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章(2 / 2)
甘平一路飞奔,已经远远的望见了马家集,从远处村落吹来的风中,他嗅到了丝丝的血腥味道,连忙长啸了一声,身化流光,扑向了马家集。但甘平却并未焦急,因为他相信火儿,临走之时将火儿放入张先生的怀中,嘱托的那一句,就是甘平猜想到那心狠手辣的方正远没准会杀人灭口,才未让火儿跟随自己。
身躯一纵跃上了村口高高的望台,甘平不由吸了一口冷气,村中已经尸横遍地,不过看服饰基本上都不是本村的村民,这让他心里稍安了一些,纵身跃下了望台,径直向村后走去,一路之上,甘平见到地上的尸体大多手上虎口老茧极厚,定是整日搏杀,刀头舔血的江湖人物,不禁暗自恼怒,自己灭了方宁两家看来是正确的,若非火儿,现在的马家集中定无一人生还。
正想到火儿,一道红色的小巧身影欢叫了一声扑到了他的怀中,不是火儿那个小机灵还有谁?看它兴奋的蹦蹦跳跳,甘平因为铃儿的事情而一片阴沉的心中舒缓了不少,是啊,还有火儿,有张先生,有马爷爷这些人呢,不过铃儿,我定要治好你,让你完好如初,不论付出多大的代价,紧紧的捏着拳头,甘平心中暗道。
这时从前方的拐角处露出了一个脑袋,探头探脑的向着这边望来,看见了甘平,连忙向后跑去,欢叫着:“甘平回来啦,甘平回来啦!”
整个村子立时间欢腾了起来,一群人从村后冲了出来,骇了甘平一跳,村民们围在了了甘平的身边,你一言我一语的向他叫嚷着。
“你的火儿真厉害,看得我都害怕,不过幸好有了它,要不……”
“就是就是,甘平你没看见呢,你家火儿上去就把那些坏蛋全杀了……”
“去去去,甘平这么厉害,他的火儿也当然厉害了。”
“甘平,是你将火儿调教这么厉害的?能教教我么?”
甘平被这你一言我一语的叫嚷弄懵了,站在人群中不知如何是好,但是他见到所有人脸上都是兴奋的表情,恍然间仿佛明白了,这些人只是劫后余生兴奋的叫嚷,发泄自己的情绪罢了,这时老马头从人群中钻了出来,看见只身一人的甘平,愣了一下,原本满脸的笑容也立时间消失不见,二话不说,拨开人群将甘平拉回了家中。
屋内张先生,马张氏,铃儿的父亲都在,看见甘平进屋,全都殷切的妄想了他身后,甘平知道他们想的是什么,也没说话,没等马张氏开口便推门进了里间的屋子,众人不知道他想做什么,急忙跟了进去,只见甘平正站立床边,呆呆的望着床上,马玲儿正兀自躺在床上,仿佛睡熟了一般。
马张氏叫了一声,扑了过去,众人也纷纷围了上去,只是任由马张氏如何呼唤,马玲儿都没有转醒的样子,这时众人才想起甘平来,纷纷转头望向了他,甘平只是呆呆地望着仿佛睡着一般的铃儿,良久一言未发。
第二日一大早,甘平便在老马头一家和张先生的殷切嘱咐中离开了村子,昨天夜里,甘平详细的诉说了一边在啸月城中的经历,当然忽略了他屠尽方宁两家千余口为铃儿招魂的事情,这样的事情还是少让大家知道的好。同时甘平也说出了自己的想法,“我要去仙山学艺,定要找出救活铃儿的方法,铃儿只是魂魄出现了异常,并没有真正死去,我相信定能治好铃儿。”对于甘宁坚定的神色,所有人都默然了,大家都知道这仙山拜师极为困难,虽说甘平远超常人,但是却也仅仅不到十四岁,这一去万里之遥,怎能禁受地住?可又不能拦着,铃儿转醒的希望渺茫,或许只有甘平能做到。
甘平回头看了一眼在村口的摇手送别的张先生和老马头,想起了自己昨天的话,“不论有什么样的困难,我都要救活铃儿,多则十年,少则三年,我定然带一个完整的铃儿回来。”在他肩膀上的火儿仿佛也知道主人的心情,用小巧的爪子摸了摸甘平的脸蛋,甘平深深的望了一眼整个村子,转身大步向前走去,我会回来的,带着铃儿回来!
站在村口送别的马张氏看着甘平离去的背影,失声痛哭了起来,张先生拈了拈胡须,望着远去弟子小小的身影道:“这孩子,长大了,这样方是有担当的好男儿。”老马头站在他身边,听到这话语,微微颔首。
第一卷 垂髫稚子峥嵘现 第三十二章 朔风关
离开马家集两天了,甘平在荒野中走着,腰间挎着一把长刀,那是村长老马头带人亲手为他打造的一把刀,虽然外表普通,但是却是花了大价钱购来天外陨铁锻造而成,因为知道甘平力大,所以老马头才采用了这种珍稀的材料,这把不起眼的长刀足足有七十多斤,这也多亏了甘平这两年送给了村中的秘籍,否则就算有陨铁,众人也敲击不动。
虽然这把刀对于普通人已经算是及其沉重,但对于甘平来说却如同枯柴般轻巧,可这也是村中人的一番心意,甘平便没有将其放进储物戒指,只是将它挂到了腰上,独自一人在外行走,有着一把兵器充门面,能够避免不少麻烦。
火儿在甘平怀中熟睡着,这小东西先前两天还十分兴奋的在甘平的肩膀上跳来跳去,但是发现甘平只是在荒野中行走,它刚离开村子的兴奋劲也减了下来,这两天更是钻进甘平怀中,呼呼大睡了起来。
那日甘平将它留在马家集,独自去了啸月城之后,方正远和李掌柜指使的刀疤狼等三十个武林败类带领二百名城中士兵冲进了马家集中,见人便杀,冷不防之下,毫无防备的村民被砍死砍伤了许多,马村长上前质问,那带头的刀疤狼居然二话不说对着面前的老头举起了大刀,这下惹怒了张先生怀中的火儿,一声尖厉的长叫,火儿便一爪抓破了那刀疤狼的天灵,接着化作一阵流光,在村中飞射,见到外来的这些人,二话不说,上去就是一爪,甘平走时已经吩咐过它,要保护好大家,火儿此时怎会手软?不到一盏茶的功夫,这二百余人便尸横遍地,无一活口。
后来甘平听闻火儿的壮举,不由也暗自惊诧,虽然他知道火儿又凶兽飞天神猱的血脉,却没想到竟然如此的强悍,害的他捏着火儿的小爪子一阵的研究,甘平在啸月城中屠尽众人,火儿在马家集也打开杀戒,这一人一宠真是心有灵犀。
甘平也知道在啸月城中屠尽了方宁两家定是大麻烦,当日他所作所为定有人看到,若是自己从一个个城市中穿过,定然会惹来麻烦,虽然甘平并不在乎所谓的武林高手,但是时间紧迫,还是救灵儿要紧,能避开还是避开的好。
想起铃儿,他心中便是一酸,可怜的铃儿命运如此的坎坷,遭受一次次无妄之灾,现下里落到如此的田地,甘平在乌漆环内找到了一大段灵玉的矿脉,也不知那玄冥子在哪里做了恶事,将一整段灵脉截取了回来。甘平在上面取了一块,将之打造成了一具玉莞,在上面布下了小周天乙木微尘化生阵法,借乙木灵气滋养铃儿肉身,防止其出现意外,虽说这阵法只是权宜之计,但眼下甘平也没有别的什么办法了,除非能找到木灵之属的宝物,日日滋养,否则这阵法是眼下他能拿出手最好的方法。
望着远方的隐现高耸的城墙,甘平呼了一口气,终于到了边境了,从这里过去便是丰陵国,穿过丰陵国便是那高唐国了,高唐国的西侧便是传说中的仙山,马家集离着边境并不远,甘平只是走了几天便来到了这边境大城朔风关之前,只要出了这座关隘,自己便是离开了燕戎国境内,便不需要如此小心的行走,买上一匹马便能策马狂奔,直奔那仙山。
甘平又叹了口气,向前走去,他发现自从那总缠着自己的红衣小姑娘出事之后,自己叹气的时候变多了起来,说来也好笑,因为走得匆忙,而且忧心于铃儿,连甘平在内都没记起骑上一匹马赶路,直到甘平在荒野中走了一天之后才发现这个乌龙,可若是去邻近的城里买马匹,难免惹上不必要的麻烦,所以甘平计划着出了燕戎国,就去买马匹。
走到了近前甘平才感觉到这朔风关的雄伟,高达五十丈的高耸城墙,上面一队队穿着铁甲,手拿兵器的士兵正在巡逻,燕戎国虽然国小,但是军力极强,因为地靠北方,并且邻近据天岭的边缘,人人尚武身强体壮,再加之境内有几处产量丰厚的铁矿,武器也精良,所以就算是邻近的丰陵国面积是燕戎的几倍,也不敢轻启战端。
甘平站在城墙之下,不禁有些发愣,如此宽广雄伟的大城自己还是第一次见到,正在他愣神的时候,身边走过了一个中年人,见甘宁一副震撼的表情,不由得面露讥诮之色,“土包子!”甘平猛然惊醒,摸摸鼻子苦笑的看着远去的人影,略有些尴尬。
看着不远的城门口排起了长长的队伍,在城门处一队士兵设下了关卡,一个军官正在哪里拿着一张卷轴挨个检查,甘平心中一动,将腰上的长刀拿下,放到了戒指之中,拍了拍身上的灰尘,大步向城门走去,若是认不出自己还好,若是认出自己是正在被追捕的钦犯,那自己便硬闯过去,想来这城中也没有能阻住自己的人。
近几日甘平已经在乌漆环中挑选了一把宝剑,每天夜里歇息的时候祭炼不止,只是不知为何,总是无法御剑飞行,在玄冥子的记忆中也没找到原因,这让甘平有些恼火,若是能御剑腾空,那还要如此麻烦,直接飞去极西的仙山,那多爽利。
即便这样,甘平也并没有气馁,这法器每一种都有自己独特的祭炼手法,应该是自己的方法不对,所以才会无法应用,只可惜玄冥子记忆中那几件法宝一件也不见,否则的话自己挑选一件,定然能成,甘平哪里知道,玄冥子所用的全是邪道法器,当日天劫临头,这些曾经威名赫赫的邪道法器同玄冥子一并被那九天融元罡火焚成灰烬,哪里还能找得道,也对亏了这乌漆环只是储物的戒指,并未用邪魔外道的方法炼制,否则也定然化为灰烬。
随着队伍慢慢的走到了城门前,甘平已经听见了那拿着卷轴的大嗓门军官正大声的呼喝着:“抬起头,抬起头,说你呢,你,让我看看,妈的,不是通缉犯,你低个狗头干什么?滚!”这军官看来脾气相当的暴躁,对着面前的青年就是一脚,那人挨了这一下,踉踉跄跄的向前冲去,差一点跌倒,但还是快步的向前跑去,连头都不敢回一下,看来是怕极了这军官。
那军官兀自叫骂的不休,喝问着每一个过路的的人,若是遇到年轻力壮的便多看几眼,若碰到女子少不得还得占上两把便宜,幸好他还知道分寸,只是占占便宜便放人过去,倒也没引起什么骚乱。甘平哪里见过如此多的人,如此蛮横的军官,正在好奇的张望,忽然听到一声熟悉的声音,正是刚刚在城外讥笑甘平的那个中年人的声音。
那中年人正站在这军官身旁套近乎,“王校尉,今天怎么是您出来啦?不是每天只有一个小旗带队的么?”看起来那军官和这个中年人也很熟,一边检查着过路的人,一边笑骂道:“张老六,你怎么每天都在这一片晃荡啊?这不是上面发下了通缉令么?没办法,只好在这里喝风了,娘的!”话语中尽是不满,那张老六谄笑这对他说道:“我这不是在这边一片忙生意么?哎呀,这个家伙犯了什么事儿啊?还能劳动您老的大驾,这不是杀鸡用牛刀么?”
“去去去,少给我拍马屁,你干什么勾当别人不知道我还不清楚,不说你罢了,唉,你可别乱说,这位爷可是在啸月城杀了城主和方家千余口的厉害人物,娘的,我自己几把刷子我还不知道,么?要是这位大神来了,我哪敢拦啊?上面也懂这些,我下来也就是做做样子罢了。”“嘶——”张老六吸了口凉气,“我的天,这比说书里什么独脚大盗之类的都厉害的多啊,菩萨保佑,别让这凶神来咱们朔风关……”
这张老六和那军官正说着,甘平便已经走到了他们面前。
第一卷 垂髫稚子峥嵘现 第三十三章 入关
朔风关前,就在张老六和那军官正谈论着,甘平已然走到了他们眼前,那军官抬起眼皮撇了一眼甘平,撇撇嘴,说道:“别说,这小子还有点像,不过可惜你这雏儿太小了,要不然官爷早将你抓进去领赏了。”旁边的张老六也看见那军官调笑甘平,也附和着嗤笑道:“这个土包子,刚才还冲着咱们朔风关发愣呢,哪能像个钦犯,这傻小子一看就是没见过世面。”
这二人见甘平小小年纪,衣着也相当寒酸,便颇为瞧不起他,甘平原本忐忑的心随着二人的话语安定了下来,但是却有些不解,莫非悬赏缉拿的不是自己?看着甘平愣愣的茫然表情,那军官斥骂了一句,一脚踢到了甘平的屁股上,甘平借着这一脚一歪,瞄了一眼军官手中的图画,踉踉跄跄的走了,耳边传来那张老六的话语:“还真是个傻小子,让他滚都不知道。”
没有理会那人的话,甘平的心中已经被巨大的惊喜充斥着,那张缉拿图案之上,正是自己站在高高的房檐之上,只可惜是张远景图,而且依稀间自己仿佛是被画成青面獠牙的样子,看来是有人远远的望见了自己,才画出的图像,想来也是,方宁二府鸡犬不留,就连那师兄弟二人也被天魔化血神刀斩杀,连一丝残魂都未留下,这人证当然是没有了,这才留下了这张一点也不像自己的图影。
想到自己居然如此轻松的过关,而且在这朔风城内也不需要躲躲藏藏,甘平的心情稍稍好了一些,找了别人不注意的角落,将长刀从戒指中取出,挂在了腰上,便在城中寻找了起来。一连多日的风餐露宿让甘宁早就对干粮吃到反胃,现下里他只想吃一顿热腾腾的饭菜,在离开马家集的时候村长老马头给了甘平一些银两,甘平并未推辞,虽然在乌漆环内有着大量玄冥子杀人越货顺手抢来的金银,但这是马爷爷全家的一份心意,只是在临走之时,甘平包了一包金子放在了床铺之下,现在想来张先生也该发现了吧。
信步在人来人往的大街上走着,这朔风城不只是一座军事要塞,更是两国商人交易的集散地,眼下燕戎国于丰陵国交好,这城中更显得贸易繁盛。既然这被通缉担心已经放下,甘平索性也不躲躲闪闪,决定先去吃一顿饱饭,然后购置些干粮物品,买一匹快马,然后出关直奔西方。
斜眼望见一家酒楼,甘平抬头看了一眼,问着从店内传出的香气走进这这间名叫八方客栈的酒楼,一进门一阵声浪袭来,让甘平一怔,定睛一看,这酒楼内居然全部都是一些粗豪的汉子,个个腰间挎着兵器,吆五喝六的吹嘘着,大碗的干着烈酒。小二见甘平进来,连忙迎了上去道:“客官,请问几位?”车船店脚衙,个个都是会察言观色的人物,这伙计显然也是如此,他见甘平年纪不大,衣衫破旧,原本有些不屑于搭理,但一转眼瞥见了甘平腰间的长刀,连忙的凑类过来。
江湖行走不怕经验老道的老狼,就怕甘平这样初次闯荡的牛犊,天不怕地不怕,发起蛮来谁也不顾,这店小二见识的多了,这样的主只能顺着,可不能撩拨。听到小二的话,甘平看了一眼几乎座无虚席的大厅,叹了口气道:“一个人,给我找个位子。”小二连忙将甘平领到了角落处一张桌子前道:“抱歉客官,就这一张桌子了,您将就一下吧。”
甘平也没在意,点了一支羊腿,二斤牛肉,四个小菜,加上一大碗面,小二应了一声,却磨磨蹭蹭的没有走。甘平有些奇怪,刚想抬头问他,就看见小二的目光在自己的衣衫和刀上面扫动,当下恍然,从怀里装模作样的拿出了一只金瓜子,扔到了小二的怀里,不是他想如此招摇,只是那玄冥子留下的哪有银子这种东西,小二手忙脚乱的接住,不由一呆,这金瓜子足有一两,就算在这客栈里吃上一个月都够了,真是人不可貌相啊,甘平见他捧着那颗金瓜子在一旁发呆,便催促道:“还不快去?然后给我买几套衣衫,剩下的就是你的了。”
在这朔风城人生地不熟,于其自己蒙头乱撞,还不如让这店小二去给自己买来。店小二闻言,连声的道谢,慌慌张张的跑掉了。甘平坐在角落里,好奇的打量着周围喝酒的江湖豪客,朔风城既然是商家来往的地方,自然也少不了这些刀头舔血的汉子,他们有的是商队的护卫,有的是来撞运气的大盗,还有些是当地的一些泼皮无赖。就在他饶有兴味的看着这些人在大碗喝酒的时候,忽然感觉到几道不善的目光扫向了自己,甘平心中一动,抬眼望去,不远处一张桌子上几个男人袒胸露背的正喝着酒,只是时不时的看自己这方一眼,目光颇为不善,甘平见状,眉头微蹙,转眼又恍然,暗地里苦笑。
看来自己还是没有经验,刚才扔给那小二一块金子让这几个人看见了,看样子是盯上自己了,没有理会那几个人,甘平并没有将这几个人放在心上。不大一会儿,小二将菜全部上齐,还带来了一个包裹,甘平看了看,里面是三套崭新的衣裳,就连鞋袜都齐全,看来这小二还是很尽心的为自己购置。感叹了一下金子的威力,甘平便埋头猛吃了起来,他小小年纪正是长身体的时候,再加之修炼了融元锻体决的缘故,在周围人们略微诧异的眼神中将桌上的食物一扫而光。
满意的摸了摸饱涨的肚子,甘平将一旁的包袱拎起,施施然走向了门外,店小二望着紧随在他身后的几个人,眼中有了些担忧的神色。方才那个小客官出手大方,只可惜不知道财不露白的道理,刚刚追上去的那几个人店小二最熟悉不过了,那几个人是附近的泼皮无赖,若是遇到身家丰厚落单的客人,免不了要被他们劫掠一番,只是这种事情自己一个店伙计却是无能为力,只可惜那个小客官了。
甘平出了酒楼,寻了个人问了一下,便向着卖马匹的地方走去,一路之上他感觉到那几道鬼鬼祟祟的身影正跟着自己,微微一笑,没有理会。这光天化日人来人往,想他们也不敢乱来。这时,在甘平怀中一直酣睡的火儿从怀里露出了小脑袋,被路边叫卖的声音吵醒的它刚一露出头来便被来来去去的人群吸引住了,七手八脚的拉扯着甘平的衣服爬上了肩膀,蹲坐在甘平肩头用一堆黑溜溜的小眼睛四下望着,周围的人都略微诧异这小猴子的可爱,但见它在一个小小少年的肩头乖巧的蹲着,便以为是孩子贪玩所养的宠物,便移开了目光。
虽然不在意身后那些泼皮混混,但是总是有一道道不轨的目光在背后扫视着,总让甘平略微的不自在。就在这时远处传来了一阵阵的马蹄声,前方的人群潮水般散开,一匹雪白的骏马上面骑着一位火红衣衫的女孩,正想这个方向奔来,路上行人纷纷闪避,甘平看着那火红色的身影,不由得有些痴了,一样的红衣,一样的俏丽,可铃儿却只能冷冰冰的躺在戒指内的玉棺中,这让甘平心中微微一痛。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