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6章(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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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小臻摸摸并不存在的胡须:“精诚所至,金石为开,苦海无涯,回头是岸!”

庞将军:“……”

皇上,请您上前两步,臣保证绝不弑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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吸取了庞将军的前车之鉴,公孙的院子彻底沦为[开封府禁地]。

所有人类和猫狗都绕路走,连蚂蚁也不在这附近挖洞,唯有百毒不侵的赵小臻跑不掉。经常被公孙拉着做苦力,还要背诵上百种草药和上千种药方,用公孙的话说:“你学医天赋一般,唯有记忆力尚可,药方虽然千变万化,但万变不离其宗,这些都是最基础的,你死记硬背也给我背下来!”

赵小臻非常惊讶。

公孙先生被先皇钦此[天下第一神医]的称号,每年慕名而来挑衅、拜师、参观的人络绎不绝。刚开始那两年,来挑衅的人居多,无一不被公孙先生的医术折服。后来的几年,来拜师学艺的居多,无一不被公孙毒舌打击的体无完肤。其实他们都误会了,公孙并不是故意毒舌,他只是说话不会拐弯儿,不会委婉,不会阿谀奉承,有一说一有二说二,这才造成公孙毒舌的假象。

公孙励志选一个天分超越自己的徒弟,因此选徒标准十分苛刻。他以自己的天赋做标准,在他口中的[天赋一般]的人,在寻常人眼中已经是[天赋极好]了。

所以赵臻很惊讶——比起皇帝,难道我更适合做神医?

公孙的教学方法,比包大人[温和]多了,即使赵小臻左耳进右耳出,即使赵小臻三天打鱼两天晒网,即使赵小臻背了后面忘记前面……公孙也不会打他手板,公孙只会强迫他喝!中!药!

毒药、内脏、爬虫、虫卵……各种千奇百怪的材料,被公孙亲手熬成一碗黑乎乎的药渣。赵小臻眼睁睁看着[药]出锅,当机立断指天发誓——从今以后恪守医德,救死扶伤,竭尽全力除百姓之病痛,助健康之完美,维护医术的圣洁和荣誉,为大宋的医药卫生事业和百姓的身心健康奋斗终生!

(┬┬﹏┬┬)麻麻再也不用担心我生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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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分两头说。

被公孙扫地出门的庞将军毫不气馁!庞将军领兵打仗时[运筹帷幄,决胜千里],其它时候都比较[节能],能不用脑子就不用脑子,稀里糊涂过日子也挺好,完全不懂如何照顾自己。无论是严寒还是酷暑,他永远只穿一身单衣,如果没人帮他选衣服,他就穿同样颜色、同样款式的衣服一直不换。

而且庞将军从不挑食,吃了相克的食物也不会拉肚子,拥有钢铁一般结实的肠胃!

生存能力半颗星,全靠运气才能活到今天!

生命力满天星,连小强都嫉妒的长寿命格!

尽管公孙已经三令五申,闭关期间禁止任何人靠近他的房间,庞统仍然不长记性。在他看来,公孙院子里的花花草草都差不多,唯一的区别是——刚采的叶子新鲜嫩绿,晒干的叶子皱皱巴巴。庞将军对草药的理解,从他曾经把天山雪莲插进花瓶里做观赏植物的做法,就可见一斑了……

一次又一次将庞将军抢救回来,公孙除了把自己气个半死,对罪魁祸首一点办法都没有。

对付赵臻的方法,在庞统身上完全不奏效。庞统多年领兵打仗,爬过雪山,走过草原,深入沙漠,穿越无人区……这些年出生入死什么没吃过?什么没见过?别说用虫子熬药了,当年弹尽粮绝饥肠辘辘的时候,抓活虫子果腹也不是没有过!

公孙怒道:“你就不能离我的草药远点儿!”

面对横眉怒目的公孙先生,不怕苦的飞星将军淡定喝药,“哦。”

毫无诚意的回答让公孙心力交瘁,总算庞统还有点自知之明,停顿片刻补充道:“你医术好。”言下之意就是——我相信你的医术好,你什么毒都能解,你是天下第一神医。

不得不说,庞统的确是个[不肖之子],他一点没继承他爹庞吉的优点。庞吉八面玲珑口若悬河,能把死人忽悠活过来,庞统却沉默寡言,拍个马屁都拍不好,还要被拍的[马]揉揉屁股自己领悟。

虽然庞统拍马屁的技巧不咋地,公孙还是忍不住笑了一下。能让庞统开金口奉承一句,实在是件非常有成就感的事。而且庞统仰着脸坐在椅子上,一脸严肃地拍马屁,这模样还是挺讨人喜欢的~

╰(*°▽°*)╯可喜可贺!和公孙住了这么久,庞将军终于彻底掌握顺毛的诀窍,同时也证明就算面瘫脸也能撒一手好娇!庞将军干得好!把神医骗到碗里来!你在天国的母亲也为你骄傲!

庞统的性格也是奇葩,平时少言寡语,对赵臻都懒得搭理,见面基本不说话,点个头就算打过招呼了,气焰嚣张的一塌糊涂。幸亏赵臻是真没架子,真不在意,如果换一个心思重的皇帝,肯定要犯嘀咕——你这是功高盖主藐视皇权?还是拥兵自重有啥想法了?态度比朕还嚣张!岂可修!

公孙时常感叹:除了包大人,他和展昭完全不适合做官。至于庞统,如果没遇到赵臻,就算庞统自己不想造反,早晚也会被上位者厌弃,自古以来多少功高盖主的名将,只有两个结局……

不是被逼反,就是被逼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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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拾好公孙的草药,赵小臻被塞进大浴桶,从头到脚洗剥干净,沾过草药的衣服统统烧掉。赵小臻被热水烫得红扑扑晕乎乎,趴在展昭身上甩毛。展昭没被甩到,坐在旁边的白玉堂却遭了秧,被赵小臻甩了一身水珠……

白玉堂明白赵小臻的意图——熊孩子懒得自己擦头发,又舍不得指使展昭,故意往自己身上甩毛,是想让自己帮他烘干毛发。白五爷为自己出色的理解能力默哀,挥挥手帮赵小臻吹毛。

(——)至于故意用冷气这种事,不提也罢。

经过这段时间细心保养,赵小臻枯黄分叉的头发有了很大改善,虽然还是有点黄,但手感已经变得滑顺顺。古代没有染发剂,赵小臻的小黄毛很潮很时髦,在阳光的照耀下特别灿烂。

古人讲究身体发肤受之父母,轻易不会减掉头发,但头发太长会影响行动,所以该剪的时候还是要剪。赵小臻上辈子养成了爱臭美的习惯,时刻注意自身形象,经常关起门来亲自剪头发,把分叉的部分喀嚓掉,将发尾修剪出完美的弧度!

众人坐在客厅聊天,忽然衙役来报,“庞大人求见。”

众人的眼神齐刷刷地看向庞统。庞统借宿开封府,明面上的理由是:在城内没有宅子(原来的宅子过户给奶娘了),和公孙是好朋友,所以在开封府借宿。其实真正的原因是——躲!麻!烦!

躲避上门骚扰的庞吉,躲避有心人的试探,躲避心怀不轨的拉拢……毕竟满朝文武都知道,开封府是铁杆帝党,是皇上的坚强后盾,庞统住在开封府就等于表明立场。行贿的人不敢来开封府,心怀不轨的人更不敢来,庞统借开封府躲了不少麻烦,唯有一个麻烦永远也躲不掉——他爹庞吉。

庞吉毕竟是庞统的父亲,就算父子俩感情不合,可在外人眼中,一笔写不出两个[庞]字。

庞吉老奸巨猾,庞统越是立场鲜明地忠于皇上,庞吉就越要咬着[父子天伦]不松口。别人想对赵臻献殷勤还找不到机会,庞吉守着这么好的儿(机)子(会),走过路过绝不能错过!

于是,庞吉隔三差五就来开封府探望儿子。名义上是探望儿子,时间却选得很微妙,每次赵臻前脚刚到,庞吉后脚颠颠赶到看(献)儿(殷)子(勤),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

这种做法虽然让人厌烦,但庞吉太会做人了!时刻不忘了投桃报李,从前闭口不提大儿子庞统,现在张口闭口称赞庞统孝顺。天下人都看重孝道,庞吉的做法既是献媚也是警告!

——你好我好父子双赢,鱼死网破鸡飞蛋打。

赵臻很欣赏庞吉的无耻,赵臻最讨厌伪君子,却不讨厌真小人。

庞吉呼哧呼哧小跑进屋,“皇上啊!不得了啦!出事啦!”庞吉的乌眼青好多了,看来已经上过药了。赵臻刚洗完澡有些口渴,端起茶杯咕噜噜牛饮,“庞大人莫着急,缓口气慢慢说。”

庞吉掏出小手帕擦擦汗,“这不是最近嘛,拙荆娘家被拐走十几年的妹子找回来了。我那岳父年纪大了,人也糊涂了,再加上丧女之痛的打击,认定小红不是当年被拐的女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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