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异世界做游戏的日子 第72节(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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焚烽之所以郁闷,不是因为羊,也不是因为人,而是因为它的邻居兼一生之敌,蓝龙烈雷。
焚烽和烈雷是这座大陆硕果仅存的龙之一(其他的都在勇者时代被讨伐得差不多了)。它们年纪相仿,前后不过差了几十岁,活跃的时间也差不多,这让它们俩成为争夺同一块地盘的竞争对手。
龙通常在学会飞行后离开巢穴,找一片水草丰美的地域,开始占山为王、打家劫舍的生活。它们往往会活跃几十或上百年,然后陷入漫长的沉睡。一次长眠的时间和活跃期通常差不多。沉眠的时间越长,下一次活动的时间就越长。龙族在沉睡中积蓄魔力,当它们醒来,就将成为天空的霸主。
龙的领地意识很强,通常一头龙不会允许另一头龙在自己的地盘上活动。只有在繁殖期,两头异性龙才会迁居到一起抚育下一代。而当幼龙离巢,夫妻俩就会立刻一拍两散。所以大部分时候,你很难在同一个地区看到两头龙;如果你看到了,那么这个画面往往会是你一生中最后的画面。
焚烽本来以为自己会遵照普通龙的生活轨迹度过一生。它离巢之后找了一片有温泉的平原,打算在这里长住。这里的硫磺味令它身心愉悦,温泉也很适于孵化下一代。焚烽满心欢喜地在这里横行肆虐,让人类听见它的名字就瑟瑟发抖,然后……
然后那条叫烈雷的蓝龙就来了。
它在焚烽狩猎范围内的一处洞穴里安了家。它无视这片土地已经有了主人的事实,在附近骚扰人类,抢劫商队,叼走羔羊。它是如此的无恶不作,以至于人类畏惧它更甚于焚烽。人类中甚至出现了奇怪的流言,说烈雷之所以占据了焚烽的地盘,是因为它更强壮、更好战,将红龙驱逐走了。
听到这流言的焚烽暴跳如雷。这帮人类是不是眼瞎!看不出谁更厉害吗?!它只不过稍微谦让了一下后辈而已!它一定要给烈雷一点厉害瞧瞧,否则那帮无毛猩猩都不知道谁才是海岸的主人了!
在怒不可遏地用龙焰蒸发了一个露天温泉池后,焚烽决定从烈雷手中夺回地盘。
它曾经从人类那里学会一种叫“计谋”的东西,简而言之就是先故意示弱,等敌人得意忘形的时候再反戈一击。呵,不愧是弱小的人类,只能玩弄这点伎俩。伟大的龙就从来不用什么“计谋”,龙会直接用武力决胜负。
不过,对付烈雷也不需要讲武德,就让它败在“计谋”之下好了!
焚烽巢穴里设下陷阱,故意飞到烈雷的巢穴附近诱敌,甚至威逼利诱了几只哥布林去烈雷面前散布谣言,称“焚烽已经落荒而逃”。等烈雷兴高采烈地搬去焚烽的巢穴时,焚烽就可以趁机要它的命!
然而烈雷就是不上当。它将哥布林们嚼碎,每天照常出门狩猎,好像另一条龙不存在似的。
这种无视比挑衅更让焚烽难受。终于,它决定放弃脆弱人类的计谋,改用龙族的祖宗之法——上门单挑。
这回烈雷不能再无视焚烽了,只能接受单挑。
啊,那可真是旷世的一战!它们用牙齿和利爪撕裂对方的鳞片,互相喷吐致命的烈火和雷电,用粗壮且长满倒刺的尾巴击碎山峰,将碎石用翅膀掀起的狂风丢向敌人……
它们从洞穴打到海边,双翼鼓起的狂风掀起了海啸,永远改变了这片海岸的地形。然后它们又从海边打到了平原,在人类城市上空洒下炽热的龙血。被殃及池鱼的人类惊慌失措地四散奔逃,整座城市都变成了空城。
每当焚烽回想起它们是如何搏斗的,都会心情激荡。它们是如此陶醉于仇敌鲜血的滋味,以至于忘记了时间,当太阳和月亮七次升落之后,战斗才以平局而告终。
这场旷世之战成为了整整一代人类的恐惧,甚至有吟游诗人为此编写了诗歌,叫作《红与蓝的绝响》,在人类中流传歌唱,让此后的一代代人类都记住了焚烽战斗时的英姿。焚烽后来为了听这首歌,绑架了一个人类旅行乐团,让他们连续唱了三个月,直到它听腻为止。这个乐团成为了极少数的活着走出龙巢的人类。
听说《红与蓝的绝响》的作者后来因为得罪贵族被吊死了,唉,真是天妒英才。
焚烽回到了它的温泉巢穴中疗伤,烈雷也返回洞穴中休养。但双方都明白,这场战斗不过是个序曲,在它们分出胜负之前,鲜血与烈火将永远持续下去。
后来,有一群勇者听说海岸平原的两条龙战得两败俱伤,于是打算来趁火打劫。他们兵分两路,在一个没有月亮的夜晚奇袭两处龙巢。他们都变成了焚烽的夜宵。勇者的盔甲很硌牙,不过听说能补充铁元素,所以焚烽还是忍着不痛快吃了下去。
吃完勇者,焚烽又去拜访了烈雷的洞穴。如果烈雷打不过勇者,它可以勉为其难出手相助。别误会,它可不是关心烈雷。它只是觉得堂堂龙族被区区人类打倒,实在太丢脸了。它要替烈雷维护龙族的脸面。
好在烈雷没有给同胞丢脸。勇者一行人被它挂在了洞穴墙壁上,成了永久的风干装饰。
在那之后,焚烽和烈雷又数次交战,却都没有分出胜负。就这样,双方战战和和上百年。终于,焚烽觉得自己应该去休眠了。
这将是一次漫长的休眠。焚烽心想。在休眠中它的力量和魔力都会成长,醒来之后的它与现在将不可同日而语。而烈雷,那家伙如果执意不肯休眠,就会落在后面。到时候焚烽轻轻松松就能把它撕成碎片。
拿定主意的焚烽找了一处隐秘的地下洞窟,开始了长达数百年的长眠。其间它做了一个有关绵羊、惨叫的人类和跪地求饶的烈雷的美梦。当它醒来后,它兴冲冲地伸展翅膀,准备去找烈雷单挑,却发现——那家伙居然也在它之后休眠了!
可恶的蓝色大蜥蜴,什么都要学它!卑鄙的学人精!
更可恨的是,在这数百年间,人类将焚烽的领地改造得不像样了!
他们在平原上修起了一条又长又丑的铁轨,每天都有长长的、蠕虫似的铁皮盒子顺着铁轨呼啸而过,打扰焚烽的美梦,还会喷出浓烟,让焚烽直打喷嚏。
焚烽试着玩弄了一下其中一个铁皮盒子——它用爪子轻轻戳了一下那东西。然后人类们便从盒子里一涌而出,指着它又叫又跳,好像是在说“可恶的大蜥蜴”“耽误了我的行程”之类的。
这帮人类居然对伟大的巨龙毫无敬畏之心,是他们飘了还是我焚烽提不动刀了?
焚烽警告了一下人类,叫他们把铁盒子从它的地盘上搬走。人类又唠叨起什么“将军”,什么“火#枪”。焚烽一个字也听不懂。
又过了一段时间,烈雷那个家伙居然也苏醒了。就好像它能感知到自己宿敌的状态一样。
自打苏醒,焚烽就没遇上过什么好事,这令它既愤怒又郁闷,只能抓几只咩咩叫的羊羔来泄愤,顺带欣赏一下牧人无能狂怒的丑态。
就在一个凄风苦雨的夜晚,两个胆大包天的人类来到了它的巢穴之中。
不,这两个家伙看上去像人类,但也仅仅是外形像罢了。眼拙的人类或许认不出它们,但焚烽一眼就看出他们不是人了。
其中一个早已是死人,估计几百年前就化作白骨了,却在骨骼上覆盖了一层史莱姆,又在史莱姆外面涂抹了人类合成的致命化学物质(人类管这叫化妆品)。
另外一个看上去像个白发红眼的人类青年男性,烈雷却从他身上觉察到了一股黑暗且强大的魔力。在这世界的所有生物(和死物)当中,只有最高等的魔物才会拥有这样的魔力。这意味着白毛男多半是某个地下城的魔王。
真稀罕,一个地下城魔王带着他手下的骷髅兵前来拜访红龙的巢穴。今天刮的到底是什么风?是烈雷派他们来的吗?还是说,他们要耍什么“计谋”?
焚烽打算先跟他们虚与委蛇一下,看看他们葫芦里到底卖的什么药。
于是它坐了起来,端端正正地将爪子摆好,做出一副慵懒的模样。
“啊,真是稀客。”焚烽拖长了声音说,“我活了这么多年,还是第一次和一位魔王面对面交谈。一位真正的、地下城的主宰!我何德何能让您屈尊前来会见?”
“尊敬的红龙焚烽阁下,您的雄姿果然如同诗歌中描绘的那样,令人惊叹不已。”貌似人类的魔王拄着一根文明杖,微微点了点头当作打招呼,“在下洛林·地城,来自幽暗地宫。这一位是我的部下骨斯特,它生前是一名吟游诗人。刚才提到的有关您的那首诗歌就是它写的,叫作《红与蓝的绝响》……”
“哦!你就是《红与蓝的绝响》的作者?”焚烽来了精神,打量着骷髅,“我很喜欢那首诗歌,美中不足的地方就是把烈雷吹嘘得太过头了。我以为你早就死了,毕竟人类的寿命短暂得就像蚂蚁。现在看到你变成不死生物,我别提有多高兴,你以后可以创作出更多歌颂我的作品了!”
骷髅诚惶诚恐地点头哈腰:“您的赏识就是我的荣幸……”
“骨斯特跟我说过许多关于您的故事呢。”洛林笑着说,“在火车上它讲得就没停下来过。”
接着,他话锋一转,“说到火车,您刚刚从长眠中醒来,大概有所不知……您是否发现这个世界已经变化太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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