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三章 让他 没有机会成为对手(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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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氏的私人会所里
穿着黑色衬衫的男人,西装早已脱了扔在沙发上,领带也被扯开了,歪歪的挂在脖子上,衬衫的钮扣开了,露出大片精壮性感的胸膛。霍南天胸腔的怒火如同火山喷发一般不可收拾。当他推开门,看到那个女人正趴在窗子旁,小嘴呵着气,窗子上形成了一片白雾,似稀可见上面写着一个“远”字,当时他几乎就想要将那个女人撕碎,扒开她的脑子看看她到底在想的是什么。可是却是怎么也不下不了手。
:“霍大少难得有这么沮丧的时候呀?”包厢的门被推开,元烈咧着一口白牙,笑着看着沙发上慵懒的坐着的男人,眉宇之间带着点说不出来的味道,这是以前从来没有过的,看来那个小姑娘的魅力可真大呀。
:“闭嘴。”霍南天冷冷的看了元烈一眼,他脸上那带着刺眼的笑容真想让人一把打掉。
:“我闭了嘴怎么陪你喝酒呀?”元烈一点也不介意霍大少的冷淡,笑着走到了霍南天的身边,径自拿起了酒杯子,倒了一杯酒,喝了下去。虽然脸上还是带着笑,但是其实他心里也很不是滋味。
元烈觉得什么最近似乎东西悄悄的在改变着,宋宁最近常常会走神,而且会早早的回到她的房间睡觉。她若有所思的样子让他心烦不已,她在想什么,他没有办法探究她的内心,他不知道她在想什么。
两个男人各自怀着各自的心事,一杯一杯的喝下了如宝石般绚丽的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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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烈在想她的智商可能和他不分伯仲,虽然外人都说宋家的小姐很简单,其实简单才是一种真正的大智慧。她至少通晓四国以上的语言,特别是梵语,西班牙语这种小语种她曾经不日不夜的看完原文书籍,在破晓时分才在沙发上沉沉睡去。
她淡淡的笑容似乎带点嘲笑,似乎又有些冷淡。这一切来得突然,从她回来之后。
他想起了今天,在办公室里,钟鸣看着他在发呆:“老大,这已经是你第五次走神了。你在想什么?”他看了钟鸣一眼,第五次,是吗?他已经在办公的时候走神发呆了吗?他已经整整有三十几个小时没有看见她了,她说他的岳父有点不舒服,她要回娘家两天。以前她也常常回家,但总是会在傍晚时分到家,给他做顿简单的晚餐。事情似乎很简单,但他天生的敏锐的直觉在告诉他,必定有什么事是他不知道的,而且已经发生了,正在改变着生活原有的轨迹。
:“南天,女人都很麻烦,庆祝一下我们都惹上了大麻烦。”执起酒杯轻轻的碰了一下霍南天的杯子,嘴上带着苦笑,再次一饮而尽。
宋家别墅,宋雄的卧室。
宋雄看着女儿温顺乖巧的脸:“宁宁,爸爸和你商量件事。”宋宁削着苹果,一边抬头看了爸爸一眼,他的眉眼之间泛着疲惫。
:“宁宁,爸爸想把公司的股份都让出去,安心养老了好不好或者是阿烈有兴趣给他也行,反正这以后也都是给你的,让他帮你管着?”宋雄沉思了一下,还是说了出口。
:“爸,您现在养什么老,才五十岁多一点。是不是有什么难事?”宋宁听飞虎说了这么一嘴,说她的想把旗下的所有业务和股份,挂牌出。让但飞虎说得不清不楚的,他毕竟只是个保镖,商业上的事他懂得并不太多。
:“爸也不瞒你,这两年公司一直没有新的利润增长点,开拓新业务我们自己没有运输线,常常会受制于人。华远倒是最好的选择,但阿烈也要想要华远,他去年并购了几个公司就只差一个华远便可重新打包上市成为一个新的元氏的子公司,一个是因为爸不想跟 阿烈争,还有一个爸确实有点累了。”宋雄其实不想跟女儿说,他总不想让她为难。再说他就这一个女儿,事业做再大有什么,倒不如退下来,有机会含饴弄孙不是更好。
:“爸,我知道你不想让我为难。但是爸爸华远我们是势在必得,这是您整个新业务的软胁,它刚刚卡在了最紧要的环节,我们自己就是有钱也没办法在短时间里组建这样的运输线,无论从人员配置到稳固的运营基础都是我们无法办到的,爸爸,让我帮你吧。”宋宁早知道自己会有这一天,这是她推托不了的责任。所以她当年除了语言学,她还悄悄修了经济学。
:“宁宁,不用这样的,爸爸只喜欢你们夫妻过得好。”宋雄红了眼眶,这个女儿没有白白让他捧在手心里那么多年。:“而且这场仗很难打,阿烈这几年几乎从没失过手,他是个商业天才。”宋雄在很多时候还是很欣赏这个女婿的。
:“爸,我也想跟你说个事。我想到公司去做你的助理,或者什么别的。我不想一天到晚坐在家里,那样觉得时间过得好慢。”宋宁趁机讲了一下她的想法,确实不想跟元烈呆在一个空间里,那样让总她心慌得无所适从。而且最近他回家越来越早,周未竟然连门也不出,跟着她看原版外文书,让她连安静思想的空间都没有。
:“你怎么会懂这些?”宋宁有点呆住,这个女儿他如珍得似宝,她没有名门之后那样的长袖善舞,从不出现在各种社交场合。外边怎么说她其实他也是知道的,可是他就是不想勉强她一分一豪,他宋雄从一个农村小子打拼起来的,并不在意别人的眼光,所以女儿出国读各种外国语他也是支持的,可是她竟然懂得华远对于现在他的重要性,一针见血。
:“我总不能让付了那么多学费都白费了吧,其实当时我还选修了经济学。爸,这些东西对我来讲,不是很难,我只需要爸再教我一点点就可以了。”宋宁笑着把削好的苹果递到他面前,萧万钧看着女儿,老泪纵横,她和她的妈妈一样,总是为他想。
:“可是这样的话你便会和阿烈成为对手。”宋雄最担心的便是这一点。
:“爸,他连成为我对手的机会都没有,我今晚会给出一个最好的方案,您只要告诉我您能退让的底线到哪里,我会在元氏还没见到蔡志远的时候就把合约拿到手。”简云净的眼睛清清楚楚的告诉着萧万钧这样的信息,她胜算在胸。
:“宁宁,你和他处得不好,他对你不好?”这个问题在他想了很久之后还是问出了口。他最担心的便是这一点,当年他无意中看见女儿的日记,天真的爱恋竟然 持续了那么多年,那一刻让他觉得倾尽 一切也要为她实现心愿。后来果真是随他所愿,元烈向他的宁宁求了婚,这几天来他无时无刻不在担心女儿的婚姻是否幸福。
:“不,爸爸,他没有对我不好。只是我常常在想我是不是太冲动了,嫁作商人妇是需要有一颗的强大的心。爸,你总说我像妈妈。其实我比妈妈差远了。爸,我要按我自己的意愿生活,爸,你会支持我吗?”虽然只字没有提到离婚,但预防针总是要先打的,况且这个时间不会很久的。
终于还是会变成这样,宋雄瞬间像低下了头。他甚至不敢看宋宁。如果没有他的刻意安排,他们不可能结婚,不可能走到今天的,女儿什么也不说,但婚姻必然不是那么的如她愿的。
:“宁宁,都是爸爸不好。”他在这一刻竟不知道说些什么,他是个佬粗,不像他老婆唐真那样说起话来像读诗歌一样。
:“爸,你是我的火焰,总站在无边的黑暗中,为我固执的执着一盏灯。爸,我爱你。”宋宁搂着父亲,昔日宽阔的肩膀总是她最坚实的坐骑,把她举得高高的,让她看得见春天的嫩芽,夏天的花朵,秋天的红叶,和冬天时的雪花。父亲已经老了,爸,让我做你的火焰,为你执起这盏灯吧。
带着点疲惫,回到公寓里时已经是十一点多了,宋宁暗自嘲笑自己,果真是大小姐当久了,动了点脑子竟然觉得累得不行。
打开灯吓了一跳,元烈正一个人坐在黑暗中。:“怎么不开灯?”她在玄关处脱下鞋子换了拖鞋,:“爸身体好点了吗?”他深深的看了她一眼,眼睛下淡淡的青色,她也没睡好。
:“好多了,对了,和你说件事。我要去公司帮我爸,因为他最近心脏不太好,我可能会常常不在家这阵子可能不能给你煮饭了,不然我们请个阿姨吧。”以前她觉得这个家是两人世界,连多个人都让她觉得不舒服,现在她不再这样想了,根本就没有什么两人世界,他的温柔体贴都是假的。他甚至不屑于对她行夫妻之礼。不是给她时间适应,而是他根本没想过要她,连应付都没想过。想起这些都让她觉得自己就是最低级的女人,白送人了,还没人要。虽然她不常常出去应酬,也没谈过恋爱,但不代表她是一个白痴。
:“宋宁,你最近是不是有什么心事?”他忍不住还是问了出来。
宋宁回过头看他一眼,淡淡的说道:“没什么,只是我爸最近心脏不大好,可能是公司的事有点让他烦心,所以我比较担心而已。”
:“如果有什么要我帮忙的你只管跟我说,我们是夫妻。”元烈当然知道岳父是为什么事烦,如果宋宁开口求他呢?毕竟元氏的把握比较大,而且一次性拿出那么多现金,估计对他岳父也是一个不小的问题。如果宋宁真的求他呢?他看着那张干净的脸。
:“没事,这个我可以应付,谢谢你。我休息了。”和常一样,但也不一样,她甚至没有坐到他身边来跟他说话,而且她说她可以应付。他的妻子不是一个中古时代的贵族女子吗?越来越看不懂,是他以前没注意到她,还是她把自己隐藏得太深,直到这一刻才慢慢显现。看着她紧闭的房门,深遂而锐利的目光像是把刀似的,想把这门剖开,看看里面的女主人在干什么?这样烦燥的夜她是否能安睡如初。
电话在这个时候划破了夜的寂廖,修长的手指优美的划过手机屏幕:“烈,你都好几天没来看人家了,你很忙吗人家想你想得都不行了?”电话那头的女人入骨的娇嗲往日里总能助性,但在这个安静的夜里竟让他觉得十分作做。
:“这个时候你不该打电话。”这个女人还真是胆大,忘了自己的身份,他冷冽的口气通过电波也能清楚的让柳漓感到他的不悦。
:“没有,琛,人家只是想你了,哪儿都想了。”她这倒是说真的,她被他养大了胃口,同学会时听以前那些女同学讲起那件事,让她觉得那些女人的男友或老公和元烈比起真是短平快。她的男人是万中无一的,无论从哪方面。这样寂静的夜让她更疯狂的想念他来的每个夜晚,他总是轻易的能让她发狂求饶。
:“以后不要再打了。”冷冷的挂上电话才发现她就站在她的门边,宽大的白色睡袍长长的拖在地板上,衬得她更是娇小玲珑。
:“我只是出来喝杯水。”宋宁看着元烈深遂的眼神看着她,深得仿佛是一片海,让她迷失在海中,没有了坐标,她只是个迷路的旅人。避开他的眼睛,走到料理台前,拿起杯子,倒了杯水,回到了她的房间。
元烈看着电话,她听到了多少?她会不会多想?突然一个念头毫无预警的窜入的脑海,就像惊蛰时分突然的一声响雷,炸在了他的脑海里。什么时候开始,他已经开始在乎她对他的想法了?
以前无眠的夜里时,她会捧着书,蜷在沙发的一角看书,可是这样无眠的夜他静不下心来。他的妻子是个有着非凡定力有人,直到天色渐渐发亮时,他像灌了胶水似的脑子里只有这样的一个意识。他不是没熬过夜,婚前常常的彻夜狂欢常常是有的,不止是柳漓。加班得通宵达旦也是有的,偶尔手痒赌几场也是可以的,但从没有一次,明明倦了,怎么也睡不着。只能睁着眼睛看着天色一丝一丝的变着。
她开门的声音很轻,但还是把他惊醒了。他的眼眶带着点红色的血丝:“这么早就出门?”他觉得现在他的口气有点像是在质疑,可是最近这样的反常状态真是让他头疼。
:“我今天要去爸的公司了,车子在楼下等我,我先下去了。|她走到玄关处,换上了高跟鞋,他才发现今天的她很不一样。
米白色的连身裙,外面穿着件灰色的开衫,均亭而线条美好的小腿下穿着双裸色高跟鞋,她的脚踝性感纤细。脖子上细细的铂金项链上有颗光滑圆润的珍珠,在她的锁骨间轻轻晃动,说不出的别致动人。这是他除了婚纱外第一次见她穿裙子。在他还目不转睛的看着她时,她关上了门,走了。
这一生里,我爱的和爱我的,无论他们给我的是快乐还是痛苦,都是来度我的,使我觉悟无常,也使我明白世间的悲欢离合,最难舍的终究是情,明知万有皆空,终究还是依依不舍的回首红尘里的那一场相遇。心中有个不舍的人,那是多么心碎的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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