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七十五章 斋桑泊大战一(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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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新历八年,元月。

河西羌一千三百名秦军健儿,加入白羊部落的队伍中,与匈奴大单于冒顿的万余轻骑兵决战斋桑泊。

是役。

白羊部落联盟出动的勇士,共有近三万余人,除了附属部落的一万余人外,晋希更是出动了白羊本部落十五岁以上的全部男丁,就连年过五旬的老人也被动员起来,充当整支队伍的预备队。

冒顿的血腥**已经告诉了匈奴人的态度,这是一场决定部落存亡的战役,不是生就是死,没有第三条路可走了。至于成为阙氏,做冒顿的女人,晋希连想都没有想过,冒顿这样的连亲父都能射杀的人,又怎么能够当作信赖的男人。

更何况,自从立志从巫神,学习巫术以来,晋希就暗暗的立下誓言,这一生不再成婚,不会让任何一个男人污了自己的身体。

积雪未融的湖畔地面。

硬硬的土黄色只夹杂在白色之中,就象一个个斑驳的丑陋小狸鼠,正缩头缩脑的探出洞口,准备一探外面未知的世界。

正午时分,匈奴人的骑兵开始出现在白雪线上,双方的斥候兵来回的奔驰,间或相互之间比拼一下箭术。

白广季头上戴了一顶风帽,帽沿被拉下了许多,只剩下一对黑漆漆的眼睛露在外面,黄狼皮缝制的蓄皮紧紧的包裹着他的身体,浓烈的带有熏皮味道的气味钻进他的鼻子里面。用动物的皮毛制成蓄衣,这是草原民族过冬御寒的必备装备,同时,黄狼生姓凶残,它的皮毛相当的坚韧,一般的铜剑、铜簇很难刺穿于它。

在他的腰腹与**根处,有数支挂着箭翎的鸣镝斜插着,这是草原上汉子的标准配备,崇尚弓箭,射术精准,除了这些之外,白广季的手中,还有一支头部为铁制弯曲状的长矛,这支矛的矛身是坚硬的胡杨,在矛柄部位,还有缠丝状的握手,可以在最大限度内加强磨擦力,以防止虎口震脱导致兵器脱手。

大**阳兵造出品。

由欧冶子传人,在诸匠师中排名第一的莫石历时六个月时间,精心锻造的这一支长矛,是同一批出品的秦军新锐兵器中最好的一批。

矛。

是用来刺杀的一种进攻姓武器,它的主要作用在于直刺和扎挑,矛头一般长二尺余,扁平,两面有刃,矛尖部份被莫石打造成了游蛇形状,以此来增加刺杀的深度,加大伤口愈合难度,给予敌人致命伤害。

蛇舌吐信,疾刺即中。

熟悉冷兵器发展历史的李原在见到兵造送来的这一批新型铁制兵器的第一眼,就下令给麾下如白广季这样的重要将领装备上。

好的武器。

可以让人武力倍增,自信心增强许多。

象白广季这样的亲信重将,是李原最为倚重的将领,当然不容有什么闪失。

兵器之外,白广季胯下的杂青色的高头健马也一样不凡。

面对即将到来的激烈战事,这匹健马没有流露出紧张的意思,只是哧着热气,与旁边稍微小了一号的母马亲呢着,这两匹马是白广季在路过天山之时从大宛国商贩处购得,虽然不是什么汗血宝马,但在个头和脚程上面,却要胜过匈奴人的河套马许多。

河西羌这次被派到了与匈奴人交锋的最前沿,这是他们必须承受的代价,白羊部落提供的物资当然不会施舍给夸夸其谈的懦夫。一人双马,可以在最长距离上保持马的脚力,也便于骑兵追赶或逃脱敌人的追杀。

在白广季的身后,几名白氏少年子弟神情严肃,目不转睛的盯着越来越靠近、越来越清晰的匈奴队伍。

“快看,匈奴人的斥候,嘿,怎么又败了?”一名少年惊叫一声,手指向了正在缠战中的侧前方。在那里,数十名两军的斥候正在比拼着骑术、箭术还有耐心、勇气。

一名白羊部落的斥候伏在马上,身体向后倾斜,马头向左,朝着斋桑泊湖面的深处奔跑了过去。

在他的后背上,一支箭矢只露出了半断的箭翎。如果不是身体绑在了马上,这个快要死去的斥候会立马摔倒于马下。。

很显然,斥候能力比拼,白羊部落失败了。

“河西羌,准备出战——!”白广季冷喝一声,缓缓的将铁矛举过头顶。

“战,战,战!”身后,数百名河西羌部落勇士齐声呐喊,一时间竟盖过了白羊部落身后乱糟糟无序的大部队。

在白广季的号令下,河西羌千余骑卒开始整队向前,他们排列成一个又一个横队纵队,在各自军侯、队率的指挥下,迅速的穿过广阔的平坦雪地,在匈奴斥候回悟过来之前,将他们分割包围了起来。

这种严谨的骑军作战方式,让在后阵观战的晋希眼眸一紧,似曾相熟的队列,还有一张张冷漠的几乎让人无法分辩内心想法的面庞,深藏在记忆中的那段往事在瞬间被唤醒,让晋希和鬼方部落的幸存者们感到震撼不己。

“巫王,他们,他们是秦人?”一名年迈的鬼方长老不信的揉了揉眼睛,颤声问道。

晋希沉默着没有答话。

她只是将探究的目光紧紧的盯住了河西羌队列最前面的那个身影,一样的崛强,一样的视强敌如灰飞,秦人难道都是这样不怕死,不畏惧神灵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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