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3章(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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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他这时的心态,还是说话的语气,还是这伸指轻摇的动作,都是江湖中的作派。但那太监和天将等人却是把自己和于异都定位为官场中人的,又哪里看得懂了,于异居然看不起天帝,即觉得荒谬,又觉得特别的好笑,若不是摄于于异往日生撕活人的淫威,只怕早笑做一团了。

真正听出些味道的,是下面院中的天一老道宋祖根几个,但他们本也就是草莽中人,却也并不觉有什不妥,反而大觉痛快,天一老道更悄悄把手指一翘:“大人这话,解气。”

于异可不知那太监一众人拿他当怪物看,说着话,神念一动,把螺壳中的官袍拿了出来,他平时不穿官袍的,蚌妖帮他洗好了叠在盘中呢,这时拿出来,掂在手里抖了一抖,双手一扯,撕得稀烂,看着那太监道:“你再回去告诉天帝老儿,他没卵子没担当,他的官,小爷我不当了,不过呢,郁重秋我还是要抓的,不是为了他,只是要告诉他,他胆气太小了,区区一个郁重秋造反,算不了什么,用不着急急当缩头乌龟。”

话说完,官袍也撕碎了,双手一拍,瞪眼一喝:“滚。”

他这一喝里,带上了罡劲,声浪滚滚,那太监只听得耳中嗡的一声,仿佛头顶打了一个炸雷,双膝情不自禁一软,差点儿倒栽下去,还好那天将就在边上,伸手扶住了,却也已是脸色惨白,向于异指了一指:“你——你。”

你什么,却是说不出来,在天将搀扶下,转身急慌慌去了。

于异呸了一声,下来到院中,天一老道喝一声彩:“痛快,痛快。”

于异大笑。

宋祖根道:“大人,那以后我们怎么办?”

“我刚才不是说了吗,我会继续去抓郁老贼。”说着嘿嘿一笑:“天帝老儿只是没卵子不敢担当,不过等我抓了郁老贼,他自然就不会说我什么假传圣旨了。”

他直到今天仍然完全不知道,所有一切都是龙无疚的一个计策,他手中的圣旨,还真是彻头彻尾的假货。

“有道理。”宋祖根点头:“那我们明日仍是一早出发。”

这回于异却摇了摇头:“你们就不必去了。”见天一老道扬眉,道:“郁老贼即反,自有防备,他手下高手不少,又是重兵环绕,真要拿他,不是那么容易的事情,我一个人去,混在他左近,总能找到个机会,但若兴师动作,众神兵功力太又低,去了帮不上忙,反多所死伤,实无必要,所以你两个带着他们,就找个地方先呆一阵吧,到我找到机会拿了郁老贼,再出来相会。”

他说得有道理,若兴师动作闯到苗州去抓郁重秋,确实不太现实,反是于异一个人乔装改扮了,混到郁重秋左近,或有机会,天一老道宋祖根虽不甘心,也只好点头答应。

259

计议停当,当夜便出了城,找了个镇子,天一老道一行人便住了下来,这里离着京师已有数千里,他们再换下公服,便再无人认得出他们是什么人了。

“待我拿了郁老贼,便来这里找你们。”于异交代一句,随后风翅一振,便往苗州来。

宋祖根等藏身处,离着苗州还有五六千里,传言虽多,到底隔得远,实际上的影响不大,但于异振翅这一飞,越往苗州去,慌乱情形就越明显,到隔着苗州千把里时,路上便能见到逃难的百姓了,然后也偶尔可见到往前线去的军队,不过都是乡兵的装扮,不是正规的天兵。

苗州正对着青州,郁重秋造反,如果往京师打,首先遭殃的便是青州,本来照道理说,一个大州,至少也要驻个一万到二万军队,象下面人界的青州,就有驻军两万多,然而天庭财政紧张,更甚于人界,养十万天兵已是极致了,又主要派驻在鬼方火方等动乱的前线,所以即便是时有边患的苗州,也只驻了五千兵,而青州呢,只象征性的在青州城里驻了三千兵,这三千天兵当然不可能调去苗州前线,三千人调去也没用啊,所以于异看到往前线去的,都是乡兵,青州的乡兵可不是苗州的乡兵,一则本来不靠近蛮夷,平素无仗可打,最多剿剿山贼盗匪,基本上没有实战经验,二则郁重秋野心勃勃,不但密训了十万精锐,其他乡兵的训练也抓得比较紧,虽然装备不能等同于十万私兵,但训练足,然后时有边患,不时的拉出去实战,所谓百练不如一战,所以苗州乡兵极为悍勇,虽然比不上正规的天兵,但与青州这些乡兵比,可就强得太远了。

于异是见过苗州乡兵的,虽然当时也没放在眼里,但这会儿看了路上歪歪扭扭的青州乡兵,可就暗暗摇头了,所谓不怕不识货,只怕货比货,同为乡兵,青州乡兵跟苗州乡兵一比,那就是渣啊。

“难怪郁老贼嚣张,借个势儿就扯起了反旗,这些乡兵,实在太差了,郁老贼若是胆大的,一个猛冲,说不定能直接冲到铁瓦关下。”

昊天城四面四关,护卫京师,铁瓦关为西南雄关,想从西南打入昊天原,必经铁瓦关,四关为京师门户,每关常驻有五千天兵,有五千正规天兵,再加上铁瓦关的险峻,或者可挡住苗州乡兵。

不过于异不考虑这些,他这会儿心中怄着股气,天帝没骨头,他偏要撑起来给天帝看——你怕了郁老儿,我偏不怕,你给郁老儿一逼就缩头,我偏就要把郁老儿揪到你面前来,到看你羞是不羞。

这就是于异心里的想法。

一般七八岁的小孩,就是这么想吧,哈哈,于异的心理年龄,其实也就是七八岁八九岁的样子。

要说这几年他也经了些事,俗话说人吃了亏才长得大,可问题是,于异功力太高,亏虽然吃了,却随即报复了过去,反增长了心中的戾性,越吃亏,就越是率性而为,长的不是经验,不是圆滑老道,而是暴戾。

恰如野狼,越是受了伤,越是凶残暴戾,因为狼心中只有一股野性,而于异心中,也只有一股野性。

这股野性暴戾而率真,会非常简单的相信人——一杯酒就可以,然而一旦受伤,报复起来也非常的凶残直接——例如将苗朵儿师徒一起强奸了。

而对天帝,也是这样,简单的爱,简单的恨——所有官场那一套,甚至是成人间的那一套,对他都不适用。

近苗州时,情势骤然就紧张起来,虽然郁重秋暂时还没对青州出兵,却可以时不时的看到小股的越境兵马,然后天空中也有高手巡逻盘查,于异当然不会把这些三脚猫放在眼里,但也知道,想在重兵云集高手环伺之中捉拿郁重秋,绝不容易,机会也许只有一次,所以事先绝不能惊动郁重秋,因此他没有直接闯过去,而是以咒影术把自己又咒成一只猫头鹰,天黑了啊,夜猫子出动,正合时宜,一路飞过去,那些巡逻队中,也有个把三流高手,却哪里看得透于异的虚实,因此无人盘查——谁会拦着只夜猫子说:咄,有路引没有?不可能嘛。

不过变成夜猫子,就不能飞得太快,不是变成夜猫子就限制了速度,这个没影响,问题是,一翅十几里的夜猫子,那还是夜猫子吗,所以只能尽量慢点儿飞。

苗州可不小,于异当天晚上飞了一夜,天明时进螺壳吃了点儿东西,然后白天又变成一只金眼雕,又飞了一天,到傍黑时分,就看到了苗州城。

苗州虽是最偏远的州,算得上是蛮荒之地了,可州城却非常的大,因为郁重秋聚民拢边,放弃边境偏远之地,把百姓往城市里集中,城市就必须扩容,而苗州城做为苗州的首府,自然是移民的首选之地,一些稍有家产的,都往苗州城集中,苗州城也就一扩再扩,上次来时,于异还没怎么留意,这一次到是多看了一眼,为什么要多看一眼,因为要抓郁重秋,首先得找到人住在哪里啊,这一找,才真正感受到了苗州城的巨大,或许还比不上昊天城,但也相去不远了,暮色中看去,便如一头庞然的巨兽,四面群山衬托,更显狰狞。

“嗯,到是份造反的好基业。”于异点了点头,盘旋了一圈,不行,这么找,可找不到郁重秋的老窝,便下地来,散了咒术,仍化为人身,还是本来的样子,这个无所谓,若是在昊天城,认识他的确实非常多,他在昊天城太拉风了,又是十多岁的毛头小子骤得高位,太好认了,可在这近两万里之外的苗州城,说句实话,还真没人认识他是老几——他就光着膀子喊他是清肃郎于异,也不会有人相信,而若不是郁重秋打出清君侧的悲情牌替他扬了把名,甚至没几个人知道清肃郎于异是哪只鸟。

当然先找酒楼,这个是不用说的,事实上于异下来之先,就看好了最热闹的一家酒楼,他好酒其实也是好热闹,这会儿正是晚饭时分,酒楼里那个热闹啊,人来人往,喧声一片,于异最喜欢了,迈步上楼,也不要雅间什么的,要雅间就不热闹了,只找了个靠窗的,先灌了杯酒,也不急着打听郁重秋都督衙门所在地,急什么啊,先亨受一番这种气氛再说。

听着楼上楼下众酒客的议论,于异到是乐了,苗州这会儿最热门的话题,自然是郁重秋造反的事,而逼反郁重秋的,当然就是于异这个大奸臣了,因此酒楼上下是一片骂声,有骂天帝昏庸的,但更多就是骂于异奸佞的,于异即然成了奸臣,那自然是无所不奸,在这些酒客嘴里,于异那个奸啊,头顶长疮,脚底流脓,坏得无以复加,然后还有香艳情节,说于异甚至调戏了天后娘娘,所以天后娘羞愤告御状,结果天帝昏庸,宠信于异这奸佞,反是怪着天后娘娘,要废后——,听到这里,于异能不乐吗?

“就那老妖婆,我去调戏她,哈哈哈,这些人真能想。”于异真是乐坏了,一口气连灌三大杯。

换了一般人,给骂做奸臣,一定又羞又恼,于异为什么却不恼反乐呢?因为他的想法和别人不同,他根本就没想过要给天帝做忠臣,先给召上天,只是想闹一场,玩一玩,没上天玩过啊,玩过瘾了,闯下祸了,然后开溜,结果几场闹下来,天帝居然一直支持他,他可不知道天帝站在他这一边的真实目地是为了扶持雷部来平衡斗神宫的势力,他只以为,天帝欣赏他呢,天帝即然上道,他也就跟天帝讲义气,可从来没想过自己是什么臣子,而现在天帝即然不讲义气了,他也就翻脸不容情了,正是江湖好汉的做派,合则来,不合则去,你若敢背后捅刀子,我也就劈面给你一耳刮子。

从来没把自己定位为臣子,所以他不恼,居然扯上他和天后娘娘的八卦,所以他乐呵。

天生的异类。

坐了小半个晚上,灌了一肚子酒,等店里再没了什么酒客,酒店也差不多要关门了,于异这才跄着步子出来,这时却有七八分醉意了,到门外才想起,不对啊,没问大都督衙门到底在哪儿呢,忙又转回去,一把扯住小二,还好他先前结酒帐时大方,小二到也耐得烦,听他问大都督府所在,耐着性子给他细细说了,可这酒店离着大都督实在太远,小二到是说得细,于异喝得二麻二麻的,他记不住啊,烦了,扯着小二腾空而起,叫道:“在哪里,你指给我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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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然腾身空中,小二着实吓一大跳,还好这酒楼大,来往的奇人异士也多,这小二还算是见过些世面,没有吓得尿裤子,定了定神,给于异指点:“西面那一边,灯火最亮那一片看见没有,那是如意塔,是大都督替他早死的儿子如意祈福修的,在半山腰上,山下面,东头那一块,就是大都督府所在。”

“如意啊,怎么跟个女孩子名字一样。”于异醉眼迷蒙的嘟囔一声,放小二下来,随手去怀里掏了个银元宝塞在小二手里:“谢了,拿去吃杯酒吧。”

小二手一沉,这么重一个银元宝,少也得有四五十两,直接就傻了眼,难以置信啊,谢谢都忘了说了,于异当然也不图他一声谢,腾身就飞了起来,小二却还傻在那里,直到老板在里面叫,他才激灵一下,慌地把银元宝塞进怀里,这才冲于异消失处拱手:“多谢了多谢了,老天爷保佑客官,升官发财,多子多孙啊。”一手摸着银元宝,一手关店门,还在嘟囔,心下兴奋啊:“这客官出手如此大方,又问大都督府所在,一定是个官,是了,他那脸相,就是个官相啊,听说那于异也不过是二十来岁年纪,却生成的奸臣相,与这位客官那是没得比了,唉,果然是人比人得死,货比货得扔啊。”

他完全没想到,给他银子的,就是大奸臣于异。

郁重秋的大都督府,护卫本就森严,这时又扯旗造反,戒备只怕更强了十倍,得防天庭派高手给他个中心开花,擒贼擒王啊,于异虽喝醉了,这一点也想得到,没有直飞过去,而是在空中咒着自己影子,又咒成了一只猫头鹰,他还笑:“夜猫子进宅无好事哦,嘎嘎。”醉鬼都是这样,自说自唱自好笑。

果然,离着大都督府还有好大一截距离呢,便看到空中有好手在围着都督府一圈一圈的巡逻呢,尤其叫于异吃惊的是,居然飞鸟也不能过,有一只夜鸟,也不知怎么着就从大都督府上空掠过,飞越不到一半,一声弓弦响,肚子上中了一箭,一个跟头就栽了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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