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碗汤九&十(2 / 2)
清欢不知道摄像头后面正在观看的人是谁,但她敏锐的第六感告诉她,此刻的确有人在欣赏她——不,准确来说,应该是欣赏“宋醒”的丑态。
她又看了看身上的衣服——穿了等于没穿,稍微活动,三点便清晰可见。这什么鬼地方?
其实答应帮助宋醒,也有清欢的部分私心。她隐隐感觉到有几个世界,每当她选择某个男人发生关系或是共度一生的世界,似乎总有人跟着她。只是她不敢确定那人到底是谁——有些世界她已记得不大清楚了。
谁知道这人是从哪里跟上的她,又是何来历。女鬼齐钰的世界她竟然发现了自己和荆少游的墓,清欢曾经回到过生前的世界,那个时候她是知道的,荆少游娶了她的牌位,死后也是选择两人合葬,可他们又怎么会葬在玉墓之中,还藏的那么深?竟选在一座地下陵墓下面,说其中没有什么计划,清欢是不信的。
之前的几个世界,她通过实验确定的确有人在跟随自己,彼岸花就是很好的证明。所以,从这个世界开始,她要继续实验,看看那人到底是通过什么追随的她。
女鬼宋醒本应死在五年后,也应该五年后再到奈何桥,这期间奈何桥上会有其他鬼魂出现,是是非非虚虚实实,她却提前附在宋醒身上,甚至在来这里之前,清欢都没有掐指算或是读过生死簿上宋醒的生平。
她权且当自己是个新手,不动用任何不属于这个世界的力量,然后看看,那人还找不找得到她,又会不会出现在她面前。
也就是说,宋醒到底是个什么情况,清欢一无所知,她没有问,也没有算。
就好像她是很久很久以前的那个清欢,对孟婆一职一无所知,仍旧渺小而弱小。
只是不会再任人欺凌。
因为灯光太暗吗,所以清欢试图让自己看清楚屋子里的摆设,但当她迈开步子的时候,才发现脚上戴着镣铐,这一动不要紧,牵一发而动全身,再加上这具身体的千疮百孔,竟是直接扑倒在地。
很快她就听到了男人低沉玩味的笑声。抬头一看,桌上竟有扬声器。清欢伸手拽了拽脚镣——即使不动用力量,她也可以将锁弄开,但敌暗我明,还是韬光养晦比较好。
扬声器里男人又说话了:“小贱人,怎么样,这滋味儿好不好受啊,嗯?你倒是命大,竟然还能醒过来,本少爷还以为你要归西了呢!”话里话外透着恶意和惋惜,但很快又道:“不过你放心,本少爷最近时间多得很,可以陪你好好玩玩。”
邪恶的笑声令人鸡皮疙瘩都起来了。那是这具身体的自然反应,并不是清欢害怕,但侧面告诉了清欢,这男人折磨宋醒绝不是一天两天的事,以至于宋醒听到他的声音就会充满恐惧。
想来他这么说,也是想看到宋醒充满恐惧的面孔吧?
清欢却不如他的意:“是吗,那真是我的荣幸。”
男人似乎没想到她又开始反抗了,啧啧称奇:“我还以为你的棱角已经被磨平了,没想到还是这样够味儿,怎么,这次逃命让你骨子里的倔强又出来了么?可惜啊可惜,即使你再犟,他也不会再信你了。”
他?
清欢捕捉到这个字。她眼底有一瞬间流光闪过,随即对着摄像头露出一个笑容。她见过宋醒的脸,不能否认,宋醒绝对是个美人,而且是极其出色的美人。占据这个身体之后,清欢自然知道,要从哪个角度笑才看上去美的惊人。
满是恐惧不安的宋醒他们应该也玩腻了,那就换个新鲜口味的吧。
男人在那头吸了口气,清欢全且将其当成惊艳了。她试着又拽了拽脚镣,仍然没用。
很快的,男人说:“小贱人,待会儿有你求本少爷的时候!”
说着传来滴的一声,扬声器被关掉了。
大概过了三分钟,小房间的门被一把推开,清欢被外头的光线刺到了眼睛,一时之间难以适应,高大的男人出现在门口,双手环胸调侃道:“哟,怎么了这是,宋小姐刚才不是还踌躇满志的么?怎么,现在见到本少爷就吓蔫儿了?”
边说边朝清欢靠近,红润的舌尖轻轻舔了舔薄唇,“其实我早就玩腻你了,要不是小公主还惦记着你,我也没那个时间来找你。啧,你说你,怎么就那么不听话呢……”手指在清欢的脸上慢慢滑动,因为知道她的伶牙俐齿早已被拔了个干净,所以丝毫不怕。
只是让他没想到的是,食指在抚摸清欢唇瓣的时候,却被她张嘴咬住了。
当然没用力,否则迎接清欢的只会是一记响亮的巴掌。她只是媚眼如丝地看着男人,然后松开,动作很温柔,说出口的话却非常不客气:“小心啊,要是少了根手指头,会很难看的。”
男人哈哈一笑:“放心好了,联邦的医学非常发达,二十四小时内断指都可以接上。你应该考虑,要是你不小心把我的手指头咬断吞到肚子里,那我就算再舍不得,恐怕也得剖开你的肚子,把我的手指拿出来,你说是吗?”他像是捏玩具一般捏了捏清欢的脸蛋。“要听话,才活得长久啊。”
清欢定央央地看着他,男人很久没看到有女人这么大胆敢盯着他瞧了,一时间也觉得有意思,宋醒是他见过最有趣的女人,一开始刚到这里的时候,倔强不屈,那是他最喜欢她的一段时间。只可惜后来被收拾的服服帖帖,叫做什么都做,没了挑战性,自然也就没了乐趣。
没想到她现在又变了,这改变让男人乐观其成。为此他不介意稍稍对她好一点,总之小公主的要求他都做到了,冷觉也早对这女人没了感情,怎么说,宋醒都是他手里待宰的肥羊,任由他捏圆搓扁的。
清欢问:“你怎么知道我就一定想活呢?”
“你当然想活。”男人理所当然地说,“没想到啊,都三年了,千人睡万人骑的,你竟还忘不掉冷觉。只可惜冷觉已经和小公主订婚了,你成了过去式。可你这种女人,不见棺材不掉泪,无数次的逃跑,不都是为了去找冷觉解释么?没有用的,小乖,你这样没有用,因为他已经认定你背叛了他,自然不会听你的解释。更别说他现在有佳人相伴,哪里还能想得起三年前的你呢?”
“不要盲目自信,也不要太相信男人的爱呀。”
“你看得倒是清楚,是因为你也是这样的男人么?”
“我可不是。”男人摊摊手。“我不过是个普通商人,小公主把你交到我手里,我自然就要为了她做事,怎么能跟未来的驸马爷比呢?”
驸马爷……小公主……清欢一时间有些搞不懂这到底是现代还是古代。但目前这个也不重要,脱离眼下的处境在先。“所以你不会放我走。”
这是个肯定句,自然理所当然。男人耸耸肩,换了个位置,清欢才看清楚他长了一双极其漂亮的桃花眼,眼波勾人,面容却是普通,只能称得上是端正,然而就是这双眼为他添了几分神采,让他看起来高深莫测。
又意外的和谐。
“我怎么舍得放你走呀,来到这儿的女人,一个个都无趣极了,只有你是我的最爱。”男人以指尖勾起清欢一绺长发,放到唇边轻轻一吻。“你该庆幸,你不同寻常的表现又一次得到了我的注意,否则,现在你面对的就该是一群狼狗了。”
“多谢了。”
男人又哈哈大笑,将清欢从地上抱到怀里,看见那脚镣,随口让身后的女人来解开。女人给清欢解开脚镣的同时不忘瞪她一眼,那眼神似乎是在说:小贱人,你给我等着!
男人把清欢抱出了小黑屋,她身上的布料实在是太少不能看,但沿途的人却都是一副熟视无睹的样子。清欢仔细观察了地形,觉得这里可能是会所之类的地方,走廊阴暗,男人抱着她左拐右绕,直到进了一间工具齐全的房间。
清欢打量了下房间,以及那些不可说的用具,男人坐在她对面,似乎并不防备。
因为宋醒是什么样的女人,他太了解了。手无缚鸡之力,给她把刀都不敢杀人的女人,他才不怕宋醒会对他怎么样,更何况这屋子里没有任何武器,她难道能用口球砸死他不成。
再说了,就算宋醒真有那狗胆杀了他,逃出去后也会被联邦政府通缉。在这个君主立宪制的国家,皇权至高无上,她得罪了小公主,还能活着已经是老天怜悯了,她还能想什么?
“喝。”
清欢手中被塞进一个高脚杯,她看了看那液体,闻到美酒香气,顺势饮入腹中。男人一直笑吟吟地望着她,“没什么酒量还敢喝这么快。”
清欢露出一个笑容,分外狡黠。她顺手扔掉了高脚杯,高脚杯瞬间分裂成几块碎片,然后,就在男人不敢置信的目光中,清欢抓起了地上的玻璃片,速度快的惊人,直接锁住了他的喉咙,然后将玻璃片抵在他咽喉处,笑了一笑:“不好意思了。”
毫不留情。
她心中有着宋醒对这个男人的全部记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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