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男主爱反派 第66节(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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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大街都是节日氛围十足,热闹非凡,就连医院楼下也不例外,歌曲和叫卖成天吵乎乎的。

自从看到那本《彼得潘》以后,裴临每次来看霍修珣,都给他带些书看。

那些书当然都是成人品味,从名人传记到散文和诗都有,但更多的还是裴教授私心偏爱的文学作品。每次医生护士走过,看到床头的陀思妥耶夫斯基、毛姆、海明威,都会一脸迷惑地再看看病床上装模作样捧着书的四年级小朋友。

……疯了吗,给那么小的孩子买的这么难懂的书?

学校老师这么替家长望子成龙的吗?

霍修珣上辈子幼年一直寄人篱下,不像别的小朋友有爸妈给买各种各样的文学名著,以至于后来长成了一个极度“偏科”的人。

科技水平很高,文学素养却几近没有。

对于大部分“世界名著”的理解,都还停留在“仅仅从语文课本上看到过它们名字”的水平上,几乎一本都没读过。

没有文学素养不影响生活,不影响赚钱,但影响气质。

至少霍修珣这么认为。

他觉得文学可以赋予人一种特殊的沉静气质,那种气质甚至从视觉上是带着香气的。他始终记得,高中时有好几次他看到裴临靠在学校的樟树下,修长的手指捧着一本书。阳光透过绿色的叶子落在他的脸,他在远处,都会无法压抑升起一种冲动——

将他捞过来,埋头闻一闻的话,会不会是满满书卷页的沉香?

不知道,一直特别想知道。

那种求而不得的焦躁,逐渐酝酿变成了不爽,变成了又恨又酸“装逼被雷劈”的嘀咕。

小弟们一开始还愣乎乎地应和:“霍哥,不顺眼,咱们弄他?”

“弄什么弄!”

被凶了几次,小弟们明白了,霍哥虽然不爽姓裴的那个优等生装逼犯,但谁让裴临是小校花的哥哥,被老师护着,加上又背靠赵星路那帮人。

就算彪悍如霍哥也惹他不起,唉,只能期待雷劈他。

……

再后来,很多年后。

裴临始终没能接回家的那只小金毛,被霍修珣派人抢先一步从宠物商店带走。

裴临房子里的衣服、书籍,也被他一并抢走,犯罪分子下手飞快又不讲道理,把一处的人气得要死。

霍修珣在英国有一处房产。

从裴临开始装修自己的小公寓,霍修珣也开始慢慢打造那间房子。裴临的好几面墙都是书架,把整个房子弄得仿佛一个大大的书房,霍修珣就也照样全弄。

如今,新房填进去裴教授的东西、裴教授的狗、裴教授的书,几乎就是一比一复制的裴教授的家。

最后霍修珣把自己也关了进去。

任凭手下哭天抢地,他只像个疯子一样拼命去读那些裴教授喜欢的文学作品,一本连着一本。

他是那么的了解裴教授,所以他也一定会喜欢裴教授喜欢的故事,一见钟情或是相见恨晚那样地疯狂迷恋。

他坚信不疑。

……可他错了。

《局外人》,极其沉闷且无聊的故事。

霍修珣读完一遍,根本不明白故事到底想表达什么,又读了一遍还是不明白,只知道男主最后死了。

《老人与海》,同样沉闷且无聊的,男主最后也死了。

《面纱》没有前面两个那么沉闷无聊,结果男主还是死了。

他半死不活在书房待了那么多天,想要通过阅读去触碰一丝丝那个人的最后的余温,就得到了这么个破结果,差点没把书架全砸了。

不愧是裴教授!在活着的时候让人难以触碰,就连死了也只留下一堵冰冷的死胡同。

残忍又无情,一个只喜欢看“主角努力挣扎最后却死了”的丧气文学的男人,怪不得自己也死得那么丧气。

……

霍修珣谢谢裴临。

重头来过,他拿给他的文学名著倒每一本都是不错的结局,《基督山伯爵》《傲慢与偏见》,让人看完心情舒畅,没拿他最喜欢的那堆丧气文学来气他。

不过那年冬天的第二场雪,裴临带来的书还是暗戳戳地夹带了私货。

菲茨杰拉德的《夜色温柔》。裴教授博客上提过,他的最爱。

一本当年差点骗了霍修珣上当的书。

书的前半部分讲了一个看似温馨的故事。年轻有为、洒脱典雅的美国精神医生去替一个可怜的精神病富家女孩治疗,在这个过程中他爱上了她,不顾众人劝阻,他娶了她。终于,女孩在他精心照料下,慢慢变得健康起来。

很甜的故事,原来裴教授满书架的冰冷寂寞里,也藏着一点点人类温情。

然而霍修珣天真了。

富家女孩恢复正常以后,也恢复了曾经奢侈而挥霍的生活。而她与医生之间本就存在的阶级鸿沟、贫富矛盾,也越发暴露明显。

最终她不再依赖他,转而爱上了能够给她提供奢靡物质生活的男人。医生则为他一厢情愿善良天真的救赎付出了惨重的代价,爱情和事业双幻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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