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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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脑子里充满了无法解释的疑惑,我停留在那扇破碎的镜子面前,头开始剧烈的疼痛,我用手捂住想让自己好受些,脑海中忽然闪烁出一些支离破碎的片段。
那应该是我出生的时候的记忆,已经被我遗忘了很久,我出生在凌晨两点,刚好是开鬼门关的时候,都说记忆是有颜色的,我那时的记忆是白与黑交融的色彩,后来娘告诉我,出生的那刻数之不清的黑鸦从四面八方聚集在我家院口的梧桐上,嘈杂刺耳的叫声持续了整整一晚,而整个院子被一层厚厚的如同灵堂白布的霜露所覆盖。
父亲信命找人给我算八字,看相的说我是。
乌鸦栖梧桐,百鬼亦相从。黑白无常至,断户绝子嗣。
直到很多年后我才明白这几句话的意思,我是百鬼送子,命硬伤人,刑克双亲,不祥之人。
可当时父母都不愿意相信这些事,可从我记事起似乎就在验证这些话,村里的大人都不让小孩和我玩,因为那些襁褓中的婴孩总是在看见我后莫名的整夜惶恐和哭喊,村里人相信,小孩的天灵盖没长好之前是能看见脏东西的,久而久之我身边就再没有玩伴,剩下的只有村里的黑猫和黑狗。
不知道为什么,它们总是在天黑后寸步不离的死死盯着我看,后来才意识到,其实它们是盯着我身后看。
娘心疼我,总是用麦秆很灵巧的编织出蝈蝈、蜻蜓或者蚂蚱,有时候还会是草人来陪我玩耍,其实我一点也不孤单,我总喜欢坐在镜子面前对着自己说话。
娘看见后会伤心的背过脸去抹眼角,然后站到我身边,抚摸着我头慈祥的笑着,对着镜子说,你看,镜子里有我的小宝贝,我回头去看娘,很认真的摇着头,娘,你指着的不是我,是二狗。
我看见娘的笑容凝固在脸上,有些慌乱的向后退了一步,二狗是邻居家的小孩,从床上掉下来,摔到了头死了一年多,娘惊恐的原因我想是因为,我从来都没见过二狗。
我看着娘脚下,抬起头很平静的说,娘,你踩到何伯了。
娘顺着我手指的方向看过去,我看见娘的手在微微抖动,神情透着恐慌,何伯是村里老人,五年前因病身故,从来没有谁告诉过我,娘也不知道我怎么会知道这个人。
娘的嘴角蠕动,最后嘴里怯生生挤出几个字,还有谁?
很多,镜子里面有很多人,娘,你看不见吗?我稚气的笑容和娘苍白的脸在镜子中形成鲜明的对比。
娘疯狂的抓起椅子砸碎了镜子,四分五裂的玻璃散落一地,我哭嚷着蹲在地上去拾取碎片,锋利的边缘割破手指,支离破碎的镜片中映出触目惊心的血红,我嘴里一直反复念着,她是我娘,你们不要怪她。
娘答应给我做风车,夜里我去娘没有灯光的房间,昏暗的月光透过窗户照射进来,娘总是想尽办法让我开心,这一次她挂在屋梁上,我看见她手中的风车,我抓着娘悬空的腿,踮起脚对着风车吹气,转动的风车五颜六色,我在旁边咯咯直笑,娘的身体在我摇晃下,像秋千一样晃动,只是娘一直不和我说话,身体有些冰凉。
娘是被人抬出去的,身体上盖着白布,我拿着风车吹动,在风车停歇的间隙中我看见父亲仇视和愤恨的目光,房间里开始变的冷清,父亲终日酗酒,再没有人管我,我把破碎的镜子重新拼凑起来,很久没见的娘,也出现在里面,父亲回来的时候,我兴高采烈的指着镜子欢愉的说,看,娘就在里面。
父亲愣了片刻后,发疯般砸碎手中的酒瓶,抓着我衣领向水塘走去,那水塘深不见底,每年都会死很多人,娘以前从不让我去水塘边玩耍,父亲口中发出低吼的咒骂,我只听见一句,死了就太平了!
我惧怕的抖动着身体,从来没见父亲这样,虽然我知道他一直不是很喜欢我,醉酒的父亲一个踉跄,跌跌撞撞摔倒在水塘里,可我怎么看他都好像是被人推下去的,父亲在水里挣扎,可怎么也起不来,好像有什么东西在水下面抓着他的腿,我茫然的蹲在水塘边,看着父亲慢慢消失在水面,整整一夜我都坐在那里,天亮的时候,我又看见父亲,他一动不动的漂浮上来,记得父亲也是被人抬走的,身体上也盖着白布,然后是所有人的目光,我依稀记得那目光中的敌视和疏远。
后来我被送进孤儿院,七岁那年我得了一场重病,高烧接连十多天不退,都以为我活不了,或许我真是命硬,居然扛了过来,只不过醒来后,我再也看不见一直跟着我的那些东西。
想起的越多,头痛的越厉害,直到这些片段慢慢从我脑海中消失,头部的疼痛才开始缓解,七岁那年的病看来真的不轻,让我的记忆都变的紊乱,我用力揉着额头,或许是压力太大,让我开始不切实际地胡思乱想。
总之我试图找各种理由来安慰自己,等头不再痛的时候,我原路返回,下到五楼的时候,那梦游的孩子和慕寒止已经不知去向。
我甚至都有一种从来都没见过她们的错觉。
第二十三章 伴娘和伴郎
我是第二天中午才醒过来,韩煜上来叫我吃饭,我好几次想给他说昨晚遇到的事,不过仔细回想估计是自己大惊小怪,韩煜说外面有人找我。
我下楼去看见宋迟的车停在外面,他坐在茶几旁向我招手,他来过这里几次,韩煜也认识,一来二往和韩煜也能称兄道弟。
我挠着蓬松凌乱的头坐在宋迟对面,看见韩煜手中的红色请柬,端起刚泡好的茶苦笑一声。
“你这是阎王不怕鬼瘦,请柬都发到这儿来了。”一边说一边用胳臂拐了韩煜一下。“你想清楚,这顿饭没那么好吃,而且贵的很。”
“难得有喜事,天天给人做道场,吃的都是白喜,这红喜当然要去,图个吉利沾点喜庆。”韩煜满不在乎的收起请柬。
“我没钱。”拿出烟找宋迟要火,一本正经地说。“屠夫让我休假,每月就那点薪水,和你这样混进豪门的比不起,你结婚去凑热闹成,交份子钱得先打白条。”
“别拿屠夫说事,今儿给你带圣旨来了。”宋迟把打火机扔给我笑嘻嘻地说。“屠夫说你休假也快一个星期,寻摸着也该正常点了,让你明天回局里报道,知道我要来找你,让我把话带到。”
“我还以为他打算让我修年假呢,一个星期就算完事了。”我点燃烟无可奈何地叹口气,看看宋迟疑惑地问。“我休假你来找我干什么?”
“送钱,今儿当善财童子了。”
宋迟说完把两个厚实的红包分别递到我和韩煜面前,我和韩煜茫然地对视一眼,叼着烟打开红包,目测是有我一个月工资那么厚。
“妈的,嫁入豪门就是不一样,人家结婚是收份子钱,你小子结婚是到处送钱。”我想都没想把红包递给韩煜。“他有的是钱,别和他客气。”
“钱你们是收了,拿人钱财替人消灾。”宋迟现在脸上笑得很灿烂。
我有些看不太懂,总感觉这钱没那么好拿,重新把红包放回到茶几上。
“你小子不会平白无故这么大方,无事献殷勤其非奸即盗,你多半有事求我,看你那贱样,指定不是什么好事。”
“你这话说的,大红袍我都舍不得喝全给你了,这情分算是够了吧。”宋迟嬉皮笑脸地重新把红包又推到我面前。“这不是有点难处想请二位帮帮忙嘛,呵呵。”
“哟,三天以后你可就是豪门女婿了,有什么事还能要咱帮忙的。”韩煜也笑嘻嘻的问。
“我老丈人说就一个女儿,婚礼要办的风光,不能委屈了他女儿,这不,我媳妇找伴娘就找了十一个,说是寓意一生一世。”宋迟一边说一边抓头发一脸烦闷。“我掰着指头算也给她找不出十一个伴郎来啊,局里只要是没结婚的我都拖去了,就差你们两个。”
“当伴郎?!”我拼命地摇头,想都没想就拒绝。“你不是不知道我性子,你结婚被那么多人当猴耍就算了,你还非拖上我也去,这忙我帮不了。”
“那算了,本来好心想帮帮你,既然你不识抬举就算了。”宋迟一脸无所谓的样子。
认识他这么久,他品性我太了解,一向都死缠烂打的人怎么会这么轻易就放弃,完全不像他性格,宋迟的异常反让我心里没底。
“听你这口气,话里有话啊。”我端着茶杯意味深长地问。
“也没什么,想撮合你的好事。”
“我的好事?”
“忘给你说了,我媳妇和云杜若是发小,我媳妇说云杜若算她娘家人,给她当伴娘。”宋迟一本正经得意洋洋地看着我。“你说要是你当伴郎的话,指不定近水楼台先得月,我媳妇答应帮忙撮合你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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