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4章(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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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冷水其实也被半日的阳光晒得甚暖,此时入水倒是得宜。小安庆换上了游水的短围胸,便是亟不可待地跳入水里,咯咯地笑开了。

第137章

飞燕这时也换上了泅水的围胸短罗裙。她天生四肢修长高挑,所以此时围胸之下是一圈薄纱及膝的短裙,更是将一双美腿显得若隐若现,抹着艳红蔻丹的脚趾轻轻撩拨水面时,那莹白的长腿竟是有些晃得人睁不开眼儿。

那小安庆一时间又是看得有些发痴,竟是不自觉地坐在池边,也学起了飞燕以足撩之的姿态,逗得飞燕又是忍不住一阵的轻笑。安庆这才回味出自己方才的痴态,便是羞红了肉滚滚的粉颊。微微晃动着肩膀不依地说:“侧妃莫要笑!”

飞燕嘴角微翘,将她拢在怀里说道:“小安庆有好学之心,如今愈加是有淑女之风范,妾身这是替公主高兴呢!将来必定能觅得佳婿。”

霍家因着胡人的血统,家风向来是不拘小节,那小安庆虽然受了女夫子的影响进退得宜,不失体面,但到底是少了汉家女子矜持之态,听了飞燕提起未来的夫婿,竟然是眼儿晶亮地说:“安庆将来必定要依着二哥的样子找驸马!”

这样的宏图壮志倒是让人始料未及,飞燕笑道:“为何要找二殿下那般的?”

安庆板起了小指头:“二哥人长得英俊,京城里的贵妇小姐没少偷着讲论二哥的人品样貌,而且是能赚钱银的,就连三哥府上的三嫂都是羡慕不已,那次进京时直说,若是三哥也能像二哥那般出息,让后宅的女眷手头宽裕些,妆匣子里能随手翻出几万的银票,当真便是功德圆满了,下辈子还要跟他做夫妻……”

飞燕听到这一阵的苦笑,这小安庆当真是个属鹦鹉的,学舌不算,竟是将三王妃说话时,习惯伸着脖儿,瞪着眼儿的艳羡神情都是学得分毫不差!

这妆匣子的典故,自然是从飞燕这里传出来的。不过,骁王是个钱耙子这一点,倒是毋庸置疑的,连着太子一起算上,还真只有淮南大府郡的骁王府钱银上最是阔绰。

安庆倒是越说越起劲:“而且,最重要的是,二哥用情专一,只疼爱侧妃你一人,不像父王和大哥二哥那般……”说到这,小安庆突然没了声,倒是受过礼教的,也觉得这般唐突指责父兄贪色不对,连忙急急转了口道:“反正二哥没有一处是不好的!”

飞燕看着她顶着蜜桃一般,稚气未脱的小脸,好笑地道:“好!将来就依着二殿下的模样给小公主挑选驸马爷!”

安庆得意地点了点头,又道:“而且他必定是要最最疼惜安庆的,不然像姐姐的驸马那般,岂非无趣?”

说到这,她有想了想道:“不过姐夫的官运倒是极好的,听母后说他很有可能顶替父职,继任丞相呢!”

飞燕笑着没有说话,心里却是暗暗吃了一惊。想不到只是这么短短光景,王玉朗竟是如此深得圣心,依着他的阅历继任丞相之职,可能吗?

远离了北疆的战火纷扰,一天过得便是分外悠长……

大府郡的驿站,雕梁画栋的西楼一侧,驸马王玉朗坐在书桌之后,右手轻抚着眼角上的伤疤,望着窗外青黑色的天空中高挂的圆月出神。

伤疤从额头一直贯通到眼角,差一点便碰到眼睛。这是王玉朗在北地戍边一个小镇时被流箭所伤留下的,所幸羽箭射到额头时已经余力尽去,才没有射穿他的脑壳,而是斜着在他额头滑了一下,掠过眼睛掉落到地上。如果是以前的王玉朗,怕是会吓得落下马来,屁滚尿流地滚回京城,再不敢来这等危险之地。

可是那时的他,却是泰然自若地从怀中取出一块千秀斋出的绢帕,擦了擦脸,便继续顶着响马溜哨继续前行。所谓的督军,其实也没什么可看的。蛮荒的边疆,小镇的居民能跑的都跑了,剩下的都是孤寡老残,无处可去的,昨日蛮族攻入后也俱是被杀。小镇所剩的只是断壁残垣,遍地尸体和失去主人偶尔呜咽一声看到有人便彷徨逃窜的家犬。

这样的情形初时还能让他忍不住翻身下马呕吐,看得久了,便是渐渐的麻木了。

也是难怪“若个书生万户侯”!骁王每次见他那鄙夷的神色也是有缘由的,大凡经历过战场种种生死之人,看到他这种闲置朝中,依靠着父荫庇佑的弱质书生又怎么会放在眼中呢?也只有经历了北疆生死的考验,他也更加痛恨自己以前的随波逐流,软弱无能。

这世间的种种畏惧,大抵都是从“怕失去”开始的。以前的他怕父亲的失望,怕王家清誉的受损,怕自己辜负王家先人的种种期许,可这种种的惧怕畏喏妥协,最后汇总到一处,竟是换来了什么?

便是违心遵从父命,被迫放弃心仪的女子,却娶了个状如泼妇的婊子入门。原是以为自己的忍气吞声,能换来家宅的安宁,可是那女人一次次放荡无忌的行为竟是让自己与父亲在朝堂之上丢尽了士卿大夫的脸面。在一次次同僚讥讽怜悯的眼神里,王玉朗总觉得似乎自己的身体里有什么在一点点地流失殆尽。

甚至有一次深夜他无意走进府宅的后院,听到公主与府里年轻俊朗的马夫在那苟且的声音,那一声声粗重的喘息和调笑声,如同无数把利刃直直地插进心里,再来回地搅动。那一次他甚至想到了以死明志,才能将那丑闻带给王家带来的耻辱洗刷干净。

可是当他扯了一段素锦,悬于树干,将头伸进去的那一刻,他突然生出太多的不甘。他不甘王家如此被人侮辱,他不甘自己如此被蔑视,他不甘自己无法保护和拥有真心之所爱,他不甘……就在那一刻,他心灰若死,又死而复生。人若连死都不怕,还有什么是放不下的。当他不再担心不再惧怕时,他相信自己一定会活出一个不一样的风采。

从此之后,他对乐平的行径不闻不问,纵然偶尔撞破也是视而不见,也再不担心朝堂群臣的反应和背后的指指点点。便当自己如死了一般,活着的每一刻便都是重生。

此来淮南,乃是受了圣命所托。南麓公府倒台后,沈国舅对富庶的淮南生出了觊觎之心,想托辞沈皇后希翼圣上派他来主政淮南。圣上却是置若罔闻,钦点了王玉朗奔赴淮南,接手此地的诸多事宜。更是要他秘密访查骁王在此地的民声,密奏给圣上。

王玉朗收回思绪,将桌边的油灯挑亮,拿出一份空白奏折,提起狼毫,略一思索,便龙飞凤舞地写起来。

“骁王初至,沿途击匪,群匪毙命。整治盐场,兴修水利,改善民生。继而清吏治,诛南麓。臣至淮南,百姓皆赞骁王,所到之处皆俯首下跪。南麓公本地经营三十余载,不及骁王来此一年之官声民望。振臂一呼,四方响应,功震天子……”

写了一阵,王玉朗停下笔,看着那句“四方响应,功震天子”觉得似有不妥,他抬眼看着刚刚挂在驿馆墙壁上,自己总是随身携带的卷轴,一个古朴的大字赫然其上——“拙”!

如今齐朝开元盛世,君强而臣也强,游走其中,便是要如同棉絮一般,绵软缠绕这些锋刀利刃,而万万不可锋芒毕露……

想到这,他将奏折揉搓成一团放到一旁。又铺开一张柔白细腻的宣纸,轻轻地蘸上墨汁,一时脑中疲累,无暇再组新词,便是信手在宣纸上流畅地描画起来。

过了片刻,几笔线条就勾勒出一位羽衣飘飘,宛如天仙一般的佳人便呈现在宣纸之上。

画好之后,他便轻轻放下画笔。画中的女子用三支玉钗梳成堕马髻,眼眉低敛,举止娴雅,正是白日所见的那一位女子。

王玉朗细细端详着画中的女子,手指在白皙的宣纸上轻轻游弋,想着今日所见之佳人一颦一笑。

好一会后,灯火在灯罩里又跳动了几下,王玉朗似乎是从一个遥不可及的梦里惊醒,慢慢地抬起手将画纸和刚才的奏折都移到手边的香炉里,静静地看着它们被火苗吞噬,慢慢变成一团黑灰,抖落在了青砖地板之上……

略歇息了一会,王玉朗又拿出一份空白奏折,写道:“昔南麓公时,淮南米粮产出数倍于中原,然百姓食不果腹,衣不庇暖。淮南归于圣命不过数载,驱逐强匪,兴修水利,户户皆有余粮。百姓言必称大齐,此皆陛下之功也。臣才疏学浅,初来此地心内惶恐,唯恐辜负圣命,不能延续骁王之功……”

待得写好,天色微亮,传来了阵阵鸡鸣声,他抬眼看了看天边渐露的红霞,心内冷笑倒是要去看一看他那有恙在身的爱妻了。

毕竟现在骁王不在府内,倒是可以……

第138章

扳着手指头,骁王已经走了有四日了,不知面圣是否顺利。北地天寒,虽然离赴任的时日尚早,倒是要早早备出御寒的衣物。

魏总管找来的皮货商进了一块上好的貂皮料,便是送来给飞燕过目,挑选下毛色,再拣选下时下流行的款式,好一并裁制出来。

“侧妃您看,这块皮料可好?一水的雪白,不带一丝的杂毛。”魏总管指了指这皮料说道。

飞燕伸手摸了摸那皮料,因是送到王府里的,皮料商拿来的也俱是特殊硝制的皮料。皮板薄而柔软,缝制成斗篷上身也显得利落好看。毕竟那些个达官贵妇有几个能如猎户樵夫一般整日地呆在冰天雪地里讨要生活?出门暖轿马车,入门地龙手炉,都是冻不着的,穿着这皮裘追求的也不过是个贵气逼人罢了,是以这些个皮料没一个是厚重的。

飞燕来回摸了几下,摇了摇头,对魏总管说:把这些个都送回去吧,告诉那商人,这些皮料太轻薄了,二殿下此去的乃是漠北之疆,那的冬天可不似这淮南,可是要将人的耳朵冻掉的,二殿下又爱骑马,更要备下能抗风的冬衣了。让他再送些皮料来,毛针要够密,皮板也要厚实些。”

魏总管一听连忙称是,可是心内却是暗暗的佩服:这侧妃的心思也是够细的,竟是连这一点都想到了,莫不是去过北地?不然怎么会想到这点?

将魏总管要将皮料带走,飞燕想了想又叫住了他:“这些个皮料也不用全退回去,那块纯白色的给安庆公主预备着制一件半氅,盘扣就用前些日子新收的那几块鎏金凤尾石,一会你将剩下这些再送到大公主的院子里,让她挑选出中意的,也一并制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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