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章(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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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孩家偶起争执,还闹不到堂前男人那里去,只要禾生不提,没谁会特意跑去探听今日蹴鞠发生的事。
禾生应下,笑:“你快回去罢,下次外出,还喊我。”
不计较就好。莫筝火心里松了口气,转而想到禾生识字的问题,犹豫半晌,吞回肚里。
莫筝火走后,禾生回了自己院子。屋里凉快,在软榻上躺了会,翻来覆去,身上硌得慌。耳畔不停回响卫灵说的那些话,以及在场贵女们看向她时的眼神——透着不可置信的惊讶与打探。是啊,世家族的人,还有哪个不识字的呢?说出来都要笑掉大牙。
脸蹭地一下憋红,转而想到沈灏,他早就知道她不识字的,怎么就不嫌她呢?
心里无法安生,扑腾一下从榻上坐起,穿了鞋往外走。鞋跟拖了半小截,却顾不得那么多了。
翠玉才捧了绿豆莲子冰粥,见她不管不顾地往太阳底下去,一边跟上去,一边喊。
禾生不理她。
翠玉一愣,姑娘今日魔怔了不成?
走了大半个园子,地上晃了半粗的影子挡着,停下脚步,抬头看。
日光下,八角塔威仪而立,飞翼般的塔檐系着金色铃铛,雄伟高大中显出一分轻巧灵动,塔匾上龙飞凤舞地写着几个字,沈灏提过,那字是他写的,应该就是这塔的名字了。
禾生记得,上次路过这里,他说塔里藏了很多书,集百家之精华,食之有益无害。
翠玉跟在后头,一眼望见禾生踏进了书仲阁,正要随之,刚到石阶上,塔门砰地一下关上了。
禾生在里面朝她喊:“你先回去,晚上我自己会回屋的。”
没吃过猪肉,也见过猪肉。以前看弟弟学字念书时,咿呀咿呀地念、抄,书上也尽是些他不认识的。眼睛多看看,嘴巴多碰碰,一回生二回熟,也就认识了。
这里都是书,她多拣几个字看,兴许看着看着就会了。
其实以前也不是没羡慕过,隔壁家的燕九请了女夫子,一家三口的口粮钱砸了三分之一,先头没起色,等后来她能赋诗吟词了,巷子里的人都叹稀奇,谁家要写书信了,全找她,她家会算账,写一封挣一文,累积得多了,先头砸进去的本全收回来不说,还尽赚不少。
禾生随手拿了本书,黄皮盖上四个字全都不认识,翻了翻,密密麻麻的字,只识得几个,勉强读了这个,再看下一个时,就犯晕了。叹一口气,放下书,转而去寻其他的。
时至今日,才知道读书写字这般重要。儿时姚爹也曾提议给她请女夫子,但那时家里日子过得紧巴巴,姚爹做的小本买卖,生意才刚有起色,恨不得一颗米扳成两半,哪有功夫花这种闲钱。禾生那时才七岁,一口拒绝了。
等到后来家里光景好了,有闲钱做其他事,弟弟上学堂,她已经十三岁,早已没了心性耐着去念书。
哎。又是一声叹,放下书,有点发懵。活该被人笑,气了急了才来临时抱佛脚,却连佛脚的边都沾不到,哪里抱得了!
怨自己无用,胳膊肘上一掐,心想:横竖得多记几个字!
不认识,不会念,手指在空气里比划,记下了字体结构,却不理解意思,记了也是白记。
还是得有人教。十六岁的姑娘,现在才来学识字,怕是会被人笑惨。她被人笑不要紧,最怕别人扯到他身上,说他有眼无珠,挑了个睁眼瞎。
近黄昏时,沈灏回府,裴良在屋外候着,趁他换衣裳的间隙,轻声禀告:“姑娘在书仲阁,待了一下午,现在人还没出来。”
沈灏捂平袖角,捻了捻眉心。推门而出,踱着步子往书仲阁走,路上问裴良:“她用过晚膳了么?”
裴良答,“没。姑娘把塔门关了,说不让人进去。”
姑娘的话,不得不听,连翠玉都恭敬地候在阁外。裴良抬脑袋,犹豫几下,欲言又止的模样,看得沈灏心头烦躁。
“别藏着掖着,有话就说。”
裴良将下午蹴鞠场的事说了。也怨不得他嚼舌根偷告状,姑娘是王爷心尖上的人,自然要格外关注。莫皇妃的嘱咐,旁边伺候的人也学了来,但姑娘不说,不代表别人不能说。
万一憋出个好歹,王爷拿他出气,丢到监栏院,就亏大了!
沈灏点了点头,没说其他的。到了书仲阁,将人都调开,抬手准备敲门,手指扣成环,想了想,还是没能落下。
往里一用劲,门倒没有关死,吱嘎一声缓缓开了。沈灏朝里走,一楼没见着人影,踏上楼梯,拐到二层角落,右边近窗的书架旁,地上零零散散地堆了书,环成一圈,中间坐了个娇美娘,半边身子倚着墙,睡得正香。
沈灏放轻脚步,到她跟前了,目光往下一垂,望见她黑溜溜的头发顶上有些杂乱,显然被一遍又一遍地挠过。
想起自己未封王受训内书阁时,太傅所教史记诫言,偶尔有那么一两句弄不明白,也会挠头顶盖。所幸太傅夸他天资聪颖,倒也没遇到那么多值得挠头顶盖的事,现如今乌发茂密,实为庆幸。反观三弟,满脑袋的头发,都快被挠光了。
俯下身,从她裙子上拣起书随手一翻,全是晦涩书袋语,她看这个作甚?
墙壁硬,脑壳碰着,全往一点使劲,靠久硌得疼,闭着眼,禾生下意识往旁移,找更好的靠姿。才动作,听见头顶上有声音落下来,听不出情绪,半点波澜都没有。
“睡饱了?”
禾生有些慌张,没想到他会在这。往外瞅一眼,见红霞染了大半天,方知时辰已晚。
低着眼不敢看他,心里有愧,明明下了决心要学字,怎么就睡着了呢,该打!摊开手折了书,讨好似地递到他跟前,“我看书呢。”
沈灏撩袍,挨着席地坐下,接了她手里的书,明知故问:“怎么想起看书了?”
禾生微侧过头,偷着用衣袖擦嘴角的口水印,擦了两边以为干净了,转过脸对着他:“觉得有趣,想要识字。”
口水印记不打紧,嘴角边倒是被她自己蹭红了。沈灏扫她一眼,从怀里抽出帕子,在她嘴边擦拭,动作轻柔而缓慢。
“想学识字,派人请个女夫子便是,何必自己闷在这里,一下午不吃不喝,身子熬不住。”
来的路上,他虽没说什么,但心里却是极为恼火的。她在外头受人欺负,恨不得立即把人揪出来狠鞭一顿,叫她痛快畅心了才好。
他是一府之主,当着下人,不能喜怒颜于色,心里再急,面上也得从容不迫,这样才能压住人。从小受皇子训诫带出来的习惯,沉稳平静是为王为臣子的第一要素。
憋了一路的火气,望到她的那瞬间,先是觉得有温柔水波袭来,一点点涔入脑子里,待回过神,没把火浇灭,反倒簇得更多了。
他不嫌她,旁人竟敢以这个由头揶揄她,不识字怎么了,他就喜欢这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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