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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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默默观察,发现余小资真的是特别会讨人欢心的人,虽然算不上帅得惊天动地,但让周围的人都喜欢他也很不容易。

他在那边给朋友示范新买的价值一条皮裤的德国thermomix料理机,就有女生撒娇:“余总,做杯果汁给咱们试试。”

他欠身说:“为美女们服务没问题。”就开始捣腾水果。

中途有又有女生说:“余总,纸巾用完了,你们家纸巾在哪?”

他又出来找纸巾。

她们喊他“余总”拖老长的音,没有敬畏却是昵称,全场几乎就没有和他说不上话的人。

我坐在一旁喝第一杯爱心果汁,旁边的女生和我搭话:“你是南京人吗?”

我说:“不是,我工作在南京就留下来了。”

我还是努力的融入集体的。

另一个女生说:“一定是因为余总在才留下来的!”

我想说真不是,这年头大家怎么就故事感那么强呢!

另一个女生说:“我是厦门的,也是因为男朋友在就过来了,南京冬天那么冷真不习惯,没办法,他在这儿啊!我理解你,为一个男人背井离乡,朋友家人都不在身边,只认识他一个人,你认识的朋友也都是他的朋友……我特别理解你!”

我想说你真不理解我!

刚才问我是南京人的女生又说:“真羡慕你,有于总那么好的男朋友!”

我说:“呵呵,谢谢,其实,我也是很好的,你没看出来?”

我一直很羡慕周围有很多闺秘的女生,成群结对的出去玩耍,我也有过这样的岁月,可是不知道是不是老了,我觉得时候结识一群新的朋友很累,费心机的恭维,互相的比较,笑来笑去就是不走心啊!

现在的我宁可不洗头不洗脸的在家和燕妮苏眉喝啤酒都不想花心思打扮的胜人一筹然后一群人出去泡吧了。

不洗头之交,一两个,足矣。

可惜,还是需要应酬的。

说说笑笑,一群人去出门吃晚饭。

我站在门口等余小资穿鞋,他真是个穿衣服永远不会出错的男人,麦昆的骷髅破洞t配浅灰休闲西装,米色七分裤,我看他的帆布鞋有点脏了,就随口说:“这鞋子要洗一洗了。”

余云升没说话。

身后那个刚说过羡慕我的女生捂嘴笑起来:“这鞋子本来就是这样的,现在就流行做旧风格,意大利的名牌golden goose五千多一双呢,你不会认为是脏了的匡威吧?”

余云升饭后送我回家,看我闷声不说话,就说:“你不要在意,虽然我希望你能和我朋友玩在一起,但如果你不喜欢人多可以不用勉强的!”

看看,他都说“虽然我希望”了那还有什么但是?

我唱:“大象,大象,你的鼻子为什么那么长?妈妈说鼻子长也是漂亮!”

他愣。

我说:“你是不是觉得我很甩?”

(ps不熟悉我的朋友:我对彦小明解释过,甩是南京话,意思是二。)

他愣,点头。

我说:“其实我喜欢人多,大学的时候也一群女生聚在一起,我们宿舍经常在熄灯后打闹唱这首歌,只是现在我都快记不得怎么唱了。看,一个人唱只会被认为个傻逼。”

我以前和何佳和舍友做过更傻逼的事情,但现在只有我一个人傻。

一个人再多傻逼的时光也比不上一起傻逼的岁月。

他皱眉:“你到底在说什么?”

我问他:“你到底喜欢我什么?”

他捂额:“你是认为我对你还不够好吗?我理解你。”他伸手握住我的手:“是不是工作太辛苦?你看起来很累,我上次和你说的是真心的,你不用那么辛苦的,搬过来让我照顾你。”

我幻想过有一天有一个男人能对我说这样的话,我幻想过我一定很激动,然而我发现并没有。

我放开他握住的我的手,他的手被轻轻拂在刹车上。

“谢谢,其实我并不是你理解的人,我想我有自闭症,只是针对不喜欢的人发病。你看,我们完全不同的两种人,我无法做到你一样长袖善舞。”

我打开车门下车,回头对他说:“虽然我以前不会说这样的话,但是现在我也学会说,谢谢你,送我回来。”

我一直以为好朋友之间是以“我靠”开始“尼玛”结束。

我一直相信亲近的人不用客套。

但有一天,学不会的终将学会。

☆、傻逼岁月(下)

我回到家,苏眉在打毛衣。

她永远像个温暖的大姐姐,我靠着她说:“我想分手了。”

她准备帮我去煮碗面,问我:“为什么?”

我表示煮面我也不能好了,我说:“你有没有听过一个分手理由叫性格不和?”

她讶异:“那不是借口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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