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章(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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灯光随之暗了下去,再亮起来时,几个警察出现在洛克希家中,做拍照状,洛克希依偎在一面布景墙边,阿莫斯在应付警察——balabala,很遗憾,虽然他的表演和维尔玛、情人比,的确精湛了不少,但现在观众对于非洛克希场景都报以不耐烦态度,他们既想看到洛克希的美貌,又想被她的演技给带入戏里,说不出为什么,但洛克希的表现就是给人以真实的感觉。即使她的动作依然是很夸张的,可观众就是觉得能够感同身受。

终于,在阿莫斯喋喋不休的对白中,音乐响了起来,布景墙倒在地上,灯光聚拢到洛克希身上,她则款步走向不知何时又出现在黑暗中的钢琴。

“来了。”布兰特雷能感受到,自己这一排坐的同行都是精神一振。“好戏开始了,洛克希的第一首歌《funny honey》。”

作者有话要说:注:本.布兰特雷是真人,他是《纽约时报》的剧评家

☆、第四十四章 结构失衡

成功地骗到了丈夫阿莫斯,让他深信被杀的只是个小偷,并且在自己几句花言巧语之下,就出面承担了开枪的责任。眼看自己即将轻巧地逃脱法律的制裁,洛克希松了一口气,却也对丈夫感到了一丝怜悯和好笑——就像是观众对她的愚蠢无知感到好笑一样,对于一切尽在她掌握之中的阿莫斯,洛克希也有几分高高在上的优越感,她就像是看一头听话的哈巴狗一样,鼓励地看着丈夫,满意地点着头,而当警察把代表疑问目光的手电筒照到她脸上时,洛克希的肢体语言又是一变,迅速地从得意放松的斜靠姿势,换做了畏缩的发抖姿势。

“有时我是错的。”在这样乱中有序,黑色幽默的场景中,洛克希的歌声慢慢地响了起来,她没有望向台下的观众,反而是看向了琴师,好像是和他聊天。但琴师对此毫无反应,仿佛看不到她一样,还是在自顾自地弹奏乐曲,“有时我是对的。”

“还是很入戏啊……”布兰特雷默默地想,现在他已经完全收起了对珍妮的轻视。“她的嗓音不错,歌声甜美,嗯,也许不擅长高音,但在这首歌里够了,起码她没有走调……她最大的优点就是一直都很入戏。”

对于一些音乐剧演员来说,他们在演唱中的一大难点就是无法把握和观众互动的度。当然,大部分舞台类表演都少不得要和观众互动,尤其是歌舞表演,眼神扫视观众什么的,那都是很必要的环节,不然观众的情绪也会冷却。但在音乐剧里,如果你在表演唱歌的时候完全面向舞台,并且体现出你意识到了观众的存在,那对观众来说,就又是出戏了一次,等于是提醒他们,“嗯,这个人现在在表演给我看,这一切都是假的”。

音乐剧的一大难点就是在连续的场景切换和剧情进展、音乐歌舞中保持观众的参与感,让他们忘掉自己正在看秀,一旦观众意识到‘这一切都是假的’,那他就很难再被表演带着走,就会发现任何表演中都必然会有的瑕疵。任何表演其实都是如此,没有找不到槽点的电影,但是好的电影在你观影的时候你是不可能有多余的注意力去找槽点的,一心全投入到人物和剧情里了。

而洛克希的表演,就是很让人入戏的那一种,这首歌诉说的是她对阿莫斯的感情,就像是洛克希和观众的悄悄话,珍妮弗的歌声在调上,表演得也节制,她不和观众有太多眼神上的互动,而是在钢琴上顾影自怜地歌唱,不论是从她的歌声还是从她的肢体语言,都可以轻松地分辨出她现在的情绪:她非常沾沾自喜,因为不论如何,有这么一个忠心耿耿,完全臣服于她的傻男人做跟班、奴隶,毕竟是对她女性魅力的证明和满足。也因为阿莫斯的忠心,她更加感觉自己是个有魅力的女性,所以表演里也充满了自恋。

她的歌声并不是非常天籁,让人目瞪口呆当场给跪,但整个表演非常顺畅,人们一方面为她的自恋好笑,一方面却也不由认可阿莫斯对她的忠心——洛克希确实是太漂亮了,她漂亮到即使是鄙俗也不能掩盖她的美貌,但她又自恋、虚荣、愚蠢到即使她的美貌也无法掩盖她的鄙俗。

在洛克希唱歌的时候,整个剧院都是一片安静,布兰特雷也不能不承认,珍妮弗.杰弗森真的很漂亮,他甚至觉得她的美貌对于剧情已经是一种干扰了。——当警察和阿莫斯在说话的时候,珍妮弗虽然没什么动静,只是做关注状,但照样还是把他这个权威剧评家的注意力给牢牢地拴在自己身上,让他有舍不得移开眼光的感觉。

“j.j真是太漂亮了。”琼恩的心思要比剧评家单纯得多,她现在就忙着欣赏珍妮的每一个动作,连话都不愿意说,只是暗暗记在心里,等到换场时要低声告诉妈妈,这首歌可以算是对于‘华妮塔’没有表演片段的补偿。

虽然得意地高唱一首《funy honey》,歌颂忠犬阿莫斯,但洛克希拙劣的把戏最终还是无法瞒骗警察,甚至都不用他们审问什么,一发现死者其实是之前就有过来往的家具推销员,阿莫斯自己就大喊起来,暴露了人不是他杀的事实。

洛克希虽然百般抵赖,但还是无法扭转局面,她再三求恳阿莫斯都无法平息他的怒火,这种四处求告无门的难堪,甚至让很多观众起了感同身受的尴尬不适,有种不忍看下去的感觉,心中明知不该,但也不由有些同情:虽然她十分蠢,但就这样进监狱,似乎也值得叹息。

很快,洛克希被换上囚服,忐忑不安地跟着狱警进了监狱,见到了典狱长‘妈妈’,这是一段‘妈妈’的歌舞,洛克希只是舞台边缘的观众,时而被灯光扫过,大部分时间都处于黑暗之中。

“嗯,演员的表现很好,‘妈妈’的唱腔还是这么浑厚,她出演这个角色是太轻松了。”布兰特雷一边想,一边心不在焉地扫了暗处一眼,那是洛克希站的地方,从昏暗中能看到,她正被‘妈妈’的表演震得大开眼界、目不暇接,来回看着‘妈妈’和女囚们的互动。

他忽然有一丝惊觉,“这么暗都能让我感觉到她的情绪,这女孩的肢体表现力也太好了吧?最重要的是,她的表现太自然了,属于新人的心虚和胆怯呢?为什么她没有一点怯场?我在她身上看不到一点为人瞩目的紧张?她的肢体语言这么松弛了,完全看不到‘扮演另一个人’的绷紧姿态……这感觉就好像……就好像她就是洛克希!”

他看《csi》的时候,感觉珍妮弗是本色出演,在日常生活中就是‘华妮塔’,所以才如此得心应手魅力四射,当时布兰特雷甚至猜测珍妮弗可能是个想要转向演艺圈的前高级妓.女,那种游走政商之间的昂贵性感,实在是太自然,以至于他有了这样的联想。但现在珍妮弗的洛克希又是这么浑然天成,完全没有表演痕迹——布兰特雷完全找不到别的理由了,因为珍妮弗.杰弗森今年才21岁,而且没有结婚,洛克希在言谈举止中的少妇感和愚蠢粗俗,肯定不是她的本色出演。

他忽然发现自己完全忽略了‘妈妈’的歌舞,布兰特雷在一瞬间甚至有些心虚:他是剧评人,要关注的是全剧,而不只是一张新鲜的面孔。才第一首歌而已,注意力就完全被吸引过去,甚至无法有效思考的话,他和那些无脑的粉丝、看热闹的观众还有什么区别?

略带心虚地扫视了一下一排的同行们,布兰特雷发现起码有半数的注意力没集中在‘妈妈’身上,他甚至感觉场内的气氛也有些浮动。

此时,‘妈妈’的独唱结束了,另一出重头戏来了:报幕员宣布监狱六女囚出场,为大家带来了一段《芝加哥》最富盛名的群舞,《cell block tango》,在这首歌里,六位女囚轮流讲述自己进监狱的故事,每个人都贡献了一段很有力量的歌舞,一贯能调动气氛,让大家感觉吃了一顿视觉大餐。

客观地说,布兰特雷认为舒伯特剧院的表演还是高水平的,这一段戏份他找不出突出的缺点,黛德丽的歌声依然雄浑有力,气魄十足,舞蹈也非常有迫力,她是个很有特色的演员。但——他并不像是往常一样享受这份大餐,他的心态更像是在吃开胃小菜:“嗯,味道很好……但是,洛克希什么时候出来?”

场内的观众应该也和他有类似的想法,布兰特雷发现居然有一些观众在此时离席去上厕所——这在以往的表演里几乎不可能发生。

“那女孩简直有种魔力。”布兰特雷身边的同行,《纽约客》专栏作家帕特里对他嘀咕了一句,很明显,他也没有全神欣赏这段歌舞。“詹姆斯.舒伯特捡到宝了。”

不知为什么,布兰特雷涌现出一股和他唱反调的逆反愿望,他说,“还有双人对唱和双人舞。”

“但你至少得承认,《roxie》对她不会是问题。”帕特里说。“只要《nowadays》不要搞得太砸,这女孩起码也是10年来最有潜力的新人。”

《roxie》是洛克希的第二次独唱,描述了她对成名的向往和野心,本质来说依然非常自恋,从洛克希第一首歌的表现来看,这种难度对珍妮弗来说已经不成问题。

在囚室探戈之后,维尔玛再度出场,洛克希无意间听到了她和典狱长‘妈妈’的对话,典狱长愿意为她牵线搭桥,让她出狱后重操旧业,而她从中渔利。洛克希似乎看到了一丝脱罪的希望,她连忙赶上维尔玛,开始了两人的第一段对戏。

“啊,凯莉小姐。”洛克希推着装了洗漱用品的车,“我这有你的私人用品——很乐意为你效劳。”

维尔玛抢过她的蕾丝内衣,反射性地就要给小费,但却被洛克希挡开,“不必、不必,不过举手之劳。”

维尔玛也不以为意,她转身想要离开,但却被洛克希赶上,“嘿,听着,我能问你几件事吗?”

维尔玛不耐烦地转过身,上下打量了洛克希几眼。洛克希抓住机会继续说,“你知道哈里森,那个检察官吗……”

不知什么时候,布兰特雷的眉头已经越皱越紧,他开始感觉到不舒服了:事实上,他之前就有过隐约的感觉,只是现在这段对手戏把一切变得更加明显而已。

在这段戏里,维尔玛是洛克希向往的一切,她浓妆艳抹、穿着华服、气魄凌人、出手豪爽、高高在上,完全就是洛克希心中的成功者,而洛克希呢?穿着囚服、头发凌乱,完全是一副丑小鸭的样子。这两人在强弱上应该有个很明显的对比,才会在之后强弱颠倒,洛克希成为强者的时候,让观众感到反差。

但现在,布兰特雷一直隐隐担心的事发生了——洛克希压戏了。

不是说洛克希把她的那部分演得不好,她的忐忑和紧张、希望,都演得很自然,就和她刚才一样,洛克希是一直在角色里的。她给人一种感觉,那就是她并不知道台下有观众,只是在一个平行空间过她的一生,而观众是透过透明的‘第四堵墙’在偷窥她,即使她有看向观众的动作,但也没有‘看到’他们,意识到他们的存在,所以现在她就是一个想要脱罪但是不知道该怎么做,非常迷茫的女罪犯。

问题在于两点,第一,洛克希要比维尔玛美貌很多,即使她穿得破破烂烂的,客观地说她就是要比维尔玛好看。以至于这种强弱对比就没那么明显了,人总是慕强的,这个社会又非常崇拜美色,假使一个肥婆穿着皮裘,和一个穿着校服的美女走在一起,90%以上的看客都不会认为肥婆是强者,反而会认为她丑态毕露,美女则是清水出芙蓉。

维尔玛不肥,但她真的不好看,黑人当然有美女,只是她并不是其中一员,这不是她的错,只是先天条件限制。以至于这里给观众一种出戏感,他们会本能地迷惑:你维尔玛牛什么?你不就是个靠美色混饭吃的舞女吗?洛克希比你漂亮这么多,在她跟前你有什么好牛的?

紧接着就是质疑:为什么维尔玛都能红而洛克希却是无名小卒,这是不是不太合理?

当然,这些想法可能只是一个闪烁,随后观众会说服自己:‘这是一出戏嘛!’

但就是这个自我说服,让观众就此出戏了,观看情绪受到影响,不再投入,而是用审视的心情看待剧目。

如果说这还是没办法的事,只是因为珍妮弗太过漂亮,超出百老汇平均水平的话,那么第二点就的确是维尔玛的错了——或者还是洛克希的错。其实维尔玛演得不能算差,黛德丽的演技在百老汇也算是中游了,可唯一的问题是,洛克希演得太好了。

她有多自然,维尔玛的肢体语言就有多僵硬,她的小心翼翼有多生动,维尔玛的高高在上就有多做作,观众能明确地感觉到,维尔玛知道自己在演戏,也知道自己在硬拗着演这一段不是很合理的剧情,她甚至也知道观众知道了这一点,但还坚持在硬拗。

观剧气氛已经是被破坏得有点明显了,这种荒谬感让不少观众都低声和同伴讨论。布兰特雷就听到了几声低沉的评论。

“她要比她漂亮多了,演得也好。”

“hell,演得也好?这简直是全面压制,让人惨不忍睹的屠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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