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章(1 / 2)
我问那么多,就是为了想知道我自己的处境,和安排好我下一步的棋子:“林总,我能不能,跟着你!我保证,我会是你最忠诚忠实的手下!”跟着林魔女,除了能在公司里升职加薪耀武扬威,还能报仇!
林魔女一边冷笑一边点头:“你忠诚?你忠实?你记性可真是太好了。我不否认我的确很需要很需要像你这样般,既聪明又正道的助手。我也一直以为你会用你的未来做筹码,闭上眼睛毫不犹豫的选择跟着我走。可你在舞会那晚怎么对我!?”
对,我也很希望能跟着林魔女走,别无选择,因为我想要出人头地,有人计算过,从最小的职员辛辛苦苦干到企业中层平均需要十九年的时间。我没有那么久的耐心,我的人生必须要走捷径,我不想看到莎织那居高临下看我的目光。我也不想看到白洁那种看到我眼神就会迷茫的模样,没有哪个女人愿意把自己的未来寄托给一个四无青年。这一切,都因为我穷。“林总……你能听完我的解释么……”
“所有的解释,都是掩饰。今天我没心情来听你的解释,你的医药费,公司全包,误工费和正常工资照样发。就这样,我还忙。”
林魔女说完就欲要转身离去,门口却传来一个声音:“林总~~,你们公司也太抠门了吧,人都快死了就赔个医药费和误工费啊?”
莎织怎么也来了?貌似她还好像早已知道我受伤了。
以前我是很期待很期贷到莎织的,可是现在的想法却很复杂。并不是我得到之后的厌恶,我真的真的很不喜欢看到莎织看我时的眼神,她总想把我变成她其中的一只宠物。还有想到我要与刑达那个老男人同享一个女人,那种感觉……
“我跟我的下属聊天,有你什么事!?”林魔女当然不会是个好惹的角色,上次舞会的丢人她一直都在耿耿于怀。
“林总监,你好,上次走得太急,没有做自我介绍,我是殷然的女朋友,叫做莎织,谢谢你在公司里对他无微不至的照顾,从公司仓库把她照顾到了人民医院,非常感激。”莎织礼貌的伸出手,表情却是充满挑衅。
林魔女来了兴致,伸出手象征性的碰了碰莎织的手。从下到上仔细的端详了莎织一番,在确定莎织身上的元素并不比自己装备的等级差之后,重新调整了战略意识:“你以为,我会跟你抢这个男人?”
“我没有不让你抢啊,看你有没有那个本事咯。”
“有病。”林魔女说道。
“殷然,我委托我的朋友,在伊丽莎白医院要了一个特护病房,我们,走吧。”莎织走到我身旁对我说道。伊丽莎白是贵族医院,医疗设施和医术高超,同样,医疗费高得吓人,再者,没有后门,也进不了那个医院。
“我在这,挺好的。”我摇了摇头,拒绝了莎织,我不想再用她的钱,而且,我还想把欠她的钱全还给她,我们做红颜知己倒是可以,情人实在太勉强。
牵着我和莎织的,并不是爱,她没有我也没有。反而是一些奇奇怪怪的元素把我们拉到了一起。
林夕走出门口,我对她说了一句:“林总!谢谢你来看我!”
林魔女停顿了一下,便头也不回的走了。
林魔女一走,莎织就埋怨我道:“你说你上的什么班?头顶上有这样一个魔头上司,还要去修电路!搞得现在这样人不人的!到底怎么回事?”
“没什么回事,就是去修电路时,发生了短路。”难道我要说是有人害我,你帮我报仇那样的话么?
“我以前和你说让你跟着我,你就是不听,你看,出事了吧!?”莎织一边指责我,一边看着我的手。
看到她这个心疼紧张的样子,对她的一切不满,全都抛开了。
“殷然,走吧~~~。”莎织带着哀求的语调。
我有什么装 逼的资本呢?“莎织,谢谢。”
接着,我跟着她,搬去了那个医院,在那里我不要忍得那么难受,医生会给我打一种针,可能与止痛麻醉有关,把我拉进了一个一天三千人民币的监护病房……
那个医院重新对我的手做了检查,确定为浅2度烧伤。
接下来的日子,都是每天涂药,换了又涂涂了又换。为防止关节活动致使创伤恶化,还用夹板固定了我的双手。莎织很好,每天都会守在我的身边几个钟头,有时候我甚至感动的想,不如,就把自己卖给她算了。
子寒阿信他们经常过来看我,白洁也偶尔会来,但是他到了莎织,也就没有了与我的暧 昧。我很想和她谈谈的,我想进一步与她发展,但我面对她的时候,却手足无措起来,我不知道从何谈起,后来就放弃了,等我的头发长出来,脱下这身病服,去到一个浪漫的地方手捧鲜花再表白吧。
这样想后,我倒是希望白洁少点来看我,毕竟那双手我自己看见都觉得触目惊心,镜子中的自己更显难看……
“殷然,跟着我,难道就不比你去替那个女人做事轻松多了么?”莎织端着药喂着我。
莎织当然不会知道,我在亿万通讯做事是带着很复杂的原因的。
我扯开了话题:“莎织,谢谢你这段时间对我的照顾。你辛苦了。”
“你知道就好!这些都没什么的,只是,你到底想好了下一步你该怎么走了呢?”
“我想……还是回去,继续上班吧。”
“殷然,跟着我,好么?”
刚开始我是很拒绝的,但是经不起莎织的软磨,一看到她的撒娇和泪花我就投降了。也不算上是投降,只是想安静几天。我住到了莎织的其中一个家,离这个医院比较近。
等自己好起来的日子走得很慢很慢,我每天都在祈祷着明天早上起来看见自己的手一定胰今天好很多。
养伤了一些时日后,我的手逐渐痊愈,但是我发觉,我的手再也不像以前一样的灵巧了,触觉也没有那么灵敏。横下心来一想,妈的金无完赤,不就是那么点影响而已嘛。
莎织依旧对我很好,她等待着我的伤愈后能陪着她出去应酬打点生意。但她依旧偶尔的跟那个刑达有着关系,尽管我每次问她她都不会承认,可我能看得出来,当她与那个男人见面了之后回来,她会害怕我看得出来,会强装沉静。
莎织想要的,我给不起,要我像艘保姆帮她养的那条狗,我做不到。
我也没有戳穿过她,做个傻子也挺好。反正我有我的目标要追求,我爱的是白洁,这点毋庸置疑。自从白洁表现出对我的一丝暧昧之后,我虽然和莎织住在一块,但莎织每当想要与我亲热时,我总推脱我的手疼得没兴趣。觉得自己该为白洁守着的……很傻子的想法。
莎织,有一天我一定要跟你说,我们只能做红颜知己,没有床弟之事的红颜知己。
一日晚,我陪着莎织出了门,熬了那么久,总算可以出去了。换上一套西装,整理好头发,看着镜子中的自己,相比起以前,现在瘦了许多,这双手的皮还没蜕光,看上去就像是烤过的猪脚。
可谁知道,隔了那么久,我第一次出门就惹了个不愉快。
湖平市商界一位老板的儿子结婚,莎织也收到了请柬。她要我陪着她一同前去,莎织很明显的格外重视,精心打扮了一番。
我出了门口等了半个多钟头,有些不耐烦了,便打电话上去:“不就是人家儿子结婚嘛,干嘛弄得那么隆重?”
莎织不高兴道:“你催什么啊?商场如战场,这个老板是我的竞争对手,我怎么能让他小瞧了?”
又等了十几分钟,莎织总算慢腾腾的下来了。到了那个老板的别墅里,一下车我就被那个气派吓到了,别墅花园中,几部加长林肯、玛莎拉蒂、保时捷、兰博基尼等等豪车足以开个车展。
别墅到处挂满了心心相印的红色结带,进进出出的人们,从脸上透出了非凡的财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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