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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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哥儿一直站在自己旁边的,倒是怕自己累着,看着桶中的东西,有些好奇的说道:“这东西是不要了的吗?”

荣玉书笑了笑说道:“当然不是,这东西也是牛奶的一部分,叫乳清,到时候加一些其他的东西,调一下味道,喝了总归比白水对身体好。”

明哥儿皱着眉头,仔细研究这面上的东西是什么。

这糖蒸酥酪的时间也差不多了,端出来,乳白色的固体还有些荡漾,看起来还没有完全的凝固,荣玉书干脆将他端到了旁边的冰窖里面冻上一段时间,专心的搞着面前的奶卷。

纱布上面的牛奶絮状物经过了一系列的揉搓,再被人为的烘干水分,勉强成为一团像奶酪般的固体,有些像柔软的面团。将这面团放在了平整的纱布上面,反复的揉搓,加速烘干,使它的形状更加的细腻饱满一些。

将面团的牛奶按实了,成为一块长方形的东西,上面再加上之前蒸的的熟烂,已经被捣了红豆泥的蜜红豆沙。

连着纱布,就像是做寿司一样的卷起来,最后慢慢的切片,深红色的红豆沙还有白色的乳酪交相辉映,光从外形上面便看起来非常的有食欲。

连着冻在冰库里面的糖蒸酥酪,撒上之前的的蜜红豆,加上以前做的糖水樱桃,点缀其中,看起来色泽诱人。

刚刚端上来的时候,几人便围过来了,雪娘有些好奇的拨动上面的樱桃,看着底下色泽乳白的糖蒸酥酪,有些好奇的问道:“这是什么?牛奶吗?牛奶我是知道,可是怎么做成这种有些硬的东西的。”

雪娘的动作轻柔,酥酪莹润如脂,配上上面的蜜红豆,小巧的如珊瑚珠子,加上两颗糖水樱桃,盛在了青瓷碗里,光是看着就有种不忍心食用的感觉。

周福爷哈哈大笑,终于扳回了一局,说道:“这你就不懂了,这叫做酪,是北方的游牧民族发明的,我倒是吃过一次,样子虽然相同,不过这次的却没有腥味。不过另外的我就不认识了。”

说着的是奶卷。

荣玉书笑着解释了两样东西,奶卷的质地实在是柔软,只能用勺子舀起来了。

几人迫不及待的开动了。阿福是吃的最快的,跟喝的一样,两口下去,有些委屈的对着荣玉书说道:“少爷,没有了。”

荣玉书笑了,阿福贪吃,通常是狼吞虎咽,牛嚼牡丹,但是还是许诺道:“没关系,冰窖里面还有一些,如果这次不够的话,下次多做一点,管你包够。”

莹润如雪,入口甘沁,不但冷香绕舌,而且融澈心脾,配上旁边的入口绵滑的奶卷,实在是享受。

荣玉书自己也喝了一口,喝酪微带糟香,带着点冰凉,顿时感觉着这暑气去了大半。

几人喝过之后还觉得有些不够,几人将冰窖里面的全部拿出来喝完之后,还觉得有些不够,小豆子瘪了瘪嘴巴,说道:“肚子更饿了。”

小豆子大约十多岁,浓眉大眼透着一股子的机灵劲,对着荣玉书最亲热,说是自从跟着他伙食好了不知道多少。

荣玉书有些好笑的说道:“今天就这样吧,下午茶喝过了,待会就要吃饭了。”

若是什么东西一次就吃够了,那么下次不是一点吸引力都没有了?

作者有话要说:

☆、酒家名曰为千食

过不了多久,便是晚餐的时间,荣玉书看了看厨房里面,因为应荣玉书的要求,所以周福爷采购了一大堆的红辣椒。

这个时候的辣椒还算是奢侈品,红彤彤的朝天椒,就是这么闻着都有刺鼻,放在厨房的院子里面,白天的时间拿出去晒,现在变得有些干。不过不妨碍的是荣玉书乐呵呵的好心情。

荣玉书的口味并没有固定,酸甜苦辣只要味道好的,他是都喜欢,平时的时候,也喜欢吃一些辣椒,不过自从来到了唐朝之后,这辣椒却不是时常的可以预见了,正好新鲜辣椒放在自己的面前,就是光想着,自己就觉得舌头有些刺激。

看了看灶台上面,一块肥膘上好的五花肉映入眼前,荣玉书的眼睛一亮,将五花肉拿到了手上,东坡肉倒是著名,这其实还有另外的一个名字——皱皮东坡,过了这么多年的时间了,每个地方的人做的方法都有些不同。

不过大概的方法还是相同的,一大块猪五花肉洗净,入锅加水煮,到八成熟的时候捞出,在皮上摸盐,醋,酱油。再把油锅烧开将肉放入,因为他自己不喜欢吃太过油腻的肥肉,便炸的久了些,将肥油大致的熬出来后才捞出来。

炸好的猪五花的皮起泡有皱纹,再在锅中加入葱姜还有料酒,八角还有桂皮白糖和肉汤,熬成卤汁后,再将肉皮朝下的收拢卤汁,卤好的五花肉再切成一节指头的小块,放到专门的小陶罐里面,将刚刚剩下的卤汁放进去,加盖密封后,用旺火蒸制肉熟烂。

蒸好的皱皮东坡肉,不像是普通的红烧肉那么的油腻,表面的皱皮炸的有些酥脆,却经过这么一蒸之后又有些软绵,炸过的东坡肉肉质紧缩,加上这浓浓的汤汁,可谓是恰到好处。

厨房里面除了常用的五花肉之外,采购的厨子似乎还买了一些野味,一些野鹌鹑,是明哥儿帮着料理的,这鹌鹑不像是家养的全身都是肉,有些瘦弱,但是这肉却是紧绷绷的,有劲道。

荣玉书将要做的八糙鹌鹑也算是有讲究,虽然主料是鹌鹑,但是配料却一点都不少,有水发香菇,熟肫和嫩笋尖还有干贝和火腿。

将这些配料全部洗净切成小碎丁后,加入盐后拌匀,放入鹌鹑的肚子中间,用针线缝合,再将鹌鹑放在沸水中烫上一段时间,放入蒸盘内,剪短丝线,将丝线拉出来,上锅蒸上一段时间。

蒸的时间不能过长,刚刚好后便拿出来,放入烧开的油锅中炸至金黄色捞出,淋上麻油。

这八糙鹌鹑色泽金黄,外表酥脆,绵糯鲜香,营养丰富,更重要的是鹌鹑的肚子里面的配料丰富,外形那些都还好说,反正都是自家人吃的。

这两道菜做完之后,荣玉书便不知道该做什么了,在旁边陷入哀思中,明哥儿帮忙打着下手,看着荣玉书有些苦恼的样子,贴心的说道:“少爷不用想那么多,再炒两个家常菜便是了,又不是给皇帝吃的,将这里面的肉和菜混在里面一起烧,味道也差不了。”

明哥儿的话却是提醒了荣玉书,眼睛一亮,对啊,可不是可以来一个大杂烩吗?

荣玉书兴高采烈的对着明哥儿说道:“明哥儿,快帮我找一些竹签子来,快快。”

明哥儿不明所以,但是对于荣玉书的话,从来都是听从照办的,签子倒是很好找,就是在杂货里面就可以找得到,是那些人用来撑东西的。

荣玉书兴高采烈的将厨房里面的杂菜,青菜,香菇,笋尖,加上螺丝肉还有牡蛎河蚌肉,加上毛肚鸡肉,还有的是剩下可以串上的肉类蔬菜,全部串好。

唯一有些可惜的就是,古代是不允许吃牛肉的,官府明文规定了,杀牛者判一年,想来现代的时候,无论是火锅还是平时的菜,牛肉味道鲜嫩,口感营养胜于猪肉,可惜现在来说是不可能的咯。

用香料,豆瓣还有花椒辣椒炒出来的佐料,最后加入老汤敖制,变成了一锅有些异香扑鼻,鲜香麻辣的汤底。

将汤底倒入的是瓦罐中,将穿好的串串放在瓦罐中煮好,让红油鲜亮的汤底堪堪的没入所有的食材,分别的将所有的菜色全部煮好后,放在青瓷盆中,舀上汤底,在上面洒满葱,蒜,辣椒,香菜。

荣玉书上辈子的时候周游省市,在巴蜀一带逗留了很长的时间,其中串串和火锅倒是在他的心里面留下了很深的印象,他喜欢吃辣,在那里足足呆了半月的时间,天天跑到街上去吃,就是火锅的味道就不尽相同,冷锅串串作为火锅的前身,相传是平民百姓发明出来的,方便价钱也便宜。

端出去的时候,自然也是香气扑鼻,空气中都带着一股油辣辣的味道。

小豆子闻了一下,便有些胆怯的说道:“闻到辣椒的味道,我的嘴巴又得开始疼了。”话虽然是这样说,但是不知道为何嘴里面开始分泌唾液了,不停的咽口水。

洛阳其实是一个很能包容的城市,作为经济的中心,能接纳的是各个国家的人和事,就是这辣椒,虽然辣的时候嘴巴有些难受,但是还是很快的作为高端调味料,和胡椒等风靡了洛阳城。

看着桌子上的人心有戚戚的表情,荣玉书才不管这些呢,乐滋滋的招呼明哥儿赶快坐下来,笑容满面的挑了两块最大的鸡胸肉,放在明哥儿还有阿福的碗里面,招呼着两人吃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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