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0章(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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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又涌入寺中看东殿僧人,只见东殿僧人如平时一般正在寺中做功课,据他说,昨天半夜时分,他正在东殿诵经,突然呼到西殿僧人大声叫喊着,一路奔出山寺,他在后面呼喊却怎么也叫不回他。
因为发过誓不出山寺,所以他只能看着西殿僧人出了山寺而无能为力,最后又继续回了东殿诵经。
这时天已经大亮,村民们也纷纷赶来,马上就认出那女尸正是村中一位农妇胡张氏。而那农妇之夫胡大也不明所以,冬日正是农闲时分,也无需早起,平时也是胡张氏先起身做朝食,所以刚刚他还在房中睡着,现在才知道昨晚与他一同休息的胡张氏已经在半夜时分被杀死在寺边的断崖边了。
既然出了人命,自然要报官,京兆府派了人查看现场,见那胡张氏是被一把菜刀砍断喉咙,而那菜刀正是山寺中的,平时东西殿僧人轮流做饭,就放在寺中后院的厨房,寺中又从不锁门。
再询问山村中众人,胡张氏只是普通农妇,并无特别,与丈夫、村民均和善,并无仇人,对佛教信仰颇笃,平日时常到山寺中帮僧人做些杂务。还有就是她刚怀有身孕没多久,因为先前无子,对这一胎分外重视,近日时常到山寺礼佛。
而因为接连几场大雪,山路难行,宫山岭上已经早与外面并无往来,半夜时分上香的众人亦能证实他们一路行来并没有见到人的行迹,所以杀人者只能是宫山中人。
京兆府尹经审问后,认为西殿僧人是凶手,与胡张氏有私情,又有了孩子,担心暴露无遗便将人杀死,于是严加拷打逼供。可是,西殿僧人无论如何酷刑却坚决不肯承认,每到堂上只大声喊冤,又高声喧读佛号,声音嘶哑了发出鸡鸣般的声音也不停止。
因一直没有取得口供,案子便不能结,时间一久,因为宫山僧人声名远扬,有很多人认为西殿僧人冤屈,但他们也找不出凶手,结果慢慢竟产生了很多无稽传闻。
有人说是西殿僧人心志不坚,走火入魔,是心魔引诱胡张氏夜半出来,又引诱西殿僧人杀死胡张氏。
又有人说宫山之中有一个山怪,他因宫山的山寺压住了他的洞穴而怀恨在心,终于在元月十王阴气大盛时夺了西殿僧人的身子杀人。
这些说法越来越盛,特别是山怪杀人的说法在京城中影响很大,也令很多百姓惊恐万分,特别是有身孕的妇人,轻易不敢出门。
最后这个案子上达天听,朝廷便将原来的京兆府尹免职,重新任命一个京兆府尹,又限期结案,新府尹便将东殿僧人、宫山村民、上香的信徒等全部关入狱中逐一刑讯,最后除了一片叫屈声,什么结果也没有。
等期限已满,新府尹又被免职,王大人才有被调京兆府尹一职之事。”
枇杷先前也曾听说过一鳞半爪,只是传说的成分更大,现在听了杨夫人讲解才知道了整个事情的始末,不由得问:“那王大人有什么办法?”
“我们都问王大人,可他只说要亲自看了宫山案发之地,再审过二僧与村民后再说。”杨夫人笑了,“不过,我想大人一定有办法的。”
但是已经隔了那么久了,案子肯定非常难查,但枇杷转念一想今天王淳竟然从找到自己的荷包开始,一直查到自己去了东、西市,让自己哑口无言。
有其祖必有其孙,由此可见王大人一定更厉害,她便也点头道:“我也相信王大人一定能查到真凶。”
“正是这话了,王大人才华之高,远超我们,”杨夫人又说:“我看王淳那孩子,年纪虽轻,竟然颇有乃祖之风,将来必是京城名公子中的翘楚。而看老夫人的意思,还是非常喜你,愿意你做她的孙媳妇。”
枇杷本来听了山寺奇案,愁颜已展,但只听了王淳二字,马上便怒了,“我才不想嫁人,王淳就是再好,我也不嫁!”
杨夫人反被她的激烈吓了一跳,虽然两人一见面就打了一架,但是一大早王淳便来道歉,后来就是有王十六娘和史小姐的插曲,枇杷看起来也并没有多在意,可一天还没过去竟然生了这么大的火!
“你这是怎么了?娘也没说要你嫁他,只是有感而发,又把老夫人的想法告诉你而已。”
“不,我不想嫁人!”在营州时枇杷从没想过嫁人的事,过得快快乐乐,可到了京城一桩桩一件件的事让枇杷已经听不得嫁人二字了,一面说着一面钻到母亲的怀里,打着滚地说:“娘,我愿意在家里,一辈子陪着爹娘和三哥。”
杨夫人哑然失笑,但她又一想,也就懂了女儿,枇杷自小在营州,又习武弄枪的,心思非常单纯,使得她与京城里十岁上下就开始参与内宅事务,算计自己亲事的女子们完全不同。
女儿对这些事没开窍呢!
再想想自己这一生,成亲后虽然丈夫对自己百般爱护,但是年少在娘家过着无忧无虑生活的时期,还是最为轻松自在的。
自己何苦非要女儿从这种简单快乐的生活中走出来呢,毕竟她还小呢,亲事也可以再等一等。王淳虽然优秀,但京中也不是没有其他优秀少年,很多事都是命中注定,急是急不得的。
想开了这些,杨夫人便轻轻地在枇杷的背上拍了几下,“不想嫁就不嫁,就等着在家里当个老姑娘吧,你只管过得开心就行了。”
“娘,你真好,你是最好的娘。”枇杷的这句话百试百灵,每一次都让杨夫人心里说不出的开心,她笑着抚着女儿,“小马屁精。”
不过眼下小马屁精摆脱了心中的困扰,马上恢复了平时的欢乐,笑着与娘又说了些知心话,然后敷了药睡了,就连夜里做的梦都是快乐开心的。
就这样,枇杷在家里关了几天,就连青河县主给她下帖子请她到公主府中看马球赛都只能拒绝了,但是她脸上的伤终于变得非常浅淡,轻轻地敷了一层米分就完全看不出了,而这时搬家的事情也已经完全安顿好,杨夫人便带着女儿,命侍女捧着礼物,从太夫人的屋子起开始一一告辞。
感谢太夫人对玉家的照顾,对枇杷的关心,又拿出精心为太夫人准备的礼物,一件上好的狐狸皮披风,皮毛是大红的,红得均净而光泽,在玉家的所有皮货中挑最好的皮子由杨夫人亲手做成,还有一件同样颜色同样皮料的抹额,是枇杷在母亲的帮助下做的。
太夫人摸着光滑的皮毛,笑着赞道:“这么好的皮子,真是少见呢。”又夸杨夫人和枇杷手巧“瞧这针线,细致匀净。”还拉着枇杷的手,“这孩子我喜欢得紧,还真舍不得她出去住呢。”
杨夫人陪着笑道:“这孩子淘气得很,闹了太夫人一个多月,亏得太夫人还不烦她。”
太夫人笑问:“可是你烦了?若真烦了便留在这里,我是一点也不烦的。”
大家都哈哈笑了起来,凑趣道:“太夫人真真喜欢玉小姐,比自己的孙女重孙女还喜欢呢。”
杨夫人便笑道:“太夫人一向最是爱惜小辈的。”
一屋子人又说了些话,走前太夫人还让人拿出一支她年轻时戴过的珊瑚钗给了枇杷,又向枇杷道:“你非要出去住了,但是每天还是到王家来上课吧,没事也到我这里坐坐。”
枇杷亦笑道:“我会来看太夫人的。”
接着就与闺学的先生辞行,杨夫人亦准备了得体的礼物,一一拜谢。
别人倒都罢了,只是王先生真心舍不得枇杷,拉了她的手道:“书法一项,最在于积累,你出去后每日都要写上几百字,空闲时拿到我这里帮你看看。”
枇杷郑重地答应了。
☆、第77章 如玉郎君
玉家人走前又在求仁堂吃了送别宴,枇杷第一次出席两家的宴会,也第一次见到王大人和他儿子王世叔,王大人六旬左右,削瘦高挑,身材挺拔,一头白发,虽然满脸皱纹,但一双眼睛神采奕奕,气度超卓。而王世叔相貌虽然也不错,但在风度神采上却差了些,特别是在傲雪寒松般的父亲和玉树兰芝的儿子两人的衬托下更加不起眼。
听说王世叔从少年时便留在京城读书,但在科举上始终没有建树,屡试不第,到了三十岁上,王大人便不令他继续读书,而是带在身边做些幕僚的事务,所以年近不惑之年仍是白身。
行了礼问了安,王大人便向玉进忠笑道:“进忠好福气,有佳儿亦有佳女啊!”
爹也笑着指着枇杷说:“从小家里就宠着,宠得太淘气了。”
枇杷听着大人们说话,退回到自己的席上,静静地坐下,轻垂眼帘,样子乖巧极了,怎么也不似爹口中淘气的那个女儿。就连同席的王十六娘和史三娘也不住地看向她,又悄悄相互示意表示无限惊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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