头了。
杨氏以前从来没觉得赵彩凤这样能干,但自从投河被救上来之后,赵彩凤就比以前能干也懂事了很多。杨氏只当是自己闺女因为受了挫折,所以一夜之间就长大了。做父母有哪个不盼着儿女好的,所以虽然赵彩凤如今和之前大不相同,但杨氏对她是一点儿也不怀疑的。
宋明轩依旧红着脸,他抬起头正好就看见杨氏瞧着他的眼神,如今这一家子,只怕除了赵彩凤,其他人都已经把他当女婿看了。
宋明轩这时候忍不住又看了一眼赵彩凤,见她倒是一脸淡然的表情,仿佛刚才那些话,也不过就是真心想帮他,并没有像杨氏这样,热络的让他有些尴尬。
“这个……”宋明轩还想开口,赵彩凤又开口道:“你现在什么都不用说了,从明天开始就好好复习备考,你要知道,这五十两银子你不是白得了,以后你高中之后,定然是要连本带利的还给胡老爷的,这可就是背在你身上的债了,为了还债,你也得头悬梁锥刺股了!”
宋明轩被赵彩凤说的一愣一愣的,杨氏也不知道赵彩凤什么时候也能出口成章了,不过她听着有道理,就跟着点头。宋明轩想了想,还是觉得无话可说,便叹了一口气道::“那就听你的吧。”
赵彩凤点了点头,伸手从里面拿出一锭银子,只开口道:“别的先不着急买,先去香烛店里面,买几打蜡烛,打几斤灯油,我家的牛粪都要被你烧光了,你还真好意思呢!”
宋明轩哪里知道赵彩凤会忽然提到这个,只抿着唇,脸皮涨得通红。
这一耽误就是好几天,但杨氏却还不能跟着赵彩凤他们回去,杨振兴刚死,只留下杨老头和杨老太两个人在镇上住着,杨氏很不放心。赵彩凤想了想,只出了一个主意道:“娘你先在这边陪姥姥姥爷几天,我回去给老三收拾一下,家里的银子只怕也差不多快够老三念私塾了,改明儿我让村里人把老三带出来,让他就在姥姥姥爷家住下,顺带念书,陪着两老。”
杨氏觉得这办法可行,又嘱咐了赵彩凤几句:“那我就在镇上等着老三过来,你看看这两日有什么人要上镇上来,给打个招呼,让他们带老三一程。”
赵彩凤穿越之后最大的感慨就是这句话:远亲不如近邻啊!在现代的时候,她在自己租的房子里住了三年,也没跟对面的住客说上几句话,更别提互相帮衬着了,可眼下她能依靠的,却只有这些都苦哈哈的邻里了。
回去的山路不好走,赵彩凤别的都还好说,只是走路当真是不厉害的。宋明轩却很持久,别看他瘦,他走起路来,腿长步子大,输出稳定的很。不过能看得出来,为了等赵彩凤,宋明轩已经故意降低了频率和速度了。
宋明轩心里头感激赵彩凤,他以前考科举的时候,总觉得分外寂寞,因为很多事情许氏是不懂的,大家都以为进了京城,在那考场里头坐上三天,出来就应该是个举人老爷了。
可事实却并非如此,到京城只是第一步而已,要考上却是难上加难。很多考生提前半年就在京城住着,那边有上好的书院,还有国子监里头的先生,跟他们切磋文章,可能几天就有几年的精进了,但是这些机会,宋明轩都没有。
作为一个草根,他唯一能做的,就是依靠自己的力量,考考考!
作者有话要说:《雍史——宋相国列传》:吾妻彩凤,年少聪慧,以牛粪为媒,助吾苦读,此事甚觉难忘,天下学子当共勉之。
☆、第40章
作为一个草根,他唯一能做的,就是依靠自己的力量,考考考!
但是,宋明轩发现,这几天和赵彩凤接触下来,赵彩凤似乎很理解他的这种心境,而且在念书方面,赵彩凤出的那些主意都非常不错。
宋明轩回过头,看了一眼跟在他后面拖着脚步的赵彩凤,开口道:“彩凤,我们在路边歇一会儿,吃些干粮吧?”
赵彩凤早就想这么干了,不过她现在最想的一件事情其实还是早点回家,作为一个现代人,三天没有洗澡换内衣内裤,她都觉得自己快死了有没有啊!
赵彩凤点了点头,走到路旁的一根树桩上坐了下来,她们刚刚走过了一段山路,这一段的路还算平整,要走到赵家村的话,大概还需要半个多时辰,再翻过一个山头就到了。
赵彩凤坐下来,弯腰用小拳头捶着自己的小腿,这让宋明轩想起了那日赵彩凤给他捏腿的场景,顿时只觉得脑袋轰隆一下热了起来,又脸红的恨不得钻个洞消失了算了。赵彩凤抬起头,看了一眼宋明轩的背阴,这时候宋明轩扭着脑袋,递了一个水囊给赵彩凤。
赵彩凤平常不爱喝水,又觉得背着累,所以把水囊留给了杨氏,可这会儿赵彩凤还真觉得有些口渴了,见宋明轩主动把水递了过来,便接过了,拔下木塞子喝了几口也没把塞子盖上,直接就递给了宋明轩。
这水囊刚刚被赵彩凤喝过,虽然并没有直接接触什么,可这是间接接吻的道理,宋明轩还是懂的,所以看着那喝水口上亮晶晶的东西,宋明轩一时不能判断这到底是水囊里的水,还是……别的什么东西。
“你喝不喝啊?老让我这么举着?”其实赵彩凤是故意这么做的,因为她发现宋明轩只有在怕羞的时候,才是男孩子的模样,这种调戏让赵彩凤觉得心情愉快,反正她是不喜欢看见宋明轩那一脸老成的样子,分明就是个孩子嘛,这样多可爱?
宋明轩见赵彩凤并没有要收回去的想法,便红着脸把水囊接了过去,就着喝了两口。也不知是不是自己的错觉,宋明轩总觉得这水囊里的水,似乎也比之前他带的要好喝很多了。
两人休息了一会儿,加快步伐,在太阳落山之前赶回了赵家村。
赵家村屁点大一样的地方,不过幸好这时候正是村民做晚饭的时间,大家也并没有在意赵彩凤是和谁一起回来的。
赵彩凤回到家,发现赵文也在家里面。她有大半个月没瞧见赵文了,发现他晒的很黑,脸上似乎没有原来那样饱满了,可看起来也不像原来那样傻了。
赵彩凤正说怎么自己家里没别人,就听见赵武从隔壁宋家冲了出来,大声喊道:“姐,你终于回来呢!娘呢,娘回来了吗?”
“娘没回来,你姥爷家出了点事情,娘要在那边照应几天。”赵彩凤回家第一件事情,就是去厨房看了一下灶台,见灶台上干干净净的,也知道这几天并没有开火,果然赵武就老实交代道:“有人来家里传话了,说舅舅去世了,你和娘都回不来了,许大娘就让我带着妹妹这两天在她家吃饭,我有帮大娘烧火,还有割草喂鸡。”
赵彩凤揉了揉赵武的脑袋,这个弟弟她真是太喜欢了,又乖巧又懂事,对她的话言听计从,这也是让赵彩凤觉得自己要安心接受穿越事实,留下来奋斗的一个原因吧。
这时候许氏从隔壁过来,见赵彩凤坐在客堂里,边开口道:“彩凤,时候不早了,你今儿也别开火了,到我们家吃顿便饭吧。”
赵彩凤这时候也没得选择了,就答应了下来,况且宋明轩那些银子的事情,少不得要跟许氏交代一下。
回来的时候宋明轩去文房店又买了一些笔墨纸砚,这会子都跟宝贝一样的收了起来。虽然他很舍不得,但在赵彩凤的坚持下,还是买了几打蜡烛。又再赵彩凤的建议下,去药铺买了一些熏蚊虫的蚊香。
宋明轩也真是佩服赵彩凤了,居然能想得这样周到。往后这日子一天天的热了,乡下人家蚊虫成群,这也是宋明轩讨厌夏天的一个原因,可他没想到赵彩凤能连这一点都给他想到了。
宋明轩一边收拾东西,一边笑了起来,这种笑是发自内心的,放松的,又带着几分感慨的笑。他整理好东西,走到外头客堂里,看见角落里供着的他爹还有如月的灵位,上前点了一支香,恭恭敬敬的拜了拜。
如月……也许真的是你上天有灵,临死前还给我指了这一条明路,只是……宋明轩内心多少还有些纠结,他想起赵彩凤那张神采飞扬的脸,分明觉得,她那样子,其实并不像是喜欢自己。
宋明轩去后院洗了一把脸,回房换了一身衣裳,瞧见赵彩凤一家都来了。
宋家客堂里有一张八仙桌,寻常不怎么用,只有过忌日的时候搬出来用一用,今儿倒是难得搬了出来,几个人围成一圈坐了下来。
许氏做了韭菜炒鸡蛋,虽然赵彩凤觉得改名叫韭菜炒鸡蛋沫比较恰当,但孩子们都吃的非常开心,小米粥喝得那叫一个香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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