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章(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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哆玲妲自从搬进了华南大学的校区内,和罗杰认识了已经两三年,但是她从来没有对他那么注意过,她向罗杰和麦菲生含笑打了个招呼之后,便道:“我说,今天晚上请你们三位过来吃便饭。我丈夫待会儿要带好些朋友回来呢,大家凑个热闹。”麦菲生太太淡淡地道:“对不起,我有些事,怕不能够来了!”哆玲妲向麦菲生道:“你呢?我告诉你:我丈夫新近弄到了一瓶一八三○年的白兰地,我有点疑心他是上了当,你来尝尝看是真是假?”又向麦菲生太太笑道:“这些事只有他内行,你说是不是?”麦菲生太太不答,麦菲生笑道:

“谢谢,我准到。几点钟?”哆玲妲道:“准八点。”麦菲生道:

“要穿晚礼服么?”哆玲妲道:“那用不着。安白登教授,你今天非来不可!你好久没到我们那儿去过了。”罗杰道:“真是抱歉,我知道得晚了一些,先有了个约……”他们一路说着话,一路走向山丛中的石阶去。哆玲妲道:“不行!早知道也得来,晚知道也得来!”

她走在罗杰后面,罗杰忽然觉得有一只手在他肩膀上拍了两下,他满心憎厌着,浑身的肌肉起了一阵细微的颤栗。回过头去一看,却不是她的手,是她脖子上兜着的苔绿绸子围巾,被晚风卷着,一舐一舐地翻到他身上来。他不由地联想到愫细的白绸浴衣,在蜜秋儿家的阳台上……黄昏的海,九龙对岸的一长串碧绿的汽油灯,一闪一闪地霎着眼睛……现在,又是黄昏了,又是休息的时候,思想的时候,记得她的时候……他怕。无论如何他不能够单独一个人呆在旅馆里。他向哆玲妲微笑道:“我跟毛立士教授的朋友们又谈不到一堆去;他们都是文人。”麦菲生插嘴道:“对了,今天轮到他们开他们的文艺座谈会,一定又是每个人都喝得醉醺醺的。你怎么偏拣今天请客?”哆玲妲噗嗤一笑道:“他们不是喝醉了来,也要喝醉了走,有什么分别?安白登教授,你不能不来看看毛立士吃醉了的神气,怪可笑的!”

罗杰想了一想:大伙儿一同喝醉了,也好。便道:“好吧,谢谢你,我来!”哆玲妲穿着高跟鞋走那碎石铺的阶梯,人摇摇晃晃的,不免胆寒,便把手搭在罗杰肩上。罗杰先以为是她的围巾,后来发现是她的手,连忙用手去搀麦菲生太太,向麦菲生道:“你扶一扶毛立士太太。天黑了,怕摔跤!”哆玲妲只得收回了她的手,兜住麦菲生的臂膀。四个人一同走到三叉路口,哆玲妲和麦菲生夫妇分道回家,罗杰独自下山开了汽车回旅馆,换了衣服,也就快八点了,自去毛立士家赴宴。

毛立士和他们文艺座谈会的会员们,果然都是带着七八分酒意,席间又灌了不少下去,饭后,大家围电风扇坐着,大着舌头,面红耳赤地辩论印度独立问题,眼看着就要提起“白种人在殖民地应有的声望”那一节了。罗杰悄悄地走开了,去捻上了无线电。谁知这架无线电需要修理了,一片“波波波,噗噗噗,嘘嘘嘘”的怪响,排山倒海而来。罗杰连忙拍的一声把它关上了,背着手踱到窗子跟前,靠窗朝外放着一张绿缎子沙发,铺着翠绿织花马来凉席,席子上搁着一本杂志,翻开的那一页上,恰巧有一张填字游戏图表。罗杰一歪身坐了下来,在里襟的口袋上拔下了一管自来水笔,就一个一个字填了起来。正填着,哆玲妲走来笑道:“你一个人躲在这儿做什么?”罗杰突然觉得他这样的举动,孤芳自赏,有点像一个幽娴贞静的老处女,不禁满面羞惭,忙不迭地把那本杂志向右首的沙发垫子下一塞,却还有一半露在外面。哆玲妲早已看得分明,在他的左首坐下了,笑道:“我顶喜欢这玩意儿。来,来,来,让我看看;你该填得差不多了吧?”便探过身子来拿这本杂志,身子坐在罗杰的左首,手掌心支在罗杰的右首,经不起轻轻的一滑,人就压在罗杰身上。她穿着一件淡黑银皮绉的紧身袍子,胸口的衣服里仿佛养着两只小松鼠,在罗杰的膝盖上沉重地摩擦着。罗杰猛然站起身子来,她便咕咚一声滚下地去。罗杰第一要紧便是回过头来观察屋子里的人有没有注意到他们,幸而毛立士等论战正酣,电风扇呜呜转动,无线电又有人开了,在波波波噗噗噗之上,隐隐传来香港饭店的爵士乐与春雷一般的喝彩声。罗杰揩了一把汗;当着毛立士的面和他太太勾搭,那岂不是证实了他是一个色情狂患者,不打自招,变本加厉。

他低下头来看看哆玲妲,见她伏在地上,一动也不动,可是他知道她并不是跌伤了或是晕厥过去。她是在思想着。想些什么?这贪婪粗俗的女人,她在想些什么?在这几秒钟内,他怕她怕到了极点。他怕她回过脸来;他怕得立在那里一动也不敢动。她终于支撑着翻过身来,坐在地上,把头枕在沙发沿上,抬起脸来凝视着他。在这昏暗的角落里,她的润泽的脸庞上,眉眼口鼻的轮廓反都镀上了一道光,像夜明表。她用她那微带沙哑的喉咙低低说道:“不要把你自己压制得太厉害呀,我劝你!”但是他几时压制过他自己来着?他不但不爱哆玲妲,她对于他连一些单纯的性的吸引力都没有。他不喜欢她那一派的美。可是他怎么知道他没有压制过他自己呢?关于他的下意识的活动,似乎谁都知道得比他多!经过了这些疑惧和羞耻的经验以后,他还能够有正常的性生活么!哆玲妲又说了:“压制得太厉害,是危险的。你知道佛兰克丁贝是怎样死的?”罗杰失声道:“佛兰克丁贝!靡丽笙的丈夫——死了么?”哆玲妲嗤的一声笑了,答道:“他自杀了!我碰见他的时候,在天津,他找不到事——”罗杰道:“他找不到事……”哆玲妲道:“他找到了事又怎样?他还是一样的不会享受人生。可怜的人——他有比别人更强烈的欲望,但是他一味压制着自己。结果他有些疯了,你听见了没有,亲爱的?”

她伸手兜住他的膝盖:“亲爱的,别苦了你自己!”她这个半截子话,他完全没有听懂。他心里盘来盘去只有一句话:“靡丽笙的丈夫被他们逼死了!靡丽笙的丈夫被他们逼死了!”不知道为什么,他突然感到一阵洋溢的和平,起先他仿佛是点着灯在一间燥热的小屋里,睡不熟,颠颠倒倒做着怪梦,蚊子蠓虫绕着灯泡子团团急转像金的绿的云。后来他关上了灯。

黑暗,从小屋暗起,一直暗到宇宙的尽头,太古的洪荒——人的幻想,神的影子也没有留过踪迹的地方,浩浩荡荡的和平与寂灭。屋里和屋外打成了一片,宇宙的黑暗进到他屋子里来了。

他哆嗦了一下,身子冷了半截。哆玲妲攀住他的腿,他觉也不觉得。踉踉跄跄地向外走,哆玲妲被他出其不意地一扯,上半个身子又扑倒在地上。罗杰从人丛里穿过去,并没有和主人告别,一直走出门去了。众人一齐瞪着眼望着他,毛立士摇头道:“刚才喝的并不多,何至于醉得这个样子!”兰勃脱道:“去了也罢了。这个人……喝多了酒,说不定会做出什么事来,吓着了女士太太们,倒反而不好!”哆玲妲这时候已经爬起身来,走到人前,看见一张椅子上正放着罗杰的帽子,便弹了一弹她的额角,笑道:“帽子也忘了拿!咳,我看这个人,病越发深了,只怕是好不了!”她抓起了帽子,就跑出门去,在阶前追上了罗杰,喊道:“安白登教授,哪,你的帽子!”把一顶帽子的溜溜地飞掷过来,恰巧落在罗杰的头上。

罗杰似乎是不大明白这是怎么一回事,且不回过身来,站定了,缓缓地伸手去捏捏帽檐,然后两只手扶着帽子,把它转,转,转,兜了整整的两个圈子,又摸索了半日,觉得戴合式了,便掉转身,摘下了帽子,向哆玲妲僵僵地微微鞠了一躬。

哆玲妲把两只茁壮的胳膊合抱在胸前,缩着肩膀向他一笑,便进去了。

罗杰并不下山去找他的汽车回旅馆去,却顺着山道,向男生的宿舍走来。这一条路,就是新婚的那晚上他的妻子愫细跑出去,他在后面追着喊着的那条路;那仿佛是几百年前的事了。这又是一个月夜,山外的海上浮着黑色的岛屿,岛屿上的山,山外又是海,海外又是山。海上,山石上,树叶子上,到处都是呜呜咽咽笛子似的清辉;罗杰却只觉得他走到哪里,暗到哪里。路上遇到几批学生,他把手触一触帽檐,向他们点点头,他们是否跟他打招呼,他却看不清楚。也许他们根本不能够看见他。他像一个回家托梦的鬼,飘飘摇摇地走到他的住宅的门口,看看屋里漆黑的。连仆人房里也没有灯,想必是因为他多天没有回家,仆欧们偷空下乡去省亲去了。

他掏出钥匙来开了门进去,捻开了电灯。穿堂里面挂满了尘灰吊子,他摘下了帽子,挂在钩子上,衣帽架上的镜子也是昏昏的。他伸出一只食指来在镜子上抹了一抹,便向厨房里走来。厨房里的灯泡子不知为什么,被仆人摘了下去,他只得开了门,借着穿堂里的一点灯光,灌上了一壶水,在煤气炉子上烧着。在这烧沸一壶水的时间内,他站在一边,只管想着他的事。水快沸了,他把手按在壶柄上,可以感觉到那把温热的壶,一耸一耸地摇撼着,并且发出那呜呜的声音,仿佛是一个人在那里哭。他站在壶旁边只管发呆,一蓬热气直冲到他脸上去,脸上全湿了。

水沸了,他把水壶移过一边去。煤气的火光,像一朵硕大的黑心的蓝菊花,细长的花瓣向里拳曲着。他把火渐渐关小了,花瓣子渐渐的短了,短了,快没有了,只剩下一圈齐整的小蓝牙齿,牙齿也渐渐地隐去了,但是在完全消灭之前,突然向外一扑,伸为一两寸长的尖利的獠牙,只一刹那,就“拍”的一炸,化为乌有。他把煤气关了,又关了门,上了闩,然后重新开了煤气,但是这一次他没有擦火柴点上火。煤气所特有的幽幽的甜味,逐渐加浓;同时,罗杰安白登的这一炉香却渐渐地淡了下去,沉香屑烧完了,火熄了,灰冷了。

(一九四三年五月)

茉莉香片我给您沏的这一壶茉莉香片,也许是太苦了一点。我将要说给您听的一段香港传奇,恐怕也是一样的苦——香港是一个华美的但是悲哀的城。

您先倒上一杯茶——当心烫!您尖着嘴轻轻吹着它。在茶烟缭绕中,您可以看见香港的公共汽车顺着柏油出道徐徐地驰下山来。开车的身后站了一个人,抱着一大捆杜鹃花。人倚在窗口,那枝枝丫丫的杜鹃花便伸到后面的一个玻璃窗外,红成一片。后面那一个座位上坐着聂传庆,一个二十上下的男孩子。说他是二十岁,眉梢嘴角却又有点老态。同时他那窄窄的肩膀和细长的脖子又似乎是十六七岁发育未完全的样子。他穿了一件蓝绸子夹袍,捧着一叠书,侧着身子坐着,头抵在玻璃窗上,蒙古型的鹅蛋脸,淡眉毛,吊梢眼,衬着后面粉霞缎一般的花光,很有几分女性美。惟有他的鼻子却是过分地高了一点,与那纤柔的脸庞犯了冲。他嘴里衔着一张桃红色的车票,人仿佛是盹着了。

车子突然停住了。他睁开眼一看,上来了一个同学,言教授的女儿言丹朱。他皱了一皱眉毛。他顶恨在公共汽车上碰见熟人,因为车子轰隆轰隆开着,他实在没法听见他们说话。

他的耳朵有点聋,是给他父亲打的。

言丹朱大约是刚洗了头发,还没干,正中挑了一条路子,电烫的发梢不很鬈了,直直地披了下来,像美国漫画里的红印度小孩。滚圆的脸,晒成了赤金色。眉眼浓秀,个子不高,可是很丰满。她一上车就向他笑着点了个头,向这边走了过来,在他身旁坐下,问道:“回家去么?”传庆凑到她跟前,方才听清楚了,答道:“嗳。”

卖票的过来要钱,传庆把手伸到袍子里去掏皮夹子,丹朱道:“我是月季票。”又道:“你这学期选了什么课?”传庆道:“跟从前差不多,没有多大变动。”丹朱笑道:“我爸爸教的文学史,你还念吗?”传庆点点头。丹朱笑道:“你知道么?

我也选了这一课。“传庆诧异道:”你打算做你爸爸的学生?“

丹朱扑嗤一笑道:“可不是!起先他不肯呢!他弄不惯有个女儿在那里随班听讲,他怕他会觉得窘。还有一层,他在家里跟我们玩笑惯了的,上了堂,也许我倚仗着是自己家里人,照常的问长问短,跟他唠叨。他又板不起脸来!结果我向他赌神罚咒说:上他的课,我无论有什么疑难的地方,绝对不开口。他这才答应了。”传庆微微地叹了一口气道:“言教授……

人是好的!“丹朱笑道:”怎么?他做先生,不好么?你不喜欢上他的课?“传庆道:”你看看我的分数单子,就知道他不喜欢我。“丹朱道:”哪儿来的话?他对你特别严,因为你是上海来的,国文程度比香港的学生高。他常常夸你来着,说你就是有点懒。“

传庆掉过头去不言语,把脸贴在玻璃上。他不能老是凑在她跟前,用全副精神听她说话。让人瞧见了,准得产生某种误会。说闲话的人已经不少了,就是因为言丹朱总是找着他。

在学校里,谁都不理他。他自己觉得不得人心,越发的避着人,可是他躲不了丹朱。

丹朱——他不懂她的存心。她并不短少朋友。虽然她才在华南大学读了半年书,已经在校花队里有了相当的地位。凭什么她愿意和他接近?他斜着眼向她一瞟。一件白绒线紧身背心把她的厚实的胸脯子和小小的腰塑成了石膏像。他重新别过头去,把额角在玻璃窗上揉擦着。他不爱看见女孩子,尤其是健全美丽的女孩子,因为她们对于自己分外的感到不满意。

丹朱又说话了。他摆着盾毛勉强笑道:“对不起,没听见。”

她提高了声音又说了一遍,说了一半,他又听不仔细了。幸而他是沉默惯了的,她得不到他的答复,也就恬然不以为怪。

末后她有一句话,他却凑巧听懂了。她低下头去,只管把绒线背心往下扯,扯下去又缩上去了。她微笑着道:“前天我告诉你的关于德荃写给我的那封信,请你忘记掉它罢。只当我没有说过。”传庆道:“为什么?”丹朱道:“为什么?……那是很明显的。我不该把这种事告诉人。我太孩子气了,肚子里搁不住两句话!”传庆把身子往前探着,两肘支在膝盖上,只是笑。丹朱也跟着他向前俯着一点,郑重地问道:“传庆,你没有误会我的意思罢?

我告诉你那些话,决不是夸耀。我——我不能不跟人谈谈,因为有些话闷在心里太难受了…

像德荃,我拒绝了他,就失去了他那样的一个朋友。我爱和他做朋友。我爱和许多人做朋友,至于其他的问题,我们年纪太小了,根本谈不到。可是……可是他们一个个的都那么认真!“

隔了一会,她又问道:“传庆,你嫌烦么?”传庆摇摇头。

丹朱道:“我不知为什么,这些话我对谁也不说,除了你。”传庆道:“我也不懂为什么。”丹朱道:“我想是因为……因为我把你当做一个女孩子看待。”传庆酸酸地笑了一声道:“是吗?

你的女朋友也多得很,怎么单拣中了我呢?“丹朱道:”因为只有你能够守秘密。“传庆倒抽了一口冷气道:”是的,因为我没有朋友,没有人可告诉。“丹朱忙道:”你又误会了我的意思!“

两人半晌都没做声。丹朱叹了口气道:“我说错了话,但是……但是,传庆,为什么你不试着交几个朋友?玩儿的时候,读书的时候,也有个伴。你为什么不邀我们上你家里去打网球?我知道你们有个网球场。”传庆笑道:“我们的网球场,很少有机会腾出来打网球。

多半是晾满了衣裳,天暖的时候,他们在那里煮鸦片烟。“丹朱顿住了口,说不下去了。

传庆回过头去向着窗外。那公共汽车猛地转了一个弯,人手里的杜鹃花受了震,簌簌乱飞。传庆再看丹朱时,不禁咦了一声道:“你哭了!”丹朱道:“我哭做什么?我从来不哭的!”

然而她终于凄哽地质问道:“你……你老是使我觉得我犯了法……仿佛我没有权利这么快乐!其实,我快乐,又不碍着你什么!”

传庆取过她手里的书,把上面的水渍子擦了一擦,道:

“这是言教授新编的讲义么?我还没有买呢。你想可笑么,我跟他念了半年书,还不知道他的名字。”丹朱道:“我喜欢他的名字。我常常告诉他,他的名字比人漂亮。”传庆在书面上找到了,读出来道:“言子夜……”他把书搁了下来,偏着头想了一想,又拿起来念了一遍道:“言子夜……”这一次,他有点犹疑,仿佛不大认识这几个字。丹朱道:“这名字取得不好么?”传庆笑道:“好!怎么不好!知道你有个好爸爸!什么都好,就是把你惯坏了!”丹朱轻轻地啐了一声,站起身来道:“我该下去了。再见罢!”

她走了,传庆把头靠在玻璃窗上,又仿佛盹着了似的。前面站着的抱着杜鹃花的人也下去了,窗外少了杜鹃花,只剩下灰色的街。他的脸,换了一副背景,也似乎是黄了,暗了。

车再转了个弯。棕榈树沙沙地擦着窗户,他跳起身来,拉了拉铃,车停了,他就下了车。

他家是一座大宅。他们初从上海搬来的时候,满院子的花木。没两三年的工夫,枯的枯,死的死,砍掉的砍掉,太阳光晒着,满眼的荒凉。一个打杂的,在草地上拖翻了一张藤椅子,把一壶滚水浇了上去,杀臭虫。

屋子里面,黑沉沉的穿堂,只看见那朱漆楼梯的扶手上,一线流光,回环曲折,远远的上去了。传庆蹑手蹑脚上了楼,觑人不见,一溜烟向他的卧室里奔去。不料那陈旧的地板吱吱格格一阵响,让刘妈听见了,迎面拦住道:“少爷回来了!

见过了老太太没有?“传庆道:”待会儿吃饭的时候总要见到的,忙什么?“刘妈一把揪住他的袖子道:”又来了!你别是又做了什么亏心事?鬼鬼祟祟地躲着人!趁早去罢,打个照面就完事了。不去,又是一场气!“传庆忽然年纪小了七八岁,咬紧了牙,抵死不肯去。刘妈越是推推搡搡,他越是挨挨蹭蹭。

刘妈是他母亲当初陪嫁的女佣。在家里,他憎厌刘妈,正如同在学校里他憎厌言丹朱一般。寒天里,人冻得木木的,倒也罢了。一点点的微温,更使他觉得冷的彻骨酸心。

他终于因为憎恶刘妈的缘故,只求脱身,答应去见他父亲与后母。他父亲聂介臣,汗衫外面罩着一件油渍斑斑的雪青软缎小背心,他后母蓬着头,一身黑,面对面躺在烟铺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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