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9章 唐租界(1 / 2)
天才一秒记住本站地址:[欲书阁]https://yushuge.vip最快更新!
陇南的战事来的快,结束的也快。
党项八部正集结兵马,准备一举弄死弄残白狼羌三国,结果吐谷浑大汗传令过来,休兵罢战。
吐谷浑怂了,党项羌也退了,最终冶利部成了最大的输家,他们的牧地草场都成了大唐新开拓的边地。
漓源、洮源、羌源和赤水、同德,大唐新增五县,拓地八百里。
吐谷浑认怂了,张超也没有再得寸进尺,而是见好就收。用张超的话说,不急于一时,阶段目标完成之后,那就好好的消化一下。
下一阶段的任务不是继续一味进攻,而是要完成对占领地盘的控制和稳固。要修路筑城建堡,屯兵移民。
这些新占之地,都是优良的牧场,因此会以建立牧场为主,也少量开垦一些耕地。五县会连成一线,用堡垒兵站组成一条武装防御带,既巩固这新占的几百里地,同时有一个重要的任务,就是保护他新开拓的那条南方的商路。
张超承认了吐谷浑与唐俭签订的边境划界。
黄河的那个大湾,一百多里宽几百里长的地带,依然是吐谷浑人的走廊,可以连接东部的党项羌。
但张超也强行在赤河县与南面一百多里外的白兰羌地盘间,规定了一条宽约二十里,长一百五十里的缓冲区。
这片地区,其实就是大唐洮州与白兰羌、吐蕃等的通商路线。
为避免以后过境的时候,遭受吐谷浑人的拦截,因此他提出把这条通道设立为缓冲区,唐和吐谷浑都不得在这里驻军,也不得拦截唐和吐蕃、白兰羌等国商队。
这样一来,唐和吐蕃、白兰羌之间,便只隔着黄河的两道河段。
张超甚至提议在唐赤河县与白兰羌之间的那条吐谷浑的通道上,建立一座商城。
“这座商城可以供大唐、吐谷浑以及白兰羌、吐蕃等各方来此交易,互通有无。大唐负责在此筑城,向吐谷浑每年交纳地租。”
战后刚过去两月时间,张超已经在原白冶利的大营地筑起了一座赤水县城。
不大的县城中,张超正与冶利部的首领们议事。
曾经的冶利七部,现在还剩下了冶利五部。黑冶利早被灭,青冶利在损失了首领和一半族人,又在最后一战中损失许多青壮,战后,青冶利剩下人口被其余五部给瓜分了。七部从此剩下了五部。
停战后,慕容伏允把黄河那个大湾湾进去的长六百里,宽约二百里的地盘,重新划分给了冶利五部。
冶利五部剩下的十余万人口,重新在这里安置下来。
张超想租的这段宽二十里,长一百五十里的地方,正是白冶利的地盘。若是以前,张超提出这种异想天开的想法,冶利人肯定理都不会理。
但是现在,冶利五部已经是断了脊梁,张超两个字在冶利部,是真正的小儿止啼。张超提议在赤水县碰个面,五部没人敢不来。
张超说要设个缓冲区,他们也不敢拒绝。
“大家相信我,这座商城建立之后,大家都能爱益。以后大家到这里来交易,都能享受便利,也能得到安全保证。我提议由大唐负责商城的建筑与维持,对入城的商人征收二十抽一的税收,这笔税收,将拿出两成来,一成给吐谷浑,一成给冶利部。冶利部的这一成,我提议白冶利拿一半,其余四部拿一半。你们觉得如何?”
白冶利的新首领,是个五十余岁的老人,很沉稳。他不是冶利真的族人,冶利真死后,白冶利部换了一个大家族接掌了部族大权。这老人叫冶利屈葱,是个比较务实之人。
他更愿意跟唐军合作而不是对抗,他也对抗不起。
“地租多少,分成又有多少?”
冶利青葱缓缓开口。
张超微微一笑,肯开口问价,这是好现象啊。
“地租一年一千只羊,如何?”
宽二十里,长一百五十里,这可是一片不小的土地,并不只是一座城。不过,这地也并不值钱,对牧民来说,土地有什么值钱的。但张超在地图上划出来的这条通道,却是一条比较平坦的谷地通道,谷地都是比较肥沃的。
“五千只羊!”
冶利青葱再次看了眼那个地图,这地图画的比较清楚,他看的明白。
“两千!”
张超还价。
“四千!”
“呵呵,我们各退一步如何,一年三千只羊的租金,不过,这笔钱得从商城的税收里扣,做为商城的维持开支!”
“可以,但我们不要羊,要茶或者布。一头羊要换两斤茶,或者一匹布。”
冶利屈葱又开了个价,原本在江心市的交易,最初是一斤茶换三只羊,后来茶叶多了,商人多了,茶叶的价格也跌落了,从原来的一斤换三只,降到了现在的一斤换一只。
可冶利屈葱还要降价,要一只羊换两斤茶或一匹布。
这个价格其实也还很公道的,茶叶这东西,有贵有便宜,商人们拿到陇西来的,基本上都是那种最差的茶叶,几乎都是关中和汉中一带产的茶,最简单的加工方法,蒸制后制成茶饼。
两斤茶换一只大羊,那也是非常有赚头的。
张超也知道,随着商贸的加大,许多商品的价格肯定都会回落一些,不可能每样都能那么暴利。
不过算一算,也不算贵。
二十里宽,一百五十里长的这条通道,算下来可是有七百五十平方公里,一百一十多万亩的面积呢。
一年租金六千斤茶叶,或者三千匹布,怎么看也不算贵。
若换成马,也不过百来匹马而已。
“好说,一年六千斤茶,或者三千匹布,没有问题。不过我大唐出了这笔地租之后,这片地方可就属于我大唐的租界了。”
最新章节请到yushuge.vip免费观看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