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王穿书成反派女配(美食) 第11节(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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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易将契书叠好,递给了简嘉:“你收下吧,以后俊俊就是你的马了。”

话音一落,只见简嘉惊讶地睁大了双眼:“不是吧秦猎户,我都替你把马赎回来了,你竟然还想讹我?”别以为她不知道,养一匹马可费劲了。每匹马每天都要吃掉体重十分之一到二十分之一重量的食物,这也就算了,要让马匹长得好,还得半夜起床喂马。

岂有此理,简嘉根本起不来。

简嘉将契书塞到秦易怀里,半是调笑半是揶揄道:“自己的事情自己动手,别指望别人帮你收拾。”说罢她牵起秦朗的小手,愉快地往家里走去。

秦易愣愣地捏着契书,看着家门的方向。院内传来了简嘉的声音:“朗儿今天中午想吃什么呀?”听不清秦朗在说什么,但是秦易听到了简嘉带笑的回应:“好。”

抬头看看湛蓝色的天空,听着俊俊的呼吸声,秦易突然笑了,这一笑犹如冰川消融。

他小心将契书叠好收入怀中,而后挺直脊背牵着缰绳向马厩的方向慢慢走去。

时间尚早,不知此刻上山,能不能带一些猎物回来加餐呢?

作者有话说:

简嘉:如果我今天骑着你的马远走高飞了呢?你会不会慌?

秦易:好问题,不过我更想知道你准备怎么下马。

第17章 第十七章

◎难得的猎物◎

来到秦家的第十日,天上下起了雨。天光佛晓时,牛毛一般的雨丝纷纷扬扬落下,小半个时辰后,雨势越来越大。白色的雨水连成了线顺着屋檐挂下,落在院子中砸在青石板上发出深深浅浅的滴答声。

淡青色的水汽轻盈地缠绕在山间漂浮于树梢,顺着黑色的屋脊缓慢地延伸开,同烟囱中冒出的炊烟融合后又飘远。

一下雨山中温度骤降,简嘉拢了拢衣衫,给自己倒了一杯热茶。竹制的茶杯做成的时间不长,热水一冲,竹香四溢。端着茶杯迈过高高的门槛,她来到了西厢房外的回廊下,将茶杯放在小方桌上后,她挪开小凳稳稳坐下。

方桌靠墙的那边放着一个青色的瓷瓶,瓷瓶中插着一支盛放的栀子花。浓烈的栀子香混着温热的竹香幽幽入鼻,潮湿的水汽随着温柔的山风侵入廊檐下。简嘉伸开双臂长长地伸了个懒腰,神情满足又舒适。

这时她就无比庆幸前些日子将秦家收拾出来了,如今的院落和回廊恢复了本来样貌,一眼看去清爽通透。隔着雨幕,简嘉看向了东厢房的方向。秦朗正坐在窗前练字,隔着几只开得灿烂的栀子花,能看到近乎垂直于桌面的笔杆轻轻移动着。

简嘉的目光从秦朗严肃又认真的面容上滑过,脑海中有个念头一闪而过:朗儿就算再有天分,长久窝在屋中练字和翻阅那几本都快翻烂的书对他帮助不大,或许应该找个有学问的夫子带朗儿求学了。

等秦易回来之后,她要问问秦易的意思。简嘉收回视线,端起茶盏轻轻抿了一口茶,当再次放下茶盏后,她的目光落在了小方桌上未完成的小装置上。

前几天收拾屋子的时候,她发现了几件老式的木工工具,也不知是秦家哪位前辈留下来的。简嘉上辈子的外公是个木工,从小耳濡目染外公手艺的她对这些工具并不陌生。她细心地擦去了工具上的灰尘,将它们从暗无天日的柜子深处拖了出来。

上辈子她活在一个科技和信息高速发展的时代,人们追求高速高效,制作出了很多能节省时间和精力的电器和机械。穿越来大景的这些时日,简嘉每天怀念得最多的便是那些能充分解放她的双手节省她时间的家用电器。

其中首当其冲的就是洗衣机,因为现在最令她头疼的就是清洗衣物。大景的百姓穿的衣衫多半用棉麻制成,宽大的衣衫吸水之后死沉死沉,每次洗衣服她都觉得没了半条命。

重活一世的简嘉早就想通了,她不会像上辈子那样卷。只要条件允许,她绝不亏待自己。虽然她学识有限,鼓捣不出惊世骇俗之作,可是努力一下,还是能做出一些能为她省力的小发明来的。

就比如眼前的这个小装置,看起来只是两个木质支架上架着两个圆木,可是只要转动圆木一侧的把手,两根木头就能一起转动起来。将湿漉漉的衣衫塞进两根圆木的间隙间,摇起把手时,圆木滚压的同时就能将衣衫里面的水份挤出来。

简嘉管这玩意叫脱水机,她相信再调试几次,以后的她洗完衣服之后再也不用使出吃奶的力气拧干衣物了。

就在简嘉拧开支架调节距离时,门外传来了将军的叫声。秦朗放下了手中的毛笔快步走出了房间:“姐姐,兄长回来了。”

秦易上山已经很久了,看时间应该要回来了。简嘉发现秦易是个很优秀的猎户,只要他上山,就不会空着手回来。只是今天下大雨,不知道他能不能猎到东西。

看到秦朗快步走向南门的方向,简嘉也放下了手里的事情,随手从回廊上捞了两条大毛巾缓步跟了上去。

秦家的大门外也变了个模样,记得简嘉刚来时,院中的茅草高过人头。后来她才知晓,那些茅草是秦易专门种了喂俊俊的。茅草一年可以收两茬,前几天秦易将这一批的茅草收割了,今年一年俊俊都不用担心粮食问题了。

茅草放倒之后,秦家宽大的院子终于露出了真容。院子北宽南窄,北临秦家的房子,东西两侧各有一条沟渠,南边的竹篱笆外便是通向山外的道路。除了北边,其他三面围着竹篱笆,竹篱笆有些年份,已经腐朽不堪。

等天晴之后,简嘉便准备和秦易一起拔去旧篱笆,换上新篱笆。

宽大的院子足有两亩地,先前家里只有秦家两兄弟,秦易来不及打理院子才种上了茅草。如今家中多了一口人,简嘉想将院子打理出来种上花草和蔬菜。

宽敞的院子还没来得及深翻,大雨下浑浊的泥水冲刷出了条条小沟,蜿蜒着向着地势低洼的院门处流淌。

将军全身湿透,它从山道上冲出,踩着泥水摇着尾巴向着简嘉和秦朗奔来。看到大狗冲来,简嘉上前一步,指着回廊的一侧道:“去那里甩水。”

纵然将军非常思念小主人,它依然听话地站到了简嘉指定的地方。大狗站定身体,脖颈和身体发力,一阵“噗噜噜”后,原本贴在狗子身上的的毛竖起,炸成了刺猬状。墙上多了一片水印,幸亏简嘉他们站得远,要不然一定会被狗甩一身的水。

这时简嘉才上前用干毛巾快速擦起将军的身体,粗粗擦拭一番后,她的目光穿过竹篱笆看向了西边的山道。山道上有一道高大的人影正缓缓从雨幕中走来,秦易身披蓑衣脚步稳健,许是因为下雨山道泥泞,又可能他肩头扛着猎物,今日他的脚步声格外沉重。

秦朗的双手搭在眉毛上方,他眯着眼睛想要看清秦易的模样。突然间,秦朗的双眼猛地睁大,满脸震惊:“兄长扛了一头猪!”

“猪?”雨水阻碍了简嘉的视线,她学着秦朗的模样眯起眼细细看去。就见秦易脖子向着左侧倾倒,右边的肩膀上扛着一头黑色的猎物。这头猎物身长足有四尺,四肢向下肚子压在秦易的肩膀上,从轮廓看,确实是一头猪,还是一头不小的野猪。

简嘉又惊讶又佩服:“秦易真厉害啊……”记得以前上大学时,校园中曾经出现过野猪。那段时间学校的保安草木皆兵,学校特意发通知,让同学们下课和放学时不要单独出行。她曾经远远看过野猪一面,那彪悍又野蛮的模样给她留下了很深的印象。

在她看来,野猪就是猛兽。而秦易竟然将猛兽扛在了肩膀上,秦猎户乃真汉子也。

秦易速度很快,没多久他就走到了院中。看到迎过来的家人,秦易唇角微微上翘:“今日运气好,一上山就遇见了它。”说罢他随手将野猪丢在廊檐下,又解开蓑衣挂在了廊檐外。滴落的猪血,染得半身蓑衣血红一片。雨水冲刷下,蓑衣下方出了一条红色的血痕,血腥味弥漫开来,看着触目惊心。

简嘉递过了干净的大毛巾,秦易一怔,然后接过毛巾细细擦了擦脸。松软的毛巾散发着一股清香,冲散了口鼻间的血腥味。他双手揉着毛巾放在鼻尖下深深嗅了嗅,香味像是茉莉花,又隐约透着几分栀子花香。

侧目一看,只见简嘉鬓发上夹着一支盛放的栀子。洁白的花瓣层层叠叠,嫩黄的花蕊若隐若现,秦易不由得多看了一眼,他第一次发现原来栀子花插在黑发之中竟然如此秀美灵动。

简嘉和秦朗二人蹲在野猪旁,二人第一次看到这么大的猪,交头接耳间两人发出了细小的惊呼声。

黑状的野猪倒伏在回廊上,脖颈上的伤口缓缓地渗血。简嘉第一次近距离观察野猪,比起家猪,野猪的身体更加苗条,也更加健壮。它全身上下只有脖颈间一道伤,秦易只用了一刀就让它毙命。

简嘉抽了一口气,抬眼看向了秦易腰间的匕首。正当她盯着匕首上两滴暗红色的猪血失神时,眼角的余光好似瞄到了秦易正在看她。

等简嘉看过去时,就见秦易正在认真擦手。外面下着大雨,即便有蓑衣护体,秦易的衣衫也湿了大半。简嘉斟酌了一番:“要不先去洗个澡换个衣服吧?就算要去镇上也不急于一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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